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楚简试论/廖名春 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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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简介

 

 

(三)两种楚简《缁衣》篇

    荆门楚简还有较完整的《礼记·缁衣》篇。据笔者的初步统计,共47支简,1198字。而今本《礼记·缁衣》篇共1529字,只有小部分不见於笔者所见到的楚简。

《礼记·缁衣》篇与易学史有关的是其最後一章,其文曰: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於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兑命》曰:‘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

 

这一章又见於《论语·子路》篇,作: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勇於疑古者,对此章颇有些说法。日本学者本田成之认为:

 

右文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二句,是今之《周易·恒》卦九三爻辞,照此则今之《易》,已在孔子以前成立之证据矣。然元来下《论》之文,信用薄弱,不得与上《论》同一例视。又据前所述,今之《易》,实由後人编纂从前卜筮之辞而成书者。而《论语》文中,又无“《易》曰”二字,只曰“不占而已”,安得据此以为《周易》已经成立之证?又安知非後世之编《易》者,取此辞以入於《易》乎?[1]

 

这是说,孔子时尚无《周易》。换言之,孔子根本不可能与《周易》发生关係。我国学者李平心也持此说,

 

        主张孔子治《易》的人,……还据《论语·子路》篇“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这句话证明孔子引《易》,因为《周易·恒》卦也有同样的一句爻辞。但是,这句话在《论语》並未言明出处,何以见得必出於《易》。孔子强调凡事必须持之以恒,所以引了当时流行的一句谚语。《恒》卦中的恒,同孔子所说的恒截然異义。按照孔子的意思,恒是成功要道;而《恒》卦六五之爻却云“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分明与孔子思想不合。可知《易》之恒並非恒久之恒,而是一种隐语。《周易》作者援引春秋战国流行的一句谚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作为《恒》九三爻辞,又小变其文,以“恒其德”作为六五爻辞,与孔子引这句谚语的用意完全不同[2]

 

胡志奎也说:

 

        此章见於《论语》下《论》,当係晚出於上《论》之作,其可靠性已有等差。今考:

     1。此章用字奇特,除《论语》用“巫马期”之“巫”字为姓二见外;其特称“巫”“医”“占”三术之用字,为《论语》所仅见。

    2.此章记言体例,亦近奇特;两记“子曰”,当属《论语》之特例。

     3.设此章果係孔子所尝言及,则其间“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句明係赞美之辞;当为後人增羼之语。孔子岂自言、自赞、而复自解如此?其前後略无相承。朱氏《集注》:“复加子曰,以别易文也,其义未详。”揆其语意,固已有疑之;乃以“其义未详”作解,不复申述其说,盖亦寓矜慎之意焉[3]

 

《论语》此章可不可信,孔子是否引《易》?本来对照一下《礼记·缁衣》篇的上述记载就清楚了。但疑古者以为“《礼记》係辑成於东汉时代”[4],认为“《檀弓》篇係秦末至汉初间儒者所编撰” [5],而“《中庸》与《大学》之撰作”“更晚於秦、汉,犹当在董仲舒、司马迁後”[6]。依此,《缁衣》的撰作时代自然不会很早,其可信性自然成问题。

其实,只要不怀疑《礼记·缁衣》篇的可信性,就会发现《礼记·缁衣》篇所载不但可以印证《论语·子路》篇,而且它的记载较後者更胜。毛奇龄《论语稽求篇》

 

先仲氏曰:“……(《缁衣》)凡前後所引,皆卜筮之事,故曰不占而已。不占者,正言不可为卜筮也。”则似“巫医”为“卜筮”之误,易“卜筮”二字,则“不占”句更较明白[7]

 

按毛说是,“巫医”是巫人、医人,“卜筮”指卜人、筮人,既说“不占”,当然以“卜筮”为贴切。

荆门楚简中属於《礼记·缁衣》篇此章的竹简有3支,试作释文如下:

 

       子曰:“宋人又言曰:‘人而亡,不可为卜也。’亓古之遗言?黾犹弗智,而皇於人呼?寺员:‘我黾既,不我告猷。’”  二十又三

 

“宋人”,今本作“南人”。孔安国曰:“南人,南国之人也。”[8]宋亦南国。

“亡”,通无。“亓”,古其字。“”,即恒字之異体,下部所从之“贝”係繁化现象。

“黾”,即龟字。古文字中,黾、龟两字常混。

“弗”,今本作“不能”,义同。

“皇”,通“况”。《书·无逸》:“无皇日,今日耽乐。”《汉石经》“皇”作“兄”。又:“则皇自敬德。”《正义》:“王肃本作况”。《书·泰誓》:“我皇多有之。”《公羊传·文公十二年》作“而况乎我多有之”。

“”,即筮,下部所从之“口”係繁化现象。

“寺”,通诗,指《诗经》。

“员”,通。《诗·商颂·玄鸟》:“景员维河。”郑玄笺:“员,古文作。”[9]《诗·郑风·出其东门》:“聊乐我员。”《经典释文》:“员,本亦作。”《老子》第16章:“夫物芸芸。”楚简“芸芸”作“员员”。

“”,通厌。

“猷”即犹。

楚简“寺员:我黾既,不我告猷”下有“二十又三”四字,“二十又三”即“二十有三”。楚简《缁衣》共23段“子曰”,故“二十又三”既二十三章。

 楚简“寺员:我黾既,不我告猷”下无今本“《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一段,从引经的体例来看,可以说这一段文字非《缁衣》所原有。这从别的楚简里可以得到证明。

饶宗颐先生在海外就见到了如此一支楚简:

 

        民德一,员:亓容不改,出言[10]

 

据笔者观察,荆门郭店一号墓所出楚简与此内容全同,引《诗·小雅·彼都人士》都省去了“彼都人士,狐裘黄黄”两句,显係同源。但字体风格不同,有些字的写法也不同。如“一”,荆门简作“弌”;“”, 荆门简作“寺”;“容”, 荆门简作“颂”。

此外,上海博物馆最近从香港收购的一批楚简中,也有《缁衣》篇。如荆门简《缁衣》篇的“以敓上寺员又悳行四方之子”,此批楚简作“以兑上员又悳行四或川之子”。今本《礼记·缁衣》篇的“己”,一作“”,一作“”。“说” ,一作“敓”,一作“兑”。“诗”, 一作“寺”,一作“”。“国”,一作“方”,一作“或”。“顺”,一作“”,一作“川”。句末的标志符号也不同。从笔迹来看,同一个“员”字,明显是3种不同的写法。因此,目前所见到的楚简中,至少有两种《缁衣》本子存在。荆门楚简《缁衣》没有今本“《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一段,上海博物馆所购楚简《缁衣》篇也没有。

其实楚简《缁衣》篇有没有引《易》,对於坐实先秦儒家与《周易》的关係並非至关重要。从方法论上而言,要证明一个事物的存在,只要一个确凿的证据就够了。荆门楚简儒家文献至少有两处《易》与《春秋》、《诗》、《书》並称,这一事实证明,先秦儒家与《周易》有关,当是不争的事实.

 

(四)孔门易学在楚地的流布

荆门楚简为我们增加了一些先秦儒家传《易》的线索。《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商瞿,鲁人,字子木,少孔子二十九岁。孔子传《易》於瞿,瞿传楚人馯臂子弘,弘传江东人矫子庸疵,疵传燕人周子家竖,竖传淳于人光子乘羽,羽传齐人田子庄何……[11]

 

这是说,在先秦儒家的易学传承中,商瞿是孔子的嫡传。由於孔子的原因,儒家易学先兴起於鲁。但经过商瞿弟子駻臂子弘,儒家易学就传到了楚地。

    但在孔子弟子中,传《易》的並非只有商瞿一系。《孔子家语·六本》记载:

 

    孔子读《易》,至於《损》《益》,喟然而叹。子夏避席问曰:“夫子何叹焉?”孔子曰:“夫自损者必有益之,自益者必有决之,吾是以叹也。”子夏曰:“然则学者不可以益乎?”子曰:“非道益之谓也,道弥益而身弥损,夫学者损其自多,以虚受人,故能成其满。博也!天道成而必变。凡持满而能久者,未尝有也。故曰自贤者,天下之善言不得闻於耳矣。昔尧治天下之位,犹允恭以持之,克让以接下,是以千岁而益盛,迄今而逾彰。夏桀昆吾,自满而无极,亢意而不节,斩刈黎民如草芥焉,天下讨之如诛匹夫,是以千载而恶著,迄今而不灭。满也,如在舆。遇三人则下之,遇二人则式之。调其盈虚,不令自满,所以能久也。”子夏曰: “商请志之,而终身奉行焉。”[12]

 

子夏得闻孔子说《易》,並“志之,而终身奉行”,恐非虚言。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了《孔子家语》的篇题木牍,“存篇题四十六条,内容多与孔子及其门人有关”,“大多在今本《孔子家语》中见到”[13]。可见《孔子家语》的记载来源很早。《说苑·敬慎》篇也有相同的记载,可见这是汉人所记载的通说。马王堆汉墓帛书《要》亦有大致相近之事,只是“子夏”变成了“门弟子”、“二三子”。按帛书《要》篇和《孔子家语》说並不矛盾,“子夏”亦孔子“门弟子”、“二三子”中的一员,当时与闻孔子说《易》的並非子夏一人,还有其他弟子在场。只不过与孔子对话的主要是对象是子夏而已。帛书《要》篇记孔子弟子是概称,而《孔子家语》等是特指。这些不同材料的互证,正说明了此事的可信。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

 

子夏曰:“《春秋》之记臣杀君,子杀父者,以十数矣。皆非一日之积也,有渐而以至矣。”

 

子夏此语意义、用语都类似《文言传》的这一段话: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

 

金景芳说:“《文言》全部……应为诸弟子在平日孔子讲述时所作的记录。”[14]所以,《韩非子》所载子夏说当出於孔子,是子夏所记的孔子《易》说。司马贞《史记索隐》有子夏“传易” 之说[15],当属可信。

除商瞿、子夏外,传统文献还载孔子高弟子张向孔子问《易》。《孔子家语·好生》

 

    孔子尝自筮其卦,得贲焉,愀然有不平之状。子张进曰:“师闻卜者得贲卦,吉也,而夫子之色有不平,何也?”孔子对曰:“以其离邪。在(周易》,山下有火谓之贲,非正色之卦也,夫质也,黑白宜正焉。今得贲,非吾兆也。吾闻丹漆不文,白玉不雕。何也?质有余,不受饰故也。”[16]

 

《说苑·反质》篇说同,但《吕氏春秋·壹行》“子张”却作“子贡”。按《吕氏春秋·壹行》说不可信,当以《孔子家语·好生》、《说苑·反质》篇说为是。从帛书《要》可知,孔子“老而好《易》”,竟到了“居则在席,行则在囊”的痴迷地步,对此,其弟子子贡持激烈反对的态度。子贡认为孔子“老而好《易》”违反了孔子反对卜筮的“它日”之教,责问孔子“夫子亦信其筮乎”,“夫子今不安其用而乐其辞,则是用倚於人也,而可乎”。孔子一再辩解,以致於有“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之叹[17]。而《吕氏春秋·壹行》的记载看不出子贡有反对孔子好《易》的迹象,反而对“孔子卜,得贲”以为吉,这与帛书《要》的记载是截然相反的。而子张並没有反对孔子好《易》记载。所以,此“子贡”当为“子张”之误无疑。

    以上文献所载商瞿、子夏、子张诸人皆当为孔子晚年弟子。子夏、子张皆为孔门“後进”当无疑义。商瞿少孔子二十九岁,又为孔子易学嫡传,据帛书《要》孔子“老而好《易》”和《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说,商瞿也只能是孔子晚年的弟子。

从马王堆帛书《二三子》、《要》篇的“门弟子”、“二三子”之称看,当时得闻孔子《易》说的孔门弟子並非只有商瞿、子夏、子张、子贡,应该还有其他人。这从荆门楚简的记载可以得到证明。据上所考,楚简《六德》篇当为孔子弟子辈之作。其人生卒年虽不清楚,但从学《易》诸弟子商瞿、子夏、子张皆为孔门“後进”来看,也只能是孔子晚年的弟子。

据笔者的考证,荆门郭店楚简的《穷达以时》、《唐虞之道》、《尊德义》可能是孔子之作,《忠信之道》篇可能是子张之作,《成之闻之》与《六德》篇可能是县成之作,《性自命出》篇可能是子游之作,而《缁衣》篇与《五行》篇可能为子思之作,《鲁穆公问子思》当成於子思弟子之手[18]。除子游文献没有与易学有关的记载外,子张、子思诸人都与孔子学《易》有涉。如子张《孔子家语·好生》、《说苑·反质》篇载其向孔子问《易》,子思所著《坊记》、《表记》、《缁衣》引《易》有六。而且,包括子游在内,他们皆为孔门“後进”。这说明荆门郭店楚简的诸篇儒家作品,並非偶然凑在一起,而是孔门“後进”一系之作。

先秦儒家易学兴於鲁而在楚地广为流传。孔子“老而好《易》”於鲁,从其学《易》的商瞿为鲁人。子夏虽为卫人,子张虽为陈人,但随晚年的孔子学《易》,也当在鲁国。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商瞿传《易》於楚人馯臂子弘;《史记·儒林列传》说“自孔子卒後,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而陈国,就在孔子逝世後一年,即公元前478年为楚所灭。所以,“子张居陈”,实即居楚。楚国有馯臂子弘和子张,孔子易学接着在楚国流传,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楚简《六德》篇有称《易》之说,《语丛一》有论《易》之语,就是这一背景的反映。

据报道,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简的“主要篇名有《易经》、《诗论》、《缁衣》、《子羔》、《孔子闲居》、《彭祖》、《乐礼》、《曾子》、《武王践阼》、《赋》、《子路》、《恒先》、《曹沫之阵》、《夫子答史蒥问》、《四帝二王》、《曾子立孝》、《颜渊》、《乐书》等”[19]。《武王践阼》、《曾子立孝》见於《大戴礼记》,《缁衣》、《孔子閒居》见於《小戴礼记》,《曾子》恐怕也见《大戴礼记》,《诗论》为子夏语,《子路》、《颜渊》属儒家无疑。由此推论,其《易经》也当为孔门弟子所传之本,亦属孔子易学在楚国广为流传的反映。

李学勤先生认为,荆门郭店一号墓的墓主为楚怀王太子横(即後来的楚顷襄王)的老师。因此,墓中所葬书当为太子所诵读的教材[20]。此说颇能给人以启迪。虽然有人说漆耳杯上“东宫之帀(师)”的铭文,当为作器工师之记[21]。或说“帀”还是得释为“杯”。但不论如何,墓主当与东宫有关,是楚国一宿儒,是子思学派的传人。作为饱学年高之士而为宫廷所闻,得过赏赐,故有鸠杖和东宫的漆耳杯[22]。当然,也不能排除有出入过东宫,被太子请教过的可能。值得指出的是,作为上士,随葬就有如此多的儒学著作,更能反映出儒学和儒家易学在楚地的影响。过去学人们讲楚文化,不是巫祝卜筮,就是老庄阴阳,实在是低估了儒学和儒家易学在楚国的发展,应该加以反省。

 

 

从上述对荆门楚简的讨论可以看出,传统文献和以马王堆帛书《要》为代表的出土文献关於孔子与《周易》关係的记载是不能推翻的;至少在战国中期偏晚时,先秦儒家就已经将《周易》与《诗》、《书》、《礼》、《乐》、《春秋》並列,归入群经之中,並对其义理作过深入的探讨;孔子弟子商瞿、子夏、子张都曾从孔子治《易》;儒家易学不但在孔子晚年兴於鲁,而且孔子死後,还流行於楚地。我们讨论易学史,再也不能把儒家易学推到秦焚书以後。

 

 

参 考 文 献

1.       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

2.       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

3.       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7。

4.       江侠庵编译:《先秦经籍考》,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

5.       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

6.       池田知久:《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要篇的思想》,《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126期,1995。

7.       王葆玹:《儒家学院派〈易〉学的起源和演变》,《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

8.       郭沫若:《周易之制作时代》,《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9.       廖名春:《帛书〈要〉释文》,《国际易学研究》第1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

10.    廖名春:《郭店楚简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3期。

 

 

 

 

 

 

 

 

 

 

 

 

 



[1] 《作易年代考》,见江侠庵编译:《先秦经籍考》上册第51页。按武内义雄《子思子考》也有此意见,他说:“‘南人有言’章在《论语·子路》篇中比较为後出之语,或由後世重易者所附会之托言。”见江侠庵编译《先秦经籍考》中册第125页。

[2] 《关於周易的性质历史内容和制作时代》,《学术月刊》1963年7期。原署名平心。

[3] 《学庸辨证》第244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

[4] 见王梦鸥《礼记校证·总叙》,转引自郑良树《续伪书通考》上册第571、572页,台北:学生书局,1984。

[5]  林政华:《〈礼记·檀弓〉篇之性质与著成时代》,转引自郑良树《续伪书通考》上册第588页。

[6]  胡志奎《学庸辨证》第471页。

[7]  见《清经解》第1册第752页,上海书店,1988。

[8]  转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第933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

[9]  《十三经注疏》第623页。

[10]  《缁衣零简》,《学术集林》卷九,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

[11] 《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卷67,134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12] 《孔子家语》41、42页,廖名春、邹新明校点《新世纪万有文库》本,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13] 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省阜阳地区博物馆阜阳汉简整理组:《阜阳汉简简介》,《文物》1983年2期23页。

[14] 《关於〈周易〉的作者问题》,《学易四种》217页,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

[15] 《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卷67,1338页。

[16] 《孔子家语》25页。

[17] 见廖名春:《帛书〈要〉释文》。

[18] 详见廖名春:《郭店楚简儒家著作考》。

[19] 《文汇报》1999年1月5日第1版。

[20] 见《荆门郭店楚简中的〈子思子〉》,《文物天地》,1998年第5期。

[21] 裘锡圭有说,见王博:〈美国达慕思大学郭店老子国际学术讨论会纪要〉,《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3页。

[22] 郭店博物馆:〈郭店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7期38、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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