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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与《中庸》公案(提纲) 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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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庸》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对其成书与真伪,历史上一直有争议,成为学术思想史上的一大公案。争论集中在两点:(一)《中庸》是否为子思所作;(二)《中庸》是否一个完整的整体,是否有后人增饰的成分。我们认为怀疑《中庸》非子思所作,并不可取,值得重视的是后一种观点。最早提出这一看法的是宋代的王柏,他在《古中庸·跋》中称《中庸》“其文势时有断续,语脉时有交互”,又见《汉书·艺文志》中有“《中庸说》二篇”,故怀疑今本《中庸》包括“中庸”与“诚明”两个部分[i]。后冯友兰、日本学者武内义雄、台湾学者徐复观及今人郭沂也相继撰文,对这一观点作了进一步阐发[ii]。综观以上各家所说,虽对后人不乏启示,但由于缺乏对子思思想的整体了解,人们只是就《中庸》谈《中庸》,难免有盲人摸象之感;而郭店楚简中子思佚籍的发现[iii],则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它不仅使以往模糊不清的子思学派重新浮出海面,而且也为我们重新审视、探讨这一学术公案提供了可能。 附录:历代学者对《中庸》上下部分的意见
(二) 郭店楚简儒家十四篇中,哪些是属于子思的作品,学术界尚有争论,目前可以确定且意见比较一致的应当有《缁衣》、《五行》两篇[iv]。由于《隋书·音乐志》引沈约之言:“《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缁衣》一旦被肯定,《表记》、《坊记》等篇的归属自然也就清楚了。如果我们把《缁衣》、《表记》、《坊记》与《五行》均看作子思作品的话,不难发现这两类作品在文体和内容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缁衣》、《表记》、《坊记》三篇主要假托孔子的言论,每章皆冠以“子曰”或“子言之”,体例类似《论语》,涉及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属于杂记的性质。而《五行》主要阐发作者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是一篇独立的哲学论文,各段之间,具有严格的逻辑关系,很少有脱离主题的议论,更没有一处引用“子曰”的地方。《五行》与《缁衣》等篇的这种差别不是偶然的,可能是子思思想发展、变化的反映。由此推想,子思的思想可能经历了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他主要祖述孔子的言论,同时加以自己的发挥[v],这在文献中也有反映,《孔丛子·公仪》:“穆公问子思曰:‘子之书所记夫子之言,或者以谓子之辞。’子思曰:‘臣所记臣祖之言,或亲闻之者;有闻之于人者,虽非正其辞,然犹不失其意焉。其君之所疑者何?’”后一个阶段,他则系统提出自己的观点。耐人寻味的是,上面两类作品的不同特点在今本《中庸》都有所反映。武内义雄说“《中庸》与《累德》[vi]、《表记》、《缁衣》、《坊记》四篇有关系,极当考究,此四篇之文体,与《中庸》上半相似。”需要补充的是,《五行》一篇与《中庸》下半相似,这一点也同样“极当考究”。从这一点看,今本《中庸》上下部分在文体、内容、思想等方面确实存在着差别,表现出不同的思想旨趣。 今本《中庸》上半部分应包括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段“所以行之者一也”,这一部分主要记述孔子的言论,除了第十二章外,每章均有“子曰”出现,与《缁衣》等篇体例接近,属于记言体。今本《中庸》下半部分包括第一章以及第二十章“凡事预则立”以下,主要围绕“诚明”的思想层层展开,是一篇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议论文,与《五行》篇体例接近。除了第二十八章有两处“子曰”外,其余部分均没有“子曰”出现,而第二十八章正好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等文字,因此可能是错简,可以排除不记。可见,今本《中庸》内部存在着文体的差异,而把这两种不同的文体组织在一起是不合适的,在先秦古籍中也鲜见其例,前人怀疑今本《中庸》包含两个部分,并非没有根据。 今本《中庸》上半部分也有与《缁衣》等篇体例不同的地方。《缁衣》、《表记》、《坊记》三篇首章均作“子言之”,而首章以下作“子曰”或“子云”,间或也有“子言之”的情况出现。而《中庸》上半部第二章作“仲尼曰”,以下到第二十章皆作“子曰”。《缁衣》等篇的“子言之”应是指孔子的言论,它们之所以不同于“子曰”或“子云”,并被置于每篇的首章,实际是一种突出、强调的作用,这可以由楚简《缁衣》篇得到证明。楚简《缁衣》首章作“夫子曰”,以下皆作“子曰”,这个“夫子”显然就是指孔子,它被置于篇首,和“子言之”的作用无疑是同样的。明白了这一点,《中庸》第二章的“仲尼曰”便容易理解了。我们认为,这可能与《中庸》是《子思子》的首篇有关。古书有举首篇代替全书之例,如邹衍所作有四十九篇,而《史记·孟荀列传》仅说作《主运》;《离骚》为屈原赋的首篇,所以《屈贾列传》就说“乃作《离骚》之赋。”《孔丛子·居卫》:子思“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同样是以首篇代称书名[vii]。因此,今本《中庸》第二章的“仲尼曰”,可能是子思看到人们对自己的言论表示怀疑,故在“撰《中庸》之书四十九篇”时,特意在其首篇首章标明“仲尼曰”三字,说明自己所记均为孔子之言,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不容怀疑。而在以下《缁衣》等篇,也在其首章专门用“子言子”或“夫子曰”予以突出、强调,这就是今本《中庸》第二章出现一个“仲尼曰”的原因所在。由此也可以知道,原始《中庸》是从今本的第二章开始的,而第一章及后一部分是后来加上去的。《中庸》的这个“仲尼曰”,以前不被人们重视,而经过我们的分析,它却成了证明今本《中庸》是两个部分的一条重要证据。 (三) 今本《中庸》上下两个部分在思想上存在着差异,甚至对立,把它们放在一起是不合适的,这是我们怀疑《中庸》原是两个部分最主要的原因。《中庸》上半部分主要讨论中庸,《说文》:“中,内也;从口、|,上下通。”古时每逢大事,君王必要祭天,执“中”,表示“君命神授”,“受命于天”。因此,“中”的原义是指沟通天人的礼仪、礼器之类。礼在古代社会中有崇高神圣地位,成为人们思想行为的规范,而“中”在文献中也具有这一含义。《荀子·儒效》“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庸”有“用”和“常”的意思,指日用常行。子思生活的时代什么可以称作“日用常行”呢?显然只有礼了,可见,中庸一词实是由礼转化而来,是礼的理论化和哲学化[viii]。 今本《中庸》第二章开章明义提出“中庸”,把它看作君子的一种德行。以往人们解释中庸,往往把它与第一章“天命之谓性”“中和”等问题纠缠在一起,认为中庸乃天命所赋人之性,又认为中庸也即中和。实际上所谓“君子中庸”是说君子能够恪守中道,也即恪守礼,而小人反对礼仪,故肆无忌惮,与“天命之谓性”与“中和”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从《中庸》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部分没有一处谈到“性”,更没有谈到“中和”,相反它谈中庸多从外部入手,把中庸看作外在的习俗和规范,表现出由外而内的致思方向。 中庸来自礼,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君臣父子人伦关系,而中庸也包含这方面内容: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第十二、十三章) 这里的“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由于道与人伦日用被统一起来,既定的社会规范和伦理秩序被合理化和神圣化,一旦违反常规便有“素隐行怪”之嫌,人们只能作削足适履式的适应,而不能有任何发挥创造。因此,“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成为今本《中庸》上半部分的主调。“中庸”也有方法的含义,要求人们“不偏”“不易”,避免“过与不及”的错误,但“偏”与“不偏”需要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即是礼。因此,我们说中庸来自于礼,是对礼的哲学化、理论化,并非面壁虚构,而是有确凿的事实根据。 《中庸》下半部分包括第一章及二十章“凡事预则立”以下部分,是一篇观点明确、逻辑严谨的议论文。因为它主要谈论的是“诚明”,我们不妨称之为《诚明》篇。它开首提出了一组富有哲学意味的命题: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天命之谓性”,是说天所命于人的即是性。后两句《中庸》二十一章有明确的解释: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自诚明,谓之性”显然即“率性之谓道”,因为下面第二十五章接着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即是“道”,和“率性之谓道”是一致的[ix];而“自明诚,谓之教”也即“修道之谓教”。由此可以知道,今本《中庸》第一章与第二十章下半段以下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作者先在第一章提出“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命题,接着又在第二十章下半段及第二十一章对以上命题作了进一步解释,二者上下呼应,意思连贯。而第二章以下关于“中庸”内容的插入,多少将这种内在的联系打断了,同时也给人们的理解上带来分歧和困难。这进一步说明,今本《中庸》是经过后人改动的,“诚明”与“中庸”原来各自独立,并非一个整体。 性是诚明之性,是自觉能动之性,它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是“尽性”,要求人们自我扩充、自我膨胀,以达到与天地等同的精神境界;二是“致曲”,表现为自主自律的道德行为。而不论那一个方面都与中庸的随众趋俗、消极保守是格格不入的,这也再一次说明,今本《中庸》中“诚明”与“中庸”在内容上并不是一个整体,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是不合适的。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发现“中庸”与“诚明”在多个方面都存在着差异:首先,中庸即日用常行,它是从礼转化而来,而诚明是主体的一种道德实践能力,它和仁在内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其次,二者都谈到了“道”,但所谈“道”的内容不同。中庸之道是一种外在之道;而诚明之道则是一种内在之道。还有,二者都提到了超越性的问题,但具体理解有很大不同。中庸的超越性建立在人伦日用之上的,对后者的关注往往弱化了前者,使超越性淹没在世俗性中。而诚明所谈的则是一种内在的心性超越,它通过对诚向外的扩充,赋予世界以意义,达到与天地并立的精神境界,走向准宗教的神秘体验。由这些差别我们可以肯定,《中庸》与《诚明》原来决不是一个整体。 [i] 转引自张心徵《伪书通考》上册,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448页。 [ii] 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47—448页。武内义雄《子思子考》,载江侠庵编译《先秦经籍考》中册,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年版,第121—123页。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105—106页。郭沂《〈中庸〉成书辨证》,《孔子研究》1995年4期。 [iii] 李学勤《荆门郭店竹简中的〈子思子〉》,《文物天地》1998年第2期;姜光辉《郭店楚简与〈子思子〉》,《哲学研究》1998年第7期。两文又见《中国哲学》第20辑。 [iv] 参见庞朴《帛书〈五行〉篇与思孟五行说》,载《中国哲学的诠释与发展—张岱年先生九十寿庆纪念论文集》及上引李学勤、姜广辉二文。 [v] 武内义雄曾对《表记》与《论语》中有关仁的言论进行比较,认为前者对后者有发展;而魏启鹏则指出子思礼、刑并重,不同于孔子。参见上引二人书。 [vi] 《后汉书·王良传论》曰:“语曰:同言而信,则信在言前;同令而行,则诚在令外。圣人在上,民迁如化。”注曰:“此皆《子思子·累德篇》之言。”《意林》所录《子思子》,亦有此条;而此条前后,又有三条,不知篇名,皆列于见《表记》者之前。黄以周辑《累德篇》,列之《表记篇》之前。参见武内义雄《子思子考》。 [vii] 见翟灏《四书考异》。转引自蒋伯潜《诸子通考》。 [viii] 《汉书·艺文志》有“《中庸说》二篇”,列入六艺略礼类。说明中庸与礼有密切关系,乃是当时人们的普遍观念。 [ix] 杨亶驊《中庸本解》注此章云:“道,即‘率性之谓道’‘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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