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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論》第二十六簡 字釋的幾點補充

南京大學中文係2002   朱湘蓉

 

 

上篇小文倉促寫成,尚有一些問題仍需説明,特此補充。

 

1 (上母下心)作謀的語音條件。 (上母下心)從母得聲,母為明母之部。謀從某得聲,某`謀均為明母之部。二字語音完全一致。從心之字與從言之字互通[1]。如說同悅,請通情。

 

2 (上母下心)解作“媒”時《詩論》此句的理解。“得”與“媒”均作動詞,“之”為二詞的賓語。此句意當即得此無室傢之人而為之媒。“媒之”這種動加賓的結構可理解為“為之媒”。賓語是“媒”的目的或對象。楊伯峻何樂士先生認爲這種“賓語表示動作行爲的目的或為之而發的對象,可以叫做目的賓語。充當動詞的有及物動詞也有不及物動詞,賓語多為指人的名詞名詞短語或代詞。”[2]類似“媒之”結構的用法在上古漢語中亦有不少。如:《左傳.隱公元年》:“將襲鄭。夫人將啓之”《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文嬴請三帥,曰:‘彼實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厭。君何辱討焉?使歸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詩經.小雅.伐木》:“坎坎鼓我,蹲蹲舞我。”《孟子.梁惠王下》:“君行仁政,斯民親其上死其長矣。”“媒之”或是為己媒。《列子.楊朱》:“而(子產)有兄曰公孫朝,有弟曰公孫穆。朝好酒,穆好色。朝之室也,聚酒千鐘,積麴成封,望門百步,糟漿之氣逆于人鼻。方其荒于酒也,不知世道之爭危,人理之悔吝,室內之有亡,九族之親疏,存亡之哀樂也。雖水火兵刃交于前,弗知也。穆之後庭,比房數十,皆擇稚齒婑媠者以盈之。方其耽于色也,屏親昵,絕交游,逃于後庭,以晝足夜;三月一出,意猶未愜。鄉有處子之娥姣者,必賄而招之,媒而挑之,弗獲而後已。為他人做嫁衣裳。《路史.后記二》:“女媧禱祠神祈而為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行明矣。夫昏以昏時,而昏繇此;因以因婭,而因乎人。姻者,姻之始,媒者,姻之聚,所謂昏因姻媒如此。

 

3.《毛序》與《詩論》的差別問題。《毛序》認爲此詩“疾恣也。國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無情慾者也。”亦隱含有詩意涉及男女婚姻之意。《詩論》直言“得而媒之”是與囯風之質樸民歌本質相吻合的。早期儒家十分強調“得而媒之”的重要,《韓詩外傳》卷二第十六章:“曰:孔子遭齊程本子於郯之間,傾蓋而語終日,有間,顧子路曰:‘由來!取束帛以贈先生。’子路不對。有間,又顧曰:‘取束帛以贈先生。’子路率爾而對曰:‘聞之於夫子,士不中道相見。女無媒而嫁者,君子不行也。’孔子曰:‘夫《詩》不云乎:“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青陽宛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且夫齊程本子,天下之賢士也,吾於是而不贈,終身不之見也。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戰國風俗對“得而媒之”亦是十分重視,《戰國策.燕策一》:“燕王謂蘇代曰:‘寡人甚不喜訑者言也。蘇代對曰:周地賤媒,為其兩譽也。之男家曰“女美”, 之女家曰“男富”。然而周之俗,不自為取妻。且夫處女無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弊而不售。順而無敗,售而不弊者,唯媒而已矣。且事非權不立,非勢不成。夫使人坐受成事者,唯訑者耳。’王曰:‘善矣。’可見《詩論》的説法是有依據的。

 

 

 

:首次接觸《詩論》是在范毓周老師的古文字課上。老師的教誨和同學們的討論使我獲益良多,許多想法都是那時獲得的。在此謹表衷心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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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說得自范老師。

[2]《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楊伯峻何樂士著   語文出版社  1992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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