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许多学者已注意到,圣、智是《五行》的一个重要内容[1],从第二章的“中心之智”、“中心之圣”,到第六章的“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第十三章的“不圣不智”,再到第十七、十八、十九章的“闻而知之”、“见而知之”,圣、智之论贯穿于《五行》前半部分,构成了《五行》的一个重要内容。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五行》突出圣、智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它双重道德律的思想密切相关。如果说《五行》的“德之行”与“行”主要是就实践对象而言的话,那么,圣、智无疑属于实践主体,圣、智分别以“德之行”、“行”为对象,展现为两种不同的认知、实践方法。不过在《五行》中,作为圣、智的实践对象,“德之行”、“行”更多的是用另一种表述方法:君子道与贤人。按照《五行》的规定,“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德之行”是“得之于天”而具于心者,是内在的德,它构成君子的内在品格,引发君子的道德行为,故《五行》又称其为“君子道”,“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谓之君子,士有志于君子道,谓之志士。”(《第三章》)“行”是“不形于内”而体现于人伦关系之中的善,是人们普遍遵守的礼仪规范,《五行》常常通过贤人来谈论这种行,认为贤人的行为即体现了这种行。《五行》云:
智之思也长,长则得,得则不忘,不忘则明,明则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
圣之思也轻,轻则形,形则不忘,不忘则聪,聪则闻君子道,闻君子道则玉音,玉音则形,形则圣。(《第六章》)
智是一种经验之知,具体表现为“见贤人”。“见贤人”并非一般地与贤人相见,而是见贤人的行为举止,见贤人之所以为贤人的本质所在。在《五行》中,贤人主要是指遵从礼仪规范、体现了一般社会价值取向的人。贤人的这一规定,在先秦典籍尤其是《荀子》中屡有所见:“礼之生,为贤人以下至庶民也,非为成圣也。”(《荀子·大略》)“古之贤人,贱为布衣,贫为匹夫,食则饘粥不足,衣则竖褐不完;然而非礼不进,非义不受。”(同上)“所谓贤人者,行中规绳而不伤于本,……如此则可谓贤人矣。”(《哀公》)因此,《五行》提出贤人正是要说明“不形于内”的行,见贤人即是学习、实践外在礼仪规范的认知活动。
圣与智不同,它是一种直觉之知,具体表现为“闻君子道”。所谓“闻君子道”乃是《五行》的特殊表述方式,它源于圣、耳相通的传统说法。《说文·耳部》云:“圣,通也。从耳,呈声。”据学者考证,甲骨文中圣“象人上着大耳,从口,会意。圣之初谊为听觉官能之敏锐,故引申训为‘通’……听、声、圣三字同源,其始当本一字。”[2]因此,圣的本义就是一种神秘的听觉,它可以聆听神意,掌握宇宙的本质,起到沟通神人的作用。不过《五行》中的“圣者、聪者不再是巫觋,也不是用音乐使神人交通的乐瞽,而是受人尊敬、文质彬彬的君子了。”[3]圣不再是用来“通神”,而是对内在道德禀赋的省察、体认,“闻君子道”即是发明、扩充内在“德之行”的过程。因此,圣、智的功能和作用是不同的,前者向内体认,后者向外求索,前者是“聪”,后者是“明”:
未尝闻君子道,谓之不聪。未尝见贤人,谓之不明。闻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谓之不圣。见贤人而不知其有德也,谓之不智。见而知之,智也。闻而知之,圣也。明明,智也。虩虩[4],圣也。“明明在下,虩虩在上,”此之谓也。(《第十七章》)
圣是“闻而知之”,表现为某种超凡的听觉——聪,以及对君子之道的了解、实行;智是“见而知之”,表现为某种直观的视觉——明,以及对贤人的效法、模仿。“未尝闻君子道”、“未尝见贤人”固然不能算是聪、明,而“闻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见贤人而不知其有德也”同样也不能算是“圣”、“智”。“不知其君子道也,”《说》的解释是“不知其天之道也”,即不知道“君子之道”是天所赋予,生而具有的,用孟子的话说就是“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因此,“闻君子道”不是向外求索,而是发明内在主体,这样才算真正“知其君子道”。“不知其有德也,”《说》的解释是“不知其所以为之”,它要求通过贤人之行而发现其内在之德,实际提出了转善成德的问题,不过这种德是通过后天努力,通过实践外在礼仪获得的,在这种意义上,它与荀子的“积善成德”(《荀子·劝学》)倒有些相近。圣、智之所以能够“知其天之道也”、“知其有德也”,与其自身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按照《五行》的说法,智是“明明”,是“由所见知所不见也”(《说十七》)的逻辑推理和理性判断,它由已知到未知,由外在伦理到内在德性,实现德、善的统一;圣是“虩虩”,应是指对天道的体悟和超越,它从道德主体出发,同时上达天道,实现对形上意义的追求。前者以人事为对象,是形下的,后者以天道为归宿,是形上的,“‘明明在下,虩虩在上,’此之谓也。”
圣、智的功能、作用不同,地位也不同,《五行》分别以五行、四行对其作了论述。按照《五行》的规定,五行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五行、四行除了“形于内”与“不形于内”的差别外,其内部关系也是不同的,五行的核心是圣,四行的关键则是智:
闻君子道,聪也。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5]。行之而时,德也……圣[6],智、礼乐之所由生也,五行之所和也。和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邦家兴。文王之见也如此。“文王在上也,于昭于天”,此之谓也。(《第十八章》)
“闻而知之”是知君子之道,是发明内在主体,这是圣特有的功用;而“圣人知天道也”表明,具有圣的品质的圣人不仅要闻君子道,而且要使之上达天道,使内在的君子之道形上化、普遍化,使其由一己的道德潜质上升为世界的普遍意义,实际是对道德主体的提升和张扬,用孟子的话说,这乃是由尽心到知天的过程。圣不仅上达天道,而且外显为具体的道德行为,“知而行之,义也。”义是行,是道德主体的自觉行为。行符合时宜,称为德,儒家一向重视“时”,有所谓“时中”、“时行”,孔子更是被称作“圣之时者也”,《五行》的“行之而时”显然与此有关。圣与其它三行的关系,《五行》虽没有具体论述,但从“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可以看出,五行实以圣为核心,义、智、礼等皆由圣派生而出,即圣→义→智→礼乐,这一动态的过程即是“和”,“和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邦家兴。”这样由内圣又走向外王。与五行不同,四行表现为另外一种“和”:
见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行之,义也。行而敬之,礼也。仁,义、礼所由生也[7],四行之所和也。和则同,同则善。(《第十九章》)
“见而知之”是知贤人之行,它不是发明内在主体,而是认知外在对象,这正是智的特点所在。“知而安之”是安于所知的对象,在《五行》看来,这就是仁。仁的这种规定,在以后荀子那里也可以发现,荀子云:“唯仁之谓守,唯义之为行”(《荀子·不苟》)所谓“守”即是主观情感对外在的规范的收敛、把守、操持,故“仁者,仁此(注:指礼)者也,义者,分此者也。”(《君子》)荀子以“守”理解仁,与《五行》的“知而安之,仁也”显然是一致的。“安而行之”是在“安”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践所安的对象,这属于义。需要指出的是,“安而行之”与上面的“知而行之”虽然都是行,但性质却不同。“知而行之”是道德主体的自觉行为,同于孟子的“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而“安而行之”是实践外在规范的行为,类似荀子的“唯义之为行”,“行义动静度之以礼。”(《荀子·君道》)所不同的是,荀子的“行义”主要是对礼而言,而《五行》则是对贤人之行,但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这二者的内容实际是一致的。“行而敬之,礼也”是说行义的同时又能保持敬,这便是礼了。因此,四行的关系为:智→仁→义→礼。其中,智是四行的关键,因为只有“见而知之”,仁、义、礼才有意义,否则后者便无从谈起,而“见而知之”之后,仁便显得十分重要,它是由外而内的转化者,只有通过仁,外部的“所知”才能转化为内部的“所安”,从这一点看,仁乃是“四行和”的主要原因,所以说“仁,义、礼所由生也,四行之所和也。和则同,同则善。”
因此,《五行》圣、智的差别不仅表现在“闻君子道”与“见贤人”上,而且也反映在五行与四行“之所和”上,前者反映了圣、智的不同作用和特点,后者则揭示了圣、智的不同实践过程,具体讲即是“为德”与“为善”的过程。按照《五行》的规定,德内在于心,是一种内在原则,善形成于外,是一种外在规范,“善弗为无近,德弗志不成,”(《第四章》)为德、为善即是道德主体自主自律与外在他律的两种不同实践活动。
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也。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金声,善也;玉音(振),圣也。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第八、九章》)
为善是针对具体的“善”而言,是在一定的时空内实践、完成的,因而是“有与始,有与终也”;为德则是针对抽象的“德”而言,此德虽然形成、具于内心,但真正实现、完成它,却是一个向天道的无限超越过程,因而是“有与始,无与终也。”为善、为德虽有不同,但又是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的,《五行》以“金声玉振”对二者关系进行了说明。孟子云:“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孟子·万章下》)古人奏乐往往始之以金声,终之以玉振,故金声玉振代表音乐的起始和终结,这里则比喻道德实践的整个过程。“金声,善也”说明善是道德实践之始,而“玉音(振),圣也”[8]则表明圣乃是道德实践之终,不过这种“终”是以不断自我超越为特征的,因而又是有始而无终。善不包括圣一行,主要指人伦规范,故是人道;德则可以通过圣上达天道,实现心灵的超越,故是天道。而道德实践就是从为善到为德,从人道到天道的整个过程,作到这一点,才能真正称为有德,“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不过这种德显然已不是一般的德,不仅仅是“德之行五,和谓之德”的德,而是打通德、善,沟通天、人,上下同流,物我一体的自由精神境界。
(三)
圣、智虽然在《五行》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毕竟不是五行的全部,所以《五行》在突出、强调圣、智的同时,对其它诸行也作了论述。这种论述与前面的“五行和”、“四行和”不同,它不是讨论五行和四行内部的相互关系,而是侧重于“德之行”与“行”的不同特点,如果说前者主要揭示了《五行》二元论的实践方法的话,那么,后者则反映了《五行》“德之行”与“行”的哲学性质和特点,这在关于“德之行”的论述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五行》中,圣、智虽然也被作了“不形于内”的规定,但从具体内容来看,它无疑主要还是“形于内”的,《五行》并没有说明圣、智如何可以“不形于内”,以及“不形于内”的圣、智究竟具体何指。因此,就圣、智而言,所谓“不形于内”只是一种表述形式,本身并没有太大意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圣、智虽然是“形于内”的,但似乎还只是一种潜在的存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充分表现出来:
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智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
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无中心之圣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9](《第二章》)
这里“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圣”并不是说圣、智不存在于内心之中,而是说如果没有中心之忧为条件,圣、智便无法由“形于内”的状态表现出来。《五行》突出、强调中心之忧,乃是古代忧患意识的反映,此点学者已多有论述,不过《五行》既重视忧,同时也重视乐,它无宁是由忧转乐,忧乐圆融的[10]。忧是内心的焦虑与不安,是某种欲以己力突破困难而尚未突破时的心理状态,或者说是一种坚强的意志与奋发的精神,是人对自己行为的谨慎与努力,没有这种中心之忧,圣、智便无法真正表现出来,无法获得中心之悦,无法得到内心的安与乐。与忧不同,乐是内心的满足与欢乐,是己力突破困难实现既定目标后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充实自信的感受和勃勃向上的信念,同时还预示着内心的“和”,“和则乐,乐则有德,”故由忧转乐才能有德,“无乐则无德。”而圣、智只有在这一具体的转化过程中才能真正实现自己,才能有“德”。《五行》又提出“思”,通过“思”对仁、圣、智作了进一步论述。《五行》的思乃是一种反思,是一种内在体验性思维,是思其在己者而不是在外者,是以内在道德禀赋为对象的,故“不仁,思不能清。不智,思不能长……不圣,思不能轻。”(《第四章》)没有“形于内”的仁、圣、智,思便不能得到清、长、轻的心理体验,便不能发挥作用,而通过思,“形于内”的仁、圣、智则可以呈现、表现出来:
仁之思也清,清则察,察则安,安则温,温则悦,悦则戚,戚则亲,亲则爱,爱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仁。(《第五章》)
智之思也长,长则得,得则不忘,不忘则明,明则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第六章》)
圣之思也轻,轻则形,形则不忘,不忘则聪,聪则闻君子道,闻君子道则玉音,玉音则形,形则圣。(《第七章》)
“仁之思”的仁显然是指“形于内”的仁,它是生而具有,形于内心的,仁通过思即反求诸己可以体验到清、察、安、温、悦、戚、亲、爱等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和心理感受,并由内而外,形成所谓的“玉色”,古人常以玉比喻德,玉色也即道德生命圆润通透而在容貌颜色中的显现,“玉色则形,形则仁”。因此,这里所表达的乃是仁自我扩充、发展、实现的具体过程,其中,“仁之思”与“形则仁”中的仁虽然都是仁,但具体内容显然是不同的,前者是仁潜存的、“形于内”的状态,后者是仁已实现,“形”也即彰显于外的状态,而在这一过程中,仁的内容无疑得到充实和丰富,用符号可表示为:仁(A)→思(……)→爱→仁(B)。所以,这里的仁不是一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动态的活动,是道德生命扩充、完善、实现的过程。与仁一样,圣、智也要从活动和过程去理解。智虽然是一种经验认知,是“见贤人”,但它同样首先要经过思的过程,使“形于内”的智充分表现出来,获得长、得、不忘、明的精神体验,然后“见贤人”,“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智。”因此,智同样表现为自我扩充、发展、实现的具体过程,其中,“智之思”是智的开始,它不仅仅是一种认知活动,还包含了内在的精神体验,而“形则智”则是智的完成和实现,是认知经验向内在德性的转化,是转智成德,这一过程可表示为:智(A)→思(……)→见贤人→智(B)。圣是直觉之知,是“闻君子道”,它本身就是以内在体验为特征的,但它同样要经过思的过程,可以说思使圣的实践过程更加具体化了,可表示为:圣(A)→思(……)→闻君子道→圣(B)。
《五行》对于仁、圣、智的理解显然是对孔子思想的一种继承,同时又影响到以后的孟子。在孔子那里,仁就是道德生命发展、实现的全体和过程,是要通过内在体验去把握、理解的。《五行》继承了仁的这一思想,把它运用到“德之行”的理解中来,在《五行》那里,仁、圣、智等不是抽象的概念和实体,而是道德生命具体的实践过程和活动,它不仅是“形于内”的,同时还是“形”即彰显、表现于外的[11],因此,仁、圣、智实际就是由潜存状态到实现状态的发展过程,而且只有在它们实现、完成的意义上,才能真正算是有“德”,否则便是“无德”。《五行》的这一思想显然又影响到以后的孟子,在孟子那里,仁、义、礼、智就被看作是自我扩充、实现的过程,而不能看作抽象的概念和实体。孟子重视“思”,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同上)“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同上)这显然与《五行》也是一致的,《五行》对孟子的影响深而且大矣。对于仁、义、礼,《五行》则作了稍有不同的另一种论述:
不变不悦,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第十章》)
不直不肆,不肆不果,不果不简,不简不行,不行不义。(《第十一章》)
不远不敬,不敬不严,不严不尊,不尊不恭,不恭无礼。(《第十二章》)
在古代汉语中,“不……不……”的句型往往表示一种条件关系,即以前项为后项的先决条件,它也可以改为“有……方可……”,故上面第一句实际是说:有变方可有悦,有悦方可有戚,有戚方可有亲,有亲方可有爱,有爱方可有仁。下面两句也是如此,其所表达的乃是由变、直、远分别到仁、义、礼的内在情感扩充、发展的过程,其中变、直、远是先决条件,仁、义、礼则是最终结果,是由变、直、远分别开始的一系列情感活动的完成和实现。那么,什么是变、直、远呢?《五行》云:“颜色容貌温,变[12]也,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第十四章》)应该说“颜色容貌温”本身并不是变,而是变的外在表现,但由“颜色容貌温”又可体会到内在的变,二者又是一致的。变通恋,帛书本即作恋[13],乃是一种顾念不舍之情。这种顾念不舍之情内在于心,由此层层外推,便可达到仁。《五行》对这一过程作了具体说明:“中心悦焉,迁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亲也。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爱人,仁也。”(同上)可表示为:变→悦→戚→亲→爱→仁。直,《五行》的解释是“中心辩然而正行之”(《第十五章》),指内心的判断以及行为,《说》形象地把它解释为“中心弗迷”、不食嗟吁之食,由直层层外推,就可达到义[14]。《五行》云:“直而遂之,肆也。肆而不畏强御,果也。不以小道害大道,简也。有大罪而大诛之,行也。贵贵,其等尊贤,义也。”(同上)可表示为:直→肆→果→简→行→义。远是“以其外心与人交”,(《第十六章》)俗话说距离产生敬畏,远即是与人交往中的距离感和敬畏感,这种远显然不是空间上的,而是心理上的,是一种内在的情感和态度,在《五行》看来,礼即是这种远的扩充和外显:“远而庄之,敬也。敬而不懈,严也。严而畏之,尊也。尊而不骄,恭也。恭而博交,礼也。”(同上)可表示为:远→敬→严→尊→恭→礼。
可以看出,这里的论述与前面的仁、圣、智形式上稍有不同,它不是说“仁之思”、“义之思”、“礼之思”,把仁、义、礼看作通过“思”的自我扩充、发展过程,而是提出了作为内在情感、心理活动的变、直、远,由变、直、远外推、显现出仁、义、礼。出现这种差别,可能是因为义、礼在一般人们的观念中往往是指外在对象而不是内在主体,若说“义之思”、“礼之思”多少不符合常理。至于仁一行,可能在《五行》看来,其性质本身就既具有与圣、智相同的一面,也具有与义、礼相近的一面,故放在两个部分来论述,同时也可能是出于表述形式的考虑,用仁、义、礼与前面的仁、智、圣相对应。但如果抛开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论,我们不难发现二者仍具有某种一致性[15]。《五行》虽然不是把仁、义、礼描述为自身扩充、发展过程,而是通过变、直、远予以说明,但变、直、远与仁、义、礼显然是密切相关的,是后者“形于内”的根据,借用孟子的话,我们不妨说它是仁之端、义之端和礼之端,《说》分别称其为“仁气也”、“义气也”、“礼气也”,实际也是这个意思。因此,《五行》对仁、义、礼的论述与前面的仁、圣、智实际是一致的,都是将其看作道德生命扩充、发展、实现的具体过程,看作由内而外的显现;另外,仁、义、礼虽然没有谈到“思”,但其由变、直、远的外推过程实际也是建立在情感体验之上的,这与前面的仁、圣、智也具有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五行》对仁、义、礼的理解同样对孟子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表现在孟子的“四端”说上,孟子把仁、义、礼、智看作恻隐、羞恶、是非、辞让之心的扩充、显现过程,与《五行》由变、直、远推出仁、义、礼在思想上是一致的,孟子的“四端”说实际是综合了《五行》仁、圣、智与仁、义、礼二者的内容,是对后者的进一步理论概括。在《五行》这里,仁、圣、智与仁、义、礼的不同表述方式表明其思想还处在尝试、探索之中,而孟子“四端”说在理论形态上则更为成熟,更为精致,说明《五行》的成书应该是在孟子之前,是孟子发展了《五行》而不是相反。
[1] 参见邢文:《〈孟子万章〉与楚简〈五行〉》,《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2]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1974年版。
[3]
魏启鹏:《帛书〈德行〉校释》,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95页。
[4]
帛书本作“赫赫”。本之《诗·大明》:“明明在下,赫赫在上。”
[5]
帛书本经作“圣”,说作“义”,今据竹简本改。
[6]
帛书本此句脱漏,但说中有“仁气,礼乐所由生也。言礼乐生于仁义………”等。
[7]
帛书本此句作“仁义,礼智之所由生也。”
[8] “玉音”从上下文看,应作“玉振”,但帛书与竹简此句均作“玉音”(一说帛书作“王言”,见李学勤《帛书〈五行〉与〈尚书·洪范〉》,《学术月刊》1986年第11期,第37—40页),故这段文字尚有讨论的余地。
[9] 竹简本无此句。
[10]
参见庞朴:《忧乐圆融——中国的人文精神》,收入《一分为三》,海天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322页。
[11]
但这里的“表现于外”与前面所说的“不形于内”并不是一回事,“形于内”、“不形于内”的“形”是就存有的意义而言的,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具体存有状况;而“形则仁”、“形则圣”、“形则智”的“形”是就作用、表现而言的,是由内而外的显现,以往学者往往把这二者混同起来,因而造成对《五行》思想的误解。
[12]
帛书本作“颜色容貌恋恋”
[13]
关于“变”、“恋”字形的关系,参见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第152页,注26,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版;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马王堆汉墓帛书[壹]》第25页,注16,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
[14]
庞朴先生对“直”与义的关系作了很好的说明,参见《帛书五行篇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115—120页;又见《〈五行篇〉评述》,《文史哲》1988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