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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上博简《民之父母》等三篇札记 刘乐贤 新近出版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二册,一共发表了《民之父母》、《容成氏》等六篇古书的照片和释文。整理者对各篇的考释相当相尽,解决了释读中的许多问题。当然,书中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现将我们初读《民之父母》等前三篇时的一些意见写成小札一篇,供大家参考。至于简文的编联,因为比较复杂,需要过一段时间后才能进行讨论(陈剑先生已在简帛网上提出了新的编联结果)。 1《民之父母》第一简: 【子】夏问于孔子:“《诗》曰‘几(凯)俤(弟)君子,民之父母’,敢问可(何)女(如)而可胃(谓)民之父母?” 释文中的“诗”字左边从“言”,其右边,整理者隶定为上面两撇下面一个“日”字。按,从照片看,此字右边的声旁实为“颐”的篆文(据《说文》)。该字古音是之部喻纽,而诗字古音是之部书纽,音近可通。古书茝字或作“芷”、“芝”(参看高享《古字通假会典》第397页),可以为证。 2《民之父母》第六简: 君子以此皇(横)于天下,奚耳而圣(听)之,不可得而闻也。 “奚”字,整理者读为“系”。按,该字仍当以按传世本读“倾”为佳。奚字古音是支部匣纽,倾字古音是耕部溪纽,二者读音接近,存在通假的可能。 3《民之父母》第八简: 孔子曰:善才(哉)!商也,将可学诗矣。 释文中的“学”字原作上“爻”下“子”,整理者读为“教”。按,该字楚简多见,确实可以读为“教”。但从文义看,似以读“学”更为妥当。 4《子羔》第二简: 伊尧之德则甚明欤? 整理者将“伊尧”当作尧的名号是正确的,但说“‘伊尧’之称为初见”则不确。《潜夫论·五德志》:“后嗣庆都,与龙合婚,生伊尧。”释文中的“明”字原作上“日”下“皿”,整理者读“温”恐不可信,暂依陈剑读为“明”。 5《子羔》第四简: 吾昏(闻)夫舜其幼也,每以孝寺其辛(亲)。 这是一支残简,整理者释后一句为“每以□寺其言”。按,“寺”前一字字迹较为模糊,疑是“孝”字。最后一字字形不全,疑是“辛”之残,读为“亲”。“吾闻舜其幼也”的“其”,训“之”。“每以孝寺其亲”,可读为“每以孝侍其亲”或“每以孝事其亲”。 6《子羔》第八简: 古(故)舜之德其城(诚)贤矣,由者(者)畎亩之中,而使君天下而爯(称)。 释文中的“由”字原作上“爪”下“禾”,整理者认为是“番”的声符,不妥。按,该字于楚简中习见,常读为“由”,此处亦当读“由”。“由诸”,与《子羔》第五简“从诸卉(草)茅之中”的“从诸”意思相同。 7《子羔》第九简: 子羔昏(问)于孔子曰:叁王者之作也皆人子也,而其父贱而不足爯也与殹,亦城(成)天子也与(欤)? 此句整理者读为“子羔昏(问)于孔子曰:叁王者之作也,皆人子也,而其父贱而不足爯(偁)也与(欤)?殹亦城(诚)天子也与(欤)?”按,“不足爯也与殹”似可读为“不足称也举殹”。殹字秦汉文字中习见,都用作“也”字。称、举二字意思相近。三王之父出身微贱,与“三王者皆人之子”一样为客观事实,其后宜用“也”字,不宜用表示疑问语气的“与(欤)”字。 8《鲁邦大旱》第二简:
孔子曰:庶民智(知)敓(说)之事,视也,不智(知)刑与德,女(若)毋爱珪璧币帛于山川,政型(刑)与【德】 爱,整理者读为“薆”,并认为与“瘗”相通,“毋薆珪璧币帛于山川”即“不进行大旱之祭”。政刑,整理者认为指“社会治理之政”。按,这支简因下部残缺,文义不易理解,但联系下文看,整理者的读法似可商榷。爱,读本字即可,是吝惜的意思。“毋爱珪璧币帛于山川”,是说要祭祀山川。“政型(刑)与”后可补一“德”字,“政刑与德”,读为“正刑与德”(按,“政”也可训为“正”)。第一简孔子说“邦大旱,毋乃失者(诸)型(刑)与德乎”,此简孔子说“正刑与德”,正可互相印证。从简文看,孔子似乎对庶民习知的“说”之事持宽容态度,在提出“正刑德”的同时也主张祭祀。由于这一原因,第三简讲到孔子问子贡是不是认为自己的回答不对。第三简至第四简载子贡答语,也应读为: 如(若)夫政(正)刑与德以事上天,此是才(哉)。若天〈夫〉毋爱珪璧币帛于山川,毋乃不可。 从这段话看,子贡对祭祀山川的态度和孔子不太一致。可惜第五简已残,我们看不到孔子是如何跟子贡解释的。从第一至三简所载孔子语推测,他可能是从庶民习知祭祀之事的角度进行解释。 9《鲁邦大旱》第四至五简: 夫山,石以为肤,木以为民,女(若)天不雨,石将焦,木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或必寺乎名乎?夫川,水以为肤,鱼以为民,女(若)天不雨,水将沽(涸),鱼将死,其欲雨或甚于我,或必寺乎名乎? 以上皆子贡语。“或必寺乎名乎”两见,整理者都读为“何必恃乎名乎”,并说“恃乎名”是“指山川之神恃名傲物,不欲施雨”。按,“或必寺乎名乎”似可读为“或必待乎名乎”。“待乎名”,是等到叫名字的意思。在求雨祭仪中,祭祀者必定会叫呼山川之名。 10《从政》第一简: 闻之曰:昔三弋(代)之明王之又(有)天下者,莫之舍也而□取之,民皆以为义,夫是则守之以信,教之以义,行之以礼也。其乱也,王舍人邦家土地,而民弗义 文中的两个“舍”字,整理者读为“馀”。体会文义,似以读“予”为佳。按,舍从“余”得声,故可读“予”。在“莫之舍也而□取之”句中,予、取相对,说明“舍”确应读“予”。 11《从政》第四简: 失贤士一人,方亦随是。 “方亦随是”,整理者释为“方(防)亦坂(反)是”。方,读“谤”。此句是说,失贤士一人则谤亦随之而来。
200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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