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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楚竹書散論(一)
顏世鉉
《孔子詩論》簡八:「《小弁》、《巧言》,則言
人之害也。」原整理者說:「『
』字《說文》所無,
言,以
為聲符。……詩的重點在於描述『讒』人和『巧言如簧』之人,則
言聲音近字當讀如『誆』,以謊言騙人,與『誑』義近。」
李零先生說:「上字從言從雙虫,與楚『流』字和『融』字所從同,讓人聯想,也許是讀為『流人』(指傳播流言的人?)或『中人』(古稱奄人為『中人』),但更大可能是,此即古書所說『讒人』(《青蠅》有『讒人』),字從雙虫,乃是雙兔的訛寫,原書讀『誆』。」
按,簡文從雙虫之形,見於春秋青銅器邾公鐘銘文「陸
」,楚帛書的「祝
」,此皆讀為「祝融」;又見於河南光山發現的黃君孟器銘文「永寶
(用)」,包山楚簡「
」(鬻熊)。所從「
」為蟲省聲,「蟲」為冬部字,同部的「融」以它為聲符;東部字的「用」也以它為聲符。曾憲通先生則從「
」符來揭示東、冬合韻的現象。
《孔子詩論》「
」字乃是從「蟲」省聲,讀為「讒」。文獻可見有從「毚」聲之字和東部或冬部相通之例,以下就以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所引之例來說明:
《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市絘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鄭注引杜子春云:「總當為儳。」
《周禮.地官.肆長》:「斂其總布。」鄭注引杜子春云:「總當為儳。」
《左傳.昭公三年》:「讒鼎之銘。」《正義》引服虔云:「讒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
有關「讒鼎」,俞樾有一個看法,也頗值得參考,他說:
《廣韻.一東》有「
」字,注云:「饞
,貪食也。」竊疑此鼎本名「饞鼎」,亦名「
鼎」,蓋著貪食之戒。
其次,再引一則出土材料以證明之。《周易.豫.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簪」字,《經典釋文》引荀爽本作「宗」,屈萬里先生說:「宗」為聲之衍。馬王堆帛書本作「讒」。由此也可見「讒」字和冬部字存在著密切關係。
從以上的材料來看,簡文「
」讀為「讒」應當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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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詩論》簡九:「《黃鳥》,則困而欲反其故也,多恥者其
之乎?」「
」讀為「謗」,《說文》:「謗,毀也。」段注:「謗之言旁也。旁,溥也。大言之過其實。《論語》『子貢方人。』假方為謗。」簡文末句讀為「多恥諸其謗之乎?」此段文意為:詩人身處困境而思歸故國,此乃因多為毀謗之言所辱乎?朱熹《詩集傳》:「民適異國,不得其所,故作此詩,託為呼其黃鳥而告之曰:爾無集于榖,而啄我之粟;茍此邦之人,不以善道相與,則我亦不久於此而將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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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詩論》簡一○:「關雎之
」,末字,李零先讀作「妃」,他說:「『妃』是匹配之義,古書亦作『配』,詩文稱為『好逑』。」周鳳五先生讀作「媐」,未有說明。
按,《說文》:「媐,說樂也。」段注:「說者,今之悅字。」「媐」也有另外一種意思,即通「妃」字,揚雄《太玄.內.初一》:「謹于媐
。」司馬光集注:「媐
,古妃仇字。
,匹也。」林瑀《釋文》:「媐與妃同。」簡文可讀為「妃」、「媐」,訓為匹配之意。《史記.外戚世家》:
故《易》基《乾》《坤》,《詩》始《關雎》,《書》美釐降,《春秋》譏不親迎。夫婦之際,人道之大倫也。禮之用,唯婚姻為兢兢。夫樂調而四時和,陰陽之變,萬物之統也,可不慎與?人能弘道,無如命何。甚哉,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
《索隱》:「妃音配,又如字。」《關雎》詩所言的即是男女妃匹之愛。故《毛詩序》:「《關雎》,后妃之德也,風之始也,所以風天下而正夫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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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詩論》簡一○:「《甘棠》之保。」簡一五:「……及其人,敬愛其樹,其保厚矣。《甘棠》之愛,以卲公……」簡二十四:「吾以《甘棠》得宗廟之敬,民性固然。甚貴其人,必敬其位。悅其人,必好其所為;惡其人者亦然。」
「及其人」句,前一字,李零先生說:「上面缺去的字,可能是『思』、『慕』一類字眼。」。《孔子家語.好生》:「孔子曰:『吾于《甘棠》,見宗廟之敬甚矣。思其人,必愛其樹;尊其人,必敬其位,道也。』」《左傳.定公九年》:「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漢書.韋賢傳》:「《詩》云:『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說苑.貴德》:
《詩》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傳》曰:「自陝以東者,周公主之;自陝以西者,召公主之。」召公述職,當桑蠶之時,不欲變民事,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之下,而聽斷焉。陝間之人,皆得其所。是故後世思而歌詠之。善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歌詠之。夫詩,思然後積,積然後滿,滿而後發,發由其道,而致其位焉。百姓歎其美而致其敬,甘棠之不伐也,政教惡乎不行?孔子曰:「吾於《甘棠》,見宗廟之敬也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順安萬物,古聖之道幾哉!」
以上幾則文獻,皆可與簡文互證。「及其人」句上,當以補「思」字為宜。從這些記載可看出,《甘棠》的詩旨在於「思其人」,亦即是懷念召公之德。《史記.燕召公世家》:「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決獄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無失職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伐,哥詠之。作《甘棠》之詩。」
「《甘棠》之保」之「保」,可讀為「服」,訓為懷念之意。《詩.關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毛傳:「服,思之也。」鄭箋:「服,事也。」孔穎達《正義》引王肅云:「服膺思念之。」王引之《經傳釋詞》云:思,句中語助詞;鄭、王之說皆於義未安。胡承珙《毛詩後箋》:「《康誥》曰:『要囚,服念五六日』,服念連文,服即念也,念即思也。」故將簡文「保」讀為「服」,訓為懷念,較切合《甘棠》詩旨。此字用「保」字,可能要與下句「《綠衣》之思」的「思」字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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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詩論》簡一六「《葛覃》」,此篇名,原整理未釋出;已有多位學者指出即是《周南.葛覃》。「覃」字,原作
之形,李零先生說:字原從「古」從「尋」,讀為「覃」。周鳳五先生說:從「尋」,讀為「覃」。
按,此字乃從「尋」、從「由」,兩者皆為聲符。《周易.豫.九四》:「由豫」,上博楚竹書作「猷余(豫)」,馬王堆帛書本作「冘餘(豫)」,張立文先生說:
「冘」《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正韻》:「于求切。」並音由。「冘」、「由」古音同,相通。」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曰:「冘,聲轉亦讀如『由』,緩行之狀也。」……冘豫,即猶豫。《後漢書.來歙傳》:「冘豫不決。」李賢注:「冘豫,狐疑也。」《後漢書.竇武傳》:「太后冘豫未忍。」李注曰:「冘豫不定也。」《後漢書.馬援傳》:「冘豫未決。」李注:「遲疑未定也。」《說文解字段注》曰:「古籍內冘豫義同猶豫。」是冘豫為猶豫。
《說文》:「冘,冘冘,行
。」段注:「『冘冘』,各本作『淫淫』,今依《玉篇》、《集韻》、《類篇》正。……古籍內『冘豫』,義同『猶豫』。巴東
澦堆亦曰『猶豫』,《坤元錄》作『冘豫』,《樂府》作『淫豫』。然則『冘』是遲疑蹢躅之
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按,讀如『淫』,故今本《說文》作『淫淫,行
。』聲轉亦讀如『由』,緩行之狀也。」由此可見,「由」可與「冘」、「淫」之字相通假。
其次,從「冘」、「淫」、「尋」、「覃」為聲旁之字,均音近可相通,關係密切。以下就以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所引之例來說明:
《荀子.勸學》:「瓠巴鼓瑟而流魚出聽。」流當作沈。《大戴禮.勸學》作沈。《淮南子.說山》作淫。
《淮南子.說山》:「瓠巴鼓瑟而淫魚出聽。」《三國志.蜀志.郤正傳》裴注、《文選.魏都賦》李注引淫作
,《論衡》亦作
。《說文》引「《傳》曰」同。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事浸潯,不得聞於天子。」《漢書.高五王傳》浸潯作寖淫。
陳復華、何九盈《古韻通曉》:
「猶豫」或作「淫豫」、「冘豫」。林義光作幽、侵對轉。陸志韋以此例證明「侵覃跟幽宵的通轉確有點蛛絲馬
」。張世祿認為《陳涉世家》的「涉之為王沈沈者」,「沈沈」是「覃覃」的假借。又作「潭潭」,陳亮《與葉丞相》:「亮積憂多畏,潭潭之府所不敢登。」
總結來說,由從「由」諧聲之字與從「冘」、「淫」、「尋」、「覃」諧聲之字的材料,以及古音學者所歸納出的看法,「由」和「尋」二者確有相近的語音關係。故簡文「尋」字,加上「由」為聲符,作為標音作用,這是很有可能的。
完稿於200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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