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情与心志

子思学派认为,所谓性,实际上是一种输出“情”的功能。性是人人都具有的“喜怒哀悲”之类的生物属性。喜怒哀悲之情以性为栖身之“斋”,在没有外物影响时,深藏不露,“及其见(现)于外,则物取之也”。 人感于外物,深藏于性的情就会外显,情是外物作用于性的结果。“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 引起人情好恶的依然是物。

情性与物,如果仅仅是单向的直线反射关系,那么,世间的人情为何呈现出多向的曲折反射的样态呢?为了解释这一现象,子思学派引入了“志”的概念,《性自命出》云:“凡心有志也。”认为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具有枢纽的作用,。

在先秦时期,“志”是使用得非常普遍的范畴,屡见于各种文献,如《书·盘庚上》云:“予告汝于难,若射之有志。”《易·升·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正义》曰:“今时志意未光大也。《易·巽·象》曰:“利武人之贞,志治也。”《正义》曰:“志在使人从治,故曰利武人。”《论语·为政》:“吾十有五志于学。”《仪礼·士冠礼》“弃尔幼志。”《国语·越语上》:“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孟子·滕文公下》:“志士不忘在沟壑。”《左传》定公八年:“颜息射人中眉,退曰:吾志其目也。”《缁衣》:“上好仁,则下之为仁也争先。故长民者章志以昭百姓。”《庄子·庚桑楚》:志乎期费者,唯贾人也。《庄子·知北游》:寥已吾志,无往焉而不知其所至,去而来不知其所止。《周礼·秋官·掌交》:“道王之得意志虑。”等等皆是,不胜枚举。在郭店楚简出土以前,学界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当《性自命出》等篇面世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志原来是子思学派礼学思想之链中的重要一环!

志,古文作“识”。《论语·子张》:“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熹平石经“识”作“志”。《周礼·保章氏》郑注云:“志,古识。”志,诸家多释为“意”,《尔雅·释诂》:“志,意也。”故志或与“意”通,《书·舜典》“诗言志”,《史记·五帝本纪》作“诗言意”。《墨子·天志》篇“志”或作“之”, 孙诒让“疑古‘志’亦只作‘之’也。”《诗序》云:“在心为志。”《孟子·万章上》:“不以辞害志”,赵注:“志,诗人志欲之事。”《仪礼·大射仪》:“不以乐志。”郑注:“志,意所拟度也。”《荀子·解蔽》:“志也者,藏也。”《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皇疏:“志者,在心之谓也。”朱熹云:“志者,心之所之之谓。” 如同情之未发谓之性、性之既发谓之情,志之未之谓之心、心之所之谓之志,朱熹的解释最为精到。

子思学派认为,在情的外发过程中,有两种因素志决定情的方向或差异。一是物与性相交的程度。《性自命出》云:“凡性,或动之,或缝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羕之,或长之。”外物与性的互动,可以有动之、缝之、交之、厉之、出之、羕之、长之等各种形式,加之外力的强弱、疏密等因素,足以影响到情的走向。二是心在物、性交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万虑之总,“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 心对外物的感知与取项,主导着情的走向。心之所之,决定情之所之。君子成德,离不开志的作用,所以说“德弗志不成”。

子思学派提出了心理定式的形成过程问题。《成之闻之》对这一过程作了极为真实、精彩的描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心志要待物的作用而后作,作,兴起也。心志对物之诱情会进行判断,只有感到“悦”,“快于己者之谓悦”, 也就是乐于接纳之,心志才会起而行之。这种悦而行之的过程经过多次的“习”,也就是重复,而后就会“定”,即形成心理定式,成为今后心志判断外物的经验。

在此,子思学派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论题:“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 即心之所之,具有不确定性。在恶言恶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往往会偏而向之;而在善言善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有时却未必偏而向之。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如果不能把握心志,就难以确保人性向德行的转换。为了使心志能将情性导向正确的方向,必须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避免接触足以将情性引向邪途的恶物,所以,郭店楚简已经提出慎交游的思想:“与为义者游,益。与庄者处,益。习文章,益。与□者处,损。与不好交者游,损。处而亡□习也,损。自示其所能,损。自示其所不族,益。” 二是在与恶物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大戴礼记》中的《保傅》、《文王官人》两篇刻意论志,当为子思学派心志论影响下的作品。

保傅》旨在说明“殷周之所以长有道”的原因,在于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少师、少傅、少保对太子能尽保傅之职。因为“天下之命,县于天子”,而要使天子向善,就必须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不使太子见恶行”,而能“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目的很清楚,“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太子少长,要入小学学礼。卒业,入太学,承师问道。保傅要“诚立而敢断,辅善而相义者,谓之充。充者,充天子之志也。”及太子成人,免于保傅之后,为及时纠察其过失,而“有进善之,有诽谤之木,有敢谏之鼓;鼓夜诵诗,工诵正谏,士传民语”,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择居处,慎交游,以正心志,成为儒家的普遍原则。

《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方与之言,以观其志。志殷如深,其气宽以柔,其色俭而不谄,其礼先人,其言后人,见其所不足,曰日益者也。”“徵清而能发,度察而能尽,曰治志者也。华如诬,巧言令色,足恭,一也,皆以无为有者也。此之为考志也”。要求君子“喜怒以物而色不作,烦乱之而志不营”,“烦乱之而志不裕”,以“易移以言,存志不能守锢,已诺无断”为“弱志”。要求“其志无私”,要有“诚志”。主张君子“合志如同方,共其忧而任其难,行忠信而不相疑,迷隐远而不相舍”。反对“心色辞气,其入人甚俞,进退工故,其与人甚巧,其就人甚速,共叛人甚易”的“位志者”。

《大戴礼记》的其余各篇,论志者也在在多有,如《四代》云:“好色失志,妨於政。”《曾子制言》云:“君子执仁立志。”《用兵》云:“诗云:‘鱼在在藻,厥志在饵。’”《曾子疾病》云:“高明广大,不在於他,在加之志而已矣。”《劝学》云:“是故君子靖居恭学,脩身致志,处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子张问入官》认为六情藏于志:“故六者贯乎心,藏乎志,形乎色,发乎声。”《曾子制言》强调以志为重,位为轻:“不得志,不安贵位。”皆是。

由郭店楚简可知,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在此要讨论到《诗》教的问题。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孔子此举的深意何在?值得玩味。广为流传的是“《诗》言志”一语。但是,“《诗》言志”并非孔子所言。《论语》中,孔子论及《诗》教者,有以下四处:《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泰伯》云:“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季氏》:“不学《诗》,无以言。”《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均未言及“志”。学《诗》之益,似在能言、会兴,事父、事君,以及多识草木鸟兽之名而已。“《诗》言志”见于《书·舜典》。《舜典》的撰作年代,学界一般认为在战国时。郭店楚简有云:“《诗》以会古今之志者也。” 鄙见,以志说《诗》教,似晚在子思心志论兴起之后。故《庄子》也有类似之说:“《诗》以道志。”《诗序》云:“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也以心性论说解《诗》旨。《诗》言志,《诗》以导志,志以导情。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子《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 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最得子思之意。以导心志之正论《诗》教,则《诗》教之意较孔子为深。

三、礼与节文

 郭店楚简论情之处很多,学者的见解纷然杂陈。刘昕岚先生认为,《礼记》中礼与情的关系时包含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在积极方面,礼能兴发、文饰人情;在消极方面,礼能节制、收敛人情。” 有人认为子思是重情主义者,如东方朔先生说:“把情的地位也提得很高,甚至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道德标准,大有情本论的味道。” 欧阳祯人将“率性之谓道”之“率性”理解为“率直性情”,认为“只有情感率性而出,才是真实可靠的,才能体现道的诚”,而且断定“这完全是子思的思路”。 其实,这是对子思和郭店楚简的误解。

  我们认为,不能根据兴发还是收敛来判断其是积极还是消极。事实上,兴发或收敛,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回到“礼之正”。情感不足则兴发之,若太过甚则收敛之。子思也绝非重情注意者,恰恰相反,子思学派重情而不唯情,尊性而不率性。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但又有所发性情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

子思学派认为,只有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笔者曾就《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有子不理解儒家丧礼的礼义,认为“情在于斯,其是也夫”, 率性直行即可,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子思认为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情况,根据郑注,所谓“微情者”,是指哭踊之节;“以故兴物者”,是指衰絰之制。贾疏云“若贤者丧亲,必致灭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数,以杀其内情,使之俯就也。”“若不肖之属,本无哀情,故为衰絰,使其睹服思哀,起情企及也。”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以免以死伤生;另一方面,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伤之情,身穿丧服,使之时时意识到正在丧期之中,唤起其哀痛。总之,是要使过者与不及者都回到情感之“中”的位置。子游接着说:“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为礼。”人的喜愠之情,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喜有陶、咏、犹、舞;愠有戚、叹、辟、踊。礼要求人们将情感控制在恰如其分的层次,如丧礼中最哀痛时踊即可,而且每踊三次,三次而成。若不加节制,则可能因情绪失控而无法进行丧葬之礼,甚至毁性丧身,而这恰恰是死者所不愿见到的局面。郑注云“舞踊皆有节,乃成礼”,是说礼必有节文。子游则更为明确地说到“品节斯,斯之谓礼”,贾公疏云:“品,阶格也。节,制断也。”品是情感的层次,已如上言。节是仪节的裁断,如失亲至痛,哀思无期,但不能沉溺不起,所以制礼者将丧期断为三年,自此恢复正常生活,也是防止哀痛过度。可见,礼文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檀弓》所记子游的这段话,过去难以讨论,因为其年代归属不易确定,《礼记》诸篇通常被认为是汉儒的作品。令人惊奇不已的是,上引子游“人喜则斯陶,陶斯咏”一段议论竟然在郭店简《性自命出》中被发现,其年代已无可争议。而子游是子思学派中人,因而此语对于我们理解子思学派关于礼与节文的关系,提供了直接的资料。

《礼记》中用节文来解释礼的文字,可谓比比皆是。如:

 

        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孔疏:“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

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

 

上引诸文,多为就丧礼而论,原因很简单,礼莫重于丧。《仪礼》一书所记,丧祭之礼,几居其半。《礼记》论丧礼的篇幅,也冠于其余诸礼之首。丧礼对于节文的规定最为复杂,因而具有典型意义。吉、凶、军、宾、嘉诸礼,无不以“得其中”为义。

    与《性自命出》“喜斯陶,陶斯奋”云云类似的文字,还见于《语丛二》:

 

情生于性,礼生于情,严生于礼,敬生于严,望生于敬,耻生于望。

爱生于性,亲生于爱,忠生于亲。

欲生于性,虑生于欲,□生于虑,静生于□,尚生于静。

念生于欲,□生于念,□生于□。

楥生于欲,吁生于楥,忘生于吁。

子生于性,易生于子,□生于易,容生于□。

恶生于性,怒生于恶,乘生于怒,□生于乘,恻生于□。

喜生于性,乐生于喜,悲生于乐。

思生于性,忧生于思,哀生于忧。

瞿生于性,监生于瞿,望生于监。

□生于性,立生于□,□生于立。

□生于性,疑生于□,北生于疑。

 

这类文字试图说明什么?迄今无人论及。鄙见,当是子思学派分析各色人情作生成关系,分为若干层次,以供各种礼仪采择之用。郭店楚简屡屡提及“节”、“节文”,均与礼有关,如

 

致颂庙,所以文节也。

或序为之节则文也。

体其义而节文之。

圣人比其类而论会之,观其先后而逢训之,体其义而节文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

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好其颂,乐其道,悦其教。

        文生于礼。

        文,依物以情行之者。

 

均明白地将文、节文与礼相连。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将中、和作为天下的“大本”和“达道”,作为宇宙间最普遍的原则。所谓道、所谓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孔子的中庸之道,就是万物得其中。子思以得心性之中,合诸孔子的中庸之道,无疑是发展和深化了孔子的中庸之道。《性自命出》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意为儒家之教,不过是要使人于“中”生德。《中庸》云“修道之谓教”,朱子《集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朱熹未及见楚简,而其说竟与《性自命出》若合符契!朱熹在其《四书集注》中处处以性理学为说,如《论语·述而》云:“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朱子《集注》:“《诗》以理情性,《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又如《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朱子《集注》:“中者,无过无不过之名也。”最为的当之论。

四、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始者近情,终者近义

    将郭店楚简与《中庸》合读,我们可以将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扼要归纳为:礼根植于人性,故礼能体现人类最普遍的特性。人性得自天道,故有天然的合理性。情未发谓之性,性既发谓之情。志藏于心,心之所之为志。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决定情的摆向。为对情有正确的导向,需要通过教育来端正心志,形成正确的心理定式。但是,即使心志与性情都端正而无所偏斜,而“度”的把握不当,不能“得其中”,则仍未合于天道。只有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才合于天道。为此,要用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礼的具体形式。如果用一句话来表示由情到礼的过程,那就是“始者近情,终者近义”。 亦即《诗序》所云“发乎情,止乎礼义”也。君子之责,在“天道以化民气。”

孟子继承子思之说提出性的善恶、气与志的关系等论题,使子思礼说更为深化。而荀子在《非十二子》中批评子思学说,在否定子思礼论的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礼论》,把礼的制定说成是为了制止争夺。由于后代的儒学实际上是荀学,所以子思的礼学思想不绝如缕,仅依《中庸》一线单传。大小戴《礼记》虽有若干议论,但究属吉光片羽,不成体系。宋儒独具慧眼,由《中庸》发凡,使心性之学复盛,朱熹对于《中庸》文意的解释,尤得子思大旨,令人叹服。但朱熹认为《中庸》所表达的思想,乃自尧舜禹等“以天下之大圣,行天下之大事,而其授受之际,丁宁告戒”之道统,子思不过是汤、文、武、周、孔之后,接颜、曾之传,惧异端起而失大圣之真的一位为传道之人。若如朱熹之说,则子贡所言“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耳闻也”一语,未知当作何解释?

 

 

 

 

 

 

 

 

 

 

 

 

 



《性自命出》。

《性自命出》。

《墨子间诂》卷七。

朱熹:《论语集注·述而》。

《孟子·梁惠王上》。

《五行》。

《性自命出》。

《成之闻之》。

《语丛三》。

《语丛一》。

《庄子·天下》。

《论语集注·泰伯》。

刘昕岚:《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笺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东方朔:《〈性自命出〉篇的心性观念初探》,《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欧阳祯人:《在摩荡中弘扬主体——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认识论检析》,《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礼记·大传》。

彭林:《经田遗秉偶拾》,《学林漫录》,14辑,中华书局,1998年。

楚简此语作“喜斯陶,陶斯奋,奋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喜之终也。愠斯忧,忧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踊,愠之终也”,与《檀弓下》所记略有不同,而应以楚简为是,说详《经田遗秉偶拾》。

《礼记·坊记》。

以上引自《礼记·丧服四制》。

以上引自《礼记·檀弓下》。

以上引自《性自命出》。

《语丛二》。

《语丛三》。

《性自命出》。

《语丛一》。

《孟子》论气之处甚多,如《公孙丑上》告子谈及“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云云,孟子答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云云,已有相当深入之讨论。有关问题,笔者拟另作专文讨论。

《中庸章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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