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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藏竹书试读

刘信芳

 

〔提  要〕本文是对上博藏楚简若干字词的试解,对“得气”、“许”、“世”、“尃”、“赛”等字词提出了新的解释。并结合九店楚简,简帛《五行》讨论了相关问题。

〔关键词〕竹简  古文字  

 

岁末年初,读到《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1],令人有目不暇给之叹,真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奇珍异宝!本文在整理者释读的基础上,补充几条不成熟的意见,祈大雅正之。凡引简文释文从宽式。

 

1、《民之父母》简7“而得气塞於四海矣”,《孔子閒居》作“志气塞乎天地”,《孔子家语·论礼》作“志气塞於天地,行之充於四海”。郑玄注“志气”云:“志谓恩义也。”按“恩义”犹“德”也。《左传》襄公七年:“恤民为德”,《论语·宪问》:“何以报德”,何晏《集解》:“德,恩惠之德。”《孟子·告子上》:“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我”谓感恩于我也(参焦循《正义》)。“德”与“得”例可通假,《易·剥》“君子得舆”,京本作“德”,《民之父母》简12“屯得同明”,《孔子閒居》作“纯德孔明”。郑注既释“志”为“恩义”,则简文“得气”即“德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得气”与“志气”之异,乃传本不同。

先秦儒家既重视“德”的内修,此所谓“内得於己”,同时又重视“德”施行於外而得于人,此所谓“成德”。成德的最高境界有如郭店简《五行》简29所云:“五行之所和也,和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邦家与。文王之见也如此,‘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此之谓也。”此乃“有天德者”(帛书《五行》第344行),其德昭于天而遍于人寰,犹气之充于天地之间。《潜夫论·本训》:“道德之用,莫大与气。”可知“得气”乃“德”之行于外也。《家语》“行之充於四海”句,义犹显赫,盖“志气”非郑注不能明晰,故以“行之”句足其义也。

 

2、《民之父母》简9:“其在许也,败矣!厷矣!大矣!”“许”字原简字形右下有“又”形,此暂以“许”字替代。“败”字何琳仪先生读为“美”,[2]可信。

整理者解“许”为“听”,又云:“其在许也”句,“《孔子閒居》、《孔子家语·论礼》皆无”。按此句《孔子閒居》作“言则大矣!美矣!盛矣!”《孔子家语·论礼》作“言则美矣!大矣!”简文“其在许也”句对应于“言则”,看来不能简单地说传本无“其在许也”句,只是传本表达得更简洁一些罢了。尤其值得重视的是,简文“许”对应于传本“言”,应无疑问。这对于“许”字的释读是有帮助的。疑“许”读为“语”,有如“论语”之“语”例。郭店简《五行》简34“强语”即“强御”,又“”或作“鋙”,是“许”、“语”音通之证。

 

3、《民之父母》简11“日逑月相”,《孔子閒居》作“日就月将”。“相”读为“将”,可以启发我们理解以下辞例。

九店楚简56-50:“□土多於西北,不利於子,三增三歹乍不相志。”李家浩先生釋“不相志”云:“疑簡文‘不相志’,应当读为‘不相持’。”[3]所谓“三增三歹乍”,李家浩先生引《山海经·海外北经》“三仞三沮”为释,“沮”是崩塌的意思。今据“相”、“将”音通之例,可以读“不相志”为“不将志”,郑注《孔子閒居》“日就月将”云:“就,成也。将,大也。”《诗·周颂·敬之》“日就月将”,毛传:“将,行也。”是九店简“不相志”即“不将志”,犹不大志,不得志也。简文意思是说,筑室盖屋,如果“〔宇〕土多於西北”,会多次崩塌,盖屋之志不得大,不得行也。

 

4、《民之父母》简12“屯德同明”,《孔子閒居》作“纯德孔明”。整理者云:“‘同’或读为‘孔’。”

按“同”古音在东部定纽,“孔”古音在东部溪纽,声纽不近。“同”、“孔”之异,乃传本不同,此处似不宜看作通假。“同明”带有理想色彩,而“孔明”则是赞美用语。所谓“亡服之丧”,是指“凡民有丧,匍匐救之”(《孔子閒居》),其政治意义是“为民父母”,既为“父母”矣,在道义上自与子女同德同尊卑,此所谓“同明”。可见“同明”与“孔明”是有差别的。简13:“亡体之礼,上下和同。”凡“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皆具有超越具体礼仪的意义。孔疏“三无”云:“此三者皆谓行之在心,外无形状,故称无也。”具体礼仪是有差别的,而“三无”则已升华为“同”。大凡哲学皆由具体达至抽象,文学皆由生活提炼为形象,史学则由史实而提升为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与之类。是简文“同明”,其义大乎哉。

 

5、《子羔》简1:“孔子曰:昔者而弗世也,善与善相受也,”

“弗世”谓不行父子相继之礼。《礼记·礼运》:“大人世及以为礼。”孔疏:“世及,诸侯传位自与家也。父子曰世,兄弟曰及。谓父传与子;无子,则兄传与弟也。”《汉书·贾谊传》:“贾嘉最好学,世其家。”师古注:“言继其家业。”

 

6、《子羔》简5:“尧之取舜也,从诸卉茅之中,与之言礼,悦□”

“悦”后一字应是“尃”字,该字虽残,但残画与上博藏竹书孔子《诗论》简3“尃观人俗焉”之“尃”无疑是一字。[4]“尃”字后原简残断。整理者引同出《容成氏》简8:“於是乎始语尧天地人民之道。与之言政,悦柬以行;与之言乐,悦和以长;与之言礼,悦白攴以不逆。尧乃悦。”据此简文“悦尃”对应于《容成氏》之“悦白攴”,“悦尃”后尚可补阙文“以不逆”诸字。“悦柬以行”等三例“悦”字,原简作“敚”,应读为“说”,以承上文之“语……”与“言……”的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子羔》之“尃”与《容成氏》之“白攴”为异文,恰与简帛《五行》“尃”与“伯”为异文相类,这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郭店简《五行》简37:“恭而尃交,礼也。”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经》第195行:“恭而博交,礼也。”帛书《五行·传》第270行解释说:“伯者,辩也,言其能柏(伯),然后礼也。” 整理者注云:“伯、柏、博,疑皆读为泊,澹泊亦即恬静之义。”[5]庞朴《校注》云:“似与文意不恰。”[6]

简帛《五行》“尃”与“伯”涉及到古代姓名礼制问题,我曾经作过专门讨论,兹转录于下:

上引郭店《五行》“尃”仍应读为“甫”,谓且字之“甫”也。恭敬而且字之甫相交往,此为礼也。帛书《传》之“伯”、“柏”,“柏”亦“伯”也。《仪礼·少牢馈食礼》:“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薦岁事于皇祖伯某。”郑注云:“皇,君也。伯某,且字也。大夫或因字为谥。《春秋传》曰:鲁无骇卒,请谥与族,公命之以字为展氏是也。某,仲、叔、季亦曰仲某、叔某、季某。”据此知 帛书《五行》之《传》乃以馈食礼解《经》,“伯者,辩也”,应读为“伯者,别也”,可参本文上引贾公彦疏“正命之则呼伯仲别之也”。只是此《传》亦过于简略,可据上引郑注理解为:伯某、叔某、季某者,别也,言其能别伯某、叔某、季某,然后可以依于礼也。郑注既解“伯某”为“且字”,知《传》以“伯者,辩也”解《经》之“甫”,是很准确的,只是古礼遥远,今人很难理解罢了。帛书整理者释“伯”、“柏”为“泊”,又将经文“博”读为“泊”,显为望文生义。庞朴阙疑,再未有郭店简的条件下,是妥当的处理方法。[7]

尧与舜言礼,舜称说众人之排行(包括尊称)井然有序,是知礼也。史载“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徧入百官,百官时序。宾於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史记·五帝本纪》)。是《容成氏》所述舜之“说白攴以不逆”,《子羔》所述“说尃……”,按之简帛《五行》与传世经典,若合符节。

 

7、《容成氏》简6:“尧戋(践)施而时时赛,不劝而民力,不刑而无盗贼,甚缓而民服。”整理者读至“时时”后断句,对“赛”字照摹字形,云:“疑是‘赏’字之误。”

按上引简文的意思是清楚的,如何释读则甚费斟酌。郭店简《性自命出》简52:“未赏而民劝。”《庄子·天地》:“子高曰:昔尧治天下,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畏。”《荀子·君道》:“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然而如果读简文为“赏不劝而民力”,则不好理解。《广韵》:“劝,奖勉也。”是“赏”本身就是“劝”的手段,“赏不劝”是自我矛盾的,将简文“赛”解为“赏”之误字,恐怕很难讲通。

我们的释读意见是,首先,原简“赛”字字形清晰,不宜看作“赏”的误字。该字所从“贝”上为“工”形,“工”的下部一横与“贝”的上部笔划写糊,就字形而言,应隶作“赛”字。相同的字形见郭店简《老子》乙13“赛其事”之“赛”。

其次,整理者读“戋施”为“贱施”,我们改读为“践施”。践施犹践履,马王堆汉墓帛书《十六经·立政》第78行上:“践立(位)履参。”

再次,我们读上引句例至“赛”字绝句。据《书·尧典》,尧协和万邦,平章百姓,黎民於变时雍,敬授人时,是所谓“尧践施而时时”。“寅賔出日,平秩东作”,是谓岁起於东而始就耕;“平秩南讹,致敬”,是谓掌夏之官,平秩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寅饯纳日,平秩西成”,是谓至秋顺万物之成;“厥民隩,鸟兽氄毛”,是谓岁末民入室处,以避风寒。尧时黎民依时耕作,事成则报神福,是所谓“时时赛”也。远古人民农桑以足衣食,是生存行为的自然过程,而不是君主政治劝勉的结果,此所谓“不劝而民力”。



作者简介:刘信芳,1951年生,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从事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工作。曾发表《子弹库楚墓出土文献研究》、《孔子诗论述学》等专著。

[1]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月。

[2] 200313日,黄德宽先生组织安徽大学有关学者与研究生研读上博藏简,黄德宽、何琳仪、徐在国先生释简文“败”读为“美”,意见一致。

[3]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九店楚简》,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16页。

[4] 关于简文“尃”字的释读,在安徽大学召开的有关研讨会上,黄德宽、何琳仪、徐在国先生的意见与笔者合,本文的讨论综合了诸位先生的看法,谨致谢忱。

[5]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21页,第27页注58

[6] 庞朴:《帛书五行篇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第2版,第69页。

[7] 刘信芳:《简帛五行解诂》,台北:艺文印书馆,200012月,第3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