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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簡從「 」之字考釋

蘇建洲

楚系銅器及竹簡常見「 郢」(《包山》141,下以「△」代替)一詞,楚王在這裡接見各國來訪的使者,比如秦客公孫紻(《天星觀》)、齊客張果(《望山》)、燕客臧嘉(燕客銅量)等等,進行所謂的「聘問」之禮。此外,周天子送祭廟之肉給諸侯的「致胙」、「歸胙」之禮也在這個地方,如「東周之客許致胙於△郢之歲」(《包山》),所以此地應該是楚宗廟所在的楚郢都。學者幾乎都同意這裡的「△郢」指的是湖北江陵的「紀南城」,這是很有道理的。[1]目前學界普遍認為「△」是「戚」字,[2]可能受此說影響,所以《郭店‧性自命出》30 然以終」,整理者隸作「 / 」,讀作「戚」[3]另外,《信陽》1.1「周公 然作色」,李學勤先生以為是從「 」省,讀為「」。筆者以為這些說法均有再討論的空間,底下嘗試探討說明:

依照目前出土資料,「△」的寫法可分類如下:[4]

〔一〕 (《包山》129)、 (《包山》206)。    

〔二〕 (《包山》12)、 (《包山》224)、 (《包山》162)、 (《望山》1.1)、 (《常》一)、 (《秦》99.13)、 (鄂君啟車節)。

〔三〕 (《望山》1.7)。

〔四〕 (《包山》209)。

〔五〕 (《包山》207)。

〔六〕 (《包山》225)、 (燕客銅量)。

〔七〕 (《望山》1.5)。

〔八〕 1.8)。

〔九〕 (《包山》221)。

〔十〕 (《天星觀》)、 (《天星觀》)。

〔十一〕 (《天星觀》)。

〔十二〕 (《天星觀》)。

〔十三〕 (《天星觀》)。

先看學者的考釋:裘錫圭、李家浩二先生隸作「 」並考釋說:「『 郢』之名亦見於鄂君啟節與一九七八年江陵天星觀一號楚墓出土竹簡。『 郢』上一字天星觀簡多作『 』,[5]所從之『 』與漢印『叔』字左旁極為相似,故暫時隸定為『 』。本墓五號、七號簡有 『(叔-又)+戈』郢」,八號簡有『 郢』,皆應是『 郢』的異文。『 郢』疑指江陵之郢。」[6]李家浩先生另文亦根據天星觀簡隸作「艸戚(上下結構)」。[7]何琳儀、黃錫全二先生釋為「艸戚(上下結構)」」的主要字形根據亦是天星觀簡。但具體地望則有所不同,何氏指《左傳》中的「郊郢」;[8]黃氏則以為是「江陵城北紀南城」。[9]建洲按:首先由字形來看,《望山》1.5應與1.8同作 形,將1.5歸與1.7同類似不確。順便說明的是,《望山》1.7的字形 與《望山》1.5 乍看之下相同,實則 左上從「屮」從「止」(止形變化詳見下文),「屮」是「艸」形之省,換言之,與〔二〕類是較接近的。至於 左上則是作 形,二者並不相同。

其次,上述諸位先生將「△」釋為「戚」的字形根據是上述第〔十〕式的 字體。但這種字形僅一例,並無裘、李二先生所說的「多作」。[10]根據《楚系簡帛文字編》,天星觀絕大多數呈一橫筆,如上〔十〕的 ~〔十三〕左端並無高起的筆劃。筆者以為作 形,恐怕是筆勢的問題,仍當視為橫筆。

其三,根據《包山》、《望山》、《秦家嘴》、《常德》、燕客銅量、鄂君啟節,其左下絕大多數從「人」或「木」,只有《天星觀》從「介」。學者根據後者隸為「(叔-又)+戈」,但目前我們所見戰國秦漢文字從「叔-又」旁者,其下皆作類「介」形,其「人」旁二筆未見省略。[11]惟《璽彙》3202 ,何琳儀先生分析作從衣,聲,(叔/衣)之省文,[12]「叔-又」不從「介」形,似乎是上說的反證。但是何先生字形稍有誤摹,該字吳振武先生改釋為「家-豕+袁」,正確可從。[13]對於《包山》下從「人」形,黃錫全先生的解釋是從「介」形( )省。[14]但是據我們所列字形,可見從「介」形僅限於《天星觀》,絕大多數楚系文字並不如此,若依黃說則有倒果為因之嫌。對此,筆者的解釋有二:(一)是《天星觀》的寫法很有可能是書手個人特色,如同新出《上博‧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三篇某些字的寫法亦不見其他楚文字,如《子羔》的「是」,其上部沒有例外作「 」形,與一般作「日」形有所不同。[15]又如《子羔》簡1的「受」字作 ,其所從的「舟」旁亦與尋常稍有不同。[16]此外,三篇的「者」都作 (《孔子詩論》簡9)、 (《魯邦大旱》簡1)、 (《子羔》簡9),下部聲化從「 」,[17]皆與其他楚文字不相同。所以似不可以《天星觀》寫作左下從「介」形的字以偏概全將字形皆釋為「艸/戚」。(二)是 形體應該是由 形,可能是在「人」形加二筆繁化而來。如《上博(二)‧容成氏》的「虖」皆作「虍/介」形( ),季旭昇師以為是由「虎/口」作 (《上博(一)‧孔子詩論》簡6),省掉「口」形,如 《上博(二)‧民之父母》2),其下再加二橫畫演變而來。此說可說明《天星觀》「△」從「介」形的緣故。

其四,《包山》有「 郢」,或作「 郢」,省「邑」旁。《包簡釋文》作「并+戈」。黃錫全先生考釋本字時認為:「此字如果不從戈,釋其為『并戈』,是可以的,如簡85胼作 。但這個字所從的 是一個整體,為會意字,見於甲骨文作 等(《甲骨文編》12.16)。簡文只是 下多了一橫,……簡16『皆』作 ,273作 ,是其佐證。故 應釋 。《說文》 字正篆作,『絕也。一曰田器,從從持戈。古文讀若咸,讀若《詩》云女手』。『 郢』為楚又一地名,確切地點待考。」[18]以此觀點來看我們討論的這組字,每個字皆是一體的,又如何能單獨拆開說左旁 像「叔-又」呢?

其五,《璽彙》1104 、《璽彙》3947 ,黃錫全先生順著前面的字形理解,所以釋為「叔-又」、「(叔-又)+(利-禾)」。[19]但何琳儀、劉釗二先生均釋為「殺-殳」、「剎」。[20]這種字形與本組字的構形部件有類似之處。

其六,上述第〔十三〕種字形,釋為從「戚」並無法說明。

以上六點若無法解決,則釋作「艸/戚」恐不可從。

  「△」,《包簡釋文》隸作「 」或「 」,學者亦有從之者。[21]筆者贊同此說。楚系從「 」的字形,有如下幾種寫法:

1 (「哉」,《楚帛書》乙9.34)、 (「載」,《隨縣》80)、 (「載」,《上博一‧孔子詩論》20)。此種寫法與「才」作 (《上博(二)‧魯邦大旱》3)形近。

2 (「哉」,《信陽》1.25),[22]由形體看來應隸作「 」。劉雨先生說: 字凡四見,1.081.141.251.74。「從文義上看,這幾條簡文都應該在『 』字後斷句,亦當為表示語氣的句末虛字。我們認為就是『哉』字。在金文中『哉』通常作『 』,如禹鼎『烏乎哀 』、魚鼎匕『欽 』等。西漢末年王莽時一件『大泉五十』錢范上有『好 』二字,『 』即『哉』字,為我們十分珍貴地保存了戰國時期『哉』字作『 』的形體(見《金文續編》卷二,五頁)。」[23]此外,漢印的「哉」字亦常見作 形。[24]李零先生則以為字形是「」,應釋為「豈」,[25]但是《郭店‧老子甲》25「幾」作 ,而 左上無由從「ㄠ」,是以由字體得不到「幾」形這樣的結論。《楚系簡帛文字編》的摹本亦作 形。[26]李家浩先生亦釋作「哉」。[27]此形與上述「△郢」,〔二〕、〔三〕、〔六〕、〔七〕、〔十〕-〔十三〕其下多從「人」形是相同的。此外,字形上部作「」形,似同上述〔七〕 、〔八〕 左上作「」形,只是一作直筆;一作斜筆。不過,後者亦可能由「止」形變化而來,如「登」: (散盤) (登弔) (登伯)。[28]

3 (「織-糸」,《包山》243)、 (「織-糸」,《包山》248)、 (「載」,《包山》269)、 (「載」,《包山》273)。前二者應分析作變形音化從「昔」,「 」聲,(詳下〔5〕、〔6〕)。後二者文例皆是「其上『載』:……」,李家浩先生曾作過深入的探討,[29]所以釋為「載」是沒問題的。這些「 」旁嚴格隸定均作「 」形,其左上皆是「止」形的變化。如「(歲)」作 (《包山》234),亦作 (《包山》199)、 (《包山》124)、 (《包山》125)、(《郭店‧太一生水》3)。可說明 ,其「 」旁是一字的變化,與上述「△郢」,〔二〕、〔三〕、〔四〕、〔十〕、〔十一〕皆屬同樣變化。又馬王堆帛書《式法‧祭》「有大 (災)」,[30] 」即「災」,從「 」得聲。「 」旁亦作「 」形亦是一例證。

4 (「織-糸」,《包山》203)。「 」旁與上述〔一〕作 (《包山》206)形近。這種形體亦可能是「止」形的變化,如「歲」亦作 (,《包山》牘一)。吳振武先生曾說:「古文字中『』作『』形習見,齊陶『歲』字或作 (陳介祺《陶瓦拓片》)是其佳證」;[31]黃錫全先生也說:「古文字中的每每訛作或 」,他所舉的例子如「歲」本作 (為甫人),可變作 (《璽彙》205)、 (《璽彙》4425)或是「登」: (散盤) (登弔) (登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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