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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論》第二十六簡
南京大學中文係2002博 朱湘蓉 上篇小文倉促寫成,尚有一些問題仍需説明,特此補充。 1.
2.
3.《毛序》與《詩論》的差別問題。《毛序》認爲此詩“疾恣也。國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無情慾者也。”亦隱含有詩意涉及男女婚姻之意。《詩論》直言“得而媒之”是與囯風之質樸民歌本質相吻合的。早期儒家十分強調“得而媒之”的重要,《韓詩外傳》卷二第十六章:“曰:孔子遭齊程本子於郯之間,傾蓋而語終日,有間,顧子路曰:‘由來!取束帛以贈先生。’子路不對。有間,又顧曰:‘取束帛以贈先生。’子路率爾而對曰:‘聞之於夫子,士不中道相見。女無媒而嫁者,君子不行也。’孔子曰:‘夫《詩》不云乎:“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青陽宛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且夫齊程本子,天下之賢士也,吾於是而不贈,終身不之見也。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戰國風俗對“得而媒之”亦是十分重視,《戰國策.燕策一》:“燕王謂蘇代曰:‘寡人甚不喜訑者言也。’蘇代對曰:‘周地賤媒,為其兩譽也。之男家曰“女美”,
之女家曰“男富”。然而周之俗,不自為取妻。且夫處女無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弊而不售。順而無敗,售而不弊者,唯媒而已矣。且事非權不立,非勢不成。夫使人坐受成事者,唯訑者耳。’王曰:‘善矣。’可見《詩論》的説法是有依據的。 附記:首次接觸《詩論》是在范毓周老師的古文字課上。老師的教誨和同學們的討論使我獲益良多,許多想法都是那時獲得的。在此謹表衷心謝意。 ---------------------------------- 注: [1]此說得自范老師。 [2]《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楊伯峻、何樂士著
語文出版社
1992 526頁 我的e-mial地址:zhu2118@sina.com
希望能和各位老師同學多多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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