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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第2枚简“
”
字释读问题的一点补证
范毓周
今年二月,我在《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第2简的释读问题》一文中曾就上海博物馆藏楚简《诗论》第2枚简“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的释读问题提出与马承源先生所作释文不同的意见,指出:
这支简中最难解的是“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原书《释文考释》释该句为:
“其歌壎而篪。”
并释“歌”后第1、3两字为“绅”和“
”,而谓:
“绅”和“
”当指和乐歌吹之物,以此,“绅”宜读为“壎”,“
”则读作“
”。
“绅”“壎”为韵部旁转,声纽相近,音之转变。
从
从豸,以豸为声符,《说文》
所无。但“
”与“篪”为双声叠韵,同音通假。“
”亦做“篪”。《说文》云:“
,
管乐也,从龠,
声。”《诗·小雅·何人斯》:“伯氏吹壎,仲氏吹篪。”
壎、篪一
为陶制,一为竹制,皆管乐。如这个解释可取,则《讼》之乐曲乃以壎、篪相和。
这段考释相当迂回曲折,但仍属臆测之论。其关键在于他对“歌”后第1、3两字的误释。
“歌”后第1字原释“绅”是正确的,“绅”即“伸”之假,先秦、两汉文献中多作“申”。《庄子·刻意》:“熊经鸟伸,为寿而已矣。”成玄英《疏》谓:“如熊攀树而自经,类鸟飞空而伸脚。”又《荀子·解蔽》:“形可劫而使储詘申。”
“詘申”汉代文献作“屈申”,如《文选》中班彪《北征赋》有“行止屈申,与时息兮。”皆后世之“屈伸”。“申”在先秦亦有“舒”义,如《战国策·魏策四》言:“衣焦不申,头尘不去。”元代学者吴师道《补正》谓:“申,舒也。”可谓得其要义。
“歌”后第3字释“
”亦误,此字实从“
”、从“
”。其所从之“
”作“
”,与《包山楚简》第120简中“
”中所从“
”形近,当为一字。“
”字《包山楚简》释“
”,亦误。何琳仪先生释之为“
”,无误,其说可从。又《包山楚简》中有“汤”字,作“
”形,其所从之“
”,亦与此字所从之“
”形体相近,或为“
”之省。故此字应释为“
”。
“
”即“荡”之假。“荡”,先秦文献中有用为“平坦”义者,如《诗·齐风·南山》有:“鲁道有荡,齐子由归。”
《毛传》云:“荡,平易也。”又《论语·泰伯》有“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正义》云:“荡荡,言广远。”又《论语·述而》曰:“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何晏《集解》引郑玄《注》谓:“坦荡荡,宽广貌”。“坦”
又有“安适”、“宽舒“义,《说文解字·土部》“坦”字条曰:“坦,安也。”《玉篇·土部》云:“坦,宽也。”均其证。
根据以上所论可知,此简“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应释为:
“其歌申而荡。”
我至今仍然认为这一解释是可取的。最近我在细读包山楚简时,又找到应将“
”字释为“荡”的新依据。《包山楚简》第157简中“邚攻尹屈
命解舟”的“
”字从“
”从心,应释为“
”或“
”[i],其所从之“
”与此简“
”字所从之“
”,字形正同,因而此简“
”字应释为“
”,即“荡”之假。故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简《诗论》第2枚简“其乐安而迟”下的一句应释为:
“其歌申而荡。”
其理由已如上引,不赘述。事实上,只有这样释读,才与该简上下文文意相吻合。这也是我至今仍坚持原来看法的原因。
公元2002年4月28日写于南京扬子江滨
[i]
参看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图版七二(LXXII),原释此字为“惕”,误。见29页,又图版一四六(CXLVI),文物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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