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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论说“道”
陈丽桂
上海博物馆新获竹简《性情论》与郭店儒简《性自命出》内容大致相重,皆主论性、情与礼、乐之教,也涉及“道”。其所谓“道”的义界与内涵,自表面看来,并不十分清楚,上海博物馆整理小组的释文考释亦未尽安妥,本文因即就其全文所提及“道”之相关内容,试为理清其所称“道”之指谓。(1)
就上博简《性情论》言,全篇“道”字共出现十八次,将之比对郭店简《性之命出》的内容,则宜在第7简末补上“者,群物之道。凡道,心术------”;在第24~25简之简补上“闻道反上,上交者也;闻道反下,下交”;在第34~35简之间补上“为道者四,唯人”等字。如此,共补五事,则“道”字共出现二十三次。兹依简序,全部罗列於下:
简号
简文
2
道始於情,情生於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
6
------养
性者,习也;长性者,道也。
7
道也(者,群物之道。凡道,心术)
8~9
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诗》、《书》、《礼》、《乐》其始出也并生於(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
礼》、《乐》,有为举之也。
10~11
礼(作於)情,或兴之也,当事因方而制之,其先后之舍,则义道也。
12
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好其容,乐其道,悦其教,是以敬焉。拜,
13
所以囗囗囗,其囗取也。币帛,所以为信与徵也;其治,义道也。
23
贱而民贵之,有德者也;贫而民聚焉,有道者也。独居而乐,有内动
24
者也。恶之而不可非者,谓於义者也;非之而不可恶者,笃於仁者也;行之而不过,知道者
25
(也。闻道反上,上交者也;闻道反下,下交)者也;闻道反己,修身者也。上交近事君,下交得众,近从政,修身近至仁。同方而
26
交,以道者也;不同方而交,以故者也。同悦而交,以德者也;不同悦而交,以猷者也。
30~31
凡於道路愄,毋独言,独居则习(父)兄之所乐。
34
智类五,唯义道为近忠。----所
35
(为道者四,唯人)道为可道也。
上列简文中,第8简“可道”与“道之”两“道”字应是动词,非名词,与第30简“道路”,皆不属本文讨论范围,可勿论。第35简与第8简旨意相重,可并看,其余各起“道”义可得而论。
一.道即“德”
上列各简,若就相关性而言,似可分为两组:第2、6、7、8~9、10、11、12、13、34、35各简,文义内容多相衔接,论题较为一致,主论情、义、礼、道,宜为一组;第23、24、25、26各简则简文完全相衔,论题亦相当一致,主论政教与“道”,宜为一组。事实上,自第22简后半“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未赏而民劝,含福者也;(未刑)而民畏,有心畏者也”以下,已开始论政教,23简以下各简正是承接此一论题而来,其所谓“道”,义涵自应较为接近。兹先论23~26各简。
先看第25简,25简三称“道”,说“闻道”内以修身,外以事君、亲民,内圣、外王
兼达。此处的“道”,指的是一种可以内圣、外王的至理。
再看第23简与26两简,“道”不但皆与“德”对称,简文句式亦整齐相俳,文意同时相对、相类。值得注意的是,23简先说“德”,再说“道”,26简则先说“道”,再说“德”,其说“道”、说“德”内容义涵并无不同。23简的“贱而民贵之”与“贫而民聚焉”,皆谓足以凝聚民心,吸引人民,呼应第25简所说的“闻道反下,------下交得众,近从政。”第25~26简的“同方而交”与“同悦而交”皆谓其交相得,彼此沟通或互动良好。因此第23简的“有德”和“有道”,26简的“以道”和“以德”意思并无不同,“道”就是“德”。而就自22简后半以下至此,各简内容相衔的情况看来,此处所谓“同方而交”、“同悦而交”,并非指的一般交友,应是承接上文“上交”事君,“下交”得众的“交”,是指事君、临民的互动情况而言。
最后来看第24简,24简将“谓於义”、“笃於仁”与“知道”并列,皆以指称不会招致负面后果的行为表现。“道”与“仁”、“义”并列,仁、义是德,道也是德,和23、26两简的“道”义可以呼应。而且,第24简说,“知道”则“行之而不过”,第25简马上接以“闻道反上”、“反下”、“修身”,则事君、临民、治身皆得平稳无过。24简“知道”的“道”和26简“闻道”的“道”都是指“德”。“闻道”,就是“知道”就是体悟“德”,含怀“德”。至此,我们可以说,《性情论》所谓“道”,基本上泛称“德”,它内以修身,外以事君、临民。这和儒学本旨完全相合,儒家的“道”和道家“道”之为形上超越律则明显不同,它通常用以指称“德”等同於“德”,《性情论》亦不例外。
二.“道”即“礼”,以“义”为制
然后,我们再看第二组2、6、7、8~9、10~11、12、13、34各简之“道”。这几简和上一组有两个明显的不同点;第一,它们较直接就“道”论“道”,尽管所谓仍不十分清楚。第二,它们因“情”而论“道”,并涉及“礼”与“义”。第2简说,“道”本於情、性,以“情”为发端,以“义”为归趋,为最终目的;换言之,有“情”始称“道”,合“义”方成“道”。“情”是“道”的起点,“义”是“道”的终点。,而“情”源于“性”因此,由发乎情到合於“义”的过程,就是一个对“性”的陶铸长养过程,其间当然仍有其他细部的因素与环节,如物、势、悦、习等等,但简单而言,便是如此。第6简因此说,“长性者,道也。”
第10-~11简说得较为清楚。它说,“礼作於情”,又说,“礼”以“义道”之制先后为主要精神。这和第2简“道始於情”,且以“义”为归趋相应相合,“道”指的就是“礼”。礼重分际,讲求分寸、等差、秩序,要求形式的恰当与完美,分寸的合理与合度;重视规矩、次序,一丝而不可苟,故以“义”(合宜)为主要精神原则。“礼”因此要求合“义”,也是一种“义道”,此第13、34两简所以道、义联结,称“义道”之故。第12~13简说,处理“拜”和“币帛”之事是“义道”。“拜”和“币帛”都是“礼”的相关事项,治“礼”之事就是“义道”,要合乎“义道”,这是13简的意思。
而第34简说:“智类五,唯义道为近忠”。所谓“智类五”,依上海博物馆的释文考释,说是指耳、目、口、鼻、形能(应再加上“心”)等各类感知活动之貌、言、视、听、思五事。五事要求能恰当合宜,如《尚书•洪范》所谓恭、从、明、聪、睿,才算尽心、圆满。(2)要求貌、言、视、听、思的恰当合度在孔门之教中是“礼”的要项。因此,我们如果接受释文考释的说法,则34简所谓五大智类合乎“义道”,正是孔子对颜渊所谓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其所谓的“义道”,指的就是“礼”。
然而,儒家讲“礼”,并不等同於三代之偏宗教仪式与政治功能。自孔子以下即强调以内在自发之道德作为“礼”的核心软体。“礼”从此不再只是玉帛、钟鼓之事(3),而要更深入探索其立定之义;丧也不以华奢得为要,而在乎心灵深层之哀思。(4)换言之,一切礼文的背后,都必须反思其源生之依据;一切的形式,都必须有其真实的内质为基底。“礼”并非只是形式躯壳,而必须具备由衷之爱、真实之情作为内容;礼也并非一味铺扬张夸,而必须依不同的时、空、对象、状况考量,恰当的表现动作。一切礼文的订定,都是为了要合理、合度地表露内在之“情”,而“情”源泉生於自然之“性”。“仁”,就是一种自然之“情”。而“义”,孟子努力地要把它说成是一种内在之德,原因就在这里。仁和义因此被纳入成为儒家“礼”学的核心内容。说礼不离仁、义,仁、义、礼三德合一,这是孔子对三代礼的重新诠释与改造,也是孔子对三代文化最大的贡献,更是儒学最可贵的财产。《淮南子•齐俗》说:“礼因人情而为之节文”就是这个意思。《性情论》说:“礼作於情”,“道始於情----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只因内在由衷之情的不能自己,才须有礼文的形式表现;内在由衷之情透过礼文去表现得恰当合理,礼的功能才算圆满达成。《性情论》2、6、10~13各简所说的“道”,指的就是以“情”的表露为出发点,以“义”(合宜)为分寸准据与终极目的,亦纳“仁”以入的“礼”,此第2、6、10~11、13各简的“道”义。而仁、义、礼都是“德”,第23~26各简因此“道”、“德”混说;第24简因此仁、义、道并列。“君子”是儒门中最能“闻道”、“知道”、体道践德者,也是儒家礼教裁成下最完美的成果与典范,《性情论》第12简因此说:
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好其容,乐其道,悦其教。
“情”是内在的,“容”是外现的,内有“美”情,外有“好”容,这是“礼”的基本要求。“礼”重分寸、节度,讲求尺度之合宜,因此说“贵其义,善其节”。“礼”是周文化、鲁文化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儒门“道”德“教”化的总内容,作为儒门典范人物的“君子”当然“乐”、“悦”以受,这第12简六句所论,也全都是“礼”。
至此,我们可以说,《性情论》所说的“道”,是等同於“德”的,它是儒学思想教化内容的总称,其核心内容便是“礼”。这个“礼”,不只是和仁、义、智并行齐对的“礼”,更不只是作为儒门施教材料的《诗》、《书》、《礼》、《乐》的经术之《礼》,它大到可以统摄一切道德、政教乃至全部人文事项与节目,缩小亦足以作为士君子立身、行道、进德之准据。《性情论》以之为“道”之主体内容是合乎儒学本旨的。《论语•学而》载有子之说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又载孔子之言,说教民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宪问》也说,“上好礼,则民易使”,所说的“礼”,都是作为政教的核心内容。《学而》所载观其损益,可以知十世、百世的“殷礼”、“夏礼”,“礼”则是一切文化的统称。
在孔门德目中,一般认为,“仁”最为诸德之总,在孔门弟子中,一般亦认为,颜渊最得夫子德教神髓。孔子对答弟子问“仁”,往往因材施教,各不相同。但,以第一名的学生----颜渊向孔子问第一序位之德---仁,孔子的回答却以“礼”为唯一内容。要求颜渊“克己复礼”,依“礼”以视、言、听、动。言行举止合乎“礼”的要求,便是“仁”。换言之,不合“礼”则“仁”不立。《泰伯》亦载孔子之言:
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一切美好的行为表现若不合“礼”,则过犹不及,终将徒劳无功,或导致反面效果。《八佾》因此说,君子一方面要“博学於文”,另方面要“约之以礼”,才可以“无大过”。《泰伯》说“立於礼”,孔子庭训孔鲤亦云:“不学礼,无以立。”(《季氏》)在儒门之教中,“礼”是诸德、诸行得以成立的准据。无“礼”,则诸德、诸行不立。)而“礼”以载量分寸与由衷入里为核心特质,此《性情论》所以强调“义道”,并以仁、义、礼相系之故,亦孔子所以以“礼”开示颜子之故。盖他人进德,多患不及,颜子则患太过,过犹不及,孔子开之以“礼”,所以义节之,使复於正。凡此皆足以证明,“礼”在孔门德教中,不论所含指之领域范畴,所涉及之功能与重要性,较之於“仁”,并不矮小。而其本身所含包之义界,宽窄却相当富弹性而不一,此或是导致后儒,若《性情论》等篇作者,说“礼”论“德”含混夹杂之故。
三.“四术”与“三术”
最后,我们再看各简中看似最正面诠解“道”,其实却是引起最大疑虑的第7、8、34各简的“道”论。第7简先说“道也者,群物之道”;这“群物之道”的“道”字应等同於“理”,“群物之道”就是“群物之理”。万物莫不各有其理,就是所谓的“群物之道”。这句的意思因此是说,所谓“道”,原本泛指万物所具有的理。与《性自命出》同时出土的另篇郭店儒简《尊德义》中有一段话说:
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
这“民之道”、“水之道”、“马之道”、“地之道”、“莫不有道焉”,正可移以诠解此处所谓“群物之道”。但,《尊德义》紧接者说:“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儒家不同於道家,他们关切的焦点在“人”而不在天地万物。相关於“人”之道,才是他们所要深入探索关切的。《性情论》7~8简因此也紧接着说:
凡道,心术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
并接着阐述《诗》、《书》、《礼》、《乐》等经术之道。意思是说,“道”所涵摄,原本虽遍及天地万物,但(《性情论》与《尊德义》的作者都认为)值得一提和推阐的,却只有“人道”。这“人道”,《性情论》的作者认为须由“心”着手对治。儒家不但不大泛论天地“群物之道”,只重“人道”;其对治“人道”,亦主张由道德入手(不由法令),因此说“凡道,心术为主。”其对治之方,则在培育情、志,陶治、心性(而不在虚无心灵,超越精神),“礼”正是这种培育性、志,陶治心、性之方的总称。上海博物馆的释文考释因此诠释其下“唯人道唯可道”说:“人道是以礼为主体的”。并依据《礼记•王制》与孔疏,将“四术”解释为《诗》、《书》、《礼》、《乐》四种经术,说以“礼”为主体的“人道”,是“可以通过这四种经术来引导的”。因为下文说,这四种经术所载的道理都是根源於人的。《礼记•王制》说: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
孔疏说:
术者是道路之名,《诗》、《书》、《礼》、《乐》是先王之道路,谓之术。
这样的说法(5),一方面以“术”为“经术”,既能呼应下文紧接而来所阐述的《诗》、《书》、《礼》、《乐》四种经术之教;另一方面,把《性情论》所着重的“道”(亦即所谓可道的“人道”)之主体解释为“礼”,既符合了《性情论》本文“道始於情”、“礼生於情”的说法,也和传统儒学之教相合,《荀子大略》说:“礼以顺人心为本”,也是这个意思。
比较有问题的是接下去“其三术者,道(导)之而已”的“三术”,所指为何?上海博物馆的释文考释诠解为《诗》、《书》、《礼》。换言之,以《乐》为终极之术、终极之教。理由有三:
1,《论语•泰伯》载孔子说“成於乐”。
2,《礼记•王制》说:“乐正崇四术,立四教。”
3,孙希旦集解说:“四述之教,唯乐为尤深,其声容舞蹈,宪音识微,非专其业者不能精,而亦非一人之所能尽,故使乐官之长率其属以掌学政,而专司教乐之事焉。
这样的说法是很值得商榷的,因为:
1.就章句之法而言,文本既言“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依正常文意,“三术”自是“四术”去除可道之“人道”所余。今既解“四术”为《诗》、《书》、《礼》、《乐》,又解“人道”为“以礼为主体”,这个“礼”,虽不全然等同於经述之《礼》,至少绝对不会等同於《乐》。释文考释诠解“四术”、“三术”明显杆格不相入。
2.孔子说:“兴於诗,立於礼,成於乐。”《性情论》则说“礼作於情,或兴之也”,能“兴”情的,未必只有《诗》。就《性情论》之说,“礼”亦可以兴情。据此以观,《泰伯》所引孔子“成於乐”的观点,未必为《性情论》作者所从。何况,《泰伯》当节下,朱注引《礼记•内则》说:
十年学幼仪,十三学乐,诵《诗》,二十而后学礼。则此三者(指诗、礼、乐)非小学传授之次,乃大学终身所得之难易、先后、深浅也。
幼少学幼仪,长大成人学大礼,足见人自幼迄长,莫不习“礼”。因此,所谓“兴”、“立”、“成”只是就诗、礼、乐各教内容、质性之难易、深浅而言,无有轻重、主从意味。唯乐教所涉或较专业,习成有一定难度与过程,须由专门人员掌政,此孙氏集解之意。其学成所须耗费时日或亦较长;但在实际施教过程中,其实三者或任二者常是交并旅行的。盖《诗》本多入乐,赋《诗》明志,奏乐颂《诗》亦皆礼事,诗、乐、礼三者其实是一体难分的,此夫子所以三者并言之故。同时,除此一则外,我们也看不到(在《论语》中)孔子对“乐”有如“礼”一样关键性的重大推崇。唯三者之中,乐或以深难、专业而耗时,又常须与《诗》、礼并施;而能《诗》、达礼者却往往未必知乐,故设知乐之官—乐正总承其事,此《王制》所谓“乐正崇四术、立四教”之意。要之,考释所持论据应是就三者的难易浅深程度而言,“乐”为最,无关主从问题。
然而,《性情论》7、8简所述“三术”,明是与可道之“人道”相对,有主从意味,称:“唯!为!”者是主;称“------而已”者是从。“礼”既是“人道”的主体,则“四术”排除了主体的“礼”后,所余的“三术”应是《诗》、《书》、《乐》。
3.第9简在诠解“四术”时,《诗》、《书》是各别论述,《礼》、《乐》却合而论述为“有为举之”,显见《性情论》作者原本视《礼》、《乐》为一体。然礼、乐二者之间的比重就《性情论》全文看来:1~6简主论“性”及其相关事项(诸如物、势、悦、习、义、道、教),7~10简论“道”与“四术”,11~13简论“礼”,14~17四简论“乐”,18~22简前半论“情”,22简后半~26简论“道
”、“德”与政教,26简~28简又论各种内外礼度,28简末~30简论“君子”,大致亦以“礼”为说,以“礼”为度。第31~32简复论情、心与教,35~40简杂说情、伪与心、虑、志。可以说,“性”与“情”固然是全篇的首要论题,其论“情”尤为深入而细腻;然礼、乐之教亦为另一核心论题。且不论就论述篇幅或思想比重,“礼”皆较“乐”,更为重多。因此,以“乐”为终极之教,而以《诗》、《书》、《礼》为“导之”之“术”,说法确有问题。
要之,不论实际就《论语》中孔子对“礼”的推崇与重视远较“乐”为甚,或就“礼”在传统儒学,乃至周文化、鲁文化中的重要性言,或直接就《性情论》全篇所述论题、内容比重与思想衔接性观之,“三术”都应指《诗》、《书》、《乐》,而非《诗》、《书》、《礼》。
四.结语
儒、道两家之学皆以“道德”为修治之终极目标与核心课题;然两家所说“道德”内容却不大相同。在道家,“道”是至境与终极律则,“德”是“道”的次层与失跌,有上下高低之分(6)。在儒家,则道、德与道德往往三名一义。《性情论》的“道”,基本上因承此一传统,等同於“德”,用以总摄儒学之核心内容。
其次,道家的道、德是自然的遍在(7),儒家的道德却是人所独有、独能,尤其要求人去长期呵护与培成。因此,它是不折不扣的“人道”。这种“人道”,包涵宏富,节目猥多。其对治之处,则由心入手,因此称“心术”这是儒道少有的共识(8)。但其对治之法,则道家因任顺随,虚无清简
以入,当下而要求自在、妙悟。儒家则动心忍性,淬厉锤炼,长期而讲求工夫。因此,它要求设定一套理想的规制以为标准,去作为人长期淬厉培成的依据,这便是“礼”。“礼”内以对治其情、性、心、志,外以交人、治众,《荀子》因此说:“礼者,人道之核也,功名之总也。”(《礼论》)《性情论》以“礼”为“道”,正是沿承这样的观点。
礼讲求节度分寸,儒家说“礼”,同时要求真实的内容。《性情论》云“道”因此重“情”反“伪”,入“义”合“仁”,其长期培成之素材则为四经之术。其中,《诗》、《书》、《乐》
三经之术正以佐导其事,此《性情论》全文说“道”之意。
(原载《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
附注:
1,
为便於思想内容之讨论,以下所引有关《性情论》之文字,因直接就上海博物馆所释之通假文出之,不另括出原字。
2,
详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页一六九,马承源主编,濮茅左考释,上海古籍出版社,二00一年十一月。
3,
《论语•阳货》:“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4,
《论语•八佾》:“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5,
以上“四术”之说同见注2,页二三一。
6,
《老子》第38章说:“失道而后德。”
7,
《庄子•知北游》载庄子答东郭子问“道乌乎在?”曰:“无所不在”,在屎溺、在稊稗、在瓦甓。
8,
道家外王的黄老之学言及治身、治国,亦由“心”入手对治,称“心术”,《管子•心术上、下》是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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