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請”小議

李厚誠

 

夜讀張豐乾君《“朝請”、“諸侯”與竹簡〈文子〉的撰作年代》一文,頗覺興奮,因爲張君思路新穎,而筆者對於《文子》的問題也一直比較關心。

筆者此前曾撰文[1],認爲在當前歷史時期,認定今本《文子》爲偽書或成書較晚的觀點,並不具有充分的證據。在該文中,筆者曾指出:王應麟《困學紀聞》所謂漢人引《文子》語,漢人“並未明言出自《文子》,這種“引用”只是就後世所知文獻,推定漢人此語出於《文子》,實際上不能排除漢人所引古語,另有來處之可能性”。因爲從方法論上來講,這是不完全歸納法,由已知推未知,只具有相對可信性,永遠需要被證明,而只需一條反證就可以將觀點全部推翻。

此次張君對“朝請”一詞進行了研究。從漢語史的角度來研究中國古籍,始於瑞典漢學家高本漢,取得了不少的成績。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國古籍的流傳比較複雜,比如《尉繚子》就大量改換文字[2]。而且,詞語的最初起源時間,因爲典籍缺失,我們往往並不能正確認識,以前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更名民曰‘黔首’”,認為稱百姓爲“黔首”始於秦始皇,並以此作爲斷代標誌,就被出土的簡帛資料所推翻。因此,運用漢語史的方法研究古籍,需要慎重對待,尤其是僅依據一條辭例來作研究,難免孤證之嫌,其結論更需要謹慎對待。

“朝請”一詞,今本《文子》作“朝廷”。張君說:“今本《文子》没有理解竹簡《文子》中的說法,甚至是有意改竄“朝請”這一标志性的名詞”。如果我們按照以往的思維模式,相信張君的説法,那麽確實可以懷疑,寫定今本《文子》之人,諳於歷史掌故,有意避開“朝請”這個帶有時代特徵的詞。但筆者於此前已經指出,今本《文子》與竹簡《文子》可能並非是簡單的綫性關係。因此,在此討論二者的優劣與先後,究竟能説明多少問題,需要認真分析。而且,如果“朝請”與“朝廷”二詞,在句中的意思接近,那麽就應當看作傳聞異辭,而不應該看作所謂的“改竄”。

竹簡《文子》2212作:[朝]請不恭,而不從令,不集。

相應之語,道藏《通玄真經》默希子注本作:諸侯輕上,則朝廷不恭,縱令不順。

此句《淮南子》無相應之語。“廷”、“請”古無相通之例。

王利器先生指出:“唐寫本‘縱’作‘從’,古通。”[3]而《廣雅·釋詁四》:“集,同也”,意謂相同,一致,與“順”接近。

 “朝廷”一詞,李定生、徐慧君《文子要詮》認為:“朝廷,指最高統治機構。”[4]這樣的解釋放在句中,似乎並不通順。竊以爲,此處“朝廷”當指代臣子。《詩·東方未明·序》“朝廷興居無節”,疏:“朝廷,是君臣之揔辭,此則非斥言其君也。”[5]朝廷為君臣之總名,具體使用時,可能取其偏義,這種現象在古漢語中較爲常見,《詩·東方未明·序》已經是這樣,今本《文子》很可能就是以“朝廷”代指臣子、諸侯。張君若要認定今本《文子》改竄竹簡,必須廢經義,且要對改竄者能識別標誌性詞語,但又愚用“朝廷”一詞,作出合理的解釋。

    關於“朝請”,張豐乾君已據典籍指出“春曰朝,秋曰請”,並言:

 

       《史記·貨殖列傳》:“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時與列臣朝請”。毋庸置疑,“朝請”

作爲制度在秦始皇時代已經开始實行。 但是,先秦古書中并没“朝請”一詞,可以肯

定地說,秦始皇稱帝以后,确立了“朝請”的制度……

 

案,秦針對周制,應五德之說,改“朝覲”為“朝請”,是有可能的。但張君認爲先秦古書中並沒“朝請”一詞,此屬於默證。筆者學識淺陋,目前所見的資料,尚不能證明先秦有“朝請”一詞。但是說有易,說無難,張君要認定秦統一後,才生造“朝請”一詞,意爲春朝秋請,恐難讓人信服。秦之“朝請”究竟有無淵源,始於何時,目前最好暫付闕如。

但是,“朝請”一詞,至少在漢代,還有其它意義。《漢書·外戚傳下》:“後月餘,復下詔曰:皇后自知罪惡深大,朝請希闊……[6],師古曰:“請,謁也。闊猶闕也。”顏師古注《漢書》,訓“朝請”爲春朝秋請之義較多,惟此不同,當係特別指明,不誤。《說文》訓“請”為“謁”,段玉裁注《說文》“請”字,提到漢(案:據張君之說,當為秦)改“朝覲”為“朝請”,但對“請”的本義“謁”,並無異議。此處的“朝請”,當非春朝秋請(疑類似後世的請安,有具體的時間,具體意義待考)。

這説明,“朝請”還有朝謁之意,這種解釋與“朝廷”是可以對應的。而“春朝秋請”雖然也有朝谒之意,但稍嫌隔。

從詞語演變的一般規律來看,《漢書·外戚傳下》“朝請”一詞,用的可能是本義,其來源當在秦以前,可能由於秦之規定,“朝請”遂變爲制度之專名。張君若要否定此說,必須廢顏師古之意,或説明秦之“春朝秋請”,至漢又發展出“朝謁”之意。

雖然當前並無資料説明秦統一以前,有“朝請”一詞,但就詞語的歷史演變、詞義訓詁來看,筆者傾向於相信先秦有“朝請”一詞,這樣,今本《文子》與竹簡《文子》的差異才能有一個相對合理的解釋。說今本《文子》不理解、“改竄”竹簡《文子》,而“改竄”者有學識,故意避開“朝請”一詞,但又極爲拙劣地造出一個無法理解的“朝廷”一詞來,恐自相矛盾,過於臆斷。且古書如《公羊》,據説在先秦是口誦,到漢才著於竹帛。即使竹簡《文子》中的“朝請”確爲漢人語,但憑此一詞,恐不能認定竹簡《文子》作於秦漢之後,這很可能是漢人爲便於理解而改,只能説明其下限,不能作爲判斷竹簡《文子》思想形成、成書時間上限的根據。而即便在當前承認竹簡《文子》作於秦漢之後,僅憑一條可疑的孤證,恐不能充分證明今本《文子》晚出。因爲這首先必須證明二者是先後相承的關係,且竹簡《文子》在一定時段基本絕跡,僅留下部分篇章,而後有高明而拙劣之好事者,抄合《淮南子》寫成今本《文子》,大行於世。

總之,張君立論的基石在於所見先秦資料並無“朝請”一詞,這在當前,不妨成其一說。但要依靠永遠有待證偽的“朝請”一詞,解決諸多問題,爲《文子》問題做出定論,證據是不充分的。

 

[補記]:舊以為“朝廷”指朝見於廷,或在朝廷上。將拙文發與張豐乾君斧正,他於此不能同意,我亦覺頗爲牽強,今正。

又:本文的寫作,得與李若暉君交換意見,於此謹向二君致謝!



[1] 李厚誠:《文子問題後案》,“簡帛研究”827日“网上首發”。

[2] 詳李學勤:《對古書的反思》,《當代學者自選文庫·李學勤集》19頁,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5月。

[3] 王利器:《文子疏義》,249頁,北京:中華書局,20009月。

[4] 李定生、徐慧君:《文子要詮》112頁,注(8),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87月。

[5] 《十三經注疏》350C,北京:中華書局198010月。

[6] 《漢書》,3999頁,中華書局,1962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