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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与《清庙》

——《清庙》考(一)*

朱渊清

  

上博馆藏《孔子诗论》第5、第6简较集中记录了孔子对《清庙》的论说。第5简“《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蘖。肃雍……。”第6简“……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

56两简是“留白”简。笔者曾有幸目验原简,根据观察,留白简的上下两端经过刀削,切口平齐,切削还较深。结合第1简和6支留白简的内容,因此也猜测留白处本当有文字,系人为事后削去。

认定两简接续编联而不作两简书写后经过片削处理的考虑,那么第5简末“肃雍”和第6简头“多士”连读,文意上解释不通。

也有可能两支简原本并不上下衔接。李学勤先生就将第56简分开考虑[1]。在第6简前补10字“清庙曰肃雍显相济济”。另一段中将第5简“肃雍”后补出“显相”,并下接第1简。以第5简后接第1简基础在于认定“《清庙》,王德也”和“行此者其有不王乎”文意上相贯连。

笔者以为原简排序不错。第5简“肃雍”和第6简“多士,秉文之德”都是《诗·周颂·清庙》的引语。根据《清庙》,第5简“肃雍”后补“显相”,第6简“多士”前补“济济”基本可以肯定。“肃雍[显相]”后应该是一句评论的话,从诗本意和《诗论》简上文看,最可能是关于敬宗庙之礼的内容。

清人王心敬曰:“如《序》果授自孔门,则指定为成王朝祭洛庙之诗亦无不可;倘出于汉初毛公之撰拟,则指定为祭洛文庙之说亦觉执泥。”[2]单以《序》、《传》、《笺》加之经说史传的零星摘引检核《诗》之文本固难有定诂,而今《孔子诗论》既出,一些诗的本旨背景的探讨或可深入甚而突破。孔子论《清庙》语是目前所见讨论《清庙》本旨的最早史料,而且确切出自孔子之口,对我们推考《清庙》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容细节价值极大。

 

 

 

 “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是《清庙》中的诗句。《清庙》是洛邑既成,用以祀文王的歌乐。《小序》:“《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蔡邕《独断》上:“《清庙》一章八句。洛邑既成,诸侯朝见,宗祀文王之所歌也。”

《诗·周颂·清庙》:“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

“於穆清庙,肃雍显相。”

《毛传》:“於,叹辞也。穆,美。肃,敬。雍,和。相,助也。”《正义》曰:“於乎、於戏,皆古之呜呼之字,故为叹辞。‘穆,美’,《释诂》文。《书传》云:‘穆者敬之。’言穆为敬之美也。《乐记》引《诗》云:‘肃雍和鸣。’夫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与和,何事而不行,是肃为敬,雍为和也。《释诂》云:‘相、助,勴也。’俱训为勴,是相得为助。”宋朱熹《诗集传》卷19:“於,叹辞。穆,深远也,清,清静也,肃,敬也。邕,和。显,相,助也。谓助祭之公卿诸侯也。”

显相指助祭之公卿诸侯。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28曰:“《士虞礼》祝辞曰:‘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宁。’然则自主人之外余皆显相也。成王祭主也,周公及助祭之诸侯皆显相也。”成王祭文王,成王是祭主,周公率公卿诸侯参加祭祀,是谓助祭。《国语·周语上》:“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清庙》祭祀文庙举行于洛邑既成之时,其时据《尚书大传》所记[3]:“天下诸侯之悉来,进受命於周,而退见文武之尸者,千七百七十三诸侯,皆莫不磬折玉音,金声玉色,然后周公与升歌而弦文武,诸侯在庙中者伋然渊其志,和其情,愀然若复见文武之身。” 《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宋杨简《慈湖诗传》卷18:“凡助祭之人皆可以言显相,不止于诸侯也。”

可见,这里是写周公、成王祭文王祖庙,礼仪肃敬雍和,诸侯都来助祭。郑玄《笺》曰:“於乎美哉,周公之祭清庙也。其礼仪敬且和,又诸侯有光明著见之德者来助祭。”宋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卷3《读周颂》:“於穆清庙,叹美是庙之祭也,肃雍显相,称赞助祭之臣也。”

“济济多士,秉文之德。”

《毛传》:“执文德之人也。”《郑笺》:“济济之众士,皆执行文王之德。文王精神已在天矣,犹配顺其素如生存。”《正义》曰:“经云‘秉文之德’,谓多士执文王之德,故传申其意,言此多士皆是执文德之人也。”“济济之众士,谓朝廷之臣也。执行文王之德,谓被文王之化,执而行之,不使失坠也。”朱熹《诗集传》卷19:“济济,众也。多士,与祭执事之人也。”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28曰:“济济多士广言助祭之人凡执事者皆在也,秉文之德,显相多士凡助祭者莫不秉文之德也。”

“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前贤通释意多接近。宋严粲《诗缉》卷23曰:“呜呼,美哉此祀文王清静之庙也。有肃肃其敬,雍雍其和者,显相之人也,称助祀之人曰显相者,谓其有显著之德,美称之也。此济济然众士皆秉持文王之德,不忘于心也。”宋辅广《童子问》卷8:“其显相诸侯之德则既敬且和焉,其执事之多士则又无不执行文王之德。”宋范处义《诗补传》卷26:“肃,敬也;雍,和也,言诸侯之助祭有和敬之德容,以显相其祀事也。文王肃肃在宫、雍雍在庙,则诗人尝以肃雍形容文王之德矣,今助祭之诸侯皆能肃雍,是知体文王之德者,而济济多士凡执事庙中者亦曰能秉文之德,孰知其然哉。”明姚舜牧《重订诗经疑问》卷11:“肃雍虽分训敬训和,实是一物。”“显相即相维辟公之相,有显明之德者也,周公亦在其中。济济多士则诸侯以下助祭者,此皆秉文之德,则诸侯可知而天子不必言矣。究竟此文德不出肃雍二字。”清马其昶《诗毛氏学》卷26:“雍雍在宫,肃肃在庙,文王之德也。文王不可见矣,其肃雍之神犹能光显著见於助祭之人。”

“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

《郑笺》云:“对,配。越,於也。”朱熹《诗集传》卷19:“越,於也。”宋曹粹中《放斋诗说》卷4[4]:“对,答也;越,扬也。对答而发扬之也。”明姚舜牧《重订诗经疑问》卷11:“对越,越字是越发之越,言对答而越发之也。文王在天之灵洋洋乎如在其上,是为对越。”明郝敬《毛诗原解》卷32:“对,接也;越,发扬在上之意。”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7《对越在天》:“家大人曰,对越在天与骏奔走在庙相对为文,对越,犹对扬,言对扬文武在天之神也。……《尔雅》曰:‘越,扬也。’(《聘义》‘叩之其声清越以长’,《晋语》‘必播於外而越於民’,郑、韦注并曰:‘越,扬也。’《夬·彖传》‘扬於王庭’郑注曰:‘扬,越也。’)扬越一声之转,对扬之为对越,犹发扬之为发越,清扬之为清越矣。”对越应该就是金文常见的对扬,颂扬之义。

“奔走”也系金文常见。于省吾《双剑誃诗经新证》卷4:“《盂鼎》‘亯奔走畏天畏’,《井侯簋》‘克奔走上下’,《效卣》‘不敢不万年奔走扬公休’。”

《毛传》:“骏,长也。”《郑笺》:“骏,大也。”朱熹《诗集传》卷19:“越,於也,骏,大而疾也。”宋杨简《慈湖诗传》卷18:“骏,敏也。”清戴震《毛郑诗考正》卷4:“骏尤敏也。”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28曰:“《尔雅·释诂》:‘骏,速也。’速与疾义同。《正义》引《礼记·大传》‘骏奔走’注:‘骏,疾也。疾奔走言劝事。’骏、疾以声近为义,庙中奔走以疾为敬,其说较《传》、《笺》为善。”“骏奔走”亦常见,或当作“逡奔走”。《伪古文尚书·武成》:“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礼记·大传》:“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宗庙事,疾走表示礼敬。宋谢枋得《诗经注疏》卷下曰:“不敢懈怠,不敢舒迟是也。”

《楚辞·招魂》章句:“不显,显也。”《毛传》:“显于天矣,见承于人矣,不见厌于人矣。”《礼记·大传》引作“无斁于人斯”,郑注:“斁,厌也。”朱熹《诗集传》卷19:“承,尊奉也,斯,语辞。” 宋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卷3《读周颂》:“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言永永无极也。” 元刘玉汝《诗缵绪》卷17:“无斁于人斯,不止在庙,而广及民人矣。”

不显,当释为丕显。戴震《毛郑诗考正》卷4:“古字丕通作不。”王引之《经义述闻》卷7《不显不承》:“不显不承即丕显丕承,允哉斯言。”[5]

《毛诗正义》曰,“於乎美哉,周公之祭清庙也。其祭之礼仪,既内敬于心,且外和于色。又诸侯有明著之德来助祭也。其祭之时,又有济济然美容仪之众士亦来助祭。于此众士等,皆能执持文王之德,无所失坠。文王精神已在于天,此众士之行,皆能配于在天。言其行同文王,与之相合也。此明著诸侯与威仪众士长奔走而来,在文王之庙,后世常然,供承不绝,则文王之德,岂不显于天?岂不承于人?所以得然者,以文王之德,为人所乐,无见厌倦于人。斯由人乐之不厌,故皆奔走承之。”朱熹《诗集传》卷19:“此周公既成洛邑而朝诸侯,因率之士以祀文王之乐歌。言於穆哉此清静之庙,其助祭之公侯,皆敬且和,而其执事之人又无不执行文王之德,既对越其在天之神,而又骏奔走其在庙之主。如此,则是文王之德岂不显乎,岂不承乎。信乎其无有厌斁於人也。”大体上,孔颖达、朱熹的通释都把握了诗旨。

参加祭祀的显相多士都能“秉文之德”,《清庙》的诗旨也正在于“秉文之德”。《汉书·刘向传·条灾异封事》:“文王既没,周公思慕,歌咏文王之德。”《文选》卷51王褒《四子讲德论》曰:“昔周公咏文王之德而作《清庙》。”“秉文之德”,秉持文王之德,文指文王,汉唐笺疏在这一点上并无异议。事实上周开国后,确实十分重视文王之德。《尚书·康诰》:“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尚书·无逸》:“我道惟宁王德延。”

清代则有学者明确提出“秉文之德”的“文”并非文王,文德只是泛言。戴震《毛郑诗考正》卷4:“诗中言文王,不单举文字。倘祀武王成王,必不可云‘秉武之德’、‘秉成之德’也。凡经传以文赞美其人者不一,皆经纬明备、威仪敬慎之称,能执是德,夫然后可以对于在天之灵,而骏奔走以执庙中之事矣。”段玉裁《毛诗诂训传定本》卷26:“秉文之德,执文德之人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28:“昭三十二年《左传》‘昔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崇文德焉’,《周语》‘昭显文德’,又《诗》‘文定厥祥’《传》‘言大姒之有文德也’,‘告于文人’《传》‘文人,文德之人也’,皆泛言文德。此《传》谓多士皆执持文德,亦泛言有文德,与《笺》言‘皆执行文王之德’异议。”

这种异议或起因于历史上对歌乐《清庙》是单祀文王还是文、武并祀曾经有过的讨论。

唐人杜牧首先指出《清庙》是并祀文王、武王。《樊川文集》卷12《上周相公书》:“周公居摄,祀文、武於清庙,作此诗以歌舞文、武之德。”《清庙》“不显不承”,《孟子·滕文公下》:“《书》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佑启我后人,咸以正无缺。’”宋人据此指出“不显不承”和文王、武王的关系。宋刘克《诗说》卷12:“‘於穆’二辞似形容清庙之容与成王祭礼之敬,‘显’如《书》之‘丕显哉文王谟’,‘承’如《书》之‘丕承哉武王烈’,兼言武王也。”《清庙》是洛邑既成,成王、周公祀文王之歌乐,可与《洛诰》对读。明人进一步据《洛诰》文证明歌乐《清庙》时文王、武王并祀。明朱谋玮《诗故》卷10:“《清庙》祀文王也。成王营洛而作《清庙》以祀文武,此其始奏之乐也。《洛诰》称王在新邑蒸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而《君牙》之书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此言‘不显不承’,其义一也。知文武并崇,不独祀文矣。”明沈守正《诗经通说》卷11也从朱说。清戴震《毛郑诗考正》卷4:“诗中‘丕显’颂文王,‘丕承’颂武王甚明,盖同一丕显尔,以后承前则谓之丕承。”

《清庙》如前贤所论,确是在文王庙祭祀文王所歌,其时还并祭武王。但这并不与“秉文之德”即是秉持文王之德相反对。宋刘克《诗说》卷12:“秉文之德专言文王也,《清庙》之祀文、武并列,独言秉文之德者,尊无二上也。”清方苞《朱子诗义补正》卷8:“故原始要终而言之,惟文王清明在躬,缉熙无间,以垂此典刑,故自文王既殁,肇禋以后,君臣上下兢兢守之,讫用有成,以集大业,皆由文王之德,允发其祥,正与《清庙》之诗‘不显不承’相应。”陈奂《诗毛诗传疏》卷7:“文武可以合祭於明堂,岂文武不可以合祭於清庙乎?”

实际上,秉持文王之德正是《清庙》诗本身所强调的,但正如《清庙》之在后世多种仪式中歌演,文德在后世也渐成为对美好之德的泛称。

《孔子诗论》:“秉文之德,以为其蘖”。

“蘖”,本从二“業”,马承源先生读为“业”[6]。周凤五先生曰:“《尚书·盘庚上》:‘若颠木之有由蘗’《释文》引马融说:‘颠木而肄生曰蘗’。然则‘蘗’即萌芽之意,与上文‘以为其本’之‘本’正相呼应。”[7]笔者以为当从周先生读。

蘖和本对应,本是草木之根,蘖是草木砍伐后长出的新芽。《诗·商颂·长发》:“苞有三蘖,莫遂莫达。”《国语·鲁语上》:“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韦昭注:“以株生曰蘖。” 《文选》卷3张衡《东京赋》:“坚冰作于履霜,寻木起于蘖载。”《孔子诗论》:“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蘖。”“本”与“蘖”正相对应。《尚书·盘庚上》将旧都比作“颠木”,将新都比作“由”;周替商而兴,《孔子诗论》将秉持文王之德比作“”,正与《尚书·盘庚上》“”的用法完全一致。

验诸《清庙》本文:“於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秉文之德”是主旨所在,清杨名时、夏宗澜《诗义记讲》卷4:“秉文之德,总顶上二句说来,言此肃雍之助祭者,与济济之执事者,皆能秉文王之德。”助祭诸侯济济多士丕显丕承“秉文之德”,则文王之德“无射于人斯”,《毛诗正义》: “文王之德,为人所乐,无见厌倦于人”,文王之德无见厌于人而得传承无终。孔子曰“秉文之德,以为其蘖”,蘖是萌芽起始之意,也正和文王之德的无厌无终相应。

从二“業”之字Δ,金文中就有。《晋公盆》:“召Δ囗囗囗囗囗囗晋邦。”《晋公盆》是一件十分著名的青铜器,郭沫若以为是晋襄公器;唐兰、杨树达以为是晋定公器,白川静并推定为晋定公36年(BC475);李学勤先生则考订为晋平公器,作器年代确定为平公21年(BC537[8]。器铭追述了先世功业,着重于始封祖唐公以及晋平公“烈考”即其父晋悼公的事迹。“晋公曰:我皇祖唐公囗受大命,左右武王,囗囗百蛮,广司四方,至于大庭,莫不事囗。囗命唐公,囗宅京师,囗囗囗邦。”这是追述唐公业绩,唐公幼年随武王克商,成王桐叶封晋,始开国。《晋公盆》随后述及其“烈考”的功绩,“我烈考囗囗囗囗囗囗囗疆,武囗囗囗囗囗囗囗虩虩在囗囗囗囗囗囗囗,召Δ囗囗囗囗囗囗晋邦。”晋平公之父晋悼公是晋国史上有作为的国君,晋厉公被杀后即位,“逐不臣者七人,修旧功,施德惠,收文公入时功臣后。”[9]《晋公盆》的“疆武”、“虩虩在”都和晋悼公的功绩相副,晋悼公的功绩终使晋国复霸。《左传·成公十八年》:“举不失职,官不易方,爵不逾德,师不陵正,旅不偪师,民无谤言,所以复霸也。”《晋公盆》“召Δ囗囗囗囗囗囗晋邦”,Δ当读为的本义是草木砍伐后长出的新芽,“召蘖囗囗囗囗囗囗晋邦”,恰是晋悼公复霸的历史功绩的记述。

《晋公盆》随后还有晋平公自述,“公曰:余维今小子,敢帅型先王,秉德囗囗,智燮万邦。”顺便提及,“秉德”在这里的使用和《清庙》“秉文之德”是完全一致的,追述祖先功绩而后曰“秉德”也证明“秉文之德”的“文”确实应是祖先的名号:文公。

蘖之本义是草木砍伐后长出的新芽,孔子所谓“秉文之德,以为其蘖”,其深意更在于不但是成王秉承文王之德,而且周公制礼作乐,也正是肇始于文王。《尚书·顾命》:“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丽陈教。”清魏源《诗古微》卷15《周颂答问》在论及《清庙》即其次章(即《维天之命》)时指出:“周公制作,人知其因於二代,而不知其因於文王,如薪槱以告天兆,后稷为太祖,灵台、辟雍以行明堂之政。《康诰》言用刑,《立政》言官制。韩起见周礼於鲁则《易》象在焉,季札观周乐则南籥舞焉。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故知文王制作已定,特未颁诸天下,周公乃收聚文王之德,顺惠文王之意耳。”

《孔子诗论》:“《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蘖。”孔子评价《清庙》的“王德”实际上并不是文王之德。孔子称赞的这个“王德”,包括“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蘖”这样相互联系的两层,“秉文之德”仅是“王德”内在具体的起始,而制度性的宗庙之礼才是“王德”的根本。

孔子称颂《清庙》至于“至矣”的“王德”确切是指什么?

孔子称《清庙》是“王德”,这个“王德”应该是成王之德,更确切说是周公制礼作乐之德。周公制礼作乐,也就是孔子说的“敬宗庙之礼”。

周公在摄政六年时制礼作乐。《通鉴外纪》卷3引《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尚书大传》卷2:“周公将作礼乐,优游之三年,不能作。君子耻其言而不见从,耻其行而不见随。将大作,恐天下莫我知也,将小作,恐不能扬父祖功德泽。然后营洛,以观天下之心,於是四方诸侯,率其群党,各攻位於其庭。周公曰,示之力役,且犹至,况导之以礼乐乎。然后敢作礼乐,《书》曰:‘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此之谓也。”

周公主持制作了包括《清庙》在内的礼乐。《清庙》在洛邑既成祭祀文王的仪式中歌演。《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尚书大传》卷1:“《清庙》升歌者,歌先人之功烈德泽也。”“故周公升歌文王之功烈德泽,苟(《诗正义》作“尊”)在庙中,尝见文王者,愀然如复见文王。”《尚书大传》卷2:“传曰,当其效功也,於卜洛邑,营成周,改正逆,立宗庙,序祭礼,易牺牲,制礼乐,一统天下,合和四海而致诸侯。皆莫不依绅端冕,以奉祭礼者。”

历史上曾经有学者怀疑《清庙》是周公观看祭祀仪式之后而述作。宋魏了翁《毛诗要义》卷19上:“《清庙》乃既祭后周公述其事而作。”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首先,祭祀文王演奏歌乐,《清庙》就是其内容,若《清庙》系观看祭祀仪式之后而述作,那么洛邑既成宗庙祭祀文王时歌演的又是什么?其次,洛邑既成,宗庙祭祀文王的时间是在周公摄政7年,其后周公即致政成王。据《尚书大传》,周公摄政六年完成了制礼作乐,包括祭祀文王仪式及仪式所演《清庙》歌乐应该就在这时准备完成。另外,《独断》称《清庙》是“祀文王之所歌”,前人已经指出这种说法最可能直接来自参加祀仪歌演的乐工。明朱朝瑛《读诗略记》卷6:“《序》曰‘祀文王也。’诸侯来朝,率之以祀故作此诗而歌之于庙。何玄子以为明堂宗祀所歌亦非无据之说。蔡氏《独断》,他序皆无所载,独载《周颂》之序。而《周颂》之序又不著其诗之所自作,第述其歌之所用,如此《序》曰‘祀文王’,而《独断》曰‘祀文王之所歌’,则此为歌诗者之例,盖乐工之所传而非作诗者之序明矣。夫歌者之所施与作者之所指不可得而同也。”“而《周颂》之《序》乃与《独断》所载无异者,大抵《周颂》之《序》与乐工之所传者相乱而后人遂窜易之。”明张次仲《待轩诗记》卷8:“《诗序》曰‘祀文王’而《独断》曰‘祀文王之所歌’,则此为歌诗者之例,盖乐工之所传而非作诗者之序明矣。”

《洛诰》纪录了洛邑的建成和祭祀文王的仪式,可以与《清庙》对读。《尚书大传》卷2:“孔子曰:‘吾於《洛诰》,见周公之德,光明於上下,勤施四方,旁作穆穆,至於海表,莫敢不来服。莫敢不来享。以勤文王之鲜光,以扬武王之大训,而天下大治。’”《孔丛子·论书》:“子夏问《书》大义。子曰:‘吾……于《洛诰》,见周公之德焉。’”宋范处义《诗补传》卷26:“谓周公制作礼乐,既为郊祀,又为明堂,皆周公之制作耳。成王虽即政,周公仍为相,则礼行于成王而制定于周公何疑之有。”清陈奂《诗毛诗传疏》卷7:“孔子曰:‘吾于《洛诰》也,见周公之德。’盖周公制作礼乐,祖有功而宗有德,祖文宗武,皆有配天之祭,故於升歌,共歌《清庙》之诗。”

周公在洛邑既成祭祀文王之后即致政成王,但周公制礼作乐,对周王朝俱有制度建设的根本意义。《左传·僖公三十一年》:“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宁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请改祀命。’”《左传·文公十八年》:“鲁太史克曰: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左传·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旗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于太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太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周颂》也被视为是盛德的表现。《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札请观周乐,为之歌《颂》,吴札曰:“至矣哉!……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周公制礼作乐也正因此在历史上就被视作周之王德。《左传·昭公二年》:“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韩子赋《角弓》。”《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

所以,《孔子诗论》评价《清庙》“王德也,至矣”,确实是对周公制礼作乐的赞美。由此亦可证明《清庙》确是祭祀文王仪式所演之歌乐。附带指出,李学勤先生以《孔子诗论》第1简接第5简可能有误,周公制礼作乐是历史的事实,孔子明确以《清庙》是“王德”,似乎并无再衍生出“行此者其有不王乎”之说的必要。

孔子曰:“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蘖。”制礼作乐,这是制度根本;秉持文王之德,则是萌蘖起始。这是孔子对《清庙》意义的深刻理解。经过如上之分析,我们确信,孔子赞美《清庙》,并不仅仅是赞美《清庙》这个文本,而更是赞美历史上制作和仪式初演《清庙》歌乐所体现的伟大的制度创造的价值和意义。

 

                                                     

                                                     



* 笔者《〈清庙〉考》共有三个部分,本文是其中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考订《清庙》仪式歌演的历史背景,第三部分考订《清庙》的乐章和歌演形式。

[1] 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书店2002/3

[2] 清王心敬《丰川诗说》卷19,《四库全书存目》本。

[3] 清陈寿祺辑校《尚书大传》卷2,《丛书集成》本。本文使用《尚书大传》未注明出处者皆为陈辑校本。

[4] 清张寿镛辑宋曹粹中《放斋诗说》卷4,《续修四库全书》本。

[5] 然王引之以为丕显丕承俱是盛大之意则理据不足。

[6] 《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1

[7] 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2002/3

[8] 李学勤《晋公  的几个问题》,《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

[9] 《史记·晋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