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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第2枚简“ 字释读问题的一点补证

 范毓周

 

今年二月,我在《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第2简的释读问题》一文中曾就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第2枚简“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的释读问题提出与马承源先生所作释文不同的意见,指出:

 

这支简中最难解的是“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原书《释文考释》释该句为:

    其歌壎而篪。”

并释“歌”后第1、3两字为“绅”和“ ”,而谓:

    “绅”和“ ”当指和乐歌吹之物,以此,“绅”宜读为“壎”,“ ”则读作“ ”。

“绅”“壎”为韵部旁转,声纽相近,音之转变。 从豸,以豸为声符,《说文》

所无。但“ ”与“篪”为双声叠韵,同音通假。“ ”亦做“篪”。《说文》云:“

管乐也,从,  声。”《诗·小雅·何人斯》:“伯氏吹壎,仲氏吹篪。” 壎、篪一

为陶制,一为竹制,皆管乐。如这个解释可取,则《讼》之乐曲乃以壎、篪相和。

这段考释相当迂回曲折,但仍属臆测之论。其关键在于他对“歌”后第1、3两字的误释。

“歌”后第1字原释“绅”是正确的,“绅”即“伸”之假,先秦、两汉文献中多作“申”。《庄子·刻意》:“熊经鸟伸,为寿而已矣。”成玄英《疏》谓:“如熊攀树而自经,类鸟飞空而伸脚。”又《荀子·解蔽》:“形可劫而使储詘申。” “詘申”汉代文献作“屈申”,如《文选》中班彪《北征赋》有“行止屈申,与时息兮。”皆后世之“屈伸”。“申”在先秦亦有“舒”义,如《战国策·魏策四》言:“衣焦不申,头尘不去。”元代学者吴师道《补正》谓:“申,舒也。”可谓得其要义。

“歌”后第3字释“ ”亦误,此字实从“ ”、从“ ”。其所从之“ ”作“ ”,与《包山楚简》第120简中“ ”中所从“ ”形近,当为一字。“ ”字《包山楚简》释“ ”,亦误。何琳仪先生释之为“ ”,无误,其说可从。又《包山楚简》中有“汤”字,作“ ”形,其所从之“ ”,亦与此字所从之“ ”形体相近,或为“ ”之省。故此字应释为“ ”。

”即“荡”之假。“荡”,先秦文献中有用为“平坦”义者,如《诗·齐风·南山》有:“鲁道有荡,齐子由归。” 《毛传》云:“荡,平易也。”又《论语·泰伯》有“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正义》云:“荡荡,言广远。”又《论语·述而》曰:“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何晏《集解》引郑玄《注》谓:“坦荡荡,宽广貌”。“坦” 又有“安适”、“宽舒“义,《说文解字·土部》“坦”字条曰:“坦,安也。”《玉篇·土部》云:“坦,宽也。”均其证。

根据以上所论可知,此简“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应释为:

   “其歌申而荡。”

我至今仍然认为这一解释是可取的。最近我在细读包山楚简时,又找到应将 ”字释为“荡”的新依据。《包山楚简》第157简中“邚攻尹屈 命解舟”的“ ”字从“ ”从心,应释为“ ”或“ [i],其所从之“ ”与此简“ ”字所从之“ ”,字形正同,因而此简“ ”字应释为“ ”,即“荡”之假。故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简《诗论》第2枚简“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应释为:

   “其歌申而荡。”

其理由已如上引,不赘述。事实上,只有这样释读,才与该简上下文文意相吻合。这也是我至今仍坚持原来看法的原因。

 

                                 公元2002428日写于南京扬子江滨



[i] 参看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图版七二(LXXII),原释此字为“惕”,误。见29页,又图版一四六(CXLVI),文物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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