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的文明——中国出土文献与传统学术/朱渊清 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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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简介

 

 

五.“地下新材料”

 

区分地下证据

 王国维辞世后5年,弟子赵万里重新整理刊行王国维遗书。1934年,同为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的另一位史学大师陈寅恪应王国维胞弟之邀作序。

陈寅恪序中将王国维的“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概括为三条:1。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2。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3。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

这里的第三条显然更近于哲学而远于历史。而第一条的表述很容易导向片面,引起误解。如果不能消弭类似误解的话,对史学研究来说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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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长沙走马楼出土青瓷四系罐

王国维所说的地下之新材料,其实大致可以分作两类,一是实物证据,诸如战国的琴瑟、汉代的式盘、魏晋的天禄、唐代的铜尺之类。一是文字证据,甲骨文、简牍、写本,以及石刻、铭文、帛书、盟书、封泥、泉文等等。有些用作实用标志的如玺印、泉文等其实物与文字不可分,但大体上实物证据和文字证据是可以区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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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简牍传车擅舆簿(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

用实物证据印证、补充或是纠正传承文献,对许多问题可以有突破性的进展,王国维研究的简牍检署就是成功的典范。但使用实物证据印证传承文献也很复杂而且困难,因为实物和文献毕竟不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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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敦煌悬泉置汉简出土情况

比如为了证明一个历史年代,往往会考虑能否使用实物证据。夏商周断代工程中为了证明武王克商之年,用到了沣西18号灰坑(H18)出土的木炭和炭化小米的证据。目前经过加速器质谱仪(AMS)的碳14测定年代值范围是±15年,而且还只有68%的置信度。夏商周断代工程最近已经通过了评估,在使用这样的实物证据时相信一定会提供一套内在的方法和前提的条件。但如果贸然运用实物证据来证明一个确定年代,那么就不仅是无意义,甚至还会有反面影响。因为出土的实物本身无法说话,所以使用时首先需要进行解释;解释的出发点和归依处往往就是传承的文献,这样你就已经陷入了循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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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长沙走马楼出土青瓷水注

实物证据很诱人,但必须小心陷阱。对于严肃的历史研究来说,随随便便地为“纸上材料”找些“地下实物”,或是反过来,为“地下实物”找些“纸上材料”证据的作法都是危险的。

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是一种前途广大但很粗略的方法构想,如果不加以实实在在的细致化、局部化,使它最终成为分类的、可以操作的研究历史的具体方法,而仅仅作为不可修正的教条,那么由它引起的谬误一点也不会比它带来的惠利来得少。

 标准的教材:石经

 地下出土的文字资料除了甲骨文、简牍、写本之外,还有石刻、铭文、盟书等等,它们无不为我们探查过去的文明开启了方便之门。

石刻类型很多,包括刻石(摩崖和碣)、碑、墓志、塔铭、经幢、造像题记、画像石、经版、地券等等。数量极大的墓志,记载墓主生平概况,内容广涉官衔、姓氏、世系宗支、生平事迹、卒葬年月,末系铭辞赞颂,对于历史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大宗地下文字资料。赵万里在50年代整理出版的《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收入当时可见的汉至隋墓志600多种,选用好的拓本影印,并附以考释,至今仍具很高的学术价值。近年编成的《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和《唐代墓志汇编》,资料收集更为全面。

石经是中国古代刻于石碑、摩崖上的儒家经籍和佛、道经典。道家处处遍刻的《道德经》和佛教从隋代一直刻到明代多达15061石的房山石经固不待言,就说儒经,7次大规模的刻经,对于传统的学术和文化,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前三次刻的熹平石经、正始石经和开成石经。

西汉设五经博士后,经传传授都有严格的师法、家法,经文章句在长期传抄过程中也多有舛误。东汉桓、灵之际,诸经博士试甲乙科时,竞争激烈,有人甚至行贿来求得改易经籍以合其私文。熹平四年 (175)今文学家蔡邕、李巡等人主持订正经籍文字,经灵帝许可,刊于碑石。至光和六年(183),历9年刻成,立于太学讲堂的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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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石经

熹平石经据记有46碑,刻有《鲁诗》、《尚书》、《周易》、《仪礼》、《春秋》、《公羊传》、《论语》等七种经文。石经碑面无纵横界格,系一字隶书直下行文,故也称一体石经。每石行数、每行字数各不相同。经文自右至左,每经自为起讫,先表后里,每经的每篇小题在上,大题在下,占一行。根据王国维考证,每碑一面约35行,每行75字左右,为标准的四分体隶书,每10字约合“建初尺”一尺许。

董卓毁洛阳宫庙,太学荒废,石经遭破坏。熹平石经东魏自洛阳迁邺,北周又迁返洛阳,隋开皇年间复运入长安,以后被用作柱础。民国时洛阳有残石残片出土。其大块者现分别由上海博物馆和西安碑林等处收藏。

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复立太学于洛阳,正始二年(241)又立正始石经于太学讲堂西侧。特立古文经石以补之,所刻的石经只有《尚书》、《春秋》2部。经文用古文、小篆和隶书3种字体书写,故也称三体石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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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清末民初有关金石、甲骨的部分研究著作

正始石经在每一碑面刻有纵横线条为界格。一字三体直下书刻,每面约33行,每行60字。每碑行数各不相同。王国维经推算认为最可能是35碑,马衡根据1922年洛阳太学遗址出土的一块石经,推断正始石经应是28碑。

唐文宗大和七年(833)至开成二年(837),用楷书刻《易》、《书》、《诗》、《三礼》、《春秋三传》、《孝经》、《论语》、《尔雅》十二经于长安太学,并以唐张参《五经文字》、唐玄度《九经字样》为附丽,是为开成石经,今存西安碑林。明代嘉靖年间因为地震多有断裂损字,王尧典就其缺字别刻小石立其旁,多有谬误。清康熙时巡抚贾汉复又补刻《孟子》。

熹平石经和正始石经迭遭破坏,原碑已不复在,自宋代以来时有石经残石出土。自宋洪适在《隶释》中著录石经拓本以来,历代有人传拓收集石经残字以校勘经文、研究文字书法之用。对于经学和学术史研究而言,这批资料弥足珍贵,也值得作更为全面而细致的研究。

 铸刻在铜器上的铭文

 金石学是个古老的旧学科名称,在宋代就已很发达。青铜彝器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青铜器有所谓传世和出土,其实,今天的传世器多是历代的出土器。

青铜器有鼎、簋、鬲、觚、爵、觯、尊、卣、壶、觥、瓿、方彝、盉、豆、敦、盆、鉴、盘等众多名目。按种类分有礼器、食器、兵器、工具、车马器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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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史墙盘

有铭文的青铜器数量极多,单是西周有文字的青铜器即在三千件以上。铭文从几个字到几百字,是研究商周社会的重要资料;经科学发掘获得的青铜器的铭文价值更是巨大,尤其是具有明确纪年月日和月相纪录的铭文。

商周是青铜器辉煌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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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晚期青铜器上出现了铭文,较早的铭文只有几个字,大都是族徽图像、人名或父祖名,如“妇好”之类。西周青铜器多铭文,且多几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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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小臣单觯

的长篇。比如今存台北故宫博物馆的毛公鼎,相传清道光末年出土于陕西岐山,腹内有铭文32行、499字, 记述周宣王诰诫,是一篇完整的册命。毛公鼎是现存铭文最长的一件青铜器。有些铜器可据铭文内容推定属于某王而成为标准器,最著名的如武王时的利簋。铭文内容可大略分为四类:1、记作器祭祀或纪念其先祖。2、记王之册命、训诫、赏赐。3、纪录战争大事。4、记田地纠纷及疆界事。东周铸有铭文的铜器日益减少,铭文除少数外一般都很简短。铭文的书史性质日趋衰落,逐渐变为艺术性的装饰。战国晚期铜器的铭刻,则多为物勒工名。

青铜器铭文,不仅是古文字研究的内容;而且有着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对历史研究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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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卫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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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在陕西省临潼县的一处周代窖藏中出土的利簋,腹内底有铭文4行、32字,铭文记载了甲子日早晨,岁星正当其位之时,周武王伐纣,并很快就占有商都之事。利簋不仅为西周铜器断代提供了重要的标准,也证实了《逸周书世俘解》、《尚书牧誓》等传承文献对武王伐商一事的记载。武王克商后二年去世,成王即位,周公辅政;管叔、蔡叔等不满,勾结商王之后武庚叛乱;周公决心亲自引军东征,三年平叛。这段重要的西周史实得到了小臣单觯、冉方鼎、禽簋、周公方鼎、鲁侯尊(明公簋)、沫司土迭簋(康侯簋)、刚劫尊等成王时青铜器铭文的证明。1965年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县的何尊为周成王五年名何者所作,是西周初年第一件有纪年铭的铜器。铭文记载了周成王继承武王遗志,为了更好地对付商和东夷的剩余势力,在天下中心营造成周(今在洛阳东郊)的事。铭文内容可与《尚书》的《洛诰》、《召诰》互为印证补充。

铭文中多有关于当时社会经济的资料,如涉及土地制度的有卫盉、五祀卫鼎、九年卫鼎、格伯簋、散氏盘等。勿鼎中有十分详细的奴隶交易过程纪录,同时也是有关西周法律制度的重要资料。

 “麻夷非是”:盟书的语言

盟书是一种特别的地下文字资料,又称载书。

《周礼秋官司盟》“掌盟载之法”注:“载,盟誓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春秋战国时,诸侯和卿大夫为了巩固内部团结,打击敌对势力,经常举行的歃血誓盟。盟誓有一定的仪式:盟誓人先凿地为坎(穴),将牛羊或马作为牺牲,杀之于坎(穴)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盛之。读盟书以告神灵,然后参加盟誓者歃(饮)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牺牲上,埋入坎中,以取信于地下之神灵。副本则归与盟者收藏。

结盟可以在天子、诸侯、大夫间以及相互之间进行。西周末年,周幽王召集诸侯在太室结盟,称太室之盟,这是周王与诸侯盟誓之例。

春秋时诸侯国之间经常结盟,比如,齐桓公称霸的高潮是主持了葵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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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韩简子盟书

 

之盟,公元前651年,齐桓公邀约鲁、宋、卫、郑、许、曹等国在葵丘会盟。《左传鲁僖公九年》:“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谷梁传》更是详细记载了盟辞的内容:“葵丘之盟,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讫粜,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这段被明确纪录的盟辞的大意是:不可壅塞泉水,不可多藏谷米,不可改换嫡子,不可以妾为妻,不可使妇人参预国事。《孟子告子下》也记载了主要内容大体相同的葵丘盟约“五命”。

此外,君主与大夫盟誓,诸侯国内大夫间盟誓,大夫宗族内盟誓,都是很经常的事。                 

侯马盟书是春秋晚期晋国世卿赵鞅同卿大夫间举行盟誓的约信文书。1965年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在发掘山西侯马晋城遗址时发现,同年11月至次年5月发掘。

盟誓遗址在侯马晋城遗址的东南部,面积约3800平方米,分“埋书区”和“埋牲区”两部分,埋书区集中在西北部。在盟誓遗址内共发现坎(埋牲的土坑)400余个,坎底一般都瘗埋有牛、马、羊牺牲和古时称为“币”的祭玉。

书写盟书的玉石片,绝大多数呈圭形,最大的长32厘米,宽近4厘米,小的长18厘米,宽不到2厘米。已出土盟书计5000余件,其中形体基本完整,字迹比较清楚的有656件,每件最少10余字,最多达200余字。盟辞用毛笔将书写在玉石片上,字迹一般为朱红色,少数为黑色。

盟书的内容大致可分:1,宗盟类。内容是每个与盟人都要诚心效忠盟主,一致诛讨已被驱逐在外的敌对势力并不准其重返晋地。这类盟誓是主盟人赵孟为巩固晋阳赵氏宗族内部,包括一部分异姓家臣、邑宰在内的团结,以求一致对敌而举行的盟誓。2,委质类。这是主盟人赵鞅对敌对势力采取分化政策,使之自愿送人质于新的主君后所立的誓约。内容是与盟人表示愿意和旧主君断绝关系,不与逃亡出国的旧势力勾结,制止其重返晋国的活动。3,纳室类。内容为禁止纳室,即与盟人在盟誓后不再扩充奴隶、土地、财产等,同时也反对和声讨宗族中其他人的纳室行为,否则甘愿受诛灭制裁。4,诅咒类。是对某些罪行加以遣责的诅咒文。5,卜筮类。这一类不属于正式盟书,而是举行盟誓祭祀“卜牲”时使用龟卜和筮占文辞的记载。

另据2000年5月17日《中国文物报》的报道,2000年2月至3月,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在侯马市新田东路的南侧,再次发掘祭祀坑114座,埋藏牛、马、羊牺牲、玉璧、玉龙,并发现可能即是“血祭”的空坑。该遗址西距侯马盟誓遗址约800米,北距“排葬坑”墓地百余米,西北约1000米为呈王路庙寝建筑群遗址。该处祭祀遗址是历年来唯一彻底揭露的祭祀遗址,整个侯马祭祀遗址群的分布范围和埋葬规律现已基本探明。

1979312日,河南武德镇村民植树时发现有墨书文字的石片。考古工作者调查证明此处是东周时的盟誓遗址,1930年、1935年、1942年曾多次出土盟书,社科院考古所所藏的11片“沁阳盟书”就是这一遗址出土的。

19803月至19826月,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对遗址进行了发掘。共开探方12个,发掘面积594平方米,发现124个坎,其中16个有书写盟书的石片。有的坎仅见玉璧、玉兽。玉币大体位于坑底北璧小龛内。

根据探方1T1)中许多盟辞都写有“十五年十二月乙未朔”的纪年推定,此纪年为晋定公十五年,即公元前175年;又因为此时州地属韩,韩氏宗主是韩简子,所以判断主盟人为韩简子。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这是韩氏宗主韩简子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召开的一次国人大会。盟书最后往往以“麻夷非是”四字结尾。麻即是亡,夷是灭的意思,是也作氏,“麻夷非是”也就是灭亡其氏族的含义,是对违背誓言的诅咒。鲜明地表现了盟书的特点。

 文字证据的分类

所谓的文字证据实在还是个比较笼统的概念,要有效利用地下文字资料的话还是应该对其进行更为细致的再分类;如果不知所以地盲目使用,会影响到研究结果。比如甲骨卜辞,为研究商代社会提供了十分丰富的史料;但必须清楚意识到甲骨卜辞仅仅只是关于占卜的档案资料,我们并不足以据此完整再现商代社会。

地下的文字证据大致可分三种:实用的标志,原始的文书、档案,知识的书籍。

实用的标志最为习见,比如“楚王孙渔之戈”、“越王勾践自作用剑”、“南阳太守章”、“梁丞相印”、“郢爰”、“半两”、“五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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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长沙走马楼出土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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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注:长沙走马楼22号井(J22)简牍出土现场

 

 

公私各种文书。包括朝廷和地方的文件、簿籍,日用书札、历谱,有关丧葬的祭祷纪录、遗嘱、遣册等。集中保管起来的各种原始文件材料称档案,殷墟甲骨、居延汉简等都是古代档案。近来引人关注的是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

19967月至12月,长沙市文物工作队配合市政建设,对位于走马楼街西南侧的湖南平和堂商贸大厦建设区域内的古井(窖)群进行发掘,在编号为J22的古井窖中发掘出一批三国孙吴纪年简牍。

走马楼简牍总数目前不能确知,估计整理编号可能有10万或将近10万。这是汲冢书以来历代简牍出土中数量最大的一次,极大地丰富了三国孙吴时代的史料。至1997年,全部2400支木简的整理工作已经完成,这批木简,基本全属孙权嘉禾(232——238)年间佃田租税券书。985月至995月,又完成了近1万枚竹简的释文工作。走马楼简牍的性质,目前学术界也有了大致的看法,这是属于长沙郡治临湘县的文书档案。

书籍纪录思想、传播知识、积累文化。对于学术史研究而言,凝聚古人思想智慧的出土书籍无疑具有更高的价值。出土文献作一个狭义概念使用时,往往即专指出土的书籍。历史上的孔壁书、汲冢书,都是佚籍再现。

纸作为中国人的主要书写材料是在六朝时期;此前,所谓“书于竹帛”,大量的书籍是以简牍、缣帛为载体的,简帛的一些计量单位如“编”、“册”、“篇”、“卷”等至今还沿用作以纸为载体的书籍的计量单位。近年来,简帛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已经形成,而且正逐渐成为国际汉学界最关注的焦点。由于书籍和文书的性质不同,研究方法途径也不一样,所以,正如李学勤先生所说,简帛书籍研究和简帛文书研究已分开成为简帛学的两个独立的分支学科。

这本小册子所主要介绍的也正是出土的简帛书籍,或者径可套用李学勤先生在台湾出版的一部论文集的名字:简帛佚籍与学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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