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与驾车》献疑
廖名春
读了简帛研究网上的杨朝明教授的大作《治国与驾车——谈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的一段文字》,颇受启发。但思之再三,觉得杨朝明教授将《成之闻之》第16简的“孯”字释为“敺”,还是有所不妥。
“孯”在楚文字中并非罕见。既见于信阳楚简,也见于包山楚简,皆是从臤从子。在郭店楚简《五行》篇第48简中,“孯”字被繁化为从臤从双子。
杨朝明教授将“孯”字释为“敺”,实际是以为《成之闻之》第16简“孯”字不是从臤从子而是从敺从子,我们可以比较字形。
《成之闻之》第16简“孯”字所从之“臤”在郭店楚简中习见。据张光裕主编、袁国华合编之《郭店楚简研究·文字编》所载,它们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省写,省去了“臣”,只剩下类似“又”的构件;共10例。二类是左右结构的“臤”,共15例,其中楚简《五行》篇9例,《缁衣》篇1例,《穷达以时》篇1例,《六德》篇1例,《语丛一》1例,《语丛四》2例。三类是上下结构的“臤”,仅1例,见于《语丛三》。第一类可以不算,但第二类和第三类的16例和《成之闻之》第16简“孯”字所从之“臤”全同。如果将其释为“敺”,那这16例也得释为“敺”,这恐怕不行。
而“敺”字是从“区”从“攵”。“区”字郭店楚简《语丛三》第26简有,包山楚简和古玺中也有。我们只要一对比,就会发现《成之闻之》第16简之字上部所从构件决不会是“区”,而只能是“臤”。这样,简文到底当释“孯”还是释“敺”,就非常清楚了。
如果简文是释“孯”而不是释“敺”,杨兄的立论就得做些修改。
2001年4月23日3点草
附:“孯”、“臤”、“区”文字资料
一、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五行》篇的“孯”
二、
信阳楚简和包山楚简的“孯”

三、郭店楚简《五行》篇的“臤”
四、
郭店楚简《语丛三》篇和包山楚简的“区”
编者按:作者为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联系方式: liaomc@2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