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五行》新探
——兼论《五行》在思想史中的地位
梁 涛
简帛《五行》的出土和发现,是先秦儒学史研究中具有里程碑的事件,它不仅使长期遗失的儒家典籍重见天日,在传统的文献之外,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文本资料,更重要的,它还使一度模糊不清的思孟学派开始重新被人们认识、了解。《五行》属于思孟学派,已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可,尚存有争论的是,《五行》到底是子思本人的作品,还是成于其后学之手,尤为关键的是,它是成书于孟子之前还是孟子之后?由于主张《五行》晚出的学者,往往是从分析《五行》的思想出发,认为《五行》“推理的环节很多”,“似过于复杂和抽象;”又“折衷了孟子、荀子的思想”,不象是孟子以前的作品[1]。这样,《五行》的年代与思想又被密切联系在一起,而后者则是《五行》研究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五行》的思想作出进一步的探讨,并由此确定它在思孟学派中的地位。
(一)
竹简、帛书《五行》“经”的部分,虽然内容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别,大致说来,二者虽然各有优略,并可以相互补充,但在结构、次序上却以帛书本为优,帛书本根据的应是不同于竹简的另一个本子。为叙述方便,本文将以庞朴先生整理的帛书《五行》为蓝本,同时参照竹简《五行》作适当修订,凡修订之处皆在文中标明,全文共分二十八章。《五行》首章云:
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德之)行[2]。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这一段文字是《五行篇》全篇思想的总纲,”“是其余各章的思想基础。”[3]而如何理解这段文字,也一直是《五行》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现在学者一般认为“形于内”、“不形于内”的“内”特指“心”,“形于内”指“仁义礼智圣”形成、表现于内心,而“不形于内”指表现于外在行为。对“形于内”分歧较少,对“不形于内”则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不形于内”是指“仁义礼智圣”在“形于内”的基础上又表现于外在行为,如有学者认为,“仁义礼智圣等五种美德皆在人的心中(所谓‘形于内’),称为‘德之行’;其表现在外在行为者,则称为‘行’。”[4]“这五种德行内在地和谐化了,就是天道之德。其表现在外的仁、义、礼、智之行为,相互和合,就是人道之善。”[5]按照这种说法,实际是“形于内”的“德之行”表现为“不形于内”的“行”,但既然“行”是来自内在的“德之行”,那么,它显然就已经是“形于内”的了,作者为什么还要强调它“不形于内”呢?这种解释显然不可取。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形于内”是指仁义礼智圣在没有“形于内”的情况下而表现于行为之中,如有学者认为“凡是未经心灵体现出来的道德行为,《五行篇》称之为‘行’,意即一般的道德行为,此道德行为尚未经由意识化或内在化的一种社会规范之行为。《五行篇》严格上说来并不是这种作为社会规范的‘行’,而是内在化、意识化的‘德之行’。”[6]这种看法同样存在问题,儒家一向反对“行不由衷”,所谓“未经心灵体现出来的道德行为”是难以让人理解的,至于说《五行》“严格上说来并不是这种作为社会规范的‘行’,而是内在化、意识化的‘德之行’”,也只是论者个人的理解,并不符合《五行》的思想,从《五行》的内容看,它无宁是“德之行”与“行”并重的。
为了解决以上矛盾,又有学者提出“不形于内”“指不形于心而形于颜色容貌的气,有所谓‘仁气’、‘义气’、‘礼气’,以及由之派生出的相应的进退应对诸行为”,“通俗地说,这是指人的道德实践。”这种说法虽颇具启发性,但仍有讨论的余地。因为所谓“仁气”、“义气”、“礼气”主要见于《五行》“说”的部分,而不见于“经”,把它看作是“说”的发挥可能更合适。如果说马王堆帛书《五行》由于有“经”、“说”两个部分,容易使人们将其看作是一个整体的话,那么,郭店竹简《五行》有“经”无“说”的事实,则有必要将二者区分开来,并重新作出检讨。
其实,上文中的“形于内”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形于内心,是一种内在规范,而“不形于内”是指没有形于内心,是一种外在规范。按照作者的观点,前者可称为“德之行”,后者则为“行”。对于“德”“行”,学者往往引用《周礼·地官·师氏》郑玄注的解释:“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但《周礼》中对“行”还有更明确的说法:“以三德三行教国子……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这里的“三行”即是三种伦理规范,它体现于具体的人伦关系之中,成为人们效法、遵守的准则。《五行》的“行”显然即是这种“行”,一种规定人我之际、人伦关系的“行”,当这种“行”未被人们遵从、实践时,它的确是“尚未经由意识化或内在化”的,而一旦与道德主体发生关系,成为人们的实践对象时,则它已经开始“意识化”和“内在化”,并与“形于内”的“德之行”发生联系。所以《五行》的“行”应当用《周礼》的“三行”来理解,——二者的差别只是前者较抽象,后者更具体而已,——而郑玄注则多少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行”是由“心”而来,是道德主体由内而外的直接行为。而实际上,《五行》的“行”虽然也可以表现为一种行为,但它是道德主体实践外在规范的行为,是由外而内,而不是由内而外的。因此,《五行》的“德之行”与“行”实际是一种双重道德律,前者是内在道德律,是主体自觉,后者是外在道德律,是客观规范。《五行》云:“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德之行五”是指“形于内”的仁义礼智圣,它内在于心,并可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它所达到的和谐状态称为德;而“四行”是指“不形于内”的仁义礼智[7],它体现在人伦关系之中,通过实践又可转化为内,它所达到的和谐状态称为善。德具有内在的超越性,可以上达天道;善则具有外在的规范性,主要体现在人道,天道、人道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德、善也即德之行与行的差别。
那么,《五行》区分“德之行”与“行”的意义何在呢?在先秦儒学思想中又居于何种地位呢?其实,《五行》的双重道德律乃是早期儒家的一个基本思想,最早提出这一主张的不是别人,而是儒家的创始者——孔子。我们知道,孔子提出仁,把仁看作是主体自觉,所谓“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这里的“至”不是由外而至,而是由内而至,是由内向外的显现。因此,由仁出发,便表现为主体的自觉行为,所谓“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颜渊》),“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於是,颠沛必於是。”(《里仁》)同时,孔子又重视礼,把礼看作是制度化、习俗化的外在规范,通过实践外在的礼,又可以转化、发明内在的仁,所谓“克己复礼为仁”(《颜渊》)。因此,孔子通过仁、礼实际提出了道德实践中主体自觉与外在规范这一儒学基本问题,以后孔门后学基本是从内(仁)、外(礼、义)两个方面继续探索,并各有侧重,直至孟子、荀子分别从仁、礼对此作一总结。《五行》提出“形于内”的“德之行”与“不形于内”的“行”,显然是处于孔子到孟、荀的过渡阶段之中,从这一点看,它与郭店竹简其他篇目中的“仁内义外”说实际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一》:“人之道也,或由中出,或由外入。由中出者,仁、忠、信。由外
入
者
,礼
?
?。仁生于人,义生于道。或生于内,或生于外。”《尊德义》:“故为政者,或论之,或义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论列其类。”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到,战国时代的“仁内义外”说是认为人们的道德规范来自两个方面,“或由中出,或由外入,”“由中出者”有“仁、忠、信”,但主要是仁;“由外入者”原文虽有残损,但从下文看当有“义”,故主要有礼或义。仁、义来源各不相同,仁“生于内”即生于内心,义“生于外”即生成于人们的习俗规范,而在政治和伦理实践中,需要从仁、义两个方面入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这种“仁内义外”的主张,与《五行》用“形于内”与“不形于内”区分“德之行”与“行”显然具有某种一致性,只不过在《五行》中,由于仁义礼智圣被看作是一个整体,无法把其中一部分说成是内,另一部分说成是外,故只好采用目前的表达方法,一方面说它是“形于内”的,另一方面又说它是“不形于内”的,前者是德,后者是善,二者具有内、外的差别。应该说,《五行》的这种表述多少给自己也带来困难,因为“仁义礼智圣”性质各有不同,有些主要是“形于内”,有些则侧重“形于外”,若笼统说它们既“形于内”又“不形于内”,则与五行的具体内容多少会产生矛盾,这最明显地表现在“圣”一行上。帛书本中“圣”作“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而竹简本则改作“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德之行”,这个改动明显反映出竹简抄写者的矛盾心理,因为从上文的表述来看,“圣不形于内”显然应该为“行”;但从下文内容看,圣主要是“形于内”的“德之行”[8],若说它是“行”,则与圣的内容明显不符。竹简显然看到这一点,故对文字作了改动,但这样以来,此句与上文的表述便显得不协调,且与“不形于内谓之行”的主张矛盾,所以同样存在问题。其实,上文只是一种表述形式,它虽然对仁义礼智圣分别作了“形于内”与“不形于内”的规定,但主要还是分别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的,讨论的是“德之行”与“行”的关系,认为二者具有内、外的差别,而这与“仁内义外”说无疑是一致的,只是《五行》的特殊表述方式多少使这一思想显得不够明确,相反,若是将这一层点破,《五行》整篇的思想脉络便清晰可寻。
[1]
王葆玹:《郭店楚简的时代及其与子思学派的关系》,1999年武汉大学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池田知久:《郭店楚简〈五行〉研究》,《中国哲学》第二十一辑。
[2]
帛书本此段次序为仁、智、义、礼、圣。今依竹简本次序改。
[3]
黄俊杰:《马王堆帛书〈五行篇〉“形于内”的意涵——孟子后学身心观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孟学思想史论》卷一,第502页。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1年10月版。
[4]
黄俊杰:《孟子后学对身心关系的看法-以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为中心》,《孟子思想史论》卷一,第75页,东大图书公司1991年10月版。又见《清华学报》新20卷第1期,1990年6月。
[5]郭齐勇:《郭店儒家简与孟子心性论》,《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第25页。
[6]
杨儒宾:《德之行与德之气——帛书〈五行篇〉、〈德圣篇〉论道德、心性与形体的关系》。收入锺彩君主编:《中国文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1992年,第417—448页。
[7]
庞朴先生注此句为:“四行,仁义礼智之不形于内者。”甚是。参见庞朴:《帛书〈五行〉篇较注》,《中华文史论丛》总第12辑,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