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爲,本簡先談詩,再談樂,然後談文,或許這里的文應該與詩樂双方均有關係,即如上述大量例文所表達的那樣,它代表了與内容本質相對應的藝術形式及其所反映的美。包山楚簡中“文”字凡八見,全部用作人名。郭店楚簡中“文”字也八見,全部代表文王。至少在戰國中晩期的楚系文字中,尚無找到用“文”表達文字、文章的直接例子。本簡的“口文”之所以増“口”爲飾,或許與詩樂多出自於口有關、而且是故意要和“文武”之“文”相区別而這樣做字。當然並不能由此否認本簡的“口文”不代表文辭、文章,只能説從楚系文字中尚無找到例證。同時,本簡的“口文”究竟何意,也有待於對全部31支做綜合考察之後才能定論。《孟子.萬章上》有段論詩的話,即“故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這里的“文”即作“文字”解,因此對於“口文”字,筆者雖傾向於把它釋爲“文飾”,但這里暫不做結論。

  本簡的最後一字並非完全殘缺,其上半部清晰可見,與“言”字上半部十分接近。但上海博物館將其直接釋讀爲“言”,或許不太妥當。因爲至少存在三種可能性,即“言”、“音”、“意”。“音”、“意”之上半部與“言”完全相同。筆者認爲“言”、“意”的可能性較大,“音”的可能性較小。最近,上海師範大學朱淵清先生在國際儒學聯合會國際簡帛研究中心的網站上發表了題爲《上博〈詩論〉一號簡讀後》及《〈詩〉與音--論上博〈詩論〉一號》的文章,他釋“阜口口文心”爲“吝”,釋“口文阜口口文心□”爲“文毋吝音”,其根據是《詩大序》中有“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但如上所述,“詩”、“樂”、“文”應當是相互關聯的表述,“志”、“情”、“□”也應當是相互關聯的、屬於同一級別的、與前三者相對應的、同樣代表心理活動的表述。從“聲成文謂之音”來看,“音”是“聲成文”的結果,兩者是相等同而非對應的關係,與“志”、“情”也無關聯,不能看作是心理活動。《禮記.樂記》有“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声,声成文謂之音。”相似的文句在《詩大序》中作“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禮記.樂記》有“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史記.樂書》有類似文句)可見“音”與“詩”、“樂”處在同一級別,不當與“志”、“情”排列在一起。再説“文毋吝音”的釋文在意義上也難讀通,故成立的可能性相對較小。筆者認爲,可能性較大的是“意”,文獻中常見“志意”聯用,都代表着具有實質意義的心理活動。例如:

          志意脩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荀子.脩身》)

      王曰,然則其爲人上何如。孫卿曰,其爲人上也,廣大矣。志意定乎内,禮節脩乎朝,法則度量正乎官,忠信愛利形乎下。(《荀子.儒效》)

          人之用國,將脩志意,正身行,伉隆高,致忠信,期文理。(《荀子.富國》)

      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荀子.樂論》)類似文句亦見於《禮記.樂記》及《史記.樂書》。

  《禮記.樂記》、《史記.樂書》有“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孟子.萬章上》有“故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可見“志”、“情”、“意”是在同一層次上的。“口文亡(無)阜口口文心(離)意”即藝術形式(文飾)不與其所要表達的本意相脱節。

  上海博物館將“□”釋作“言”。《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有這樣一段話:

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

這里強調的是言無文辭相助,則無法生動表達。倒過來説也是成立的,如果文離開了言,則空洞無物,也許由此可以證明“□”當釋作“言”。但綜上所述,筆者認爲,結合上下文來看,釋作“意”似較爲妥當。

  上海博物館將“口文亡(無)阜口口文心(離)言”釋爲“寫文章必須直言”,其根據或許來源於《説文》“言,直言曰言、論難曰語。”但《説文》的直言並非道德意義上的率直而言,即便“□”釋作“言”成立,將其解爲“直言”仍有可商討處。

  

  接下來討論第二支簡。

  “訟”顯然是“頌”的假借字,兩者都屬東部邪母,可以通假。“坪”字從字形上看,似从“平”从“土”,郭店楚簡“坪”(均作“平”之假借)凡三見,與此字形較爲接近,但楚系文字的“平”上部多増一横筆爲飾,郭店楚簡所見“坪”也不例外。此処却無這一特徴,是否可以釋爲“坪”,依然存疑。“訟”後面三字“坪悳也”應當是對“頌”的評價。從文意上看,“坪”應當是德的形容詞。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關於季札觀樂的記載中有“爲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邇而不偪,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流。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史記.呉太伯世家》與此基本相同,“曲而不屈,邇而不偪”作“曲而不詘,近而不偪”)。

   《禮記.樂記》中有“寛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斷者宜歌《齊》。”(又見《史記.樂書》)

  從上述引文看,平和中正似是頌的特徴,此外《荀子.樂論》中確也有用“中平”來説樂之文句(“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坪悳也”後面的文句“多言後л樂安而尸辛л訶紳而艸昜”從上下文意看應斷句爲“多言後。л樂安而尸辛。л訶紳而艸昜。”這段文字從後文的分析看,似也有“中平”之意。如果該字可以釋爲“坪”,則當視其爲“平”的假借字,作“平德”解。

   “多言後”從字形上看,隷定無誤,但意義無法讀通,當綜合其余29簡再作考釋。

  用“安”字來表現音樂,在文獻中比較常見,例如: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禮記.樂記》)相同文句又見《史記.樂書》、《詩大序》,《呂氏春秋.侈樂》則有相似文句。

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禮記.樂記》)又見《禮記.祭義》及《史記.樂書》。

故禮有報而樂有反。禮得其報則樂,樂得其反則安。(《禮記.樂記》)又見《禮記.祭義》及《史記.樂書》。

  “尸辛”從字形上看,與“辟”十分接近,但“辟”字的戰國文字多从“口”,故此字當釋爲“尸辛”,“辛”字下部増“八”爲飾。“尸辛”當釋爲“遲”,《説文》尸部“尸辛尸辛遲也。”從以下引文看,“遲”也是一種重要的藝術表達方式。

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左傳.昭公二十年》)又見《晏子春秋.外篇》。

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何也?……敢問,遲之遲而又久,何也?”(《禮記.樂記》)又見《史記.樂書》。

由此“л樂安而尸辛”也許可釋作“其樂安穏而又舒遲”

“訶”即“歌”的假借字。二字均屬歌部,相互可以通假。金文有“朝訶”,意即“朝歌”

   “紳”或爲“伸”的假借字。二字均屬真部書母,可以通假。即“伸展、伸長”之意。《禮記.樂記》有“故鐘鼓管磬、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史記.樂書》有同様文句,“屈伸俯仰、綴兆舒疾”作“詘信俯仰、級兆舒疾”。

  “紳”也可能是“申”的假借字,即“重複”之意。對於《詩經.小雅.采菽》“樂只君子,福祿申之。”《詩經.商頌.烈祖》“申錫無疆,及爾斯所。”中的“申”,毛傳均釋爲“重也”。

   艸昜”或爲“蕩”的假借字。二字均屬陽部,相互可以通假。“蕩”即“寛廣、博大、舒坦”之意。《論語.述而》“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及《論語.泰伯》“子曰,大哉。堯之爲君也。巍巍乎。唯天爲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中之“蕩蕩”即爲此意。《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關於季札觀樂的記載有“爲之歌《豳》,曰,美哉,蕩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史記.呉太伯世家》與此基本相同,“蕩乎”作“蕩蕩乎”),其中的“蕩”也是此意。

   “蕩”也可能是“回蕩、動蕩”之意。《禮記.樂記》有“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史記.樂書》同)。《呂氏春秋.音初》有“凡音者,産乎人心者也。感於心則蕩乎音,音成於外而化乎内,是故聞其聲而知其風,察其風而知其志,觀其志而知其德。”其中的“蕩”均爲此意。

  但以上二義也有其負面釋義,如《呂氏春秋.適音》有“夫音亦有適,太鉅則志蕩,以蕩聽鉅,則耳不容,不容則横塞,横塞則振。”此處的“蕩”作“揺蕩”解。《呂氏春秋.音初》有“流辟誂越慆濫之音出,則滔蕩之氣、邪慢之心感矣。”此處的“蕩”作“濫漫”解。本簡此處的“蕩”恐當從其好的一面去理解。

    由此“л訶紳而艸昜”也許可以釋作“其歌聲伸展而又寛廣”或“其歌聲重複而又回蕩”。

  如前文所引用的那樣,《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所載季札觀樂及《禮記.樂記》、《史記.樂書》等處有關於風雅頌之各種評價,上海博物館這批有關詩論的竹簡是否可以與之對照,還要等全部竹簡發表之後,才能作全面觀照。

 

                  

在今年八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於北京大學召開的“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上,上海博物館向與會代表展示了《孔子詩論》全部31支竹簡的照片,但除了《文匯報》上已刊登的二支外,其餘均尚未正式公布於世,故其餘29支簡的情況,在此不作討論。

據八月十八日上海市《新聞午報》的報道,《孔子詩論》與《子羔》、《魯邦大旱》三篇文章爲同一人筆跡,三篇簡的形状,長度,字跡等完全一致。因而“不王虎口”三字當爲《子羔》的最後一部份。

請參看上海博物館所編《上海博物館中國歴代書法館》中的圖版。

“孔”字的流變,請參看何琳儀所編《戰國古文字典》上冊,第419頁。

最近,國際儒學聯合會簡帛研究中心網站上,李零先生有一篇題爲「參加“新出簡帛學術研討會”的幾點感想」的文章,他指出,本篇和此外兩篇,即《子羔》和《魯邦大旱》二篇,爲同一人所書,原先是鈔在同一巻上,屬於三篇合鈔。“它的第一和第二章,是子羔問於“孔子”。第三、四、五章,是孔子自陳。第六章是魯哀公問於‘孔子’。它們顯然都是圍繞同一人物。如果子羔和魯哀公問敎的人是孔子,那麼論詩的也就只能是孔子。反之,釋爲‘ト子’,也要有一致性。……當初我把簡文中的那個合文釋爲‘孔子’,主要考慮不是字形,而是内容。子羔和魯哀公問敎的人,説話口氣比較大,完全是敎訓的口吻。我個人感覺,這個人不太像是子夏,而更像是孔子。」李零先生主要從文意上而不是字形上,認爲“孔子”的可能性最大。

將此字視爲“憐”之假借字是從池田知久先生的意見,參見其『郭店楚簡『窮達以時』の研究』(東京大學郭店楚簡研究會編『郭店楚簡の思想史的研究』第三巻,2000年1月)。黄人二先生則把此字視爲“閔”之假借字,參見其《郭店楚簡〈窮達以時〉考釋》(古文字與古文獻編輯委員会編《古文字與古文獻》創刊號,1999年10月)。

將此字視爲“閔”之假借字是從黄人二先生的意見,參見論文同上。

參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第79頁(中華書局,20005月)。

“平”及“坪”字的流變,請參看何琳儀所編《戰國古文字典》上冊,第829-831頁。

尸辛”字的戰國文字,“辛”旁下部或加一飾筆、或加二飾筆。請參看何琳儀所編《戰國古文字典》下冊,第1232頁。

尸辛”字的釋讀,是採納了南京大學考古專業博士研究生魏宜輝先生的意見,特此説明。

請參看何琳儀所編《戰國古文字典》下冊,第852頁。

  本文在假借關係之確認上基本上依據郭錫良編《漢字古音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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