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简文字杂释
李
天
虹
1.《老子乙》六号简释文:①
是胃(谓)?(宠)辱缨(惊)。
整理者谓:据文例,“辱”下脱“若”字。裘注:“‘辱’字下有一类似句逗的符号,也许
是校读者所加,表示此处抄脱一字。《老子甲》(八号简)‘其事好还’句脱一‘还’字,
‘好’下亦有此类符号。”(《郭店》一一九:[七])
按:古文字通常以“
= ”表示重文,但在郭店《老子乙》中,标识“-”亦可表示重文。
如二号简“智(知)其?(极)”、“又(有)?(国)”,各字下均有符号“-”,据文
义可知为重文的标志。六号简“辱”字下的“-”,可能也是重文符。古音辱、若均属日母
,辱为屋部字,若为铎部字,二字音近可通。“辱”或当读作“辱辱(若)”,其例与一
五号简“清=”读“清清(静)”同。
在《老子甲》本中,标识“-”可以表示句逗。其七、八号简云:“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果而弗(伐),果而弗乔(骄),果而弗?(矜),是
胃(谓)果而不强。其事好。”其中,“强”、“矜”下均有表示句逗的“-”。据其例,
“好”字后的标识“-”,很可能也是句逗,“-”不一定是校读者所加。
2.《五行》一六号简释文:
“(淑)人君子,其义(仪)(一)也。”能为(一),(然)句(后)能为君
子,(慎)其蜀(独)也。
按:简文引诗见《诗·曹风·?鸠》,今本《诗经》及帛书本《五行》引诗“?”均作“一
”,可证“?”应当与“一”音近,读作“一”。②但是,羽、能二字
与一的古音相距均较远,难以通转。因此,整理者对“?”的隶定,可能存在失误。释文作
“?”的字,原文作:
《郭店》三二:一六
从字形结构来分析,笔者认为该字很可能是从能彗声。《说文》彗,篆文作,谓
:“扫竹也,从又持。”彗字甲骨文作:
金五二二
《甲骨文编》卷四·六 ③
林二·二·四
随县简作:
《曾侯乙墓》下一七二:9
④
均象扫帚之形。简本《五行》“”上部所从与甲骨文彗形体相同,故可隶定为“
?”,?
当以彗为声。古音彗、一均质部字,彗属匣母,一属影母,音极相近,可以通转。
“?”字又见于《成之闻之》一八号简:
福而贫贱,则民谷(欲)其福之大也。贵而(一),则民谷(欲)其贵之上也。
今按,据文义,“?”在这里似乎不能读作“一”。以音求之,“?”在这里或可读作“揖
”。古音揖为影母缉部字,与彗、一声亦相近。“揖让(‘让’从裘读,详见下)”典籍常
见: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
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论语·八佾》
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荀子·乐论》
但是,裘锡圭先生在《郭店》一书的注解中指出,“福而贫贱”、“贵而??”似应读为“
富而分贱”、“贵而能让”(《郭店》一六九:[一九]、[二])。从文义来看,似乎
比笔者的释读更为顺畅。尤其是《六德》篇中有“能与之齐”一句话,《礼记·郊特牲》作
“壹与之齐”。⑤“能”与“齐”正相对应。由此来看,笔者对“
”
字的解释也不尽可靠。也许笔者认为这个字从彗声是错误的,古音能、一本可通转。或者这
个字有两个读音:其一以彗为声,可读作一,《六德》篇中的“能”是书手抄脱了彗旁;其
二以能为声。这个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又篆文彗所从“”,是“”的变形,当视为省又的彗,郭店简亦存此形
。《缁衣》二二 号简释文“公之?(顾)命”,首字“”,整理者缺释,今本《礼记》
作叶,叶公即周 之祭公。李学勤先生认为,“”上部所从即篆文彗所从之,该字从曰声
。古彗、祭音极相近,可以通转,于简文当读作祭。⑥ 3.《忠信之道》二号简释文:
至信女(如)(时),至而不结。
《语丛三》一六号简释文:
所不行,益。行,员(损)。 释文“”,整理者无解。有学者据文义将其读作“必”,⑦已为学界
所认同。从形音来看,可能是个双声符字。匕、比古通用,比与必古音相近,在传世文献
中有通转之例。⑧古音必、闭、?均为帮母质部字,郭店《老子乙》本
一三号简、《语丛四》四号简中的“?”,皆用作闭。所从才可能是闭之省。据此可以将
字的结构分析为从闭省声,匕亦声。匕、闭、必音通,所以可以读作必。
“”又见于《唐虞之道》三号简:
身穷不(均),而弗利,(躬)(仁)(嘻)。正其
身,(然)后(後)正世,(圣)道备(嘻)。
裘锡圭先生读“?”为“矣”,并指出:
“”从“才”声。疑当属下句,似有“始”义。(《郭店》一九五
:[六])
按:“”既可读作必,可见此处之“”确当属下读。“必正其身,然后正世”,文通义
顺。“”之义与“始”无涉。
《语丛二》四七号简云:
智(知)命者亡。
最后一字整理者未释。今按该字很可能就是“”,唯左右偏旁互换而已。《语丛三》六四
(上)——六五(上)号简云:“亡(毋)?(意),亡(毋)古(固),亡(毋)义(我
),亡(毋)必。”裘锡圭先生已指出此即《论语·子罕》所载孔子之“四毋”。(《郭店
》二一四:[一三])“亡”当即“四毋”之一的“毋必”。又《语丛二
》二九号简有“”字,整理者亦缺释,可能是“”的坏字。
4.《成之闻之》三号简释文:
古(故)君子之立(莅)民也,身备(服)善以先之,敬慎以之,其所才(在)
者内(矣)。
“”整理者未释。郭沂先生将该字读为“导”,甚确。但他认为“”是
金文导字的省变,却很难让人苟同。⑨
按:该字在侯马盟书、古玺印以及战国金文中都有发现,均用于偏旁,如:
《盟书》1:6守⑩
《盟书》1:30守
《玺汇》3307守B11
《三代》三:四铸
B12 《古研》第一辑中山壶铸
B13 《汗简》和《古文四声韵》里也有辑录:
《汗简》卷中之一人部引王庶子碑跗
《四声韵》卷三有韵引华狱碑守
关于金文“”,前人均隶定作“?”,通常解释为从金肘省声。肘、寿古音相通
,故?可 读作铸。B14但是古文字寸一般作“”形,与“
”形虽然相近, 差别也是一目了然;据目前的资料,“”最早出现于战国,而“”在西
周金文里已经比 较常见;并且释“”为寸与郭店简文义无法相符。因此,“”不太可能
是寸字。笔者认
为该字很可能是肘。古音肘属端母幽部,导属定母幽部,铸属章母幽部,守属书母幽部,
肘
与导、铸、守音皆相近,可以通转。侯马盟书、古玺印中的“守”,战国金文里的“铸”,
都是形声字,从肘声。
刘钊先生和袁国华先生都将简文中的肘读作“守”。B15但据上下文
义,此处的肘应以读“导”为佳。简文“身服善以先之,敬慎以肘之”的“之”,当代指“
民”,“导之”就是“导民”。“导民”之说见于简文,《成之闻之》(简一四至一五)本
身就有“是以民可敬道(导)也,而不可?()也;可?(御)也,而不可?(当从裘释
读作牵,见《郭店》一六九:[一七])也”的话。《尊德义》(简二二)也讲“民可道(
笔者按:“道”当读作“导”)也,而不可?(强)也 。”又《礼记·学记》谓:“故君
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中有一段文字
,大意与《成之闻之》篇的这段话相近:
故君子莅民……欲政之速行也者,莫若以身先之也;欲民之速服也者
,莫若以道御之也……四者,治民之统也。
明确了“”实为肘字,还可以解释郭店《老子》甲本中守字的形体结构。甲本守
字原文作:
《郭店》四:一三
该字很可能是将守所从肘旁的“”划移置于手形之上,从而导致形体怪异,不易
理解。关
于肘字形体的源流以及它和寸字的关系,笔者另有专文探讨,兹不详述。B16
5.《性自命出》三三号简释文:
游(哀)也,游乐也。 “”字注释无解。
按:“”可能是“?”字异体。古文字言、心、口作为偏旁可以互换,是为常识。《玉篇
》口部:“?,古吟字。”《汗简》卷上之一口部及《古文四声韵》卷二侵韵引《古尚书》
吟字并作“?”。《楚辞·九章》:“孤子?而癓泪兮,放子出而不还。”洪兴祖《补注》
:“?,古吟字,叹也。”简文的大意是叹息的声音表明人心伤悲,喧闹的声音表明人心欢
乐。
6.《性自命出》三六号简释文:
凡学者隶〈求〉其心为难,从其所为,近得之矣,不如以乐之速也。
隶,裘锡圭先生谓:
“者”下一字,从字形看是“隶”字,但从文义看应是“求”字,当
是抄写有误。(《郭店》一八三:[三五])
按:释文隶,原文作:
《郭店》六三:三六
郭店它篇简书有隶字,作:
《尊德义》五七:三一
《语丛一》八三:七五逮从
其形与《性自命出》该字的差别显而易见,疑释文有误。据传抄古文,或当隶定
作“?” ,读作“深”。《汗简》卷下之一水部有“”字,作“”。《古文四声
韵》卷二盐韵 引《义云章》潜字作“”;侵韵又引《古孝经》深字作“”,并与《汗
简》所录字形同。黄锡全先生指出:
郑珍认为“作潜太不近,深似之。”《尔雅·释言》:“潜,深也。
”潜属从母侵部,深属书母侵部,二字音义均近。郑说盖是。
B17
对比可知,《汗简》、《四声韵》所录深字右旁,与该字基本形同。简文此云“深”,当承
接上文二三号简“厚”字而言。《荀子·乐论》有言:“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
故先王谨为之文。”可与此段简文相参证。
7.《六德》一号简释文:
六(职)既分,以六德。 “”字整理者未释。
按:传抄古文别字或作:
《汗简》卷上之一八部引《裴光远集缀》
《古文四声韵》卷五薛韵引《古孝经》
从字形结构来看,“”字很可能是从衣从。“”旁下面的“
”与衣旁下端的“” 共用笔划,“”实际是“”形的省写。如果这个推测不误,简文“
”字就应当隶定为癆,读作别。别与前文“分”字为对文。
8.《语丛一》四九号简释文:
又(有)又(有)卯,又(有)终又(有)(始)。
癇、卯注释均无解。
按:据上下文例,此处之“癇”当读作“本”。“卯”当与“末”义同。以音求之,古卯为
明母幽部字,标为帮母宵部字,音近可通。标,《玉篇·木部》:“标,木末也。”又《管
子·霸言》:“破大而制地,大本而小标。”尹知章注曰:“标,末也。”为本、标对称之
例。据此,简文“卯”或当读作“标”。
9.《老子甲》二二号简释文:
国中又(有)四大安,王(居)一安。
释文国,原文作:
《郭店》四:二二
按:该字“□”内所从不是或,而是癈。癈用作偏旁,在战国文字中数见:
《包山》168B18
《包山》169
《曾侯乙》208
《郭店·语丛四》一六:一四雄
对比可知,字所从与上举数例中的癈旁写法完全一致。古癈为见母蒸部字,或为
匣母职部
字,音近可通。故国可以癈为声符。因此,正确的解释应当是将隶定作癉,读作
国。曾侯 乙竹简云:“凡宫厩之马所入长癊之中五乘。”从音义来看,疑癊应当读作域。《广雅·释
邱》:“域,葬地也。”《诗·唐风·葛生》:“葛生蒙棘,敛蔓于域。”郑笺:“域,茔
域也。”长,古有“大”义。《吕氏春秋·本味》:“长泽之卵。”高诱注:“长泽,大泽
。”简文大意可能是说,在曾侯乙墓地中随葬了宫厩之马车马乘。包山简里的癋、癎不见于
后世字书,在简文里用作人名或地名。
10.《老子丙》一号简释文:
大上下智(知)又(有)之,其即(次)……,其即(次)(侮)之。
“癏”字原文作:
《郭店》九:一
字又见于《成之闻之》一三、二五号简,均读作“务”:
《郭店》五:一三
《郭店》五一:二五
侮、务古音同在明母侯部,是以癏于简文既可读作侮,又可读作务。关于癏字的形体结构,
整理者未作解说。从字面来看,该字下部所从确似人字。但是,在古文字里,作为偏旁的人
字,通常位于字体的左边,鲜见位于下方者;而与人旁形体相似的伏的本字,作
为偏旁,却常
常位于字体的下方。因此,所谓癏字的下部恐非“人”,而是伏的本字。于省吾先生曾经指
出,今凫字所从“几”原为伏的本字“”,凫并以为声。
B19凫 字仲凫父簋作(《金文编》P208);又长沙楚帛书“雹”以为声,作
,
B20,所从均与人旁相若。上举简文中,第一例所从最近人旁,第二例
所从作 “”,形体上与“”无甚差别,这也是我们认为该字从“”
而不是从“人”的一个理
由。古为并母职部字,韵部与侮、务相隔稍远,但从声的凫字古音在侯
部,可证与侯
部字关系密切,与侮、务音近可以通转。又《说文·力部》云务(癐)从癑声,《
部》云 癑从矛声,是矛与务古音亦通。综上,释文“癏”当改隶作“”,字从“
”为声,矛亦声,也是一个双声符字。B21
最后附带谈一下《说文》中的“”字。《说文·人部》:“,犍为蛮夷,从人棘声。”
今按字所从人旁位于字体的下方,也有可能是从讹变而来,其演变过程与《说
文》癒字 相似。B22古音与(伏)相同,应该也是字的
声符。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秦汉研究室博士后)
注 释:
①本文所引郭店楚简,均据荆门市博物馆所编《郭店楚墓竹简》,文
物出版社,1998年。
②参见《郭店楚墓竹简》一二六:[一一]、一五二:[一七]。
③该字《甲骨文编》释作“羽”,本文释“彗”从唐兰先生说,见《殷墟文字记
》。中华书局,1981年5月。
④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7月。
⑤参见陈伟:《郭店楚简别释》,70~71页。《江汉考古》1998年第4期。
⑥李学勤:《释郭店简祭公之顾命》,
载《郭店楚简研究》,《中国哲学》第二 十辑,337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⑦如李存山:《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他》,《中国哲学》第二十辑,276页。
又 钟铭文有“”字,异文作“匕”,当即“”。参李守奎:《楚文字编》,403
页,吉林大学博士论文,1997年。
⑧如廖名春:《郭店楚简〈成之闻之〉、〈唐虞之道〉篇与〈尚书〉》。《中国
史研究》1999年第3期;颜世癕:《郭店楚简散论》(一)注释⑧。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
会论文,1999年10月,武汉。
⑨郭沂:《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疏证》,《中国哲学》第二十辑,284页。
⑩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侯马盟书》,164、169页,文物出版社,1976年1
2月。
B11罗福颐:《古玺汇编》,309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12月第一版。
B12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三:四。中华书局,1983年12月。
B13《古文字研究》第一辑,295页,中华书局,1979年。
B14参见《文物》1979年第1期朱德熙、裘锡圭文:《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
的初步研究》,42页;《考古学报》1978年第2期李学勤、李零文:《平山三器与中山国史
的若干问题》,149~151页;《古文字研究》第1辑张政癗文:《中山王秙壶及鼎铭考释》
,209页、赵诚文:《中山壶、中山鼎铭文试释》,247页等。
B15袁国华:《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十一则》,142页。《中国文字》新四期
。艺文印书馆,1998年12月。刘钊:《读郭店楚简字词札记》。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
论文。
B16李天虹:《释郭店楚简中的“肘”》,待刊。
B17黄锡全:《汗简注释》,390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8月。
B18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1991年10月。
B19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376页,中华书局,1979年6月。
B20李零:《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115页,中华书局,1985年7月。
B21关于双声符字,可参陈伟武:《双声符字综论》,328~339页。《中国古
文字研究》第一辑,吉林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
B22参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376~3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