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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子羔》簡11」字再議

蘇建洲

  筆者曾討論《上博二‧子羔篇》簡11的「字,認為字形應分析為從申「舟」聲,讀作「喉」。在古籍中用為「吞」字,簡文寫作「喉」,二者義同。[1]蒙王寧先生不棄,對拙文提出寶貴的意見,至為感謝。[2]在此筆者想做些補充說明:

  先看整理者馬承源先生的說法,其將「」隸作「 」,以為從「申」聲。並舉《戰國策·趙策一》的「吞」在《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作「呻」的例子,認為簡文應讀作「吞」。[3]仔細觀看王寧先生所提的看法(下稱「王文」),大概都見於馬承源先生的文章,其中還有誤讀馬先生的意見者,即認為馬先生隸「」為「欽」是錯的,應隸作「 」,所以王文對馬先生的批評是不成立的。

其次,王文以為「」的右旁與郭店楚簡《老子甲》之「欲」字右所從之「欠」作 ,《尊德義》之「欽」所從之「欠」作 相近,故謂此必是「欠」之形訛,當是抄書者的筆誤所致。」王文所謂「形近」、「筆誤」多為消極證據,易流於主觀看法。拙文中還論及簡12舊釋為「欽」的字作,其右旁與相類,為一字無疑。若真要比對,筆者以為楚簡的「句」所從「ㄐ」旁與右旁字形還比較相近,如《郭店‧緇衣》簡40「句」作 [4]總不能說  

形近吧?值得注意的是,「句」由楚簡作 發展到小篆作 ,其變化情形正與拙文所列: (舟) )的發展情形可以比對。

  其三,由於的「舟」旁均被保留著,恰好又位於右邊,依照一般形聲字的構形,「舟」的確有可能是聲旁,可讀作「喉」。筆者當然同意簡文「」在傳統文獻多讀作「吞」,[5]否則拙文不用費詞說明「喉」、「吞」二字的關係。至於解釋的方法有二:首先,簡文作「取而喉之」,後世典籍轉而作「取而吞之」。第二,站在「同義換讀」的觀點,簡文亦可讀作「取而吞之」。蓋「吞」,古音透鈕文部;與「舟」,章紐幽部,聲同為舌音,例可通。但韻部則相差頗遠,不能相通。但如同拙文所說「吞」、「喉」意義相近,故可換讀。如同「石」可換讀為「擔」、「腊」可換讀為「臘」、「和」可換讀為「合」。[6] 上述二說當以後者較為可能。當然,還有最後一種可能,就是應該分析為從「舟」,「申」聲;分析為從「舟」,「金」聲,[7]果如此,則簡文讀作「取而吞之」當無問題。



[1]蘇建洲:《上博簡‧子羔簡11字考釋》,簡帛研究網站,(03/02/08)

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sujianzhou07.htm

[2]王寧〈上博簡《子羔》字辨略〉,簡帛研究網,(03/02/19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wangning02.htm

[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2)頁196

[4] 其他字形請見張光裕主編《郭店楚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頁106,字頭209

[5] 馬承源先生文章舉例已多。另外,白於藍先生〈釋「玄咎」〉一文,簡帛研究網,(03/01/19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baiyulan01.htm亦舉了大量文獻可供參考

[6]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台北:萬卷樓,1999.1再版二刷)頁248-252、馮勝君《二十世紀古文獻新證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02)頁66

[7] 從「金」旁,但構形屬於「右形左聲」之例,可見李家浩先生討論《包山》的「金木」字,文見〈包山二六六號簡所記木器研究〉《國學研究》第2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7)頁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