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我在郭店《老子》简释读中的一个错误
——关于“绝伪弃诈”
裘锡圭
郭店《老子》简甲组1、2两号,抄有相当于《老子》今本第19章的文字。今本的“绝仁弃义 ,民复孝慈”,简文作“(此字下文径书作“绝”)弃秌(此为隶定形,中间部分的“ 目”与“一”是分离的,下文以△号代替此字),民复季子”。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 简》(下文简称“郭简”)原稿,释此句为“绝(化)弃虑,民复(复)季〈孝 〉子(慈)”。我在审校此稿时写了如下一条按语:
简文此句似当释为“绝(伪)弃(诈)”。“”从“且”声,与“ 诈”音近。
《郭简》出版时,此句的上一小句的释文已改为“绝(伪)弃”①, 注文中收了我的按语②。这说明作者接受了我关于“”字的意见,但 对“△”究竟应该释为何字持存疑态度。
《说文》把“虑”字分析为从“思”“”声,但从出土古文字看,“虑” 实为从“心”“”声之字③。在郭店楚简的字形中,已经出现了“ ”旁与“”旁混同的现象。如“”字的“”旁都写作“”④, “肤”字的“”旁也多写作“”⑤。所以“绝 弃△”的“△”字究竟应该释为“虑”,还是释为从“心”“”声之字, 的确是一个尚需考虑的 问题。
在《郭简》释文中,除了上述已经改为“”的“虑”字,还有六个“虑”字,
下面列出有关的各条释文。引录释文时,原来加括注的字,一般直接写
成括号中所注的字;原作“虑”的字则改用隶定形,在其后括注“ 虑”字。不过第一条的“(虑)”乃是释文原样,并非我们所改 :
(1)故言则(虑)其所终,行则稽其所敝……
《缁衣 》32~33,《郭简》130页
(2)身欲静而毋,?(虑)欲渊而毋,行欲勇而必至……
《性自命出》6 2~63,《郭简》181页
(3)凡人为可恶也。斯矣,斯(虑)矣,(虑)斯
莫与之结矣。 同上48~99,同上页
(4)欲生于性,(虑)生于欲,生于(虑),静生于,
尚生于静。 《语丛二》10~12,《郭简》203页
第(1)(2)两条的“虑”字,显然是释得对的。(1)的“虑” 从“肤”声,与春秋金文“卢”字从“肤” 声相类⑥。(2)的“虑”在“目”形下方有曲折线条。在
楚简文字中,已知的那些“”旁的“目”形下,则从未见过这种线条。从文义上看,释为
“虑”也是合适的,(1)并有《礼记》中的《缁衣》今本可以对照。
(3)(4)两条的四个“”字,从文义看释为“虑”都不合适。
(3)说“凡人为可恶也”,“”与“为”连用,显然不能读作“为”。 《老子》简甲组13号的“”字读为“化”,对这一句也不适用。这个“”字似乎可以读 为“伪”。下一句的“”,似当读为“不自矜”(《老子》22章)的“矜”。“矜”字古本 从“令”声⑦。“”字,中山王鼎与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皆用为
“邻”⑧。已有学者指出,“”所从之“”并非二 “口”,而象相邻的两个地区,即“邻”之古文(《古文四声韵》上平声真韵“邻 ”字引《古老子》作,《古尚书》作
。《汗简》卷下之二也收有此二形)⑨。“令”、“”上古 音都属来 母真部,其音至近。《诗·齐风·卢令》“卢令令”,《说文》引作“卢”。“ 怜”字或体作“怜”,古书中且有“怜”“矜”相通之例(《古字 通假会典》97页“怜与怜”条、95页“矜与怜”条)。所以 “”没有问题可以读为“矜”。“矜”有自尊自大或矜持之义( 《经籍诂》卷二十五“矜”字条)。“斯矣,斯莫与之结矣”这两句中的“”, 释为“虑”文义难通,应释为从“心”“”声之字。刘信芳《荆门郭店竹
简老子解诂》认 为“弃△”之“△”“从心,声,应即《说文》‘’字,‘骄也’”⑩ 。此说对“△”字不见得合适,但如用于上引两句的“”字,倒是很合适的。“” 从“且”声,二字用作声旁时可以通用。《说文·十二下·女部》有“”字,也训“骄” (“骄”字从小徐本)。段注指出“”字与“”字音义皆同。可见把从“心”“”声 之字释为“”,是合理的。《淮南子·缪称》“矜(今本作“怛”,从王念孙校改)生于 不足”,以“矜”“”连言,说明我们把“斯矣”释读为“矜斯矣”,也是合理的
。简文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自矜就骄傲了,骄傲就没有人跟他结交了。
(4)的“”释为“虑”,文义也难通。在《语丛二》的释文中,排在“ 生于欲”条之后的,是“(念)生于欲”条。“念”跟“虑”意义相近。但 是“念生于欲”其实也是讲不通的。疑此“念”字应读为“贪”,二字皆从“今”声。所以 (4)的“”也应释为从“心”“”声之字,有可能也是“”字。
“△”的字形既跟(1)(2)的“虑”稍有差别,也跟(3)(4)的从“心”“”
声之字稍有差别,究竟应该把它释作这两个字中的哪一个呢?
楚简从“”声之字的“”旁,其下部既可作“目”形,也可在“目”形下加一横。而且 这一横既可跟“目”形下端相接;也可跟它稍有距离,就跟“△”字的情况一样(例见《滕 编》246~249页“”字条)。郭店简“”字“”旁的下部,也既可作又可作 (《张 编》173页0450)。由此看来,“△”是从“心”“”声之字的可能性似乎相当大。但是前
面已经说过,“”旁跟“”旁在郭店简中已有相混的现象。而且在战国时代齐等国的文
字中,“”旁下加一横的现象很常见B11。所以我们也不能排斥“ △”是“虑”字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肯定“△”是从“”之字,由 于其字形与“虑”很相似,《老子》原文中此字本作“虑” ,但被抄写者误书为从“”的可能性,也是不能
排除的。所以要决定这个字的释读,必须充分考虑文义。
对我的“绝伪弃诈”说,已有不少学者提出批评,有些意见很有道理。季旭《读郭店楚墓竹简札记》“二、绝为弃作”条说:
从《老子》的哲学体系来看,《老子》的哲学主张有很多看起来和儒
家的道德观念或一般的价值取向针锋相对,也就是说:很多儒家或一般以为是主要的或正面
的价值,在《老子》则视之为次要的或负面的……“”、“”应该也是一般认为重要的价值。因此如果把它们释为“伪”、“诈”,似乎和全章体 例不合,因为“伪”、“诈”并不是一般认为重要的价值,相反地,它们是一般认为负面的价值。B12
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说:
伪诈从无任何积极意义,从未有谁提倡过维护过;宣称要弃绝它,迹近无的放矢。所以,这种解释难以成立。B13
张立文《论简本〈老子〉与儒家思想的互补互济》指出,在简本同章“绝智弃辩”、“绝巧 弃利”两句中,“‘智’与‘辩’,‘巧’与‘利’,其义相异相关,‘’与‘’( 引者按:当是“”之误植)其义也应相异相关”,释为“伪”“诈”,意义就相重了
B14。所以我的“绝伪弃诈”的释读应该作废。
“绝弃△”这一句究竟应该怎样释读呢?
上引季、庞二文虽然不同意把“△”释读为“诈”,但都认为这确是从“ ”声的字,并且都主张把“绝弃△”读为“绝为弃作”(季文131页、庞文10~11页)。庞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