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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子羔》篇“后稷之母”節考釋

北京大學中文系     張富海 

《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二)》有《子羔》篇,載孔子弟子子羔(即高柴)與孔子之問答,其中一段是孔子講述三代始祖禹、契、后稷的誕生傳説。原整理者對這一段簡文的編排有誤,陳劍《上博簡〈子羔〉、〈從政〉篇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一文已作了正確的拼合與編連。[1]其中講后稷之生的一節如下(釋文不作嚴格隸定):

后稷之母,有邰氏之女也;遊於玄咎之内,冬見芺,攼而薦之,乃見人武,履以祈禱,曰:帝之武,尚使12】 是后稷之母也。(後略)13】

從上文講禹和契之生的結語分別作“是禹也”、“是契也”以及其後緊接“三王者之作也如是”來看,“是后稷之母也”中的“之母”二字應該是涉上“后稷之母”而衍。

“玄”字,原整理者釋為“串”。此字原形作 ,即在一般的“玄”字上加了貫穿上下的一豎筆,跟楚文字“關”字所从的“串”在字形上有較爲明顯的不同,[2]所以釋“串”實不可信。郭店簡《老子甲》第28簡的“玄”字作 ,在上下兩個圈的下部各加了一筆(上圈下部的一筆當然也可以看成下圈的頭部)。包山簡第66簡有字作 ,用為人名;諦審 圖版 ,可以發現,其字中部的豎筆雖然看起來上下相連,但實際上是分作兩筆寫的;跟上舉郭店簡《老子甲》可以確定的“玄”字相比較,包山簡的這個字也應該是“玄”字。[3]那麽,簡文 字釋為“玄”恐怕也沒有問題。把原來的兩豎筆連成一筆的情況在古文字裏也確實存在,比如“折”字,較早的字形左部从上下相叠的兩個“屮”,但《說文》小篆“折”字已把兩個“屮”連了起來,變成了从“手”。[4]又如“川”字和“泉”字,也有同樣的情況。[5]

簡文以后稷之母為有邰氏之女,與傳世古書中的記載相合,如《大戴禮記·帝繫》:“帝嚳卜其四妃之子,而皆有天下。上妃,有邰氏之女也,曰姜原氏,產后稷……”。關於姜原娠后稷的經過,《大雅·生民》的描述是:“厥初生民,時維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無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是言姜原虔誠祭祀,得踐履上帝之足迹而娠后稷。簡文“乃見人武,履以祈禱,曰:帝之武,尚使……”亦謂姜原履上帝之足迹,祈禱而娠后稷,與《生民》大致相同。

關於姜原於何處見帝武,《史記·周本紀》說:“姜原出野,見巨人迹”;《爾雅·釋訓》“敏,拇也”條《釋文》引舍人說:“古者姜嫄履天帝之迹於畎畝之中而生后稷。”[6]是皆謂姜嫄見帝武於野外。但《太平御覽》卷135《皇親部一》引《春秋元命苞》說:“周本姜嫄,遊閉宮,其地扶桑,履大跡,生后稷。”卷955《木部四》引作:“姜嫄遊閟宮,其地扶桑,履大人迹,生稷。”(據《四部叢刊》本)是以姜嫄見帝武於閟宮。簡文說姜嫄“遊於玄咎之内”,既然是“内”,則不大可能是野外。我們認為簡文之“玄咎”可能與上引緯書《春秋元命苞》中姜嫄所遊的“閟宮”有關。

“閟宮”之稱見於《詩經》。《魯頌·閟宮》:“閟宮有侐,實實枚枚。”傳、箋皆謂閟宮是周之先妣姜嫄之廟,毛傳又引孟仲子曰:“是禖宮也”。《大雅·生民》:“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無子。”毛傳:“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鳥至之日,以大牢祠於郊禖,天子親往,后妃率九嬪御。”傳文出於《禮記·月令》(又見於《呂氏春秋·仲春紀》以及《逸周書·月令》)。鄭箋:“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於郊禖,以祓除其無子之疾,而得其福也。”是皆謂姜嫄履帝迹於祭祀郊禖之時,也就是在禖宮之内。從傳、箋的解釋來看,禖宮應自古就有,而不是專指姜嫄之廟,以姜嫄之廟為禖宮應該是後來的事。緯書所記姜嫄遊閟宮,也就是遊禖宮。[7]當然,遊禖宮和祭於禖宮也不是一回事,這只能說是傳聞之異,正如契母簡狄吞燕卵,《商頌·玄鳥》毛傳說是在祈於郊禖時,而簡文卻説是在簡狄遊於央臺時。[8]

簡文“玄咎”之“玄”與“閟宮”之“閟”意義相通,都有幽深、神秘的意思。“玄咎”之“咎”所表示的詞是一種建築名稱,與“宮”意義相近,這一點可以結合西周金文中的一個字來説明。

在西周金文中,多次出現一個从九从宮作 形的字,大多用為謚號,也有其他用法:幾父壺(《殷周金文集成》15.9721、9722)銘文云:“同仲 西宮……”;伯 簋(《殷周金文集成》7.4073)銘文云:“伯 作厥 室寶簋……”。從伯 簋銘文“ 室”連用以及此字字形从“宮”來看,其所表示的詞應該跟“宮”相近,是一種建築的名稱。[9]按照古文字構造的通例,此字可以分析為从宮九聲(伯 簋銘文此字从宮省)。“咎”和“九”的上古音韻地位基本相同,簡文“咎”字也是一種建築的名稱,它所表示的詞應該就是金文从九从宮之字所表示的詞,只不過前者是假借字,後者是本字。

古書中有所謂“玄宮”:

《墨子·非攻下》:“昔者三苗大亂……高陽乃命[禹於][10]玄宮,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藝文類聚·符命部》引《隨巢子》:“昔三苗大亂,天命夏禹於玄宮。”

玄宮可能是祭祀天帝的場所。[11]我們曾設想簡文之“玄咎”就是古書中的“玄宮”,但似乎於古無徵,因爲在古書中找不到姜嫄遊玄宮的説法。由於緯書中有姜嫄遊閟宮之說,簡文之“玄咎”和“閟宮”相關恐怕可能性更大一些。

簡文言姜原“遊於玄咎之内”,大概是因爲玄咎這種建築規模較大,不止是一室一殿,所以可稱“遊”;因爲是一種建築,所以言“内”(如果玄咎是地名,則不大可能稱“内”);因爲玄咎可能是祭郊禖之宮,所以姜原得履帝之足迹而娠后稷。

“冬見芺,攼而薦之”句,原整理者的斷句和理解均有誤。《說文·艸部》:“芺,艸也。味苦,江南食以下气。”《爾雅·釋草》:“鉤,芺。”郭注:“大如拇指,中空,莖頭有臺,似薊,初生可食。”可見芺是一種草,能長出可以食用的薹,可能跟現在的大蒜差不多。《說文·艸部》又有“葽”字,云:“艸也。从艸要聲。詩曰:四月秀葽。劉向說,此味苦,苦葽也。”[12]《說文解字繫傳》“芺”字下云:“今苦芺也。”可見“芺”和“葽”所指是同一種草,“芺”與“葽”實為異體字的關係,《說文》誤分爲二字。總之,芺這種草可以食用,但大概是在夏曆四月的時候才長成。簡文言“冬見芺”,是言其神異。

“攼”字,字書中作爲“干求”之“干”和“捍衛”之“捍”的異體字。金文中也有“攼”字,用為“捍”。[13]簡文此處的“攼”字可以視爲“搴”字異體。“搴”和“攼”的聲符“干”上古音都是見母元部,而後來从“手”的字在古文字中多从“攴”(如“播”,《說文》古文作“ ”;扶,《說文》古文作“ ”),所以表示“搴”這個詞的字可以寫作“攼”。[14]“搴”義為拔取、採取,而且多指拔取草類,如《楚辭·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晏子春秋·内篇諫下·景公獵休坐地晏子席而諫第九》:“寡人不席而坐地,二三子莫席,而子獨搴草而坐之,何也?”《楚辭》中“”字尤為常見,揚雄《方言》還以之為楚方言。[15]因此,“冬見芺,攼而薦之”,應讀為:“冬見芺,而薦之”。

綜上所述,簡文此節謂:姜原遊於一種名為“玄咎”的建築之内,竟於冬日見可食之芺,於是拔取之,而進獻於上帝。[16]正所謂“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17]天帝被姜原的虔誠所感動,所以現了足跡,使姜原見而履之,而感生后稷。

        

         本文蒙裘錫圭師是正,在寫作過程中得到陳劍師兄的很多幫助,謹致謝忱。

                                     2003年1月16日



[2] 楚文字“關”字,可參看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847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

[3] 包山簡的這個字,何琳儀先生已釋為“玄”,並指出春秋金文已有加飾點的“玄”字(邾公牼鐘),與《說文》古文“玄”字同。見《戰國古文字典》,1108頁,中華書局,1998年9月。

[4] 參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34頁,商務印書館1988年8月。

[5] 看同上注,112頁。

[6] 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刻本《經典釋文》,1624頁,198510月。阮刻本《十三經注疏》所附《釋文》無此句。

[7] 參見聞一多《姜嫄履大人跡考》,《聞一多全集》(一),73頁,三聯書店,1982年8月。

[8] 關於簡文“央臺”,陳劍提出以下意見:央臺疑即《楚辭·天問》“十成,誰所極焉”之“璜臺”。王逸以璜臺為紂之臺,研究楚辭的學者或以爲璜臺為有娀氏之臺,即《楚辭·離騷》“望瑤臺之偃蹇兮,見有娀之佚女”之瑤臺。但以《天問》之璜臺當有娀氏之瑤臺,跟《天問》此處上下文不能密合,故恐不足信。實則“璜”、“瑤”皆美玉之名,“璜臺”和“瑤臺”的命名方式相同,皆非某特定之臺的專名,所以既可指有娀氏之臺,亦可指紂之臺,而不必將其分別坐實為專指某某之臺。陳説可從。

[9] 但此形到底相當於後世的哪個字,尚有待研究。楊樹達認爲金文从九从宮之字就是“宮”字的異體,是在“宮”字上加注“九”聲。見《積微居金文說》(增訂本)179180頁,中華書局,199712月。雖然“宮”(見母冬部)和“九”(見母幽部)聲母相同,韻部陰陽對轉,楊說從音理上似乎講得通,但從幾父壺銘文此字和“宮”字同時出現這種情況來看,此字恐不能遽定為“宮”字異體。

[10] “禹於”二字據王念孫說補。

[11] 《墨子》之文前言高陽命禹,後言禹把天之瑞令,可見這個高陽是天帝。作爲人帝的高陽和禹並不相及。《莊子·大宗師》:“夫道……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宮。”是以玄宮為高陽得道升天後的居所。但《墨子》和《隨巢子》中的所謂玄宮還是應該在地上,大概是禹向天帝祈禱的場所,所以禹能在玄宮中受天帝之瑞令。又《管子》有《幼官》篇,諸家以爲“幼官”即“玄宮”之誤,玄宮即明堂(參看郭沫若《管子集校·幼官篇第八》解題部分)。

[12] “四月秀葽”見於《豳風·七月》;毛傳只說“葽”是草,鄭箋疑即《夏小正》“四月王萯秀”之“王萯”,無據。

[13] 見於大鼎(《殷周金文集成》5.28075.2808)、者 鐘(《殷周金文集成》1.1211.1221.125-81.129-31)等銘文。

[14] 楚簡中有時同一個字形可以表示不同的詞,而這個字形對兩個詞的音義來説都切合,很難説哪個是本義,哪個是假借義。如郭店簡《語叢四》“江湖”之“湖”作“沽”,而“沽”這個字形在《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二)·魯邦大旱》篇中卻用為“涸”,但恐怕不能說“沽”的本義就是“湖”,“涸”是其假借義;或者說“沽”的本義就是“涸”,“湖”是其假借義。“攼”字表示“捍”和“搴”是同樣的情況。

[15] 《方言》卷一:“攓、摭、挻,取也。南楚曰攓……”《方言》卷十:“攓,取也。楚謂之攓。”“攓”即“搴”字的異體。

[16] 上引《生民》鄭箋說:“乃禋祀上帝於郊禖”,可見祈郊禖與祀上帝有關係。

[17] 語見《左傳·隱公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