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上博楚簡《孔子詩論》中有關“門/串疋”的幾支簡
曹 峰
爲使本文能在網頁上順利讀出,筆者只能分解所造字的構件,實在難以分解者採用寛體,@表示暫時不能隷定的原字,敬請諒解。
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簡(一)》(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以下簡稱上博本)的《孔子詩論》第十號簡(1)中,有這樣一段話。
門/串疋之攺■,梂木之止/日■,灘止/壬之智■,鵲槕之辶/帚■,甘棠之保■,緑衣之思,鳥/妟鳥/妟之情。害?曰童而皆臤於亓初者也■。(2)
這段文字中所羅列出的篇名均在《詩經》國風(《孔子詩論》稱作“邦風”)範圍内。其特徴是先用一個字來概括一篇的主旨,然後在下文中再進一歩對主旨加以展開性的論述。例如,與“門/串疋”有關的論述,下文中還有:
1.門/串疋以色兪於豊…(第十號簡)
2.門/串疋之攺,則亓思貝/益(3)矣。(第十一號簡)
3.…好反内於豊,不亦能攺虍/示■。(第十二號簡)
4.以琴瑟之敓,忄/矣好色之忨,以鐘鼓之樂…(第十四號簡)(4)
第十二、十四號簡中未見“門/串疋”的篇名,但第十二號簡出現有“攺”字,第十四號簡的“以琴瑟之敓”和“以鐘鼓之樂”當是關雎“琴瑟友之”“鍾鼓樂之”之引用,所以可以認爲都是與“關雎”相關的内容。
本文試圖通過對“門/串疋之攺”的“攺”字作出合理的解釋,在此基礎上對《孔子詩論》中有關“門/串疋”的所有論述加以詮釋,並對上博本的簡序作一點修改,最後對《孔子詩論》中所見“色”及“色”與“豊(禮)”的關係作一點分析。
一
無疑,“門/串疋”如上博本釋文所指出的那樣,就是“關雎”的假借字。楚系文字中與“關”類似的字形也見於鄂君啓節與包山楚簡,鄂君啓節“女(如)載馬牛羊台(以)出内(入)門/串、則政於大府/貝、毋政於門/串。”中所見“門/串”釋作“關”是正確的。包山楚簡中多見同類字形(如34號簡二處、39・91・138・121號簡各一處、149號簡二處),均可釋爲“關”。如將“串”看作此字的聲符,據郭錫良編《漢字古音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11月,以下渉及通假關係的地方,均據此書),“關”爲見母元部、“串”爲昌母元部,兩者可以通假。“疋”字是疑母魚部,“雎”是清母魚部,兩者也可通假。“疋”和“雎”的通假關係在楚系文字上也可找到例證,在此不作展開。
上博本釋文引用了《説文》對“攺”字的解釋,“攺,亥/殳攺,大剛卯,以逐鬼魅也。从攴巳聲,讀若巳。”但顯然考慮到該解釋與本書文義不合,所以推斷“攺”字爲“怡”的假借字,並據《説文》、《爾雅》、《玉篇》,釋“怡”字義爲“和也”、“樂也”、“悦也”,認爲“怡”在《孔子詩論》中意爲“心中的喜悦”。“巳”爲邪母之部,“怡”爲餘母之部,假借是可能的。但此字是否果然如上博本所釋是“怡”的假借字,筆者認爲還有探討的余地。
本字左旁在包山楚簡及郭店楚簡中多見,包山楚簡中均可釋其爲干支的“巳”字。郭店楚簡中除《成之聞之》第四十號簡(是古(故)君子幺/言/斤(慎)六立(位)以巳(祀)天常)中似可釋作“巳”外,其餘似均當釋作“已”,就其意義而言,似可分以下數種。
1.作爲語助辭。例如,《老子》甲本第十五號簡“天下皆智(知)微(去彳旁、美)之爲微(去彳旁、美)也,亞(惡)已。皆智(知)善,此其不善已。”《語叢四》第二十七簡背“内之或内之,至之或至之,之至而亡及也已。”《老子》甲本第七號簡“善者果而已”,《性自命出》第十五號簡“亓(其)品(三)述(術)者,行/人(道)之而已。”《六德》第三十八號簡“君子不帝(啻)明虍/壬(乎)民微(去彳旁、微)而已。”《尊德義》第二十五號簡“詞(去司中口、治)民非還生而已也。”
2.作“止”解。如《老子》甲本第三十七至三十八號簡“止/木(持)而浧(盈)之,不不若已。”《老子》丙本第七號簡有“古(故)曰兵者□□□□□□得已而甬(用)之。”《成之聞之》第三十六號簡“亓(其)乘/力(勝)也不若亓(其)已也。”《語叢三》第三至第五號簡中“君臣不相才也,則可已。不敓(悦),可去也。”的“已”似也可作“止”解。
3.作“甚”解。《緇衣》第二十號簡有“而富貴已辶/化(過)也。”
4.作“完畢”解。《性自命出》第六十一號簡有“已則勿復言也。”
其實,“巳”與“已”不僅在字形上相似可以混用,在字音上也是相通的(“已”是餘母之部)。
而與“攺”字近似的字形在《緇衣》中有二處(第十六號簡“子曰,倀(長)民者,衣備(服)不攺(改)”、第十七號簡“止/又(詩)員(云),亓(其)頌不攺(改),出言有|,利民所信。”),在《尊德義》中有三處(第一號簡“攺(改)忌乘/力(勝)”、第四至第五號簡“爻/言(敎)非攺(改)道也,爻/言/攵(敎)之也。學非攺(改)侖(倫)也,學己/八(己)也。”),在《六德》有一處(第十九號簡“能与(與)之齊,冬(終)身弗攺(改)之矣。”)。可見這個近似的字形在郭店楚簡中都可視作爲“改”的假借字。“改”見母之部字,與“巳”字“已”字同部。
雖然近似的字形在郭店楚簡中可以釋作“改”,但“關雎之改”顯然是難於理解的。因爲這個字與後文的“止/日”、“智”、“辶/帚”、“保”、“思”、“情”一樣,不是一個簡單的詞匯,它有着待進一歩解釋的更深刻的含義。筆者認爲將視其爲“怡”的假借字是不合適的。
如將“怡”解作“喜悦”,“關雎之怡”從文義表面看可以講得通。但缺乏傳世文獻中的例證。其次也無法將“和悦”之意與下文的“以色兪於豊”“門/串疋之攺,則亓思貝/益矣。”及“好反内於豊,不亦能攺虍/示。”關聯起來。就是説,“怡”的字義仍然淺短,不足以表達更深刻的含意。
筆者認爲只有同下文中的關鍵字“色”、“好色”結合起來討論,把握本篇中“色”與“禮”的内在關係,才能眞正解開“攺”的含義。在此,先提出結論,這個字應該就是“已”的假借字,義爲“止”。
値得注意的是本篇將“關雎”之詩與“色”、“好色”聯系在一起。從文獻上看,最早將“好色”與《詩經》中的《國風》及關雎篇聯系起來的是《荀子》大略篇“國風之好色也,傳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誠可比於金石,其聲可内於宗廟。”《史記》屈原列傳也説“屈平之作《離騒》,蓋自怨生也。《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乱,若《離騒》者,可謂兼之矣。”,“《國風》好色而不淫”之意義與《荀子》大略篇相近。對於《荀子》大略篇這段文字,楊倞作注曰,“好色,謂關雎樂得淑女也。盈其欲,謂好仇,寤寐思服也。止,禮也。欲雖盈滿而不敢過禮求之。此言好色人所不免,美其不過禮也。”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重要的啓發,即《國風》(或者説關雎篇)的特色在於雖“好色”,但適可而止,不過於禮。因此,在《荀子》大略篇那里,關雎的重要意義就是能盈其欲又有所“止”。《史記》屈原列傳的“國風好色而不淫”,雖没有直接提到“止”,但其義是相通的。所以筆者認爲,我們有可能將“門/串疋之攺”的“攺”讀爲“已”的假借字,釋作“止”。
“門/串疋之攺”以外的四条與“關雎”有關的竹簡,在此先解讀第十四號簡“以琴瑟之敓,忄/矣好色之忨,以鐘鼓之樂…”的意義。“以琴瑟之敓”與“以鐘鼓之樂”的文章格式是相同的,所以“以鐘鼓之樂”的後面有可能還有一個類似“忄/矣好色之忨”的五字句。可惜此簡後半段全部殘斷,無法通過後面的類似“忄/矣好色之忨”的五字句直接對照出“忄/矣”、“忨”的字義,從而推斷全句的意向。從“以琴瑟之敓”、“以鐘鼓之樂”的語義看,“忄/矣”可能是“怡”的假借字。兩字均屬之部,通假没有問題。“忨”字,或許可釋義爲“貪”。《説文》十下心部“忨,貪也。从心元聲。春秋傳曰,忨歳而シ/歇日。”“忨歳而シ/歇日”可能引自國語晋語八“忨日而シ/歇歳”,段玉裁指出這里的“春秋傳”當指春秋國語。而《左傳》昭公元年則有“翫歳而愒日”,“翫”也是“貪”的意思。“翫”也通“玩”,所以“忄/矣(怡)好色之忨”或許可以釋爲“怡好色之貪”或“怡好色之玩”。
“琴瑟之吊”與“鐘鼓之樂”可以養心怡志,如《荀子》樂論篇云“君子以鐘鼓導志、以琴瑟樂心”、《荀子》禮論篇云“故禮者,養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史記》禮書有類似文句),但本篇顯然不同,與“忄/矣好色之忨”聯系起來看,整個句意當與“女色”有關。《左傳》昭公元年有這樣一段話:
晉侯求醫於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爲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良臣將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君子之近琴瑟、以儀節也、非以慆心也。”
這里的“琴瑟”既指音樂,也指女色,所以“醫和”對晉侯提出要“以儀節”,也就是要有節制的意思。當然,《左傳》“以儀節”所要求的對象是君主,而且也未談到要用“色”去“兪於豊”,話題與本篇完全不同,但從“琴瑟”到“以儀節”的文意,可以給本篇的釋讀提供啓示。由於第十四號簡“以鐘鼓之樂”後面殘斷,無法得知其最後結論是什麼,但這里既然提到“好色之忨”,即“好色之貪”,那麼其結論很可能與“節制”是相關的。也只有這樣去理解,才最符合“門/串疋之攺(已)”的深意,才可以解釋爲何這段也是“門/串疋之攺(已)”的延伸和展開。
接下來,討論“門/串疋以色兪於豊(第十號簡)”、“門/串疋之攺,則亓思貝/益矣。(第十一號簡)”及“…好反内於豊,不亦能攺虍/示。(第十二號簡)”這三段的含意。筆者認爲,這幾句話的含意都是可以與“門/串疋之攺(已)”相互發明相互對照的。
上博本釋文認爲,“兪”即“喩”的假借字,其意與《論語》里仁篇“君子喩於義、小人喩於利”中的“喩”相同,即“懂得”、“知道”、“明白”的意思,筆者贊同這一解釋。但究竟如何“以色”去“明白”“豊”呢,仍然不得甚解。馬王堆帛書《五行》篇中關於關雎有以下這樣一段話:
楡(諭)而〔知〕之,胃(謂)之進〔之〕。弗楡(諭)也,楡(諭)則知之〔矣〕,知之則進耳。楡(諭)之也者,自所小好楡(諭)虖(乎)所大好。“茭(窈)芍(窕)〔淑女,唔(寤)〕昧(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唔(寤)昧(寐)思伏”,言亓急也。“夕/言/系(悠)才(哉)夕/言/系(悠)才(哉),女/巻(輾)槫(轉)反廁(側)”,言亓(其)甚〔急也。急〕如此亓(其)甚也,交諸父母之廁(側),爲諸?則有死弗爲之矣。交諸兄弟之廁(側),亦弗爲也。交〔諸〕邦人之廁(側),亦弗爲也。〔畏〕父兄,亓(其)殺畏人,禮也。邎(去辶旁、由)色楡(諭)於禮,進耳。
(將級別低的東西與級別高的東西)相比較而知道(某種道理),稱這一現象爲“進一歩(領會)”。假如把(級別低的東西與級別高的東西)比較了,就可以知道(某種道理)了。假如知道了(某種道理)就“進一歩(領會)”了。所謂“諭”,是拿小的所好跟大的所好相比。《詩經》關雎篇説“窈窕淑女,寤寐求之”,這是描述(男子對女子)的思念。“求之弗得,寤寐思伏”,是説這種思念很切。“悠哉悠哉,輾轉反側”,是説這種思念相當強烈。但如此強烈的思念,在父母面前向淑女表達出來,可以做到嗎?即便用死來威脅也是不做的。在兄弟面前向淑女表達出來,也是不做的。在國人面前向淑女表達出來,也是不做的。首先怕自己的父母兄弟,其次怕其他人,這就是禮。通過好色這件事,再加以比較而知禮,這就是進了一歩。(5)
有必要注意的是,這里舉的正是關雎的例子。馬王堆帛書《五行》篇將關雎的特點歸結爲“思色”,這與本篇的關鍵詞“色”、“好色”是一致的。更重要的是這里有着與“以色兪於豊”相類同的表達,即“邎(去辶旁、由)色楡(諭)於禮”。通過與馬王堆帛書《五行》篇的比較,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幾點啓示。
1.從“〔急〕如此亓(其)甚也,交諸父母之廁(側),爲諸?則有死弗爲之矣。交諸兄弟之廁(側),亦弗爲也。交〔諸〕邦人之廁(側),亦弗爲也。〔畏〕父兄,亓(其)殺畏人,禮也。”中可以看出,“弗爲之矣”、“亦弗爲也”的意思正是“止”。所以再次證明“門/串疋之攺”的“攺”可以讀爲“已”。其“止”的理由在於“禮”的存在,關於這點,《荀子》大略篇並未明確説明,但楊倞注將其點明了,“止,禮也。……此言好色人所不免,美其不過禮也。”由此,第十二號簡“好反内於豊,不亦能攺虍/示。”也得到合理解釋,即“好反内(納)於豊(禮),不也就是能止嗎。”
2.上引馬王堆帛書《五行》篇的文字只是第二十五章的一段説文,其經文爲“諭而〔知〕之,胃之進〔之〕。”同第二十三章的經説文“目而知之,胃(謂)之進之”、第二十四章的經説文“辟而知之,胃(謂)之進之”(6)相對比,可知“楡而〔知〕之,胃之進〔之〕”的“楡(諭)”與“目(侔)”、“辟(譬)”一樣都是認識論上的推理方法論,所謂“楡(諭)”之方法是“自所小好楡(諭)虖(乎)所大好”。本篇“以色兪於豊”中的“兪”雖然從字義上應該讀作“懂得”、“知道”、“明白”,(7)但是否也包含有馬王堆帛書《五行》篇之“楡(諭)”的意思,帯有以小知大的方法論的意義呢?本篇第十一號簡説“門/串疋之攺,則亓思貝/益矣。”是否正表明通過由“色”的低級階段,比較而導出“禮”的高級階段,因而達到“亓(其)思貝/益(益)”呢?第十號簡在發問“門/串疋(關雎)之攺(已),梂(樛)木之止/日(時),灘(漢)止/壬(廣)之智(知),鵲槕(巢)之辶/帚(歸),甘棠之保,緑衣之思,鳥/妟鳥/妟(燕燕)之情。害(曷)?”(8)後,回答道“曰童而皆臤於亓初者也。”“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