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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楚简札记

陈英杰

 

近来习读楚简,偶有所得,敝帚自珍,草成此文,以就正于方家云尔。

 

  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

 

(一)《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陈松长编著,2001年作为“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品专刊之七”由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出版。此书收战国简十枚。第1、2枚分别是《缁衣》、《易经》残简,能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下简称上博简)相拼读(1)

(二)第3枚:“三忎(仁)而  於雇生,乃呼(原篆上从虎下从口)曰”

此乃简文上半,下半残佚。此简文字体态风格与上博简《子羔篇》2)一致,如“而”字与《孔子诗论》第2、20号简而字写法全同,“於”字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第1简释文所引《子羔》简文於字写法相同。简首为圆端,亦与《子羔篇》一致,乃与呼之间间距较大,当为契口之所在。此简与《子羔篇》当为同一书手所写,很有可能就是《子羔篇》之残简。

“仁”字从千从心,《说文·人部》:“忎,古文仁从千心。”

 “三仁”,《论语·微子》:“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此文又见引于《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第八,曰:“太史公曰:孔子称‘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殷有三仁焉。’”集解:“何晏曰:‘仁者爱人,三人行异而同称仁者,何也?以其俱在忧乱宁民也。’夏侯玄曰:‘微子,仁之穷也;箕子、比干,智之穷也。故或尽材而止,或尽心而留,皆其极也。致极,斯君子之事矣。是以三仁不同,而其归一揆也。’”《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孔子称殷有三仁。”又卷八十七下《扬雄传》第五十七下:“昔三仁去而殷虚,二老归而周炽。”(3)“三仁”之称当有渊源,简文所指可能与此相同。

“雇生”,《说文解字·隹部》:“雇,九雇,农桑候鸟,扈民不淫者也。……从隹户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扈民者,户民也。杜曰:扈,止也。左传:屈荡户之。汉书:王嘉户殿门,失阑。注皆曰:户,止也。此扈同户。户下曰护也。”简文“雇生”疑即“扈民”,《书·毕命》:“道洽政治,泽润生民。”生、民义相关。

(三)第八枚:“寺(恃)之,以为己(原上己下口)埶(勢),子或安□”

简上下均残。首字标有合文符,原注读为“持之”,不妥,依意当读为“恃之”。第五字原注以为司字之残泐,隶为司,误。此字实上从己下从口,郭店楚墓竹简4)中习见,如《穷达以时》、《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等,均用为“己”字,简文此字亦然。

第六字原读藝,不妥,当释勢。此字亦见于上博简《性情论》,3号简:“善不善,眚(性)也。所善所不善,埶(勢)也。”5号简:“出眚(性)者,埶(勢)也。”6号简:“勿(物)之埶(勢)者之胃(谓)埶(勢)。”其异文分别见于郭店《性自命出》5、11、12-13号简。

第八字当隶为或,楚简文字中习见。國字在郭店《老子甲》22号简中从囗从或;《老子乙》2号简左从邑右从或,《缁衣》2号同,9号从宀从或。

末字残留上部笔画,作  ,原释上,误。字待考。

(四)第九枚:“厚姓(生)而緟(重)之以上下之约,亦勺”

简上下均残。第一字原缺释,此字上部笔画不清,由下部看,似是厚字。第二字原释好,字左从女,右部笔画轻而淡,不象子字,疑是生字小讹,字当释姓,此处读为生。《书·大禹谟》:“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颖达疏:“厚生,谓薄征徭,轻赋税,不夺农时,令民生计温厚,衣食丰足,故所以养民也。”此句原在“之”字下逗开,不妥。此种句式典籍中多有,或作“重之以”,或作“申之以”,或作“加之以”,或作“因之以”,意义大致无别,如:

《左传·文公十二年》:“君不忘先君之好,照临鲁国,镇抚其社稷,重之以大器。”

又《成公十二年》:“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贶之以大礼,重之以乐,如天之福。”

又《成公十三年》:“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婚姻。”

又《昭公五年》:“自鄢以来,晋不失备,而加之以礼,重之以睦,是以楚弗能报,而求亲焉。”

又《昭公十二年》:“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

又《僖公七年》:“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

又《僖公九年》:“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

又《僖公三十三年》:“礼成而加之以敏。”

《论语·先进》:“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谨。”

 

二 关于其、己

 

郭店和上博简中的其字绝大多数作丌或亓,但郭店《缁衣》有些不同,35号简以前和40号以后(40号简背至结束)其字均作丌或亓,35-40号除35号第一个其字作“其”外,其他均作省“丌”的简式写法,简式写法的“其”在上博《缁衣》中有异文的均作丌或亓。简文乃同一书手所写,不知为何出现此种情况。

简文之己字有五种写法:

1.作“己”。见于《语丛三》5号和《语丛四》4号。

2.假“忌”为之。见于《语丛一》26号,原隶为从己从口,误。

3.从己从口,上下结构。此种写法最普遍,见于《穷达以时》14、15号,《成之闻之》1、10、19、20、38号,《尊德义》9、10号,《性自命出》12、56号,《语丛一》72号,《语丛四》2号,上博《缁衣》7号(郭店《缁衣》11号异文作从己从丌)。

4.从己从丌,上下结构。见于郭店《缁衣》11号,《尊德义》5号,上博《性情论》25号(原隶为己,误。郭店《性自命出》56号异文作从己从口),后二简己和丌共用笔画。

5.假“其”为之。上博《孔子诗论》9号“实咎于其也”,于“其”原无释,读为“己”文从义顺。《性情论》第六简“快于其者之谓兑”,其字漫漶不清,原隶作“其”,庞朴先生说:“‘其’字在他处皆作‘丌’,此处绝非‘其’字,似毋庸议。”(5)笔画虽不清,但依稀可辨,为“其”字无疑。此句在郭店《性自命出》12号简有异文,与“其”字相当的字作从己从口,可证此“其”字当读为“己”。

 

三 上博简零拾

 

1.《孔子诗论》9号“《裳裳者芋》则”,原注引《说文》“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也。从艸亏声”,以为《说文》之芋或为诗句之本义字。按:《说文·  部》:“  ,草木花也,从  亏声……荂,  或从艸从夸。”又《華部》:“華,荣也。从艸从  。”段玉裁注:“  与華音义皆同。”徐灏笺:“  華亦一字,而《说文》别之者,以所属之字相从各异也。”芋、荂同从亏声,芋当是華之别体,与《说文》之“芋”乃同形字。

2.《孔子诗论》26号“浴(谷)风  ”,原隶为 (上不下心),从心不声,读背。《谷风》云:“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将恐将惧,寘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忘我大德,思我小怨。”原注以为“背”应指此。李零先生由“弃予”、“忘我”之语,认为读“负”,字从心从丕。同时认为读背亦通(6)。周凤五认为字从否从心,读否,借为鄙,耻义,曰“简文盖谓其人忘恩背德,行为可鄙也”(7)。以上各家看法都未能从诗的整体格调出发,诗的主旨是表达弃妇的哀怨及内心的愤怒。字从否从心,口与心共用笔画,当是(忄咅)字。《说文·丶部》:“咅,相与语唾而不受也。从丶从否,否亦声。”二字同从否声。《玉篇·心部》:“(忄咅),怒也。” 字亦作(忄壴),《说文·心部》:“(忄壴),小怒也。”《集韵·有韵》:“(忄壴),小怒也。或从咅。匹九切。”简文即用此义。“咅”《说文》或作“(豆欠)”,从豆从欠。(忄咅)亦可从豆作(忄豆)。《广韵·宥韵》:“(忄豆) ,小怒也。敷救切。”字亦作 (忄富),《集韵·宥韵》:“(忄富),怒也。或作(忄豆)。”或作(上不下心),《改併四声篇海·心部》引《搜真玉镜》:“(上不下心),方武切。”《字汇补·心部》:“(上不下心),音甫,义未详。”或作怀,《改併四声篇海·心部》引《俗字背篇》:“怀,怒也。”《中华大字典·心部》:“怀,敷救切,音副,宥韵,怒也,见《字汇补》。”此“怀”字与“”之简化字是同形字。(忄豆)、(忄壴)、(忄咅)、(上不下心)、(忄富)等几字实际上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音同或音近,意义无别。

3.《缁衣》9号“民之  也”,郭店《缁衣》15号有异文,隶为萰读柬。今本作表。李零先生认为字从蔈从木,应释標,读表(8)。可从。

12号“民之蕝(原上从草下从斷右半)也”,郭店《缁衣》21号异文写法同,今本作表。《性情论》7号有“群善蕝(原上从草下从斷右半)也”语,字义与此同,郭店《性自命出》13号异文写法同。《说文·艸部》:“蕝,朝会束茅表位曰蕝。”段玉裁注:“《史记》《汉书》《叔孙通传》字作‘蕞’”,“何氏《纂文》云‘蕝,今之纂字’是也。今人‘编纂’之语本此。”“表”义即由此引申而来。

《礼记·乐记》:“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郑玄注:“缀,表也,所以表行列也。……兆,域也,舞者进退所至也。”又:“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 郑玄注:“缀,谓鄼舞者之位也。”《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中》:“昔者伯夷叔齐……言为文章,行为表缀于天下。”孔广森补注:“表缀,言为人準望也。”王聘珍解诂:“表缀者,谓以毛裘之物著于木上,以为望视标准者也。”《晏子春秋·外篇下二》:“晏子曰:‘古者圣人,非不知能繁登降之礼,制规矩之节,行表缀之数以教民,以为烦人留日,故制礼不羡于便事。”《吕氏春秋·不屈》:“惠子曰:‘今之城者,或者操大築乎城上,或负畚而赴乎城下,或操表掇以善睎望,若施者,其操表掇者也。”高诱注:“表掇,仪度。”高亨《诸子新笺·吕氏春秋·不屈》:“掇亦表也。表掇犹标臬也。掇字古有表义。”按:掇、缀上古音为月部端母,绝从母月部,且均为入声字,舌音和齿头音发音部位相近,可以相通,如古文字中的“肖”即赵国的“赵”9)。我们认为上述文献中的掇、缀均为借字,其本字当作“蕝”,或本来就写作楚简中的写法,从艸从绝之古文,而为后人改易。

4.《缁衣》13号:“齐之以礼,则民有  心。”字原隶为上口下立。李零先生疑同咠,读耻(10)。其说无据,郭店《鲁穆公问子思》2号有咠(揖),《缁衣》34号有偮,其咠旁形体与此不类。郭店《缁衣》24号异文作懽,原注读歡,“裘按:‘懽’也有可能读为‘勸’。勸,勉也。”我们认为上博此字当是“吴”字,读娱,与懽(歡)同义。此异文关涉文献的释读问题,很重要。

5.《缁衣》22号“君子好逑”,逑原隶为  ,注曰“字不识”。李零先生曰字从来从匕从土(11)。按:此字所谓从匕(整理者作卜)从土乃是误认分章符为笔画之后导致的偏旁错误拆分。本篇简文“均以‘子曰’为各章起首,在最末一字下设一墨钉,示该章结束,紧接下章简文。本篇共有二十三章,均有相同的分章符号”(12)。只是此处“子曰”前的分章符与上章末字接在了一起,实际字左旁为攴,而非从匕(或卜)从土。此字郭店《缁衣》43号有异文,字下亦有分章符,字右从戈旁,与上博写法稍有不同。古文字中戈旁与攴旁可以通用,如救、啓等便有从戈、从攴两种写法(13)。二者为一字无疑。

 20027

 

 

注释:

(1)         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之马承源先生《前言:战国楚竹书的发现保护和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版。下引上博简文均出此书,不再出注。

(2)         此依李零先生,参《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一)——〈子羔〉篇“孔子诗论”部分》,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2/

(3)         据台北鼎文书局翻印之点校本二十四史,《汉书》1983年出版,《史记》1985年出版。

(4)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版。下文简称郭店简,不再出注。

(5)         庞朴:《上博藏简零笺(三)》,出处同注(2)。

(6)         见注(2)文。

(7)         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解》,出处同注(2)。

(8)         李零:《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二)——〈缁衣〉》,出处同注(2)。

(9)         见《金文编》81页“赵”和282页“肖”,中华书局1985年7月版。

(10)      11)同注(8)。

(12)      见注(1)171页《缁衣》篇前的《说明》。

(13)      见《金文编》210页“啓”、216页“救”。戈旁与攴旁关系由禤健聪兄提醒添加,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