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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
湖北荆门包山2号楚墓
1986年11月至1987年1月,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为配合荆(门)——沙(市)铁路建设,在湖北省荆门市十里铺镇王场村的一座名叫包山大冢的土岗上(北距十里铺镇约3公里,南距楚故南纪城约16公里),共发掘墓葬9座,其中3号墓(3A、3B)和7、8号墓为西汉墓,其余1、2、4、5、6等5座为战国楚墓。其中2号墓的封土保存较好,规模较大。因此,当地群众称其为包山冢。在这次发掘中,2号楚墓出土竹简448枚,其中有文字的计178枚,总字数12472字。分别出自墓葬的东室、南室和北室。竹简的文字内容可分为卜筮祭祷记录、司法文书、遣策等几类。这批竹简保存较好,字迹清晰。对于研究楚国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出土时,竹简编绳均已腐烂,其编联顺序因水的浮动而漫散不清,但原放置位置无大变动。整理后依文意统一编号,即按内容顺序逐简给号,极少数断简因中间缺损无法拼接者则一段一号。无字简因不能确知其本来位置而一律未予编号。
竹简均经刮削修制、杀青等处理,竹节大多已削平。书写卜筮祭祷记录和司法文书的竹简制作精细,遣策则相对粗糙。竹简长度大致分作两种:一种长度为59.6~72.6厘米,卜筮祭祷记录、司法文书和遣策写在这种简上;另一种长55.2厘米,宽度为0.5~1厘米,书写关于“籴种”的文字。大多数简的编线为上下各一道。部分简的编口极浅,遣策简的编口最深。各简书写都不留天头地脚。文字多书于竹黄一面,各简字数相差悬殊,最少者仅有二字,最多的达九十二字,一般为五十至六十字左右,字距不匀。有24枚简的背面书有文字,多与正面内容有关。少数简的简背文字相连,成为独立段落。篇题较少,多书于简背,字形较大,都属文书类,它们分别是《集箸》、《集箸言》、《受期》、《疋狱》四种。 包山2号墓中的卜筮祭祷记录简经整理,可分为二十余组,其内容皆是为墓主贞问吉凶祸福。每组记一事,多则四、五简,少则一简。各组简按贞问时顺序排列。简文格式大致相同,一般包括前辞、命辞、占辞、祷辞和第二次占辞部分。前辞是简文的起首部分,包括举行卜筮祭祷的时间、贞人名、卜求的名称和请求贞问者的姓名。记时一般分作年、月、日。年份以不同的事件代表,即以事记年。命辞一般包括问事由。贞问之事主要是求贞人出入宫延侍王是否顺利,何时获得爵位,疾病吉凶三方面的内容。占辞是根据卜筮的结果所作的判断。如用卜,则是从龟甲上的“兆”来加以判断;如用筮,则是根据所得卦象来判断。占辞一般先指出长期之休咎,然后再指出近期的吉凶。祷辞是向鬼神祈祷,请求保佑、赐福及解脱优患之辞。第二次占辞是祭祷鬼神之后得出的判断。 简文中尚有部分贞卜的卦象,每个卦象由本卦和之卦两部分组成,左右并列。简文中没有卦象的名称,也没有具体的解说,对照相应的卜筮文辞大致可了解到卦象的含义。 包山2号墓中出土的有关文书类竹简是若干独立的事件或案件的记录,都是各地官员向中央政府呈报的文件。《集箸》即集著,共13枚简。是有关验查名籍的案件记录。《集箸言》有5枚简,是有关名籍纠纷的告诉及呈送主管官员的记录,简背是将此文呈送左尹和王审阅的记录。《受期》共61枚简,是受理各种诉讼案件的时间与审理时间及初步结论的摘要记录,一般以一枚简记一件事,所记内容主要为接受告诉的官员姓名及职位,人犯姓名及身份;审问结果及审讯人姓名。从全部《受期》简文来看,接受告诉的人有司败、司马、莫嚣、新大厩、大正、大夫、州加公、里公、少司败、右司马、大官、关吾公以及命人正差等。被告既有官员也有庶人及奴,如大司败、司马、太师、大夫、县正、大迅尹、大厩驭、左乔尹、少宫、邑公、正差、里人、关人、奴等。《疋狱》即记狱,共23枚简,是有关起诉的简要记录。引起诉讼的事情有杀人(杀兄、杀弟、杀妾)、逃亡(部属亡)、反官、土地纠给予(征田、乘田、不分田、葬于其土)、强占妻妾、继承权之争、执法不公等。 另外有94枚简没有篇题,按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共17枚简。这简是关于子司马及令尹子士、大师子带以楚王之令,令有关官员为高多之地贷戊异之黄金戊异之砂金以籴种的记录。其后附有诸官员应为各地所贷黄金或砂金数目的明细帐,当是有关官员办理此事的记录。第二组共42枚简。是一些案件的案情与审理情况的详细记录,以及呈送给左尹的情况汇报。所以案例以杀人案较多,其案情与调查审理较为细致慎重。第三组共35枚简。这组简分段的开头均为“所豆告于”或“所豆于”,接受豆告的对象均为前述案件审理的负责官员,被豆告者所反映出来的有人名、地点与时间,格式为某时某地某人。故此组简当是各级司法官员经手审理或复查过的诉讼案件的归档登记。 这些材料对我们了解楚国的司法制度、社会状况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包山2号墓中有遣策,同时也有与方相类似的竹简。遣策共27极,散放于椁室的头箱、南边箱、足箱中,大多数已残断。所记为随葬物品。竹牍一枚放在随葬的马甲之中。共书154字,所记葬车一辆,系由他人所“受”,加上遣策中所记墓主人为葬而自备的五辆从葬之车合计应为六辆。 总之2号墓出土的大批竹简,是建国后发现的字数最多,保存较好的一批楚文字资料。简文首次披露楚国司法程序和很多案例,据简文的历法材料,可研究出楚国官方历法。卜筮祭祷简,不仅提供了当时卜筮祭祷简的完整体例,以及卜和筮所用的材料、贞人的地位和贞问时限、用卜和用筮的作用,而且提供了楚人先祖等信息;遣策对随葬器物分类记叙,多数能与实物对应,据此可知楚器的实际称名、命名原则和用策制度等等。这批竹简文字异形、简省、增繁等情况较为突出,反映了楚文字的特点。这些,都可直接补先秦文献之不足,并可以解决部分疑难字的释读,为历史学、考古学和古文学的研究提供了新资料。 该批简牍,最早的报导刊登在《文物》杂志1988年第5期上。由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墓地整理小组写的〈荆门市包楚墓发掘简报〉报导了包山楚墓全面的出土文物情况。〈包山2号墓竹简概述〉则详细介绍和论述了出土简牍的情况、价值和意义。1991年文物出版社又专门出版了文字更详、研究更深且印有全部照片的《包山楚简》一书,详细介了包简牍
的出土情况和简牍形制及其主要主要内容。并对简牍作了释文和考释,图版部分包括竹简、竹牍和字表。 ▲
湖北将陵秦家咀楚墓(M1、13、99) 1986年5月至1987年6月问,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在湖北江陵秦家咀发掘了49座楚墓,其中在三座中出土了竹简。1号墓出土竹简7枚,内容为“祈福于王父”之类的卜筮祭祷之辞。13号墓出土竹简18枚,出土时已经残断,竹简内容也为卜筮祭祷之辞。99号墓出土竹简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贞之吉,无咎”之类的卜筮祭祷之辞,一类是少量遣策。这些墓葬及其出土文物情况,荆沙铁路考古队撰文〈江陵秦家咀楚墓发掘简报〉发表在1988年第2期〈江汉考古〉上。 ▲湖南慈利石板村36号战国墓
1987年5—6月问,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慈利县文管所在慈利县城关石板村发掘了一批战国、西汉墓葬。墓地在慈利县城东3.5公里,地处低矮的黄土山丘上,西临零阳水,西北约3公里处有澧水回绕而过。其中,36号墓为规模最大的一座战国墓葬。该墓为长方形竖穴土坑木椁墓,葬具为一椁一棺。棺保存完好。椁室隔为头箱、边箱和椁室。随葬器物大部分置于头箱和东侧边箱。头箱出土的铜器有鼎、钲、镜、剑、铍、戈、矛、镞等,陶器有鼎、敦、壶、缶、盘、勺、斗、匜,漆器有奁、蓖、镇墓兽、瑟等。头箱北侧出土了一批竹简,覆盖在陶壶、漆奁上。因棺内隔板下陷和淤泥的侵入,竹简已被压湾或断裂,错位十分严重。东侧边箱出土了兵器及乐器等。 竹简出土时,由淤泥大量侵入棺内,大部分相互紧粘在一起。简片较薄,厚度为0.1~0.2厘米,宽为0.4~0.6厘米,无一完整。根据出土残简来看,原整简的长度当在45厘米左右,数量约在800~1000枚左右,文字约当有两万。清理后的残简共有4,557片。简文为毛笔墨书而成,部分残毁字迹清楚,有60%左右的文字字迹比较模糊,有些字迹存在缺笔。简文书写迹字体不同,当非出自一人之手。简文文字风格与河南信阳长关台、湖北江陵望山1、2号墓出土的楚简相似。经过整理,发现简文内容为记事性的古书,以记吴国、越国二国史事为主,如黄池之盟、吴越争霸等等,可能与《国语》、《战国策》、《越绝书》等某些记载相同。这批竹简的内容十分重要,对研究澧水流域的战国文化乃至楚文化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可惜竹简出土时残损较甚,给整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该批竹简目前尚在整理之中。关于该墓葬的时代、形制以及出土文物情况等已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慈利县文物保护管理研究所合写成〈湖南慈利石板村36号战国墓发掘简报〉发表在1990年第9期《文物》杂志上。 ▲
甘肃敦煌市博物馆采集散简
1987年,敦煌市博物馆在下列五处遗址调查中共采集简、牍、觚等36枚。其中: 在小方盘城南第一燧采集到5枚木简,采集时木简已残断。简文多草书,疑为新莽时期的遗物。 在小方盘城南外南墙灰区采集到木简2枚。小方盘城是学术界长期研究而且至今尚未下定论的课题,或曰是玉门关,或曰是玉门候官,但考察该地以往出土简文,其文书级别是比较高的。本次采集两枚简的简文为:主簿审白发甬”、“八月戊申入关”,对认定该遗址很有帮助。从这两条简文来看,该遗址既非玉门关,也非玉门候官,应当为玉门都尉府所在地。 在臭墩子烽燧遗址采集木简2枚,简长23.3厘米,宽1.2厘米.从内容来看,一枚为文书,一枚为邮书。 在卢草井烽燧遗址采集简、觚、签共8枚。其中觚较完整,长24厘米,宽1.6厘米。其内容有兵薄、食簿、兵器签及都尉府下发的文书。如:“玉门都尉宫谓玉门候官写移书到如太守府书律令”,背面签名“掾恩属汉昌”。这是一份由玉门都尉转发太守府文书与玉门候官的官文书,签发人是都尉府的掾、属,接受单位是玉门候官。该觚出土于草井,可证该遗址应是官文书到达的目的地─玉门候官的驻所。芦井简在中华书局1991年出版的《敦煌汉简》中将出土地点列入小方盘城南第二烽燧中,误。 在小月牙湖东墩烽燧遗址中采集简、牍
、觚、签共19枚,完整者7枚,有纪年简2枚。完整简简长23厘米,宽1厘米。完整签长9.8厘米,宽2.1厘米。内容有诏书、名籍、官文书、日迹簿、兵和守衙器簿、候簿等。这些文书的级别都比较高,从上述内容来看,该遗址当是步广候官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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