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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竹简地名偶识
——兼释次竝戈
何
琳 仪
河南省新蔡县平夜君墓新出楚简1500余支,无疑是楚国文字中又一次重大发现。全部竹简尚在整理之中,最近《文物》只公布其中10支竹简照片[1]。其中乙一.14号简文“以事纪年”,涉及两个地名,比较重要:
句△公奠(郑)余嗀(原篆左下从“子”)大城次(原篆左从“邑”右从“此”)竝之岁
发掘整理者认为新蔡简△左从“邑”,右从“羊”。一般说来,“羊”中间一竖均为直笔,而△之右旁所从则明显为向左曲笔。其实△之右旁所从乃“于”之异体,春秋金文齐良壶、王子申盏盂
“盂”之所从“于”旁(《金文编》0784)可以类比:
A--1
① 齐良壶
2 ②
王子申盏盂
3 ③
新蔡简
这类特殊的“于”旁,还可参考春秋金文鲁大司徒元匜(《集成》10316):
B--1 ④
鲁大司徒元匜
以上A式“于”旁上从拐角状,B式“于”旁下从二撇,可能均为饰笔,只不过位置不同而已。
综上形体分析,△疑为从“邑”,从“盂”省的形声字,也可直接隶定为“邘”。新蔡简“句△”,应如发掘整理者所云为地名,疑读“皐滸”。
首先,“句”与“皐”双声,音近可通。《左传·哀公二十六年》“皐如”,《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作“句如”。是其确证。其次,“于”与“午”声系相通。《楚辞·九章·怀沙》“重华不可遌兮”,注“遌音忤,与迕同”。是其确证。
《左传·宣公四年》“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皐滸”,注“皐滸,楚地。”
顾栋高云“案,传上文云,若敖师于漳澨。漳水在荆州府枝江县北四十里,此亦当在其境。”
[2]沈钦韩云“《水经注》河水东迳万山北下水曲之隈。云,汉女昔遊处也。张衡《南都赋》曰,遊女弄珠於汉皐之曲。汉皐即万山之异名也。《名胜志》万山在襄阳府城西十里。”
[3],《中国历史地图集》即采韩说,在今湖北襄樊北[4]。
发掘整理者认为“此竝”即“兹方”,见《史记·楚世家》,其说甚确。然语焉不详,今补充如下:
首先,“此”与“兹”均属齿音,音义均近,或可通假。《书·立政》“以并受此丕丕基”,汉石经引“此”作“兹”。《尔雅·释诂下》“兹、斯、咨、呰、已,此也。”多属声训。郝懿行曰“《老子》云,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又云,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河上公注竝云,此,今也。今亦为此,此亦为今,互相训也……《广雅》云,兹,今也。兹训今与此训今义亦同。《吕览·任地篇》云,今兹美禾。高诱注,兹,年也。盖亦缘词声生训,实则今兹即今此也。”
[5]可资参考。其次“竝”与“方”声系相通。《老子》十六章“万物竝作,吾以观其复。”马王堆帛书甲本、乙本“竝”皆作“旁”。是其佐证。
新蔡简“此竝”即典籍之“兹方”。《史记·楚世家》“肃王四年,蜀伐楚,取兹方。於是楚为扞关以距之。”索隐“地名,今阙。”正义“《古今地名》云,荆州松滋县古鸠兹地,即楚兹方是也。”集解“李熊说公孙述曰,东守巴郡,距扞关之日。”索隐“按,《郡国志》巴郡鱼复县有扞关。”正义所言非是。钱大昕曰“《左传》楚子重伐吴,克鸠兹。杜预云,鸠兹,在丹阳芜湖县东。今皐夷也,与兹方异。”
[6]已知正义之误。今按,扞关的地望是明确的。《史记·张仪传》“秦西有巴、蜀,大船积粟,起於汶山,浮江以下,不至十日而距扞关。”集解“徐广曰,巴郡鱼复有扞水、扞关。”索隐“扞关在楚之西界。”正义“在硖州巴山县界。”钱穆曰“鱼复故县,今四川奉节县东北,则扞关即瞿唐关也。《汉志》鱼复县有江关是已。”
[7]既然扞关在今四川奉节,那么据《楚世家》“蜀伐楚,取兹方,於是楚为扞关以距之”的记载,兹方应在奉节之西,而不应在奉节之东。其确切地望则不得而知。
新蔡简地名“此竝”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上海博物馆所藏次竝戈(《文物》1963年9期):
次(原篆左从“邑”右从“次”)竝杲之造(原篆左从“告”右从“攴”)戈
这件兵器铭文过去已有学者对其进行过研究[8]。或以为“次”是地名,与湖南资水有关;并以为“竝”应属下读“竝果(应释“杲”)”,人名[9]。现在看来,戈铭“次”应属上读“次竝”,即新蔡简之“此竝”,乃“城”之宾语。这是因为“此”与“次”声韵均近(齿音脂部),可以通假。《荀子·非十二子》“离纵而跂訾者也”,注“訾读为恣”。《管子·立政》“虽有富家多资”,《春秋繁露》引“资”作“赀”。《汉书·董仲舒传》“选郎吏又以富訾”,注“訾读与资同”。均其佐证。楚兵“次竝”与楚简“此竝”文字略有不同,这在楚简文字中也有类似的歧异现象。例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地名“平舆”,随县简作“坪夜”(69)[10];包山简亦作“坪夜”(200),或作“坪射”(138)、“坪亦”(203)、“坪夏”(240)等[11]。凡此都并不影响新蔡简之“此竝”即次竝戈之“次竝”的结论。至于戈铭之“杲”,才是人名,旧误释为“果”。“杲”所从“日”旁较为特殊,可参看信阳简“杲”(1.023)[12]。
众所周知,次竝戈属巴蜀式兵器,其铭文则无疑属于楚文字。这一现象曾引起许多学者的疑窦,现在看来并不难理解。地名“次竝”(新蔡简作“此竝”)在今四川,属于先秦时代的巴国,铭文地名与兵器型制吻合无间。铭文可能是居住在兹方的楚人在所得巴蜀兵器上所为,所以呈现典型的楚文字风格。新蔡简为正确地释读次竝戈铭文,乃至判断其国别,提供了珍贵的线索。
总之,新蔡简“句邘”即《左传》之“皐滸”。新蔡简“此竝”及次竝戈之“次竝”,均为《左传》之“兹方”。
[附记]
与“此竝”音近者尚有二地:
1、“訾梁”。“梁”、“竝”均属阳部,或可假借。《左传·昭公十三年》“师及訾梁而溃”,注“灵王还至訾梁而众散”。顾栋高云“訾,亦在信阳州境。昭十三年,楚灵王师及訾梁而溃。即此訾水之梁也。”
(《春秋大事表》,《清经解续编》一册510页。)在今河南信阳。
2、“訾母”。“母”,明纽鱼部;“竝”,並纽阳部。並、明均属唇音,鱼、阳阴阳对转。也具备假借条件。《左传·襄公十年》“六月,楚子囊、郑子耳伐宋,师于訾母。”
注“宋地”。战国属楚,在今河南鹿邑。
考虑到“此竝”读“訾梁”、“訾母”,在文献中均无通假例证,故暂不取此说。
2002年10月20日于合肥
注
释:
[1]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驻马店文化局、新蔡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河南新蔡平夜君墓的发掘》,《文物》2002年8期。
[2]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清经解续编》一册508页,上海书店,1988年。
[3] 沈钦韩《左传地名补注》,《清经解续编》三册87页,上海书店,1988年。
[4]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一册29——30④4,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年
[5] 郝懿行《尔雅义疏》41页,四部备要本。
[6] 引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1014.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7] 钱 穆《史记地名考》567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
[8] 沈之瑜《蔡竝□戈跋》,《文物》1963年9期。
[9] 孙稚雏《次竝果戈铭释》,《古文字研究》7辑,1982年。
[10] 裘锡圭《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文物》1979年7期。
[11] 何琳仪《包山竹简选释》,《江汉考古》1993年4期。
[12] 何琳仪《战国文字声系》297——298页,中华书局,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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