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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台關楚簡《申徒狄》研究 李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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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要討論的簡文是出土於河南信陽長台關的一號楚墓。它從出土發現(1957年)到現在已整整四十三年,從出版(1986年)到現在也有十四年。[1]在五十年代的發現中,它曾轟動一時,被稱爲“最早的戰國竹書”。但七十年代後,隨着發現的增多,人們對它的關注已逐漸降低。 長台關一號楚墓,從墓葬規格和隨葬品看,估計是封君一級的墓葬,年代約在戰國中期。戰國時期出古書的墓多是小墓,但此墓卻是規格較高、規模較大的墓。該墓所出簡文分兩組,第一組是古書,第二組是遣冊。本文所論是它的第一組簡文。 長台關楚簡的第一組簡文,是寫在長約45釐米三道編的竹簡上,每簡約書30字。[2]竹簡殘損嚴重,無一完整(最長的一枚也只有33釐米),很多都是小碎片,難以通讀,但在郭店楚簡和上博楚簡發現前,這是唯一可讀的戰國竹書。[3]它在簡帛學史的研究上仍有特殊意義。 現在,由於大批楚簡的發現,古文字學界的識字水平有很大提高,我們重讀此書,會有一番新的感受:既反省當日之不足,又體會前輩之艱辛,方知今日材料有多好,閱讀快感有多大。所有這些,都是學術史的真切體驗,老話叫“憶苦思甜”。 下面分“釋文校讀”和“性質討論”兩部分來談。 一、釋文校讀 本文討論的簡文主要是根據下述二書: (1)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陽楚墓》(文物出版社,1986年)。書中收有簡文照片(圖版一一三至一一八)。 (2)商承祚《戰國楚竹簡彙編》(齊魯書社,1995年)。書中收有簡文照片、摹本和考釋(133-178頁),。 下面的簡文是按內容分組,重新排列。釋文取寬式,按讀法直接錄寫,並在案語中對釋讀理由略做說明。爲了便於檢索,我們在每條簡文的後面皆注有上述二書的簡序:X代表《信陽楚墓》;S代表《戰國楚竹簡彙編》),以便查對原書;引用諸家考釋,也用縮略語(見文後所附“參考文獻縮略表”)。 (一)出現“周公”、“申徒狄”之名的簡文。 1.……吾豈不知哉夫!”周公曰:“易,夫賤人剛恃而及(?)于刑者,有上賢……(X.1-014+X.1-02;S.1) 案:第一句,六個字都是常用字,但過去只有一半被認對,即“不”、“知”(原作“智”)、“夫”;其他三個字,“吾”,原從虍從壬,過去不認識,李家浩曾以此字是從下半得聲(同“廷”字所從),與“鎮”讀音相近,其實此字是從虍得聲;[4]“豈”,原作“幾”,舊釋“哉”;“哉”,原作“才”,舊釋“也”,都是誤釋。這些字都是楚簡最常見的寫法,下同不再注。“易”,過去曾被誤釋爲“烏”,李家浩考爲申徒狄的名字,甚確。[5]“賤”,原作“戔”,下同。“及”,原從辵旁,[6]“及於刑”和下文的“刑罰至”,意思是一樣的。“刑”,原作“型”,下同。“上”,原從止從上,“上賢”即“尚賢”。“賢”,原從子不從貝。 2.……□□□。”周公勃然作色曰:“易,夫賤人格上,則刑戮至。剛(X.1-01;S.2) 案:“勃”,原從月從“誖”字籀文(從二或,正反倒置,見《說文·言部》)的省文,此從李家浩、李學勤釋。[7]“作”,原從止從乍。“易”、“夫”二字,報告重出,剪貼有誤。“格”,原從雙各。上述兩條都提到“賤人”,但申徒狄與周公態度不同,周公認爲“賤人”(相對於“君子”)如果“剛恃”、“格上”,只能以刑罰對待,但申徒狄不這樣看。簡文雖然正好缺去申徒狄的回答,但我們從《太平御覽》引《墨子》的類似辭句看(詳下節),他的看法是,古之賢人多出身卑賤,就像寶玉出自土石,不應加以輕賤。 3.……易之聞之於先王之灋也。(X.1-07;S.24)
案:“聞”,原從耳從昏,下同不再注。 4.……天下,爲之如何?”答曰:“易……(X.1-09;S.30) 案:“答”,楚简“答”多從合從曰,下同不再注。“下”、“爲”二字間爲第二道編繩所在。 5.……而君天下。吾聞周公……(X.1-012;S.13) 6.……□□□□易□□□……(X.1-021;S.77)
案:“易”,可能也是用爲“申徒狄”的“狄”字。 7.……□。”周公曰:“……(X.1-074;S.4)
案:“□”,左半從戈。“周”、“公”二字間爲第二道編繩所在。 (二)講“君子之道”的簡文。 1.……君子之道,必若五谷之溥,三〔□之□〕……(X.1-05;S.8) 案:“之”、“道”間爲第二道編繩所在。“谷”,原作“浴”。[8]“溥”是博大之義。“三”下的字似是表示山、川一類字眼。疑簡文是以山陵河谷喻君子之道的博大深厚。 2.……不云乎?“豈弟君子,民〔之父母〕”……(X.1-011;S.10) 案:“云”,原作“員”,郭店楚簡《緇衣》“詩云”之“云”作“員”。
“乎”原從虍從口,下有句讀符號,劉雨釋“乎”,[9]楚簡“乎”字多如此,下同不再注。“豈弟君子,民之父母”,“豈”,原從攴從豈,引文出《詩·泂酌》,疑“不”上或是“詩”字。 3.……□君子。故昔……(X.1-087;S.11)
案:“故”,原作“古”。 4.子之道……(X.1-063;S.9)
案:“子”,上文應接“君”字。 5.……君子□……(X.1-051;S.12) (三)讲“君子之教”的简文。 1.……〔父〕母教之七歲。……(X.1-038;S.28)
案:“歲”,下有句讀符號。 2.……□□,教書三歲,教言三歲,教射與御……(X.1-03;S.29) 案:前三句有句讀符號。第一句,內容不詳。“教書三歲”,“書”原作“箸”,指書寫的技能;“三”原作“晶”,乃“參”之省。“教言三歲”,“言”可能指誦讀的技能。[10]“教射與御”,“射”原從身(弓的變形)從矢,指射箭的技能;“御”原從馬從攴,同“馭”,指駕御車馬的技能。古代學制有不同記載:(1)八歲入小學,學書計(讀寫技能),十五入大學,學禮樂射御(《大戴禮·保傅》、《白虎通·辟雍》、《漢書·食貨志》、许慎《说文解字叙》);(2)十歲入小學,學書計,十三學樂,十五學射御,二十學禮(《禮記·內則》);(3)十三入小學,二十入大學(《尚書大傳》)。簡文所述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七歲以前受父母教育,八歲入學,學數(?)二歲(?)、學書三歲、學言三歲,十五以後學禮樂射御;一種是七歲以前受父母教育,八歲入學,學書三歲、學言三歲,十三以後學禮樂射御。疑“教射與御”後面還有“教禮與樂,又五歲”或“教禮與樂,又七歲”。 3.……書,是謂□纪(?)宜……(X.1-028;S.46) 案:“書”,原作“箸”。“謂”,楚簡多作“胃”,下同不再注。“紀”,楚簡多於“己”下加“口”。此句或與上“學書”有關。 (四)提到“久”字的简文。 1.……久則亦,皆三代之子孫。夫貴……(X.1-06;S.40)
案:“子孫”,爲合文。 2.……□※於久利乎?”答曰:“□□□……(X.1-015;S.41)
案:“※”,左從斤,右殘缺。“乎”,下有句讀符號。 3.天下有戚(?),久則……(X.1-025;S.38) 4.……其金玉久乃(X.1-033;S.39)
案:“其”,原作“亓”,下同不再注。 (五)提到“卿大夫”的简文。 1.……乃効。今卿大夫(X.1-032;S.27) 案:“効”,原從力從爻從言,下有句讀符號。“今”,原作“含”,劉雨讀“今”。[11]“大夫”,爲合文。 2.……□天子,而卿(X.1-035;S.14) (六)提到“君而”的简文。 1.……君而……(X.1-072;S.17)。 2.君而……(X.1-0114;S.64) 3.……君而(X.1-0107+X.1-080;S.18) [1]
參看:簡報、報告。 [2]
參看:報告,67頁;商承祚,157頁。 [3]
1981-1989年湖北江陵發掘的九店楚墓,其中的621號墓也出過古書,惜殘損嚴重,無法通讀。參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九店東周墓》,科學出版社,1995年,512頁。 [4]
參看:李家浩,11-13頁。 [5]
參看:李家浩,17頁,注⑦。 [6]
此字,或以爲從攴,故李家浩讀“撲”(11頁)。 [7]
參看:李家浩,11頁;李學勤,342頁。 [8]
湯余惠讀“五浴”爲“五谷”(65-66頁)。 [9]
參看:劉雨,130-131頁。 [10]
何琳儀讀“箸”爲“書”,以“教箸”爲學習文墨,“教言”爲學習辭令(168-176頁)。 [11]
參看:劉雨,132-1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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