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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楚簡 二字隸定的一點意見

趙 彤

 

郭店楚簡中表示“賢”這個詞使用的字有三種寫法:

衹見於《語三》簡52。(簡稱同《郭店楚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0年。下同。)

見於《緇》簡17,《窮》簡2,《五》簡14、簡23、簡24、簡27、簡35、簡43、簡44(三處),《六》簡12,《語一》簡54,《語四》簡12(兩處)。

見於《唐》簡2、簡6、簡7、簡8、簡10、簡20、簡21、簡27、簡28

上博楚簡已公布的兩冊中表示“賢”字的衹有B,見於:《孔子詩論》簡10;《緇衣》簡10(字形稍訛);《子羔》簡6、簡8;《容成氏》簡1、簡9、簡10(四處)、簡11(兩處)、簡12、簡13、簡17(兩處)、簡34(兩處)、簡37、簡39、簡43。

在《郭店楚墓竹簡》中皆隸作“臤”。 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中也隸作“臤”,而在《上博(二)》中隸作“ ”。

陳劍先生在《柞伯簋銘補釋》(《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9年第1期,50-53頁)一文中指出 應該是“搴”與“掔”共同的表意初文。因而, 應該是在 的基礎上添加聲符“臣”的形聲字。《說文》:“臣,牽也。”“搴”、“掔”、“牽”、“臣”是一組同源詞。

戰國文字形體往往訛變得很嚴重,但是同時訛變的形體也有成字的傾向,如郭店簡中“厚”字作從石、從毛或戈。(蒙陳劍先生告知)。這種“成字”有時也會考慮到讀音的因素,如“巠”字金文並不從“ ,而楚簡中下部訛作“”,“”“坙”同爲耕部字,“”也起一定的表音作用。對於這類由於字形訛變造成的“形聲字”,可以稱做“準形聲字”或“假形聲字”。《說文》中的形聲字其實有不少是屬於這類“假形聲字”。

我們看右半的寫法與相比已經有所不同, 中粘連在“又”字中間一筆上的墨點在B中是單獨的一個墨點或一個短橫,而仔細觀察, 中的墨點實際上是“丁”字。比較郭店簡《窮達以時》中“ ”和“丁”的寫法: (簡2 ) (簡4)。“搴”、“掔”在真部,“丁”在耕部。《楚辭》中真耕合韻的很多,可見當時楚方言中真耕兩部音近。因此,楚系文字中把 字中原來起指事作用的墨點寫成“丁”字,其中也有一定的表音的因素。所以,我們認爲可以把B隸定作“ ”。至於 ,衹見於《唐虞之道》,《唐》《忠》兩篇的字體與其它典型的楚系文字不大相同,具體到“賢”字的寫法,可以確定 不是楚系文字的寫法。 並不從“丁”,但是比照B的隸定,不妨把隸定作“ ”。

 2003年3月14日

附:“簡帛研究”網38日首發蘇建洲先生《上博楚竹書(二)考釋四則》(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sujianzhou05.htm)一文認爲《容成氏》簡53原釋從邑從殷之字當爲從“啟”。今按,蘇先生的意見從字形上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再補充一點,族名之“殷”字在上古當讀影母微部。《禮記·中庸》:“壹戎衣而有天下。”鄭玄注:“衣讀如殷,聲之誤也,齊人言殷聲如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與。”《呂氏春秋·慎大》:“夏民親郼如夏。”高誘注:“郼讀如衣,今兖州人謂殷氏皆曰衣。”張樹錚先生在《“齊人言殷聲如衣”補釋》(《方言歷史探索》19-26頁,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一文中指出,“齊地正是殷人故地,‘殷’應當是他們的自稱,恐怕不能設想殷人自己把‘殷’念訛了。……因此,很可能‘殷’本來就音‘衣’。……事實真相很可能是恰恰相反,是西方人(周人)‘言衣聲如殷’。”張先生的意見應該是對的。《容成氏》此字當釋作“ ”,讀爲“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