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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零释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陈伟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在期待中,于2002年底出版[i]。短短两三个月,已涌现大批研究论文。仅在“简帛研究网”上刊出者,迄至二月下旬,已有五十多篇。众多学者的关注和网络的普及,促成了出土文献研究史上的又一高潮。在研读中,个人也有一些想法。剔去与其他学者已刊论作的重复之处,曾整理为四篇小文[ii]。现将此外的一些心得条录如次,希望能得到教正。

 

1.……曰:“有虞氏之乐正之子也。”(《子羔》1号简)

曰,原释为“以”。陈剑先生指出:“此字原释为‘以’,从残存字形和文意看,恐不可信。[iii]《子羔》篇由子羔、孔子师生的对话构成。无论是子羔的问,还是孔子的答,都使用一个“曰”字。从文意看,此字可能即是“曰”。同简有“以”、“曰”二字。此字残画更近于后者,也是这一改释的一个理由。下文接着是子羔“何故得以为帝”一问。其前应是孔子之语。这样“曰”前可补以“孔子”二字。

原释文于“”之间着逗号。原注释云:“《吕氏春秋·古乐》则以为葛天氏、陶唐氏、黄帝、帝颛顼、帝嚳等古帝皆设有乐官,至‘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至舜立,‘帝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按辞意,质在尧时已为乐正,至舜时沿袭。高诱注:‘质当作夔。’按‘’从占声,‘质’、‘占’皆属端纽,且职掌相同,以此当为通假字。‘夔’也应视为一音之转。”又说:“‘’为‘’之父,古籍中未详,是古史的新资料,待考。

陈剑先生主张去掉中间的逗号。他说:“‘子羔曰:何故以得为帝’承上文‘有虞氏乐正之子’而来,‘有虞氏乐正之子’应即‘何故以得为帝’的主语,从下文孔子的回答来看,此人当是‘舜’。原注释断句为‘有虞氏乐正,之子也’,理解为判断句,不确。”[iv]所云当是。

应该说明的是,古人所谓“有虞氏”一类表述,大致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某方国,一是指该方国成为王国后所代表的王朝。竹书此处所说的“有虞氏”,当是指舜即位之前的虞国。相应地,“有虞氏之乐正”,也当是虞国之职,而不是王朝之官。用夔、质等古帝手下的乐正作解,其前提就不可靠[v]

如同陈剑先生所云,从文意看,竹书所说“有虞氏之乐正”当是舜父。在传世古书中,舜父名“瞽叟”。我们注意到,原注释所引《吕氏春秋·古乐》文之后,还有瞽叟司乐的记载。其云:“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舜立,仰延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瞽叟作十五弦之瑟与尧“命质为乐”同时,随后又有“舜立”云云,其事显然在舜即帝位之前。由于同时有质的存在,瞽叟不可能是王朝乐正,但作为唐国乐正,则不存在什么障碍。又《国语·鲁语》云:“夫成天下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协风”又见于《国语·周语》,说是:“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韦昭注:“瞽,乐太师,知风声者也。”幕是舜的祖先[vi]。他既然以“听协风”著称,也当是乐师之属。在实行世官制度的社会,这也有助于说明瞽叟的职掌。

舜之父,在郭店竹书《唐虞之道》中,被写为“ 寞”[vii]。《子羔》中的“”,是舜父之名的又一写法。形近。,也许从宀得声,与寞为明纽双声,或可通假。因而,《子羔》与《唐虞之道》所见舜父之名有可能字异而实同。

 

2.故能治天下,平万邦,使无有小大、肥瘠,使皆得其社稷百姓而奉守之。(《子羔》1号简、6号简)

《子羔》1号简与6号简的连缀,由陈剑先生指出[viii]。瘠,字本作毳(上从宀),从何琳仪先生读[ix]。“使无”后文字原断读为“无、有,小、大,肥、脆”。原考释云:“无、有,小、大,肥、脆皆对义辞,文意当为使万邦通其有无,毋分邦之小大,物产之丰硗云,但后辞缺失。”陈剑先生以6号简与1号简连缀后,将6字连读。何琳仪先生则在“无有”、“小大”、“肥瘠”之间改着顿号。如将“无有”、“小大”、“肥瘠”看作并列关系,则语义费解。原整理者未能看出1号简与6号简的相连,李锐先生将“使(本作“史”)”字改释为“弁”,读为“辨”,盖即因此。疑当断读如上,“无有”为没有、不分之意。《书·盘庚上》说:“无有远迩,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左传》僖公十八年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及而玄孙,无有老幼。”襄公二十四年“无有众寡,其上一也”。《吕氏春秋·爱类》说:“昔上古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河出孟门,大溢逆流,无有丘陵沃衍、平原高阜,尽皆灭之。”可与简文参读。

 

   3.亦纪先王之遊道。不逢明王,则亦不大使。(《子羔》7号简)

本条原读作:“亦纪。先王之遊,道不奉囗,王则亦不大弁(从氵。使)。”原考释云:“亦纪,简上段残,字句不完整,待考。”“先王之遊,先王巡狩之事。”逻辑关系不畅,内容亦难以与简书其他内容联系。疑当改作今读。

纪,记载。遊,训行。《战国策·秦简四》“王资臣万金而遊”,姚注:“遊,行。”道,训言。《周礼·夏官·训方氏》“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郑注:“道犹言也,为王说之。”遊道,犹言行[x]

奉,读为逢。二字皆从“丰”得声,应可通假。“奉”后一字,疑是“明”字。在同篇1号简有一字,上从“日”,下从“皿”,黄德宽先生认为是“盟”字异体,读为“明”[xi]。此字下从“皿”,上部或许是“冏”字讹体,亦是“盟”字,读为“明”。“明王”,古书习见,同为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从政》甲1号简也有“昔三代之明王之有天下者”的表述[xii]。使,原从“氵”从“史”。疑当读为“使”。《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孔子语云:“有士君子,有众使也,有刑用也,然后怒。”卢辩注:“使,举也。”[xiii]简文此句大概是说:不遇明王,也就不能得到重用。《礼记·檀弓上》记孔子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孔子家语·本姓解》记齐太史子与说:“惜乎,夫子之不逢明王,道德不加于民,而将垂宝以贻后世。”可与简书对读。

如果上述大致不误,我们有理由怀疑本简应接在8号简之后。8号简下段记子羔之问说:“如舜在今之世则何若?”然后是“孔子曰”。7号简上半段所记正是孔子回答的内容。孔子借题发挥,以自己的际遇作比况,所以连用了两个“亦”字。

 

    4.善,尔问之也久矣。(《子羔》9号简)

久,字原作“旧”,整理者依形释定,未作解说。何琳仪先生读为“久”,但将“久矣”二字改属下读,作“久矣其莫……”[xiv]

《礼记·学记》云:“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子羔反复发问,层层深入,适如《学记》所云。孔子此语是对这种问学态度和方式的赞赏。由于9号简上端及所记语句完整,或可怀疑其位于《子羔》篇首。但若对“善尔问之也久矣”的理解不误,则这种疑虑应可释然。

 

    5.后稷之母,有邰氏之女也,遊于玄丘之汭……(《子羔》12号简)

玄,原释为“串”,张富海先生改释为“玄”,白于蓝先生赞同其说,并补充一条新证据[xv]。丘,字本作“咎”,从白于蓝先生读。白于蓝先生指出:地名“玄丘”见于汉晋典籍,往往是与殷祖契母简狄受孕有关。简狄受孕之地,《离骚》、《天问》及《吕氏春秋·音初》又称是瑶台。因而怀疑玄丘本是后稷之母姜原的受孕之地。汉人将其误安到简狄头上。

“玄丘之汭”的“汭”,字本作“内”。张富海、白于蓝先生均按本字读。张先生解释说:“简文言姜原‘游于玄咎之内’,大概是因为玄咎这种建筑规模较大,不止是一室一殿,所以可称‘游’;因为是一种建筑,所以言‘内’(如果玄咎是地名,则不大可能称‘内’);因为玄咎可能是祭郊禖之宫,所以姜原得履帝之足迹而娠后稷。”白先生则说:“其实,‘内’有时候不一定就是针对某种封闭性的建筑而言的,而只是与‘外’相对的一个概念。如‘一国之内’,再比如《释名·释州国》:‘雍州在四山之内。’我们现在还经常说‘山内’、‘山外’。这些‘内’只能是就某一区域或范围而言的。所以,若从这方面来看,‘玄丘之内’也是可以理解的。”

疑“内”读为“汭”。“汭”作为地名通名,大致有四种涵义,皆与水有关。(一)河流交会处。《说文》:“汭,水相入也。”(二)河流弯曲处。《左传》庄公四年:“莫敖以巧言王命入盟随侯,且请为会于汉汭而还。”杜预注:“水曲曰汭。”(三)水滨。《穆天子传》卷四:“柏絮觞天子于澡泽之上、囗多之汭。”郭璞注:“汭,水崖。”[xvi]在白于蓝先生引述的汉晋文献中,均称玄丘为水。如《史记·三代世表》褚先生引《诗传》作“玄丘水”,《列女传·契母简狄》作“玄丘之水”。将“内”读为“汭”,训作水边之地,应该是恰当的。反过来,这也可支持对于“玄丘”的释读。

 

    6.……尔司,各恭尔事,废命不赦。(《昔者君老》4号简)

最后四字,原写作“发命不夜”。原注释云:“发布命令不待夜。《礼记·月令》云季夏之月‘毋举大事以摇养气,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

今按,“发”当读为“废”,“夜”当读为“赦”。“废”从“发”得声,故可假借。高亨先生曾搜集十余条古书中二字通假之例,可参看[xvii]。楚简中“废”多借“法”字为之,但在郭店竹书《老子》丙组3号简“大道废”的“废”字则是借“发”为之[xviii],与此相同。“废命”是古人习语。如《左传》僖公五年:“守官废命,不敬。”哀公十一年说:“奉尔君事,敬无废命。”

夜、赦二字,为铎部叠韵,喻、审旁纽,在上古音中读法相近,或可通假。“夜”从亦得声。《说文》“赦”下有“ ”字,说解云:“赦或从亦。”《古文四声韵》卷四“赦”字下收录有出自《汗简》的“亦”字[xix]。在西周金文《賸(从亻)匜》和云梦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封诊式》以及《为吏之道》中,赦即作“ [xx]。这些可以看作夜、赦相通的间接证据。《书·盘庚上》云:“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及尔身,弗可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若夫宋国之法,死生之度,先君有命矣,群臣以死守之,弗敢失队.臣之失职,常刑不赦。”与竹书所云近似。

“尔司”下原注释云:“与以下两辞文似为君对太子的临终嘱咐。‘尔’指太子。”竹书中用到“各”字,显然听者不会是太子一人。而从“废命不赦”的语义看,这段话很可能是太子在国君临终时对群臣的训诫。

 

    7.上下贵贱,各得其列。(《容成氏》5号简)

列,字本作“殜”。原注释云:“即‘各得其世’,指每个人都能尽享天年。”“殜”疑当读为“列”。世、列为月部叠韵,其间或所从之字或可通假。《汗简》卷上之一录《史说》“列”即作“迣”。《汉书·鲍宣传》“男女遮迣”,颜注引晋灼曰:“迣,古列字也。”同书《礼乐志》“迣万里”,颜注复引晋灼曰:迣,“古迾字。”简文可读为“列”,训为“位”。《左传》襄公十五年云:“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各居其列”犹“各得其列”。

 

    8.舜乃欲会天地之气而听用之,乃立契以为乐正。契既受命,作为六律六吕,以辨五音,以定男女之声。(《容成氏》3016号简)

“吕”字以下,书于16号简。二简相接,从陈剑先生说[xxi]。“吕”字本作“串(从阝)”,系“郘(读为吕)”之误,亦从陈剑说。

这里要讨论的是“契”字。原注释指出:“此字与《包山楚简》第一百二十简、《郭店楚墓竹简·语丛四》第八简‘竊’字写法相同。尧、舜乐正古书多作‘夔’,唯《吕氏春秋·古乐》作‘质’,从读音考虑,此字疑读为‘质’(‘质’是端母质部字,‘竊’是清母质部字,读音相近)。”此字的具体释定还不能确知,但如原注释所云,从多处辞例看,读为“竊”或与之通假的字,当无问题[xxii]。竊、契二字古音韵部为质月旁转,或可通假。《说文》云:“竊,盗自中出曰竊。从穴米,禼廿皆声也。廿,古文疾。禼,偰字也。”《庄子·马蹄》:“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扼鸷曼诡衔辔。”陆德明《释文》云:“竊辔,齧辔也。”以上二例,可以作为竊、契通假的辅证。按照这一线索,竹书所记也许是舜的另一位大臣——契(亦作“偰”、“禼”)。

在传世古书中,契与禹、后稷、夔等人同事。如《大戴礼记·五帝德》记孔子述舜之事迹说:“使禹敷土,主名山川,以利于民;使后稷播种,务勤嘉谷,以作饮食;羲和掌厤,敬授民时;使益行火,以辟山莱;伯夷主礼,以节天下;夔作乐,以歌籥舞,和以钟鼓;皋陶作士,忠信疏通,知民之情;契作司徒,教民孝友,敬政率经。”《史记·五帝本纪》谈舜即位时事也说:“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在《容成氏》中,提到的舜臣有禹、后稷、皋陶以及我们正在讨论的竊。在传世古书中,担任乐正之职的是夔或者《吕氏春秋·古乐》所记的质;契的职位则是司徒。如非传闻有异[xxiii],那么较有可能的是,竹书作者或抄手将乐正夔误写成时代相同、地位也大致相当的契。

 

     9.武王乃出革车五百乘,带甲三千,以宵会诸侯之师于牧之野。(《容成氏》第5152号简)

宵,字本作“少”,原释文读为“小”,未作解释。“小会诸侯”似无说。少、宵皆从小得声,疑当读为“宵”。《说文》:“宵,夜也。”《国语·周语下》:“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王以黄钟之下宫,布戎于牧之野,故谓之厉,所以厉六师也。”韦昭注:“二月,周二月。四日癸亥,至牧野之日。夜陈师,陈师未毕而雨。”[xxiv]《礼记·祭统》:“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孔疏引皇侃所述《书传》云:“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因名焉。”这与读“少”为“宵”可以相合[xxv]

 

[i] 马承源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ii] 《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从政〉校读》,简帛研究网(03/01/10),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henwei01.htm;

     《读<鲁邦大旱>札记》,简帛研究网(03/01/27),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henwei02.htm

     《竹书〈容成氏〉所见的九州》及一篇讨论武王伐纣所经之地的小文,待刊。

[iii] 《上博简〈子羔〉、〈从政〉篇的拼合与编连问题小议》,简帛研究网(03/01/08),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henjian01.htm

[iv] 上揭陈剑文。

[v] 循着原注释思路求解的,还见于曹建国《读上博简〈子羔〉札记》,简帛研究网(03/01/12),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aojianguo01.htm

[vi] 幕在《国语》中,又见《鲁语上》。二处韦昭注并说是舜后。其说误,参看徐元诰《国语集解》,第160页,中华书局2002年。

[vii] 参看李家浩:《读〈郭店楚墓竹简〉琐议》,《郭店楚简研究》(《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viii] 上揭陈剑文。

[ix] 何琳仪:《沪简二册选释》,简帛研究网(03/01/14),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helinyi01.htm

[x] 《大戴礼记·劝学》云:“不闻先王之遗道,不知学问之大也。”“遊”也有可能读为“流”、“留”,“游道”犹“遗道”。游、流通假之例,看高亨《古  字通假会典》第722页,齐鲁书社19897月。遊、留二字为幽部叠韵,或可通假。《古字通假会典》第723页有蝣、䗜通假之例,可佐证。

[xi] 《〈战国楚竹书〉(二)释文补正》,“简帛研究网”(03/01/21),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huandekuan01.htm

      陈剑、何琳仪先生虽对此字分析不同,亦皆读为“明”。见陈剑上揭文;何琳仪上揭文。

[xii]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第215页。

[xiii]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第108页,中华书局1983年。

[xiv] 上揭何氏文。

[xv] 张富海:《上博简〈子羔〉篇后稷之母节考释》,简帛研究网(03/01/17),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zhangfuhai01.htm

     白于蓝:《释玄咎》,简帛研究网(03/01/19),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baiyulan01.htm

[xvi] 王贻樑:《穆天子传汇校集释》,第221页,华东师大出版社1994年。

[xvii] 《古字通假会典》,第653页,齐鲁书社1989年。

[xviii]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第9(图版)、121(释文)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

[xix] 《汗简·古文四声韵》(李零、刘新光整理),第66页,中华书局1983年。

[xx] 参看李囿主编《古文字诂林》第三册,第66666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

[xxi] 《上博简〈容成氏〉的拼合与编连问题小议》,简帛研究网(03/01/09),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henjian02.htm

[xxii] 参看《郭店楚墓竹书》,第151页注7154页注63218页注7所录裘锡圭先生按语。

[xxiii] 传闻各异的可能性并不能完全排除。《吕氏春秋·古乐》的质,作为质部字,与竊、契音近,所指或即一般说是司徒的契。

[xxiv] 《国语集解》,第126页。上海师范大学点校本《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于此段文字有脱文,断读亦误。

[xxv] 《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效牧野,乃誓。”郑注引马融云:“昧,未旦也。”依马说,此条并不与上引二书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