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楚简试论/廖名春 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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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简介

 

第二章 郭店楚简引《诗》论《诗》考(下)

  

(二)楚简《五行》篇的用《诗》论《诗》

 (上接上半章)

    根据作分章号的墨钉,可将郭店楚简本《五行》篇分为二十八章[1]。这二十八章中,共有七章用《诗》引《诗》,它们是第四、八、九、十六、十七、二三、二六章。

第四章说:不不,未见君子,心不能惙惙 ;既见君子,心不能兑。“亦既见,亦既訽之,我心则[]”,此之胃[也。不] ,思不能精。不圣,思不能。不不圣,未见君子,心不能;既见君子,心不能降。

这一章帛书《五行》篇作:不仁不知,未见君子,忧心不能□□□□□□□能悦。《诗》曰:“未见君子,忧心惙惙 。亦既见之,亦既钩之,我[心则]说”,此[之谓也]。不仁,[]不能睛。不圣,思不能轻。不仁不圣,未见君子,忧心□□□□;既见君子,心不□□[2]

“”为“仁”之古文。郭店楚简“”字六十七见,而无“仁”字。其实“仁”为“”之異构。“仁”从“”省变而来。身、人音义皆近,可以通用。故从身从心之“”可从人从心,义符“心”简省为“=”[3],则变成了从人从=的“仁”。许慎《说文》将简省符号“=”误释成“二”,说“仁”字“从人二”,实乃大误。但他保留了“”字,说“古文仁,从千心”。说“”是“古文仁”,至确;说“从千心”,则不确。古文“千”与“身”形近,许慎误将“身”看作了“千”。郭店楚简的“”到马王堆帛书则变成了“仁”,这一事实,充分证明“仁”之古文当为“”。

“”为“智”之古文。

“”字从页,从心,为“忧”之本字。

“兑”与“悦”通。

”为“止”之繁文,“止”与“之”通。

“訽”与“钩”通,毛诗作“觏”,也是音近互用。

”,通“轻”,两字皆从“巠”得声,故能通用。

”,毛诗作“忡”,音同互用。

“‘亦既见,亦既訽之,我心则[]’,此之胃[] ”是古人引《诗》的常用句式。与帛书《五行》篇比较,郭店楚简本一是少了“诗曰”,二是少了“未见君子,忧心惙惙 ”两句。郭店楚简本七处引《诗》皆无“诗曰”,可见是有意为之。而帛书《五行》篇引《诗》十七处,称“诗曰”有四,称“诗云”有一,其它十二处则直接引《诗》,与楚简同。这说明《五行》篇引《诗》原本是不称“诗曰”、“诗云”的,帛书《五行》篇的“诗曰”、“诗云”可能是後人所加。帛书《五行》篇引《诗》所多出的“未见君子,忧心惙惙 ”两句,也当为後人所加。因为有了这两句,重复罗嗦,当以楚简本所引为是。

与《缁衣》篇比较,《五行》篇不但引《诗》证言,而且还活用《诗》文以论事。“不不,未见君子,心不能惙惙 ;既见君子,心不能兑”是活用《诗·召南·草虫》的第二章“未见君子,忧心惙惙 。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只是将正说变成了反说而已。“不不圣,未见君子,心不能;既见君子,心不能降”是活用《诗·召南·草虫》的第一章“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4],也是将正说变成了反说。其目的是通过改造《诗·召南·草虫》之句说明“”“”与“”“圣”是君子内心的需求,不可谓不重要。

这一章的用《诗》还可启发我们正确理解《诗》义。它改造《草虫》两章,将“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浓缩为“既见君子”,不但告诉我们“亦既见止,亦既觏止”两句义同,都是“既见君子”之意,而且证明《诗·召南·草虫》的六个“止”字,都当训为“之”,指“君子”。毛《传》:“止,辞也。”[5]以“止”为语助词,显然有误。其实帛书《五行》篇引《诗》“止”皆作“之”,楚简《五行》篇引《诗》亦有作“之”者,足证“止”是借字,“之”为本字。郑玄《笺》:“既见,谓已同牢而食也;既觏,谓已昏也。”[6]从楚简的用《诗》看,这种解释显然求之过深。“既见”、“既觏”两句义同,重言只是为了足义而已。毛《传》曰:“觏,遇。”[7]说与楚简、帛书《五行》篇同,是为明证。

第八章说:“‘人君子,亓义也。’能为,肰句能为君子,亓蜀也。”这是先引《诗经·曹风·鳲鸠》之诗,然後解说其义。帛书《五行》篇作:“‘尸叴 在桑,其子七氏。叔人君子,其宜一氏。’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君子慎其[]也。”[8]

”,帛书本作“叔”,毛诗作“淑”。“”字从弔、从女。“淑”字从叔、从水。金文弔、叔同字,故“”、“淑”、“叔”可通用。

“亓”,帛书本及毛诗作“其”。“亓”为“其”之古文。

“义”,帛书本作“宜”,毛诗作“仪”。“义”为古“仪”字,“宜”与“义”音义皆同。

”,帛书本及毛诗作“一”,楚简《缁衣》引作“弌”。《郭店楚墓竹简》隶定为“”,以为当读为“一”,但没解释出原因[9]。颜世鉉认为“”字从羽、从能,二者均为声符,与“一”通,是脂、之、鱼三部的某些音近关係所致[10]。李天虹认为其字从能彗声,其上部非从羽,与甲骨文、随县简的“彗”字同,当隶定为以彗为声的“”字。“彗”与“一”韵同声近,可以通转[11]。案颜说非,李说是。

“也”,郭店楚简本《缁衣》引同,帛书本作“氏”,毛诗作“兮”。“氏”、“兮”音近相通,“也”、“兮”义近互用。

”,帛书本作“然”。“ ”、“然”通用。

“句”,帛书本作“后”,“句”、“后”音、形皆近,“后”通“後”。

《郭店楚墓竹简》一书认为“据帛书本,此文‘慎其独’上脱去‘君子’二字,亦即上句末的‘君子’脱去重文符”[12]。其说是。

”,帛书本作“慎”。郭店楚简”又省心作“”,多读为“慎”。当训为诚。

“蜀”,读为“独”,指专一。

“能为一,然後能为君子,慎其独也”是阐发《诗》义,认为只有专一,才能成为君子,而“淑人君子,其义一也”的意义就在讲慎守专一之道。这和郑玄《笺》“善人君子其执义当如一也”[13]说是完全一致的,可能就是郑《笺》之所出。

第九章说:“‘[瞻望弗]﨤,涕女雨。’能沱亓,肰句能至哀,君子[独也]。”帛书本说:“‘□婴于蜚,池其羽。之子于归,袁送于野。瞻望弗及,汲沸如雨。’能池其羽,然□□至哀,君子慎其独也。”[14]两者既有引《诗》的简繁之别,也有文字书写之異。

楚简本引《诗》只有两句,而帛书本则有六句之多。从楚简本的“能沱亓”说看,原本当引有“参差其羽”句,当以帛书本所引为是,楚简本确有简省。这一点,《郭店楚墓竹简》一书的注释已指出[15]

“﨤”,帛书本和毛诗作“及”,“﨤”为“及”之繁文。

”,帛书本作“汲”,毛诗作“泣”。此字《郭店楚墓竹简》一书的原整理者隶定为“”,裘锡圭“疑是‘’之讹字”[16]。案裘说是,“”字与“泣”音近相通,作“”则无从解释。

“涕”,毛诗同,帛书本作“沸”。“涕”、“沸”形近,疑“沸”为“涕”之误书。

“女”,帛书本和毛诗作“如”。“女”读为“如”,战国文字习见。

”,帛书本作“”,毛诗作“差”。“”、“差”皆从左得声,帛书易传《繆和》篇吴王夫差之“差”即写作“”。“”从辵从屈得声,与“”、“差”音不同,疑义有相近。

“沱”,帛书本及毛诗作“”。“沱”、“”音近相通。

“亓”,帛书本和毛诗作“其”。“亓”为“其”之古文。

”,帛书本和毛诗作“羽”。“”为“羽”之繁文。

“肰”,帛书本作“然”。“肰”、“然”古通。

“句”,帛书本残,“句”与“后”音、形皆近,“后”通“後”。

”,帛书本和毛诗作“慎”。”从言从斤从心,较上文“”字省“幺”,亦当读为“慎”。

“亓”,帛书本和毛诗作“其”。“亓”为“其”之古文。

此章以“能参差其羽,然後至哀,君子慎其[独也]”解《诗·邶风·燕燕》首章“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之意,对於正确把握诗意有一定价值。《燕燕》之旨,歧说颇多。《诗小序》以为“卫庄姜送归妾也”,毛《传》同,郑《笺》、孔《疏》、朱熹《集传》进一步说“归妾”即卫桓公生母,而魏源《诗古微》则以为是桓公夫人,这是其一。刘向《列女传》卷一《母仪》篇又以为是卫定姜送子妇大归,说: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於野。恩爱哀思,悲心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君子谓定姜为慈姑过而之厚。这是其二。又有兄送其妹远嫁说,王质《诗总闻》、崔述《读风偶识》以为是卫人,闻一多《风诗类钞》以为是薛君。这是其三。此外,高亨《诗经今注》有卫君送别情人说,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有情人出嫁他姓说,不一而足[17]。楚简本和帛书《五行》此章的“能参差其羽,然後至哀”,帛书《五行》篇下文有更详尽的说解:

“婴婴于(飞),貤(池)其羽”。婴婴,与〈兴〉也,言其相送海也。方其化,不在其羽矣。“‘之子于归,袁(远)送于野。詹(瞻)忘(望)弗及,[泣]涕如雨’。能(池)其羽,然笱能至哀”,言至也。“(池)”者,言不在(衰),不在(衰)也,然笱能至哀。夫丧正絰脩领而哀杀矣,言至内者之不在外也[18]

郑玄《笺》:“差池其雨,谓张舒其尾翼,兴戴嬀 将归,顾视其衣服。”是解“差池”为“张舒”、“顾视”。朱熹《集传》则谓“差池,不齐之貌”。案两说皆与楚简和帛书不合。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齐诗遗说考》二:“‘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易林·恒之坤》:‘燕雀衰老,悲鳴入海。忧在不饰,差池其羽,颉颃上下,在位独处。’又《萃之贲》:‘泣涕长诀,我心不快,远送卫野,归宁无子。’[19]认为《易林》的上述两段是齐诗遗说,正是解说《燕燕》的。尚秉和《焦氏易林注》也认为:“四五二句,《诗·邶风·燕燕》文。”[20]其说是。《易林》“忧在不饰,差池其羽”,是以“忧在不饰”解“差池其羽”,“差池”即“不饰”,即顾不上装饰、打扮。这是由“不齐”义引申而来。回到帛书《五行》貤(池)’者,言不在嗺(衰)絰,不在嗺(衰)絰也,然能至”,意思就清楚了:嗺(衰)絰是丧服,这是说,《诗》所谓顾不上装饰,是说不在丧服,只有心不在丧服上,悲哀才会达到极致。《淮南·本经》曰:“披衰戴絰,戏笑其中。虽致之三年,失丧之本也。……丧者,所以尽哀,非所以为伪也。……处丧有礼矣,而哀为主。”说正与此同。因此,楚简的“能参差其羽,然後至哀,君子慎其独也”就是主张看轻外在的丧服,而注重内心的哀敬,要做到“至哀”,就必须“慎其独”,遵从专一之道,要为专一於内心的哀敬而敢于不顾外在的形式。楚简《五行》篇成书的下限是战国中期偏晚,其解说更近於《诗经》产生的时代,其权威性不容否定。由此看,兄送其妹远嫁说、送别情人说、情人出嫁他姓说,显然不能成立。刘向《列女传》卫定姜送子妇大归说虽然有丧夫之哀,但重点是在定姜对媳妇的不舍,与楚简的“能参差其羽,然後至哀,君子慎其独也”说也不合。比较起来,还是《诗小序》“卫庄姜送归妾也”说与楚简更合。戴嬀因其子桓公见杀而大归,庄姜越礼远送而惓惓于戴嬀,王鸿绪《汇纂》、唐文治《大义》以为是庄姜与戴嬀密谋报州吁杀子之仇的原因[21],有一定道理。正因为报仇而归,所以庄姜叮嘱其要不顾细行而专一於“至哀”。这样,整个诗意就好理解了。

楚简第十六章又引《诗经·大雅·大明》称:“明明才下,才上.

“才”,帛书本及毛诗作“在”。《说文·土部》:“在,存也。从土,才声。”“才”、“在”通用。

”,帛书本作“壑壑”,毛诗作“赫赫”。”即“虩”之省文。“虩”、“壑”、“赫”音近,故可互用。

楚简第十七章又引《诗经·大雅·文王》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所存三字,与帛书本及毛诗同。

楚简第二十三章又引《诗经·商颂·长发》称:“不不梂,不不矛。”

”,帛书本作“勮 ”,毛诗作“竞”。楚简字从“彊”省而又增义符“力”,池田知久亦隶定为“[22]。《郭店楚墓竹简》隶定为“[23]。实即“彊”字。“彊”、“竞”同属阳部,“勮 ”属鱼部,音近相通。

“梂”,帛书本作“救”,毛诗作“絿”。字皆从“求”得声,故可互用。

“”,帛书本及毛诗作“刚”《郭店楚墓竹简》隶定为“勥”[24],池田知久以为“左‘弓’、右上‘田二’、右下‘力’”[25]。案此字为“勥”之省文,省略了“虫”而以“=”代之,如上文注所述,“=”这种作为构件省略符号的现象习见於简帛。“”即“强”,“强”与“刚”音义皆近,故可互用。

“矛”, 帛书本及毛诗作“柔”“矛”为“柔”之借字。

楚简第二十六章又引《诗经·大雅·大明》称:“上帝女,毋弍尒 心。”

”,帛书本及毛诗作“临”。《郭店楚墓竹简》据《中山王方壶》相近字读作“贤”,如此,与毛诗则有意义之别。但裘锡圭“疑即‘临’之误写”[26]。案裘说是。

“女”,帛书本同,毛诗作“汝”“女”、“汝”互用

”,帛书本作“腻”,毛诗作“贰”“腻”为“贰”之借,“贰”从”得声,故可互用。

”,帛书本及毛诗作“尔”“尔”从“”声,故能通用。

以上四章皆引《诗》证言,与上三章引《诗》说《诗》有别。

 (三)楚简《性自命出》、《六德》、《语丛》诸篇的《诗》论

楚简《性自命出》、《六德》、《语丛》诸篇虽然没有《缁衣》、《五行》两篇大量引《诗》用《诗》现象,但却有一些讨论《诗》义的重要记载。

《性自命出》篇第十五至十八简说:

     时、箸、,亓司出皆生於人。时,又为为之也。箸,又为言之也。,又为之也。

 “时”读为诗,“箸”读为书,“豊”读为礼,“”为“乐”之異文,“亓”为“其”之古文,“司”读为“始”,“又”通“有”,“”读为“举”。用通行文字写出,即:

         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於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

 这是说《诗》与《书》、《礼》、《乐》的产生,都出於人的创造。它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反映了人的特定的思想。但也有不同的特点:《诗》是“有为为之”,《书》是“有为言之[27],《礼》、《乐》是“有为举之”。《诗》是人出於特定的思想而创作出来的,《书》是人出於特定的思想而发为言语的,《礼》《乐》是人出於特定的思想而施行的。“有为”之“为”,非一般之人为[28],当如楚简《老子》甲本作“”,指思想,亦可称为“志”。所以,“《诗》,有为为之也”即“《诗》言志”,是“《诗》言志”的另一种表达,只不过楚简是通过《诗》的产生和与《书》、《礼》、《乐》的比较来进行论证而已。

相同的记载还见於《语丛一》。其第三十八、三十九简称:

 《诗》,所以会古含之也者。

 “含”为“今”字之繁文。战国中山王鼎铭“含”字三见,皆读为今[29]。包山楚简“邵行之大夫含执其倌人” [30],信阳楚简“含卿大夫” [31],“含”皆当读为今。“”,即志字,寸与含字的口一样,皆属於战国文字的繁化现象。信阳楚简“戋人刚”[32],“”字人释作“恃” [33],实际也应读作志,只不过多加了一个寸字部件罢了。“《诗》,所以会古含之也者”,是说《诗》是古今人们思想情感的汇聚。传统文献里,“《诗》言志”说习见。《书·尧典》载舜帝:“诗言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赵文子告叔向说:“《诗》以言志。”《庄子·天下》篇说:“《诗》以道志。”《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荀子·儒效》篇说:“《诗》言是,其志也。”《诗序》:“《诗》,志之所之也。”在这些论述里,《尚书·尧典》说最早,这不单因为是舜帝之言,而是因为它“诗”、“歌”並称,是泛指,而非特指。从诗的发展来看,是先有一般性的诗歌,而後有《诗经》。所以,“诗言志”说,先是指一般的诗歌而言,后来才引来解说《诗经》。《左传》赵文子的“《诗》以言志”说要晚於《尚书·尧典》,因为这是指“赋《诗》言志”,“诗”是指“《诗》三百”。但要早於《庄子》、《荀子》和楚简《语丛一》说,因为《庄子·天下》篇的“《诗》以道志”说是六经並称,《荀子·儒效》篇的“《诗》言是,其志也”是五经並称(缺《易》),楚简《语丛一》“《诗》,所以会古含之也者”也是六经並称。鲁襄公二十七年,孔子才五岁,《周易》、《春秋》还没有与《诗》、《书》、《礼》、《乐》並列。因此,楚简和《庄子》、《荀子》说肯定要晚於《左传》赵文子说。楚简出於战国中期偏晚的墓葬,其时代早於《荀子》可以论定,早於《庄子·天下》篇恐怕也无问题。《礼记·乐记》说的年代还不好论定,但比较之下,楚简“《诗》,所以会古含之也者”说将“志”的时域扩充到“古今”,概括性更强。显然是对“诗,言其志也”说的发展。

郭店楚简不但论述了《诗》的基本表现特点,而且还进一步赋予《诗》以儒家的价值理性。

《语丛三》第四十八、四十九简说:“思亡彊,思亡亓,思亡,思亡不我者。”“亡”通“无”。“彊”通“疆”。“亓”为“其”之古文,而“其”通“期”。“”通“”,而“”即“怠”。“”亦作“”,通“由”。“我”通“义”。用本字写出,简文即:

 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怠,思无不由义者。

 这一段话,饶宗颐先生认为是“摘自《鲁颂》”,“断章取义以说《诗》”[34]。其说是。“思无疆”是《鲁颂·駉》首章之句。“思无期”是第二章之句。“思无怠”即《鲁颂·駉》第三章之“思无斁 ”,“怠”、“斁 ”义近,都有满足之义。“思无不由义者”即《鲁颂·駉》第四章之“思无邪”,“思无邪”是反说,“思无不由义者”是正说。“无不由义”即“无邪”。值得注意的是,楚简“思无不由义者”说不单是解释“思无邪”之义,也是对“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怠”意义的限定,就是说“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怠”都得“由义”,不能越出“义”的界限。这实际是将《鲁颂·駉》四章並列之言改造成以一统三,以“思无邪”统领“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斁 ”三句。这种提升《诗经》义理水平的读《诗》法,正是儒家《诗》教的表现。《论语·为政》载孔子论《诗》正是如此: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这里不但是以一统三,而是放大到整个“《诗》三百”,以“思无邪”概括和提升了整个“《诗》三百”的义理。因此,我们以楚简说与《论语》对勘,可以加深对孔子诗论的理解。比如何谓“思无邪”?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曰:“归於正。”“归於正”即“无不由义”。皇侃《疏》引卫瓘云:“明正无所思邪,邪去则合於正也。”[35]说正与楚简同。《项氏家说》认为:“思,语辞也。……说者必以为思虑之思,则过已。”俞樾《曲园杂纂》附之[36]。今人王德培则认为“邪”为“馀”之通假,“思无邪”即“思无馀”,是“无穷无尽”的意思。在《駉》诗中,本是赞美“原野牧马那饱满丰盛、无穷无尽的内蕴力量”,孔子用来“总括《诗》三百的丰富内容”“无穷无尽”[37]。从楚简“思无不由义者”说看,至少《论语》之“思”不能解为语辞,如果是语辞的话,又怎能说“由义”[38]?同理,在《论语》中,“无邪”不能释为“无馀”,如果是“无馀”的话,“思无不由义”又从何谈起?所以,楚简的这一说解,对于正确理解孔子诗论是很有意义的。

《六德》篇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简说得更清楚:

 古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客行亓迮也。、箸则亦才则亦才者易、春秋则亦才

  “古”读为故,“客”读为各,“戠 ”读为职[39],“亡”读为无,“”读为犹,“迮”读为作,“雚”读为观,“者”读为诸,“”读为诗,“箸”读为书,“才”读为在,“”读为矣,“豊”读为礼。“”当读为憸。“”读为逆。用通行文字写出,即:

 故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职而逆无由作也。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

 “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即楚简所谓“六德”,亦称之为“智、信、圣、仁、义、忠”,它们是儒家价值理念的集中体现。这里说观《诗》可见“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也就是说《诗》不是一般的“言志”之作,而是表现“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理的文学作品,这就赋予了“言志”的《诗》以丰富的儒家思想内涵。这种对《诗经》义理的发掘,正是承袭了孔子《诗》论的遗风。後来人们之所以将《诗》入於经部而不归於集部,正是出於这一认识。

    郭店楚简与《诗经》有关的记载,基本上就是这些[40]。从这些记载里,我们不但可以看到战国时期人们引《诗》、用《诗》的真实情况,更可以考察先秦儒家对《诗》义及其社会功能的认识,由此还会获得对《诗经》一些篇章本旨的新解。从“平山三器”到马王堆帛书,从阜阳《诗》简到郭店楚简,加上即将公布的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地下新材料的接踵面世将会把《诗经》研究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幸事,我们不应辜负时代对我们的厚爱。

 

参考文献

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

刘信芳:《郭店楚简〈缁衣〉解诂》,《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二册,武汉大学,199910月。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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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

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续考》,《江汉考古》19992期。

《老子卷後古佚书·五行》,《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李天虹:《郭店楚简文字杂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一册,武汉大学,199910月。

池田知久:《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笔记·五行》(增补本),未刊稿,19988月。

刘昕岚:《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笺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一册,武汉大学,199910月。

饶宗颐:《诗言志再辨——以郭店楚简资料为中心》,武汉大学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武汉大学,199910月。

 


[1] 详见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487页。

[2] 《老子卷後古佚书·五行》,《马王堆汉墓帛书》〔壹〕第17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3] “=”作字的构件的简省符号在郭店楚简中习见,如:“强”字郭店楚简多写作“”;“迟”字写作“”。马王堆帛书易传“者”写作“”,“著”写作“”,“诸”写作“”。

[4] 魏启鹏《德行校释》8页(巴蜀书社,1991)以为帛书本此段是引《诗·小雅·出车》“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既见君子,我心则降”之句;《郭店楚墓竹简》152页注也引《诗·小雅·出车》诗句与《诗·召南·草虫》比较。其实从楚简上文活用並称引《诗·召南·草虫》第二章可知,楚简这是活用《诗·召南·草虫》第一章,因为只有《诗·召南·草虫》既有“忧心忡忡……我心则降”,又有“忧心惙惙 ……我心则说”。将《五行》篇此章上下文引《诗》的联繫切断是不足取的。

[5] 阮元:《十三经注疏》286页。

[6] 阮元:《十三经注疏》286页。

[7] 阮元:《十三经注疏》286页。

[8] 《老子卷後古佚书·五行》,《马王堆汉墓帛书》〔壹〕第17页。

[9]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2页。

[10] 颜世鉉:《郭店楚简散论》(一),《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一册35~38页。

[11] 李天宏:《郭店楚简文字杂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一册19页。

[12]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2页。

[13] 阮元:《十三经注疏》385页。

[14] 《老子卷後古佚书·五行》,《马王堆汉墓帛书》〔壹〕第17、18页。

[15]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2页。

[16]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2页。

[17] 详见张树波《国风集说》上258~261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

[18] 《老子卷後古佚书·五行》,《马王堆汉墓帛书》〔壹〕第19页。

[19] 《清经解续编》1289页。

[20] 尚秉和:《焦氏易林注》卷八,北京:中国书店,1990

[21] 详见张树波《国风集说》上261页。

[22] 池田知久:《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笔记·五行》(增补本)第11页,未刊稿。

[23]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1页。

[24]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1页。

[25] 池田知久:《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笔记·五行》(增补本)第12页。

[26]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51、154页。

[27] 《书》称“言”可参《汉书·艺文志》的“言为《尚书》”说。

[28] 刘昕岚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她将“为”译为“特定之目的、原因、考虑”,说见氏《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笺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一册235页。

[29] 张政烺:《中山王壶及鼎铭考释》,《古文字研究》第1辑第227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30] 见《包山楚简》图版7,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

[31] 见《信阳楚墓》图版115所载1-032号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

[32] 见《信阳楚墓》图版115所载1-02号简。

[33] 刘雨:《信阳楚简释文与考释》第125页,《信阳楚墓》。

[34] 饶宗颐:《诗言志再辨——以郭店楚简资料为中心》,武汉大学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1999。

[35] 程树德:《论语集释》6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

[36] 程树德:《论语集释》6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

[37] 王德培:《“思无邪”新解》,《天津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38] 由此可知俞樾说包咸、邢昺注疏“止释‘无邪’,不及‘思’字”,纯属曲解。

[39]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释文注释》第188页。

[40] 此外裘锡圭认为楚简《唐虞之道》有《虞诗》,笔者以为当作《虞志》,为先秦《尚书·虞书》的别称,故本文不论。说详拙文《郭店楚简〈成之闻之〉、〈唐虞之道〉篇与〈尚书〉》,《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3期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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