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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
甘肃武威磨咀子6号汉墓 7月,甘肃省博物馆为了配合当地开荒工程,在河西走廊东部武威市新华乡缠山村磨咀子发掘了6号墓。该墓为土洞墓,发掘时已遭严重破坏,出土的文物有陶器、木器、漆器、木简、竹简等。该墓共出土竹木简600余枚,出土时已经扰乱和散失。其中完整的有385枚,残简约有225枚。除少量为竹简外,多数为木简。木简有长的和短的两种,均系松木质料。短木简有9枚,长约20~22厘米,宽约1·5厘米左右。其内容是记述宜忌之类的迷信简书。长简大都保存完好,长约54~58厘米,宽约0·8~1厘米。简上墨书隶体。每枚简文上写有60~80字不等,但以60字者为多。木简有4道编绳,两端两道、中间两道。简的正面或背面编有顺序号码,相当于今天印本书籍的页次。经过整理,发现该批木简的内容为古代文献《仪礼》的部分篇章。这些简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甲本是七篇《仪礼》,木简;乙本是一篇《服传》,它和甲本的《服传》是相同的钞本,只是木简稍短而狭,字小而密;丙本是抄在竹简上的《丧服》经。甲本共378枚简,存有七个篇名:《士相见》第三,计16枚简;《服传》第八,计55枚简;《特牧餽食》第十,计49枚简;《少牢餽食》第十一,计45枚简;《有司彻》第十二,计73枚简;《燕礼》第十三,计39枚简;《大射》第十四,计101枚简;其中只有《士相见》一篇保存完整,其余六篇均有损失,共约缺40余简。其它残简也为《仪礼》内容。甲、乙、丙三种《仪礼》共有九篇,总存字数约有27,400余字,较之熹平石经七经残存的文字要多近20,000字。这批木简的出土在文献学的研究上有着重大意义,它不仅使我们看到的汉代写本《仪礼》,还使我们看到了汉代所诵习经书的式样,对我们研究汉代的简册制度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资料。1960年第5期《考古》杂志发表了由甘肃省博物馆写的〈甘肃武威磨咀子6号汉墓〉一文,介绍了该墓出土的木简情况。同年第8期《考古》杂志还发表了甘肃省博物馆写的〈武威汉简在学术上的贡献〉一文,全面介绍和论述了简本《仪礼》出土的意义和价值。 ▲
甘肃武威磨咀子18号汉墓 甘肃省博物馆在发掘磨咀子6号汉墓后,又继续发掘了磨咀子18号汉墓,在该墓中出土了木简10枚。出土时还有数枚系在鸠杖上。从残存的迹象看,10枚木简当初应皆系在鸠杖的一端。出土王杖长近2米。简长23~24厘米,宽1厘米。墨书隶体,字迹清晰。出土时木简由三道编绳编联,先编后写。10枚简为一完整的册书。据整理研究,其内容为西汉宣帝、成帝时时关于“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的两份诏书和受杖老人受辱之后裁决犯罪者的案例,以及墓主人受王杖的行文等。这也就是后来大家习称的著名的“王杖十简”。“王杖十简”的出土对我们今天研究汉代“尊老”、“养老”的制度及其具体措施,具有重大的史料价值,且可与《后汉书·礼仪志》所记:“仲秋六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按当“王”字之误)杖……端以鸠鸟为饰”应证。简文中有云“高年受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先年七十受王杖”等,皆与《后汉书·礼仪志》记载吻合。因简文不长,现录释如下,以供参考。“制诏御史曰:年七十受王杖者,比六百石,入宫廷不趋;犯罪耐以上,毋二尺告劾;有敢徵召入侵者,比大逆不道。建始二年九月甲辰下。制诏丞相、御史:高皇帝以来至本二年,朕甚哀老小。高年受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有敢妄骂詈殴之者,比逆不道。得出入宫府郎第,行驰道旁道。市卖复毋所与。如山东复有旁人养谨者,常养扶持,复除之。明在兰台石室之中。王杖不鲜明,得更缮治之。河平元年,汝南西陵县昌里先年七十受王杖,英页部游徼吴赏使从者殴击先,用诉地太守上献。廷尉报:罪名明白,赏当弃市。孝平皇帝元始五年幼伯生,永平十五年受王杖。兰台令第卅三、御史令第四十三、尚书令灭受在金。”1960年第9期《考古》杂志发表了甘肃省博物馆写的〈甘肃武威磨咀子汉墓发掘〉简报及考古研究所编辑室撰写的〈武威磨咀子汉墓出土王杖十简释文〉,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木简的出土情况及木简内容,并对木简内容作了简单的考证和研究。1964年文物出版社又出版了甘肃省博物馆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合编的《武威汉简》一书,书中也收录了该墓出土的“王杖十简”内容及照片。 ▲
新疆巴楚县脱库孜沙来古城 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在巴楚县脱库孜沙来古城一带进行发掘和征集文物工作时,先后发现了有文字的木简20枚。1959年第7期《文物》杂志发表了新疆博物馆写的〈新疆巴楚县脱库孜沙来古城发现的古代木简带文字纸片等文物〉一文报道了这次发现的木简情况。1990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由李均明、何双全合编的《散见简牍合辑》一书中也收录了这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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