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命出》与早期儒家心性论(下)
梁
涛
(三)
儒家心性论不仅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它不仅要探讨人的本质、本性及在自然界的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还要说明人如何通过心来实现性、完善性,这样心的作用及地位如何?它与性是一种什么关系?便成为心性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竹简开篇云:“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第1—2简)《玉篇》:“奠,定也。”这是说人虽然有性,但心没有固定的志向,需要待与外物交接而后起,遇欢悦之事而后行,靡渐积习而后定;也即是说,性虽然通过心表现出来,但心不能决定、支配性。但第5至7简又说:“金石之有声,弗 扣 不 鸣,人 之虽有性,心弗取不出。凡心有志也,无与不可,性 不 可 独行[1],犹口之不可独言也。”认为心具有自我意志,没有心的许可,性便无法单独表现出来,又肯定心对性的支配和主导。表面上看,两段论述似乎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但这貌似矛盾的论述正反映了竹简对心、性关系的独特理解。在竹简那里,心乃是“性”与“物”的中间环节,是沟通二者的桥梁。一方面,性需要通过心与外物的交接才能有所表现,另一方面,心在与外物的交接过程中并不是被动的,而是具有能动性,可以对外物作出判断、取舍,并反过来影响、支配性。因此,上面第一段的“心亡奠志”,实际是说心自己不能确定意志的方向,不能直接表现为自主、自律的道德行为,而必须或以外在之物,或以喜悦之事,或以后天积习为条件和依据;而第二段的“凡心有志也”,则是针对心与外物交接中的自主、能动性而言,心的选择可以决定并支配性,它与“心亡奠志”不仅不矛盾,而且正好可以相互补充。这种心显然不同于孟子的道德本心,而更接近荀子的认知心或理智心。在心、性关系上,竹简或至少是竹简的上篇与荀子也具有某种一致性,它们都将性看作是“本始材朴”(《荀子·礼论》),是待完善、改造的对象,而心则是改造性的实践力量。可以说,重视后天的“学”与“教”乃是竹简与荀子的共同之处。
牛生而长,雁生而伸,其性使
然,人而学或使之也。凡物无不异也者,刚之树也,刚取之也。柔之约[也],柔取之也。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第7—9简)
古人谈性不重概念抽象,而重其生命的生长过程。牛生而体形庞大,雁生而脖子长,即是它们性的体现,或者说是它们的性使然,而人却是因为学习而成其为人。从人都是人来说,他们具有相同的性,“四海之内,其性一也”,但每个人的性——通过心——的表现各不相同,“其用心各异”,则是他们所受的教育使然。竹简的“性一教异”论显然是来自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是对后者的进一步发展。只不过孔子讲“性相近”,竹简说“其性一也”,但竹简的“其性一也”是在经验层面而不是超越层面而言,不同于理学家所说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种“一”实际已包含了个体的差异性在内,它与“性相近”有侧重的不同,但没有本质的差别。
由于重视“学”、“教”对人性的塑造、培养,竹简对性与外物的交接、作用作了详细说明:“凡性,或动之,或逆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养之,或长之。凡动性者,物也;逆性者,悦也;交性者,故也;厉性者,义也;出性者,势也;养性者,习也;长性者,道也”(第9—12简),这是说,对于人生而所具的性来说,感应、触动它的是外在之物,迎合、顺应它的是欢悦之事,教导、改造它的是有目的的人为[2],磨砺、锤炼它的是行为之义,使它表现、展示出来的是客观情势[3],培养、塑造它的是后天积习,增长、统率它的是人之道。而人之所以能“长性”、“养性”、“厉性”等等,则是因为他具有心,具有主体的实践、认知能力。
道者,群物之道。凡道,心术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第14—15简)
天下事事物物皆有道,道即体现在事事物物之中。对于道来说,“心术”是最主要的。所谓“心术”或可理解为用心之道或用心的具体方法[4],是对心的认识、判断能力而言。因为道虽然客观存在,但只有通过心才能认识、实践道,并进一步增长、培养性。道可以具体分为四种,有学者认为可能即是竹简《尊德义》所说的“民之道”、“水之道”、“马之道”、“地之道”,而在这四种道中,只有人道可以引导、教导民众[5],其它三道,仅仅是道而已。这里竹简似乎已意识到“人道”与“物道”的不同,并试图作出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竹简虽然重视人性的塑造、培养,但并不把性、情看作是消极、被动的,看作是仅仅有待于加工的材料,而是从古代“生之谓性”的传统出发,肯定性具有自身的常态,具有自身的规定性。这样,外在的礼、道就不仅仅是对性、情的矫治、改造,更重要的,乃是出于性、情的需要。
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
者 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第3—4简)
如学者指出的,竹简的“道”常常是对礼而言,是指礼道。所谓“道始于情”,是说礼的制作本始于人情,也即是竹简《语丛二》所说的“礼生于性”。对这一过程,竹简有具体说明:“礼作于情,或兴之也,当事因方而制之。其先后之序则义道也。或序则为之节文也[6]。”(第18—20简)这是说,礼的制作是由于情,是由情的兴发、勃兴而产生的[7],是根据具体的事宜以及不同的人伦关系而制定的,它的先后顺序即是义,而作为先后顺序的义则是情的节文。因此在竹简这里,内在的情和外在的礼或义实际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始者近情”,礼的制作要从情出发,要符合性的需要,而不是对性的粗暴践踏;另一方面,“终者近义”,情的表达又要符合义,要受到义的节文,而不是情感的泛滥。一方面,“知情者能出之”,只有真正懂得情、理解情才能表达情;另一方面,“知义者能入之”,只有懂得了义的作用和地位才能节敛情。在情与义之间,竹简不是突出一方忽略另一方,而是力图达到二者的平衡与统一。在它看来,真正的君子就应该是“美其情,贵 其 义,善其节,好其容,乐其道,悦其教”(第20—21简),是情感与仪节、内与外的统一。竹简这一思想显然来自于古代“生之谓性”的传统,而与以后的荀子有很大的不同。
由于强调情与义的统一,竹简十分重视音乐的作用,乐教在竹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竹简看来,“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拨人之心也厚。”音乐本来就出自于情,是情感真实、自然的流露,同时又具有打动人心的深厚力量。“闻笑声,则鲜如也斯喜。闻歌谣,则陶如也斯奋。听琴瑟之声,则悸如也斯叹。观《赉》、《武》,则齐如也斯作。观《韶》、《夏》,则勉如也斯俭。”(第24—26简)听到不同的乐声,看到不同的乐舞,就会在内心产生或喜悦、或兴奋、或感慨,甚或奋作而起、或克制收敛的不同感受,音乐对人心的影响深而且久远。
咏思而动心,
如也,其居次也久,其反善复始也慎,其出入也顺,始其德也。(第26—27简)
值得注意的是“反善复始”一句,竹简所说的“善”,除了下篇“性善者”一句外,一般是就善事善行而言,是一种社会的价值判断。竹简“善不善,性也”,也是说性可以表现为一般人们所认为的善或不善,是就性的具体表现而言,而不是说性自身就具有善或不善。故善往往又“与义、美同意”(《说文》),竹简云:“义也者,群善之蕝也。”(第13简)即认为义是各种善的标准。因此,“反善复始”一句中的“反善”,或许可以参照上文的“终者近义”,理解为情的表达要符合于义,这样它即返回、达到了善;而“复始”可能是对情而言,是说情虽然受到礼、义的节文,但这种节文乃是出于情的需要,要符合于情。上文“始者近情”,与此意思相近。所以“反善复始”实际是就音乐对心的性修养作用而言,认为它既培养了善性,又表达了真情。故下一句接着说“其出入也顺”,“出”指情感的兴发,“入”指义对情感的节敛,而在音乐的作用下,情感的兴发、节敛自然和顺,并“始其德也”,产生内心的德。但这种德显然不仅仅是“外”对“内”的改造,同时也是“内”的表现和需要。对于竹简上篇的大段音乐论述,学者往往感到疑惑不解,甚或对竹简的内容和性质提出疑义。其实,竹简之所以重视音乐,同它对心性的理解是密切相关的,在于音乐既能表达情,又能陶冶性,是统一情、义的最佳手段,而这又是竹简最为重视的,于是赋予音乐在心性修养中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从儒学的发展来看,乐教的盛行往往是同自然人性论、尤其是同重“情”的思想息息相关,而以后乐教走向衰落,原因虽然很多,但道德人性论的兴起,“情”被人们所忽视,显然是重要原因之一。
竹简下篇虽然没有围绕心、性关系进行专门讨论,但有关心的论述依然显示出自己的特色。其文云:“虽能其事,不能其心,不贵。求其心有伪也,弗得之矣。人之不能以伪也,可知也。”(第37—38简)虽然能作一件善事,但如果不是发自真心,就不值得推崇。如果心怀虚伪,就不能求得真心。可见人是不能虚伪的。竹简提倡真诚,反对虚伪,同下篇突出仁爱、忠、信并将其归之于性的思想显然存在联系。在它看来,一个人不仅在于他的行为符合要外在礼仪,更重要的,是他内心的自觉。
有其为人之节节如也,不有夫柬柬之心则采。有其为人之柬柬如也,不有夫恒怡之志则缦。人之巧言利词者,不有夫诎诎之心则流。人之悦然可与和安者,不有夫奋作之情则侮。(第44—47简)
节节,适度有节貌。柬柬,有学者认为同“蹇蹇”,形容人的诚信[8]。采,当读作“采(从忄)”,训“奸”[9]。 诎诎,《广韻·物韻》:“诎,辞塞。”“子曰: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诎诎意同于木讷,是孔子认为接近仁的美好品德。竹简认为,一个人行为节制有度,但如果没有真诚之心,就会作向邪恶。一个人怀有真诚之心,但如果没有自强不息的意志,就必定会怠慢。一个人能说会道,但如果没有质朴之心,就会流于浮夸。一个人内心和悦易于相处,但如果没有奋作之情,就容易招人羞辱。与外在的仪节、行为相比,竹简之所以更重视内在的“柬柬之心”、“诎诎之心”以及“恒怡之志”,显然同它突出心的地位和作用是密切相关的,竹简下篇似已提出道德心的内容,这与它性善的主张也是一致的。
前面说过,竹简下篇也谈论情,但主要是道德之情,是仁爱、忠、信之情。而仁爱、忠、信之情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实践性,反映了主体自主、自觉的活动。所以,竹简下篇不仅仅是在内在之情与外在之义间寻找统一,而且常常超出外在的义而去突出内在的情。“恶之而不可非者,达于义者也。非之而不可恶者,笃于仁者也。”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了义,即使心里厌恶却不能认为他不对,而一个人如果出于仁爱之心,即使行为有了过错也不会遭到人们的憎恶。可见,情、义不仅统一,也有对立。而正是在此意义上,竹简提出“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难不贵”。与此相应,竹简下篇似更重视主体的能动性,要求人们自我承担、自我克制、自我完善,“凡忧患之事欲任,乐事欲后。身欲静而毋 ,虑欲渊而毋伪,行欲勇而必至,貌欲壮而毋拔,欲柔齐而泊,喜欲智而亡末,乐欲怿而有志,忧欲俭而毋闷,怒欲盈而毋希,进欲逊而毋巧,退欲循而毋轻,欲皆度而毋伪”(第62—65简)。竹简下篇的这些特点显然与其对心、性的理解密切相关。
(四)
对于竹简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和影响,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将其定位于“孔孟之间”,认为属于孔门后学向内求索的一派;另有学者则认为其思想更接近以后的荀子,定位于“孔荀之间”可能更合适[10]。如果考虑到思想的分化是一个逐步的过程,而竹简正处于这一分化、过渡中,那么,它的思想可能就不那么单纯,说它包含了以后不同的思想倾向可能更合理,也更符合竹简的实际。可是,如果说竹简包含了孟、荀不同的思想倾向,那么,它更倾向是前者还是后者?还有,孟、荀两种不同的心性论体系又是如何从早期儒学思想中分化出来的?这些无疑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竹简的内容来看,它主要继承了古代“生之谓性”的传统,认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性是气性[11],表现为情,故是以情言性。竹简的上篇主要谈喜、怒、哀、悲、好恶之情,属于自然人性论,心是认知心、理智心,内容主要是“交性”、“养性”、“长性”等等,尤突出《诗》、《书》、礼乐对性情的塑造、培养;竹简的下篇主要谈仁爱、忠、信之情,属于道德人性论,与此相应,心具有了道德心的含义,并突出了情在道德实践中的作用,“苟以其情,虽过不恶。”而从以后心性论的发展来看,荀子显然更接近竹简的上篇但又有所改造,而孟子则继承了下篇又有所发展。由于竹简由上篇到下篇呈现出思想的过渡,所以它更倾向以后的孟子而不是荀子。
对于竹简论情的内容,学者给予极大关注,认为重情、以情为本是竹简的一大特色,感叹情在这里得到前所未有的高扬等等。其实,这种笼统的说法既不利于对竹简的理解,也无助于对早期儒学思想的判断。从竹简的内容来看,它实际对情是有所区别,并分别对待的。如果说竹简突出了人的自然情感,提倡自然情感的自由流露,那未免把古人想得过于浪漫;如果说竹简重视道德情感尤其是仁在道德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那不过是儒家的一贯主张,也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而从以后的发展来看,孟子突出了道德情感,更接近竹简的下篇,但又有所发展;荀子主要谈自然情感,更接近竹简的上篇,但在理解上又存在差异。
以往人们在研究中有这样一种看法,即孟子是反对“生之谓性”的,而荀子则继承了这一传统,其实这一看法大有疑问。孟子固然反对过告子的“生之谓性”[12],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受到“生之谓性”思想的影响。“生之谓性”乃古人论性的一大传统,当时许多学者都通过这一命题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就告子而言,他主张“食色,性也”,认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孟子·告子上》),把性仅仅理解为生理欲望,认为其没有自身的规定和常态,完全听命于外在力量的摆布。就这一点而言,它并不符合“生之谓性”的传统。而孟子主张“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反对“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认为仁义并非是对人性的戕害,而是人性自身的表现,这一思想方法恰恰来自于“生之谓性”的传统。而以后荀子主张性恶,认为“人情甚不美”,“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荀子·性恶》),把情性完全看作是消极、负面的,是与礼义对立的。后天教育并非是“顺情性”,而是“化性起伪”,是“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同上),所以他也只是继承了“生之谓性”中自然人性的思想,而对性、情的理解已有很大变化。在我看来,竹简重情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不仅突出了道德情感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还肯定了自然情感的意义和价值。竹简虽然重视“交性”、“养性”、“长性”,但并不把喜、怒、哀、乐、好恶之情与礼、义对立起来,而是认为礼、义本身就出自于情,是“作于情”,所以要“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作到“反善复始”。这样在竹简那里,后天的教化不是对情性的“矫饰”、改造,而是出于情性的需要,以后虽然孟子突出道德情感,荀子注重自然情感,而继承了竹简这一思想的恰恰是孟子而不是荀子。所以,如果把“生之谓性”看作古代人性论大的背景和传统的话,那么,孟子和荀子显然都从中受到启发和影响,并各自做了发挥、改造。
我们说竹简的心性论更倾向以后的孟子,并不意味着竹简已包含了孟子思想中的一切,其实,从竹简到孟子,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要走。孟子提出“四端”说,突出恻隐、羞恶、是非、辞让四种道德情感的地位和作用,固然是延续了竹简下篇的思想,但他又认为通过后天的扩充、培养,“四端”可以上升为普遍的仁义礼智之性,并上达天道,这样在孟子那里,就不仅仅是情感的问题,同时还涉及到道德理性甚至形上本体,而在这些方面,正显示出孟子思想的独创性。可以说,孟子一方面受到包括竹简在内的古代“生之谓性”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则由于他的哲学创造使其思想超出这一传统,而通过竹简使我们看到这一复杂的思想探索过程,并对思孟一系的心性学说有了进一步认识;相比较而言,荀子思想虽然也与竹简有许多相近之处,如自然人性论、认知心等等,但这些往往是早期儒学普遍接受的内容,而在对待自然人性和情感的态度上,荀子与竹简显然已有所不同;至于竹简突出道德情感,赋予其道德实践中的创造性,则更是为荀子反对和不能接受。所以荀子与竹简的联系是表层的,差别则是深层的,而竹简不能被荀子所接受的内容,却在孟子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
[1]
性字或补作人字。参见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郭店楚简”专号),第504-511页,三联书店,1999年8月。
[2]
刘昕岚怀疑“交”“同‘教’,即‘使’也”,参见《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笺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227~259页,1999年10月,武汉大学;陈宁则认为“交可训为‘更’。《小尔雅·广诂》:‘交,更也。’”《〈郭店楚墓竹简〉中的儒家人性言论初探》,《中国哲学史》1998年4期,第39~46页。
[3]
刘昕岚训为“使之出”,甚是。见上引文。
[4] 参见赵建伟《郭店竹简〈忠信之道〉、〈性自命出〉校释》,《中国哲学史》1999年2期,第36~39页。
[5]
刘昕岚:“‘可道也’,此处‘道’音‘导’,其义可有二解。一为训教之意。………二为治理之意。”见上引文。
[6]
原文作“或序为之即则度也”,李学勤先生疑此句抄写有误,本或当作“或序则为之即(节)度(文)也”。参见李天虹《郭店竹简〈性自命出〉研究》,第15~18页,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0年。
[7]
廖名春说:“‘兴’前当承上省略主语‘情’。兴,兴发、勃兴。”见上引文。
[8]
参见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
[9]
陈伟:《郭店楚简〈六德〉诸篇零释》,《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2期,第30~31页。
[10] 张茂泽:《〈性自命出〉篇心性论大不同于〈中庸〉说》,《人文杂志》2000年第3期。
[11] 其实对于气性来说,也不仅仅是个自然的概念,马王堆帛书《五行》“传”有“仁气”、“义气”、“礼气”,说明气性同样可以具有道德属性。
[12]
就孟子与告子的辩论来看,他反对“生之谓性”主要针对告子“食色,性也”的主张,认为这样会混淆人性与兽性的差别。但“生之谓性”并不完全等于“食色,性也”,更不会混同人性与兽性,孟子这里的推理应有误。据笔者的考证,孟子与告子的辩论可能是在他第一次来齐国的齐威王时期,这时作为孟子主要思想的“四端”说尚没有形成,故在辩论中多有谬误。所以并不能完全以这时的言论来理解孟子的思想。参见拙文《孟子“四端”说的形成及其理论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