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楚简试论/廖名春 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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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简介

 

 

第六章  郭店简《六德》校释札记

 郭店简《六德》自公布以来,学人们考证之作颇多[1],但仍有一些字词文句的释读未能解决。本文在拙作《郭店简〈六德〉校释》的基础上,拟对其中一些疑难字句试作考释。为行文方便,凡非直接讨论的文字,一概以释文代之;後面列出《郭店楚墓竹简》一书《六德》篇的原简号。

 

(一)

   作礼乐,折刑法,教此民尒 。( 简2)

   聚人民,任土地,足此民尒 生死之用。( 简4-5)

陈伟《零释》:尒 ,原无说。疑读为“黎”。在上古音中,尒 为支部日纽,黎为脂部来纽,属通转准旁纽,读音相近,或可通假。《尔雅·释诂下》:“黎,众也。”民黎即民众。《诗·齐风·载驱》“垂辔濔濔 ”,毛传:“濔 ,众也。”或与此有关。传世古书中有“黎民”而无“民黎”,后者似是前者的倒言案:陈疑“尒 ”读为“黎”,说是。“尒 ”之上古音,古音学家有的归支部,有的归脂部。唐作藩《上古音手册》“尒 ”归支部,段玉裁《古十七部谐声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江有诰《廿一部谐声表》,王力《诗经韵读》,陈复华、何九盈《古韵通晓》,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皆归脂部。归支部者据《广韵》,而《诗·大雅·行苇》“苇”、“履”、“体”、“泥”、“弟”、“尔”、“几”韵,“尔”当归脂部无疑。因此,“尒 ”、“黎”古音声近韵同,自可通假。其疑“民黎”为“黎民”倒言。说是。《后汉书·延笃传》:“其政用宽仁,忧恤民黎。”《周书·赫连达传》:“远近民黎,多受制於贼。”《宋书·礼志》:“外则障塞有警,內则民黎未康。”《宋书·乐志》:“昭文德,宣武威.平九有,抚民黎.”《宋书·袁湛传》:“播毒害於民黎,俾我西服,隔阂皇泽。”《宋书·申季历传》:“外清奸暴,內辑民黎。”《南齊书·州郡志上·南豫州》:“民黎租帛,从流送州,实为便利。”《南齐书·曹虎传》:“主上每矜率土,哀彼民黎,使不战屈敌,兵无血刃.”《陈书·何之元传》:“知风教之臧否,识民黎之情伪.”《隋书·牛弘传》:“今土宇迈於三王,民黎盛於两汉。”“民黎”即黎民,史籍习见,当源自先秦[2]

 

(二)

   □□□父兄,任诸子弟。(简13)

缺文陈伟《零释》补“必任诸”3字。案:疑“必”当作“可”。意为如果贤能,就是亲如父兄也可任用。一般是“内举避亲”,这里以贤能为最高标准,故说亲如父兄也可任用。补“必”体现不出这种语气。

 

(三)

   故曰:苟淒夫人之善它,劳丌股之力,弗敢惮也;危其死,弗敢爱也。(简16—17)

    “淒”,李零读为“济”。案:如此,“济”当训为益。《尔雅·释言》:“济,益也。”《左传·桓公十一年》:“盍请济师於王?”杜预注:“济,益也。”又《成之闻之》25简有“允帀淒惪 ”。是“淒”读为“济”之证。“它”字原释文未释,李零认为写法与“它”相像,从文义看,似是语尾助词,读为“也”。张光裕读为“施”。案:疑当“善施”连读。“劳其股肱之力”与“危其死”结构当同。《说苑·建本》:“贤臣之事君也,受官之日,以主为父,以国为家,以士人为兄弟;故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故其君亦有助之以遂其德。”“故曰:苟济夫人之善施”意同於“故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以成其义;故其君亦有助之以遂其德。”

 

(四)

   子也者,会长材以事上。(简21、22)

”,张光裕、李零皆读为“埻 ”。案:《说文·土部》:“埻 ,射臬也。读若准。”《广雅·释诂一》:“埻 ,灋也。”《潜夫论·交际》:“得则誉之,怨则谤之,平议无埻 的,讥誉无效验。”“会埻 ”即学习、看齐。“长材”,即优秀人才。此句是说儿子应该向先进看齐以侍奉长上。

 

(五)

    上共,下之宜,以奉社稷,谓之孝。故人则为□□□□仁。(简22、23)

案:“共”可读为“恭”。“之”当训“向”。此句当断为“上恭,下之义”。

    所缺4字李零补“人也谓之”。案:从文义看,当补“宜也胃之”。“宜”读为“义”。“则”即上文“会埻 ”。这是说人以“义”为准则就是“仁”。“孝”是报父母之恩,也属“义”。

 

(六)

   道杗止。(简26)

裘锡圭案:疑“道杗”即以上一篇的篇名,“止”即此篇至此完了之意。“杗”也有可能当释作“柞”或“枼 ”,待考。案:疑“杗”读为“亡”。“道杗止”即“道无止”,六经之道(六德即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意义是不能穷尽的,是永恒的,故上文说“亲此多也,钦此多[也],美此多也”。

 

(七)

   疏衰齐,戊麻实,为昆弟也,为妻亦然。(简27、28)

裘锡圭案:“戊麻实”当读为“牡麻絰”。……据《仪礼·丧服》,服昆弟之丧,“疏衰裳齐,牡麻絰……”,与简文合。据《仪礼·丧服》,妻与昆弟之服皆有“疏衰裳齐,牡麻絰”。案:据《仪礼·丧服》夫为妻“齐衰杖期”,为昆弟是“齐衰不杖期”,妻较昆弟为重,与简文相反。

 

(八)

   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简29)

案:上文言“齐,牡麻绖,为昆弟也,为妻亦然”。如上注,此说亦与《仪礼·丧服》相反。

 

(九)

   仁,类而速;义,类而绝。仁,而匿;义,强而简。匿之为言也,犹匿慝也,少而,多也。舍其志,求养亲之志,害无不已也,是以匿也。(简31、32、33)

,原释文与张光裕均作“”。李零作“”,:上半是“蔑”字所从,並不从刀,释文的隶定似不够准确。刘信芳:字从瞢省声疑读为“蒙”。“瞢”古音在蒸部明纽,“蒙”古音在东部明纽,东、蒸二部旁转可通。《说文》:“蒙,王女也。”即女罗,又名菟丝。《九歌·山鬼》:“被薜荔兮带女罗。”女罗是一种攀援植物,绕树而长,好比束在树干上,此所以屈原以之喻衣带。简文“仁类蒙而束”,“速”读为“束”,女罗之绕树,犹衣带束之於腰,仁作为“亲亲”之情,好比维系亲族关系的纽带。

案:“”字从瞢省声,当读为瞢。《说文·目部》:“瞢,目不明也。”《文选·王褒〈洞箫赋〉》:“瞪瞢忘食。”李善注引《埤苍》曰:“瞢,视不审谛也。”引申为昏暗不明。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十六引《三苍》:“瞢,不明也。”《周礼·春官·眡祲》:“掌十煇之法……六曰瞢。”郑玄注:“瞢,日月瞢瞢无光也。”“速”,疑训为亲近、关心。《广韵·屋韵》:“速,戚也。”《集韵·锡韵》:“戚,近也。”《书·金縢》:“未可以戚我先王。”孔传:“戚,近也。”引申而有忧戚、关心义。“仁类瞢而速”是说讲“仁”就类似不明“义”而重视亲情。

,陈伟《调整》释作“持”。刘信芳:“”字从“止”声,读为“樴 ”,弋也,也就是木桩。“绝”读为“蕝”,郭店《性自命出》简13:“义也者,群善之蕝也。”“义”将此善与彼善区别开来,当著要取此善而舍彼善之时,就要依据“义”这个尺度和标准。“蕝”本指神位,是位次的标志,等级的标志,此神与彼神相互区别的标志。《说文》:“朝会束茅表位曰蕝。”《国语·晋语八》:“置茅蕝,设望表。”“表”是木制的神位,“蕝”是束茅以为神位。“义类樴 而蕝”者,“义”与用作表识的木柱相类而具有行为取舍规范的意义。

案:疑“”当读为“止”。《广雅·释诂四》:“止,灭也。”“绝”,断。此是说讲“义”就要类似於断绝超越君臣关系的亲情。

,原释文作“”。李零作“”,:为古“热”字,与楚帛书“热气寒气”的“热”同。此处疑读为“折”,折是章母月部字,热是日母月部字。读音相近。刘信芳作“”,认为楚帛书《甲》3“”即“热”,马王堆汉墓帛书《姓争》“寒涅”即“寒热”,据此“”应读为“涅”。帛书《前道》:“合之而涅於美。”《方言》卷三:“涅,化也。”谓孵化也,“少而涅多”者,犹鸡产卵孵化,由少化为多也。“少而涅多也”,《五行》作“少而轸者也”,涵义相近而略有不同。帛书《五行·说》:“《世子》曰:‘知轸之为轸也,斯公然得矣。’轸者,多矣。”《史记·律书》:“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至於]轸。轸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帛书释“轸”为“多”,盖取“轸”作为星宿的数术意义。《五行·说》又:“匿者,言人行小而轸者也。”“小”谓小恶之行也,“轸”谓以大度待之,又如《五行》所说“有小罪而赦之”。

案:“”字上从“屮”,下为“.“屮”为“艸”之省,“”即“热”。《素问·举痛论》:“得则痛立止。”王冰注:“,热也。”帛书《老子》甲本:“趮胜寒,靓胜。”今本《老子》第四十五章作:“躁胜寒,静胜热。”所以,“”实即从艸从热的“爇”字。而“爇”与“匽”通。“匽”古音为元部,“爇”古音为月部,阳入对转。《楚辞·九辩》:“被荷裯之晏晏。”《考異》:“《艺文类聚》作‘被荷裯之’。”“晏”、“”可通假,自然“爇”可借作“匽”。《说文·匚部》:“匽,匿也。”段玉裁注:“匽之言隐也。”此字帛书《五行》作“轸”,楚简《五行》或作“访”或作“轸”。原注释:访,“诊”之形讹。诊,借作“”。帛书整理小组:《楚辞·惜诵》:“心郁结紆轸。”王逸注:“轸,隐也。”是“轸”义为隐,可为上说之证。因此,少而多也”当读作“小而匽,多也”,即有小罪而隐之,跟随的人就会多。

 

(十)

   君子言信言尒 ,言煬 言尒 。(简36)

案:“言尒 ”,“言”即“乃”、“就”。《诗·豳风·七月》:“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豣於公。”高亨今注:“言,读为焉,乃也。”《左传·僖公九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於好。”“炀”可读为“养”。《淮南子·精神》:“抱德炀和。”高诱注:“炀读供养之养。”但本篇33简“养”作“”。从文义看,“炀”还是读为“祥”较好。《忠信之道》简8:“其言尔信。”简6:“君子弗言尔。”

 

(十一)

   设,外内皆得也。(简36)

“外”前一字,从言从攴,李零作“设”。案:“设”疑读为“合”。《尚书·盘庚中》:“各设中於乃心。”熹平石经本作“翕”。《说文·羽部》:“翕,起也。从羽,合声。”“合”指符合“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即“六者各行其职”。“外内”指“内位父子夫,外位君臣妇”。“外内皆得”即“父圣,子仁,夫智,妇信,君义,臣忠”六德皆能实现。“合”与下文“其反”相对,故应断句。

 

(十二)

   君子不帝,明乎民微而已,或以智其弌矣。(简38、39)

陈伟:帝,释文读为“”。“不”为不仅、不只的意思,似与简文不合。恐应读为“谛”,指详细审察。民,似应读为“萌”,指发端,故与“微”连言。《淮南子·谬称》“福之萌也绵绵,祸之生也分分,祸福之始萌微”,可参证。简文是说君子並非洞悉一切,只是把握住基础性环节而已。案:疑“帝”当读为“谪”。《说文·言部》:“,罚也。从言,啻声。”邵英《群经正字》:“今经典作谪。”《老子》第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国语·周语下》:“其君在会,步言视听,必皆无谪,则可以知德矣。”韦昭注:“谪,谴也。”“民微”指民情的细小处。此指孝悌。《礼记·礼运》:“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国语·晋语一》:“君子曰:‘知微。’”《晋语二》:“敬以知微。”

或,李零读为“又”。案:当读为“有”。“一”与下文“一偏”、“一曲”同。“有以知其一”即下文“君子於此一偏者无所废”、“能守一曲”。

 

(十三)

   ……人民;少者,以修其身。(简47)

陈伟《调整》:“人民”以前的文字大概是“大者以治”。案:陈说是。“少”当读为“小”。“小者以修其身”与“大者以治人民”相对。

 

(十四)

六者各行其职而无由作也。(简23、24)

此六者各行其职而蔑由作也。(简35、36)

下修其本,可以。(简41、42)

君子明乎此六者,可以。道不可遍也,能守一曲,焉可以违其恶,是以其速。(简42、43、44)

    陈伟《零释》:“此六者各行其职而岳(狱)言(从大)蔑由亡〈作〉也”(《六德》三五、三六)、“可以断岳(狱)”(《六德》四二)、“然后可以断岳(狱)”(《六德》四三)、“是以其断岳(狱)速”(《六德》四四),上举“岳”字,皆从“犬”从“山”,疑是岳(繁体作狱)字别体,借作“狱”。如然,一、二两句可初步解释为六者各行其职则狱讼就没有发生的基础。而在三、四、五句中,此字接在“断”字之后,释为“岳”,读为“狱”至顺。 李零云:上字从犬从山,下字从言从彦省,似可读为“谗谄”。案:“”疑读为“憸逆”。《汉书·诸侯王表》:“姗笑三代。”颜师古注:“姗,古讪字也。”《汉书·王尊传》:“倨嫚姗嫌。”颜师古注:“姗,古讪字也。”《汉书·佞幸传》:“显恐天下学士姗己。”颜师古注:“姗,古讪字。”《书·盘庚上》:“相时憸民。”《说文·心部》引憸作。《书·立政》:“国则罔有立政,用憸人。”陆德明《经典释文》:“憸,本又作。”《书·冏 命》:“尔无昵於憸人。”陆德明《经典释文》:“憸,本又作。”“讪”通“姗”,“憸”可写作“”,“”当可读为“憸”。《说文·心部》:“憸,憸詖也。憸利於上,佞人也。从心,佥声。”《书·立政》:“国则罔有立政,用憸人。”孔传:“则无有立政用憸利之人者。”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曰:“憸利,佞人也。”“憸人”即“佞人”,则“憸”有奸佞、奸邪之义。“”即“誇”字古文。《玉篇·言部》:“誇,逞也。,古文。”夏竦《古文四声韵》载崔希裕《纂古》“誇”字正作“”,写法与简36“”同。疑“”当读为“逆”。“”古音为溪声鱼韵,“逆”为疑声铎韵。声母同属牙音,韵母可对转,自可通用。《列子·黄帝》:“遌物而不慴。”陆德明《经典释文》“遌”作“遻”,:“一本作遻。”“遌”可作“遻”,“誇”亦可作“逆”。《荀子·宥坐》:“一曰心達而險。”《孔子家语·始诛第二》作:“一曰心逆而险。”而《刘子·心隐》:“夫少正卯心逆而憸。”“达”为“逆”字形讹。《周易·说卦传》:“故易逆数也。”帛书易传《衷》“逆”作“达”。“险”应读为“憸”。皆是“憸”、“逆”连言。这是说只要做到了“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夫、妇、父、子、君、臣各尽其职,奸邪和犯上就无从发生。从下文简42、43、44看,“”即“断憸”,指除去奸邪。

 

参考文献

1.       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原释文、裘按皆见此书相关部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2.       张光裕主编:《郭店楚简研究》第一卷《文字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99年1月。

3.       陈伟:《郭店楚简〈六德〉诸篇零释》,《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2期。

4.       刘乐贤:《郭店楚简〈六德〉初探》,《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一册,57-63,1999年10月武汉大学。

5.       廖名春:《郭店楚简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

6.       陈伟:《郭店楚简别释》,《江汉考古》1998年第4期。

7.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郭店楚简”专号),455-542三联书店,1999年8月。

8.       刘国胜:《郭店竹简释字(八则)》,《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5期。

9.       刘信芳:《郭店楚简〈六德〉解诂一则》,《古文字研究》第22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7月。

10.    廖名春:《郭店简〈六德〉校释》,《清华简帛研究》第1辑,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2000年8月。



[1] 详见廖名春:《郭店楚墓竹简论著目录》,《清华简帛研究》第1辑,215-241,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2000年8月。

[2] 《宋书》以下各例蒙王子今先生帮助在台湾史语所《二十五史》索引资料库里查得,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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