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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性自命出》的心性论与学派归属
《性自命出》是一篇颇为重要的先秦儒家楚简佚籍。此篇的出土,对于先秦心性论的肯定及其出现时间的上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再次昭示了中国文化的内在精神与心性论的密切关系。有鉴于此,我们不能不对该篇思想内涵的理解及相关的考据问题,作出专章的研究和说明。
第一节
《性自命出》的思想脉络
《性自命出》第一段,即从第1简到第9简的一段文字,为全篇的纲要,原文云:
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也];所善所不善,势也。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弗考不鸣;人之]①虽有性,心弗取不出。凡心有志也,亡与不[可:足之不可]②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牛生而长,
(雁)③生而伸,其性[使然,人]而学或变④之也。凡物无不异也者,刚之
也,刚取之也;柔之约,柔取之也。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
奠,定也。这一段文字认为命是由天而降,性是自命而出的,即是说性是天命之所命者。天之所命既包含着其赋与的真实内涵,这即是性;亦包含着其所命对象的意指者,这即是人与物。在此基础上,简书着重论述了心、性、情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颇有价值的思想。《性自命出》认为凡人皆有性,甚至认为“四海之内其性一也”。然而现实中的人,各各相异,其所以使人相异的东西是什么呢?“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如果说天命之性放之四海而皆一,那么人之所以相异者,乃由于用心各异,心对天命之性发生作用,而使人各相区别。而心之异,又由于教之异,所以简书特别重视对心灵的教化作用。
简书认为人皆有性有心,然而性之活动状态及心志的定否,皆与外物有关。“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这句话语意有些复杂,不仅是讲性或心,而是心、性皆讲,性与心皆待物而后动作,待悦而后流行,待习而后定止;物作用于心与性,使之动作变化,喜悦之情作用于心与性,使之有所行动指向,反复陶习、教化,则心与性皆有所止定。所以心性不是不受物、情、习影响的纯超越之物,而正是在受物、情、习的作用中而成就一真实的人心、人性的。心,经验之心并非空白一片,而是藏志之物;然志之藏因物而起,待悦而行,候习而后定,所以心本无定志,待习而后定。所谓志,有所涵摄,有所存养,有所植持,有所指向之谓。志定则心定,心定则性定么?性与心是否有某种更内在的深刻关系?
何谓性?“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喜怒、哀悲皆为情,喜怒哀悲之气则可直称为情气。情气为性,这是性真实的流动的内容之一,也是性所以能生情的原因。情气之谓性,本是“生之谓性”的一个分命题。简书以情气为性,在内涵上有非常独到之处。性为情气,则此情此性不是凝固僵滞,不动不变的,而是象气一样流动变化,可以向周身与身外流动的,因此物才能感之、诱之、导之,使其灵动变化起来。而在性物的这种关系中,心的作用亦可以由此预设进去。“好恶,性也”,好恶是人的内在之性,既言好恶,则性或者向物亲近,或者舍物疏离;“所好所恶,物也”,“好”、“恶”自身为性,所好所恶则是好、恶的发用,指向的是性动而作用的对象,从性之好恶,到性之所好所恶是性的体用分别。由性到物,有一种天然的指向,即性之所性为物,物不可能绝对地离性之作用。
另一方面,物也反作用于性,“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简书又云“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弗考中鸣,人之]虽有性,心弗取不出。”性为主为质,物取之则成物亦成性,譬如金石之有声,必须敲拊才能发作出来,不然其美妙的声响只能潜藏在金石之中,而不能为人所听到。性与物的关系亦复如此,性虽潜在地蕴涵情或情气,并充盈于生命体之中,但如物不取之,则性所潜涵之情不能外发为非性之情。
对于人,而由于心的介入,则其理解更为复杂了。在性、心、物的关系中,物影响心,心影响性。“虽有性,心弗取不出”,性之“见于外”,必是心先已取之;不取,则性锢锁在幽暗之中,仍是浑沌一片。⑤因此对于性,心之已取与心之未取是有很大分别的。心之未取之性,当是喜怒哀乐未发时之性,情隐没于性之中,没有简别;而心之已取之性,则是喜怒哀乐已发时之性,性与情已简别,此性已外显为情。对于心,简书认为:“凡心有志也,亡与不[可:足之不可]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此是论述身心关系的,与《五行》相关。“与”,允诺。凡心有志,有志之心恒立于心之作用上而言,身之动皆需心志的支持与作用:“足之不可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大学》讲“心在”的观念,也与此一致。但是,另一方面心志自身也是受非心者的作用或影响的,简书云:“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总之性物的关系,就人来说或可表现心物的关系,其中以心为主导的方面。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此性纯从其渊源所自者说,与《中庸》“天命之谓性”实有区别。“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只指出性的来源为天命,而对其自身的本质内涵则没有显明;而《中庸》“天命之谓性”则通过一种定义性的陈述,界定了性的内涵:天命即性,或者天之所命为性,性直接地回证、肯定天之所命者。抹杀这两个陈述之间的区别,可能是为了急于求证《性自命出》与《中庸》的思想相一致的缘故。但是两陈述之间的差异,也不妨碍二者之间有共通的地方。“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与“天命之谓性”都指出性渊源自天命,不过后一命题比起前一命题来,抹去性、命、天三者间的差分,而直接把天命判定为性,这样所得出的性,其内涵不可能不发生变化:性既为天命,性必为超越的形上者,且天命自身无有不善,于是人性善的结论必然可以由此推导得出,思孟之学发展到孟子力主性善论,这是“天命之谓性”这一命题的内涵充分显发的必然结果。而《性自命出》篇所谓“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中的性,它仅仅是天命的内容或对象,与天命自身有着不可逾越的差别,因为即使人们普遍认为天命自身是无有不善的,但天命之对象或内容却并非必定皆善,或者善、或者不善,其间不容含混雷同。这样看来,《性自命出》的所谓“性”与《中庸》“天命之谓性”的所谓“性”又是有着重大的区别的。前者下落一个层次,当是已即物言性之渊源所自,而后者则上升一个层次,与天命同一,是由天命观照诸物而言的。“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又云:“好恶
,性也”,此性即情气之性,显然已落入物中,与物直接对待,所以简书又分别说“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所好所恶,物也”。此性既为已落入物中的情气之性,则此性或善或不善,没有必定。简书云“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性有善有不善,正是《性自命出》篇定性为情气之性的必然结论。依《孟子·告子上》“公都子曰”,知此性论主张早于孟子,又依《论衡·本性》知此为世子、宓子贱、漆雕开或公孙尼子诸人的主张,与《五行》篇思想似有暗合相同之处。性本身为善、不善,则性之所性,或说所善、所不善指向的是势。势是一种外存于性情的执持力量,它应该而且必然要受到性的评价与左右。这就充分肯定了主体之性,对客体之势的价值判断作用。
既然“善、不[善,性也]”,那么如何理解“四海之内其性一也”这一陈述呢?“善,不善,性也”这一判断是说性有善、不善之分,是在性的基础上,对性做进一步的价值判断。抽掉善、不善这一判断,则性自体由“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来看,则是可以适用“四海之内其性一也”这一判断的。但这并不否认性具有天生之善、或不善的观念,而只是说对于性自体来说是可以暂时搁置对其进行价值判断的。这一判断当是已还原到“生之谓性”一层上。实际上在《性自命出》篇中即有对性有善、不善观念的直接佐证。第51、52简云:“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情规定性,性以情为内涵。简书贵真情、信情,只有信情才美,因而以此信情规定的性当然是善性。简书云“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此性善乃天生的本性之善,不是受人文教化的后天之善,这是承认了有所谓圣人之性其性善的观点。从“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一句,还可以推论出教而民恒或教而民未恒之人性,其本性当是非善的。这些观点当是早期儒家所持论的,王充在《论衡·本性》篇中盛赞这一派儒者的人性论最得孔门之教,得人性之真。⑥由人性有善、有不善之差分,心之作用、教之能为,才有存在的根据。教之作用就是要使民性达于恒道,止于至善。第8简提出的“学或变之”的“变性”观点,与此正合。这样看来,《性自命出》的人性有善有不善论,还不是分别地针对不同个体生命的,而很可能是就同一个体生命内涵之性的善、不善而言,与世子观点颇近。《论衡·本性》论世子的人性论:“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情)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本性》篇所记世硕的人性论观点,证之于简书《五行》及《孟子·告子上》篇的记述,大体是可信的。世子认为人性有善有恶,是就每一个体生命内涵之性而言的,但他的性有善有恶的主张又不是扬雄的“人性善恶混”的论调。人性善恶混承认人性内涵的善恶二者是交混作用的,人性不可能摆脱这一善恶交混作用的支配;而世子“人性有善有恶”的观点则与此有异,性首先是构成生命本身的质体,这一质体隐涵善、不善的两面,但心不取、物不采,则性涵情气,并不现实地显现为性善与性恶,所以世子“人性有善有恶”的观点很可能是从人性之端绪上言说的。证之于《论衡·本性》篇,此一推断似不为无据,《本性》云“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举人之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人性之善恶因养而致之的功夫不同,而分别有“善长”、“恶长”的结果,这样世子不是强调人性有善恶之端,而为何?当然世子全面的观点是性既有隐涵善恶之端的一面,同时也有养而致之则善长或恶长的另一面,性由可能性的善恶隐涵端绪而发展为善恶显现的现实性特点,其中的关键是养而致之的功夫。《论衡·本性》说世子作“《养书》一篇”,这是世子人性论学说体系的必然要求和深切重要的一环。可惜《世子》一书已全佚,我们已无法窥见他是如何具体主张养善去恶的了。
性既有善、不善之分,则此善、不善是否可以具体指明出来?第39简云:“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第40简云:“爱类七,唯性爱为近仁。”这当是性有善观点的实证。联系《语丛二》来考察,则性有善不善的观点可以得到更多的证明。
情即人情。情是由性到道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概念,简书第3、4简认为“知[情者能]出之”,第17、18简说“理其情而出入之”。对情,一是必须知悉之,二是必须能顺理之,能知悉则能顺理,这是导引或涵养真情的办法。此外简书还特别强调美情、信情。第40简云:“信,情之方也。情出于信。”信为情之方,则情以信为其存在的根本,无信之情,近于非情,与简书所谓的情不同,所以简书认为“情出于信”,把信作为情最高的、最根本的规定。简书第50简云“苟以其情”,又云“不以其情”,情即暗含“信”义在内。在信的基础上,美情亦得到最本质的规定:“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第51简)只有这种以信为基础的美情才是真正可以悦人的,可以打动人的。情之所至,莫过于哀乐,由哀乐统系的真实情性实为礼乐渊源所自,礼乐皆由情生。反过来,简书必然地强调由礼乐以教化情性的观点。情的基础既在于信,那么简书亦必以信为性的内在规定之一,强调真性真情似是《性自命出》的一个重要观点。情之信,是喜、怒、哀、乐、悲、爱、好、恶诸情彻底从自性自心中如实流露出来,而性之真信亦当是立于性所内涵的情气而言,而不是就性之善恶上而言。性之善恶是一个价值的判断。
由此看来,简书特别强调信情真性,但为什么它要特别强调真、信二者呢?一者,与简书作者对真、善、美的认定有关。信,在《论语》、《左传》等儒家典籍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德。二者,简书特别强调“求己为恒”、“能为一”、“一德”等概念,这些概念都需要以“信”作为基础,不信,则三二其德,这是儒家颇为反对的。看来信是成德的一个必要条件,简书把信作为情性的内在规定之一,亦可见此德的重要了。
简书以情论性,还有一个颇为重要的观点,即“哀、乐,其性相近也,是故其心不远”。这个观点可以说在字面上继承或阐发了孔子“性相近”的主张。第29简到第35简对此有非常具体的分析。第29至33简云:
凡至乐必悲,哭亦悲,皆至其情也。哀、乐,其性相近也,是故其心不远。哭之动心也,浸杀,其央恋恋如也,戚然以终。乐之动心也,氵睿深郁陶,其央则流如也以悲,悠然以思。凡忧思而后悲,凡乐思而后忻,凡思之用心为甚。难心,思之方也。其声变则[其心变],其心变则其声亦然。吟游哀也,噪游乐也,啾游声[也],呕游心也。⑦
哀、乐,其性何以相近?简书认为凡至乐必悲,悲、乐皆至情,就至情这一点来说,二者之性是相近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哀、乐皆为情,与性稍有差离。性是涵情未发者,由哀、乐推其性,皆源于性中涵而未发的至情,此至情从性灵深处中说,似乎哀、乐之所自者在性体之中条然相通、畅然相贯,统摄于至情。而由此性中隐涵的至情或乐或悲之外发,似乎是反侧、一念之间的。“哀、乐,其性相近也,是故其心不远”,由哀乐之情,推及其性之相近,又推及其用心之不远,这其中的关联非彻底弄清不可。大概说来,乃是心作用于性,而使隐涵于性中之情显发出来,成为真实可感的哀、乐,简单说来即是性取情出而已。因此对情相异而性相近之所以然的追问,就落实到其用心不远的陈述上。那么何以能说“其心不远”?简书具体分析了“哭之动心”与“乐之动心”,以及在乐悲之情上二者如何互相联贯的问题,不过这并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简书对“心”的分析深入到“思”体的深度。这里的“思”,不是思考、思想之思,而是情思,这深刻地指明了心为何能指向性,又何以能取性出情的原因。看来《性自命出》心之本的所谓“思”,仍深深地系于情的一面。“凡忧思而后悲,凡乐思而后忻”,内心深处的情思发动、展现出来,才表现为悲忻之情。不过需要指出,所谓“忧思而后悲,乐思而后忻”,并非是甩开性的纯然自动自现,而仍是心思之所思作用于情性,取性出情,方才表现出真情的流露。那么情思之情与情性之情是否有所区别?情性之情是真实地隐涵于人性之中的,是质料、素材,是供心思所取出者;而情思之情是一种心理体验性的、作用于本然之情与外现之情间的心情。心之体仍以思为体,有思则有取性出情的心能心力,思之所至,金石为开,能扣开性体紧闭的大门,从而使真情流露,于是从心性到周身都将转化为真情盎然流荡的生命。思既如此的重要,那么必须用心于思及其所思,简书认为“难心,思之方也”。难心从心,难心即孟子“困心衡虑”之谓。⑧《说文》:“难心,敬也。”段《注》云:“敬则必恐惧。”《诗·商颂·长发》:“不难心不竦。”毛《传》:“难心,恐也。竦,惧也。”能难心则能思,能思则能以心取性出情,由性到情是性生情、情出于性的关系,其中转换的关键与真实的程度,与心体之思密切相关。当然,心亦接受外物的作用或影响,声变心,心变声,二者是相互的。简书必然包含心物交感作用的观点。心之思是一种情思,与简帛《五行》可以内在地沟通起来。简书《五行》亦颇强调中心之忧思与喜悦,它们对五行形于内的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大概内涵于心灵深处的思情,是成德的关键所在,如简书《五行》第5、6简云:“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亡中心之智则亡中心之悦,亡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亡德。”简书《五行》还具体强调“仁之思也清”、“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的观点,如第8简云:“思不清不察,思不长[不得,思不轻]不形,不形不安,不安不乐,不乐无德。”这些观点,与《性自命出》都是相一致的。《性自命出》亦颇强调成德于中的观念,如第18简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需要指出的是心思与教化,其实是成德于中的两个本原,二者不可偏废。中,谓心性。
由性显为情,心之作用颇为重要。心之作用既如此重要,那么对于心本身,简书不可能不作更深入的思考。在身心的关系中,《性自命出》篇认为“君子身以为主心”(第67简)。“身”作动词,有饰身、修身之义;“为”读去声,“主”训“持”。此句是说君子修身乃是为了敬持其心。刘昕岚说此句“即指君子著意于自己的仪容行止以端正其心”,义近。⑨但是此句并未反对以心统身的思想,且毋宁说正是以此思想为议论前提的,因而仍与《五行》以大体统小体的思想相一致。心确然非常之重要,然心自身并非空空荡荡的,“凡心有志”(第6简),但亦“心无定志”。心之定志,与外物的诱使,人情的感动,习操的陶化有关。那么如何定志?这是修道成教的重要内容之一。《性自命出》第44、45简强调“恒怡之志”,这与为恶的害志是不同的。简书又云“君子执志必又夫往往(广广,光光)之心”B10(第65简),这样的志是宽广光明之源,与阴暗幽险之志不同。心本无定志却能使之止定,与心作为思体的存在有关。思在本质上是一种情思,是一种心动。“凡用心之躁者,思为甚”(第43简)。躁,动也。用心之动者,以思为最,“凡思之用心为甚”(第29简)。正因为思具有如此巨大的力量,所以思对于心的本体状况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简书说“咏思而动心”(第26简),正是由思之本性决定的。“凡思之用心为甚”,这决定了思同时也是对自身的设难,并在自“难心”的心理状态中,思才能实现其自身,成为真正有效之思。所谓真正有效之思是在难心的自设困境中切入性体,取性出情。何以心思能取性出情?因为心性皆与情有着深刻内在的关系,简书第8、9简云“刚之树也,刚取之也;柔之约,柔取之也”,以同类相取,所以情思能取情性,使性中内涵之情真正表现出来。
心确然非常之重要,这不仅表现在心志、心思上面,而且心与性,与道与教有很深的关系。就心与性来说,“虽有性,心弗取不出”,又说“其性相近也,是故其心不远”,这两点前面已论述过了。第9简“性一心异”的观点说明了心不是不受影响的。心能接受影响,并通过心自身的涵认而决定其自身的分别,这正是心的本质。所以简书仍然立于人情或本然之情上,主张以乐求心、动心,“咏思而动心”等等。对于乐与心的关系,简书以辩证的观点认为“其声变则其心变,其心变则其声亦然”(第29简),又说“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拔(拨)人之心也厚”(第23简)。强调咏思、求心之真信,亦是简书的一个重要观点。第37、38简说:“求其心有伪也,弗得之矣。人之不能以伪也,可知之也。”求其心有伪,则其心永失弗得,所以人不能以伪求心。简书对心、性、情的内在规定之一,是三者都具有真信的特点。以信求信,以真求真,求心不能以伪求而得。忠信真诚,既是自心自性的真实流露,也是教化的结果。对于教,简书还说:“凡古乐龙心,益乐龙指,皆教其人者也。”B11(第28简)不同的音乐教化不同之人,其教化的目的和效果也不一样,又说:“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中,或性或心,心为身之中,性为形之中,心性是生命的核心。教的真正的、最终目的是“生德于中”。成德于中的观念,在《五行》篇中似乎更显重要,阐发得也更仔细深入。对于道,简书以人道为重,“凡道,心术为主”(第14简)。求心养思的方法即是心术,心术为道之主。可见简书《性自命出》对环绕心自身的一系列修养方法颇为重视。
前面,我们已从心、性、情的角度对其分别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论说,下面将对《性自命出》“道”与“教”的内容着重加以论述。
《性自命出》第3、4简云:“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性中本涵情,情生于性,这是很自然的结论。简书云“道始于情”,由此可再次推论情与性的关系非同一般,情当为性之本质,方才可以说“道始于情”。道之所以为道,其始近情,即近性,其终则近义,这样的一种道是立人之道,是率性尚情,与仁义相合之道。由性情到人义,是由内到外的过程。人道合内外之情义,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道既“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则道是一个独立的概念,不单是循顺性情方才谓之道。道对于人性之内“始者近情”,对于人性之外“终者近义”,由情到义,由始到终,道是一个循环展开的过程。“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知情,则能使人性所涵之真情显发于外;知义,则能把人道之原理纳于身心,以涵养情性。由情性的真实流露而提撕人伦,由践履人义而修养性情,这是道之所以为道的根本,也是成己成人生命活动的真实内容。这一点与《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是有所不同的。率,郑玄、朱熹皆训为“循”或“顺”。“率性之谓道”,即是说循性之谓道。何以说循性之谓道?原来这是承接上句“天命之谓性”而来,由于性已被界定为与天命同一的概念,所以“率性之谓道”即是说顺循天命之性才谓之道;此道,天理也。而《性自命出》谓道始于情,是在情气之性上而言道,与《中庸》顺循天命之性谓之道的说法,其差别是显而易见的。从《中庸》到《孟子》,或者说思孟学派特别重视对性的整体性理解,而对情较有疏忽;《性自命出》则由性深入到情,是一篇以情论性,或偏于以情论性的文章。因此二者对于“道”的规定,其所侧重的内涵不同,是不难理解的。当然,《性自命出》对“道”的内涵的规定却又不局限于“情”。“始者近情,终者近义”,“道”与“义”亦颇相关联,大概道与人立身之内外原理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简单说来道即是讲人立身的情义之本。有情有义,方为人道;知情知义,才有真心真性之成立与流露。正因为如此,所以人道最贵,且唯人道为可道也。第14、15简说:“道者,群物之道。凡道,心术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道,当然不仅指人道,群物之道皆为道。“所为道者四”(第41简),或者说“道四术”,但“唯人道为可道也”。这是说只有人道才可以成为人立身之根本,由情由义而通达心性之本原;其它“三术”或“三道”只是“道之而已”。“道之而已”之“道”,动词,训行走。简单说来,“三术”之道乃物道,是供人活动于此世界的道路或条件,与人性或人自身的生命内核则不甚关切。人道与物道的区别,是主客、人境的区别,所以简书说“凡道,心术为主”。人之知觉、情思在于心,“心术”是建构人道的主体。性与心互相关联,心术、情义常通贯在一起。由此,简书对还人道内含各德目间的相互关联结构进行了梳理(第38至41简)。忠、信、仁、义、智、爱、恭、敬、节、笃、性、情等儒家伦理德目,都被有机地统贯起来,而这些正是人道之所以成立,心术之所关切的对象。人道的内涵以情义为中心。简书对于义道还做了较为深入的论述,恭为义之方,义又为敬之方,敬为物之节,能恭敬、能节度则井然有序,于是可以得出礼由义作的结论。这与前面所论述的乐由情生的观点是相对相关的。B12第22简又云:“敝巾帛,所以为信与徵也,其词义道也。”义道为礼之基础,那么义道的外化不是空无其物的。敝巾帛,本为礼物。礼物以表礼节,礼节内涵礼意。敝巾帛的礼意是“所以为信与徵也”。人而无信与徵,何以谓之人?徵信,人之为人的一大美德,而这也是用以表达义道的内容的。值得指出的是,简书在论述礼义的过程中,亦颇重视“信”德,这与全篇重“信”的基调是相符合的。
此外,简书在论述闻道以交往的同时,提出了“闻道反己,修身者也”(第56简)的重要观点。闻道或精通心术的根本乃在于反己修身。一切生命活动乃立足于个体生命自身的德性内充。“修身近至仁”(第57简),所谓养性以习、长性以道,原来不过是为了操存涵养、发挥光大个体仁性的生命。至仁即至善,反己修身的目的仍在于“止于至善”。B13
简书重教的观念无疑是建立在重道的基础之上的。《性自命出》云:“闻道反己,修身者也。”《中庸》云“修道之谓教”。二者在语意上是沟通的,不过有所不同的是,简书此篇及《五行》皆云“闻道”以“修身”,而《中庸》云“修道”。“修道”恐亦省略之词,其目的仍在于反己修身。世传本《老子》、《庄子》既有“闻道”亦有“为道”、“修道”之说,则“闻道”与“修道”,亦相差不远。所以可以说,“闻道反己,修身者也”与《中庸》“修道之谓教”在语脉上是流畅、通贯的,且是《性自命出》篇有关教的核心陈述。进一步,《性自命出》论教之所以能教的内在根据是什么?这主要是由心、性、教的内在关系决定的。第9简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简书又云:“凡性或动之,或逆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养之,或长之。凡动性者,物也;逆性者,悦也;交性者,故也;厉性者,义也;出性者,势也;养性者,习也;长性者,道也。”B14简书还对物、悦、故、习、势、义、道七个名词作了解释,尤其对于道的解释、申说更为深入周详。这一点是与《性自命出》以道阐教的思路相关的。教的目的,实是针对人之心性而来。简书主张在真情的基础上完善人之心性,第18简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就合盘托出教的根本目的。教,“生德于中”,其目的或作用既如此巨大,那么何以施行教化?当然是以道施教,尤其是以人道施教。简书指出诗、书、礼、乐四教非常重要,尤其是后两者简书申发较为详尽。礼乐皆作于情,由情又反作用于心性,“其居即(次)也久,其反善复始也慎,其出入也顺”(第26、27简),这层意思在第19简到第36简有大量的论述,今从略。
教的根本目的既然在于闻道修身,而道以心术、身以心为主,那么不可能不以心正身,以道心正人欲。第44至48简云:“有其为人之辶即辶即如也,不有夫柬柬之心则采。有其为人之柬柬如也,不有夫恒怡之志则缦。人之巧言利词者,不有夫诎诎之心则流。人之悦然可与和安者,不有夫奋犭乍之情则侮。有其为人之快如也,弗牧不可。有其为人之艹泉如也,弗辅不足。凡人忄为为可恶也,忄为斯吝矣,吝斯虑矣,虑斯莫与之结矣。”人心之守中,与人为之外放,恰相对立。人为之外放者即人欲即人情,简书认为必须以心之操守,节制情欲之放流。由此反观简书物以感心、心以取性的观点,可知所谓取性并不是榨取,更不是连同心性一齐凿破、放散,纯为情欲奔流之汪洋大海。心、性、情皆贵真信,性中涵情气,心底系情思,能有涵系,则能操持修身之正道。修身之正道根本在于遵从儒家伦理所构筑起来的人道。而且在人的具体的生命活动中,亦必处处贯彻修身的精神。所谓修身,以“君子身以为主心”为原则。在身外,行事礼仪皆合规矩;在身内,不但合性命之真情,而且必需“执志有夫光光(或广广)之心”。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简书第62至67简即大致论述了此一思想。
总之,《性自命出》认为性出自天命,天命之所命者为性,但性本身不即是天命,与《中庸》“天命之谓性”尚有差别。性有善有不善,但性并不即是善或不善。简书以情气为性,就其情气兼有善、不善言,“四海之内其性一也”。性之所以能出情,乃因心取之而出,及其见于外,物又取之。物感心,心取性,情则顺心物之取感而出。心之官则思,简书之思重在情思,心性之通贯在于情。心、性、情有一个颇为重要的特点,就是三者皆尚真信。心有志,志本不固定。心性之修养皆在于反己修身。修身必以道。道以心术为主,以人道为可道。“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道兼情义,有情有义方为道。情以内通,义以外处,但二者亦并非隔阂不通的,情与义亦尚真信。教根源于心性的作用,其目的在于“生德于中”,把儒家之伦理内化于人的个体生命之中。简书在阐发心以立身:身以持心思想的同时,对礼乐教化尤加强调。这表明它的文化源头是颇为悠久古远的。《中庸》云“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前句与《性自命出》尚有差隔,后句则因继前句而来,虽字面意思可以通贯,但其思想内涵亦当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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