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简中的儒家礼乐思想述略

 

龚建平

 

郭店简中的儒家思想资料部分,现被大家公认并不特属孔门后学某一派的作品,而可能为不 同年代、不同作者所作。其中相当一些篇章被认为出自子思或子思后学所著《子思子》一 书。如有学者认为可以断为属《子思子》的有:《缁衣》、《五行》、《成之闻之》、《尊 德义》、《性自命出》、《六德》①。也有学者认为《唐虞之道》 、《缁衣》、《五行》、《性自命出》、《穷达以时》、《成之闻之》一部分、《鲁穆公问 子思》、《六德》诸篇为子思所作②。蒙文通先生曾云:子思氏之儒 ,固援法而入于儒者也。③庞朴先生推度楚简《语丛四》近于法家 、纵横家④。因而,郭店简中相当一部分内容确可能出自子思一系。

按一般观点,子思以及后来继承发扬子思之学的孟子,在思想倾向上多偏向《诗》、《书》 ,被称为诗书派,而疏于《礼》、《乐》。如果楚简中大多数内容均与子思学派有关, 那么,楚简中也应有所表现。检视楚简的具体内容,的确,论述儒家礼乐思想的内容并不多 见,而《缁衣》、《五行》诸篇则多引《诗》、《书》文字,说明重视《诗》、《书》确实 是思孟一系的特点。不过,尽管楚简中没有关于礼乐思想的系统表述,但仍然有一些思想夹 杂其间,且与荀子、《礼记》中的相关思想互有出入,有其特点。本文试图对其作一简要疏 理辨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礼因人情而为之

关于礼的起源,人们曾从历史的研究和考古发现的材料中提出过各种观点,荀子认为是起源 于人类社会度量分界的需要,也有现代学者认为起源于交换礼尚往来

⑤,还有学者认为起源于原始宗教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或许这些说 法都有历史根据并都有各自的合理性。但儒家对礼之存在的现实根据则另有一种说法,这种 说法虽不是对礼的起源给出的符合历史事实的说明,但却是一个有其根据的解释。

郭店楚简《语丛一》中云:礼因人情而为之。《语丛二》亦云:礼生于情。《性自 命出》云:礼作于情。这种说法不是个别的,它和《礼记》中某些篇的说法相近,却略 有区别。礼生于情礼作于情,因文字简略,没有进一步说明到底是说礼是情感表 达的方式还是说礼是节制人的情感的,抑或礼是满足人的情感的需要的,是保护人的情 感的。尽管如此,但我们可以结合相关材料略作分析。

《性自命出》中有云:《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 为眞(举)之也。圣人此其类而论会之,观其之?(裘锡圭先生认为之?二字当为先后 之误)而训之,体其义而即?(裘锡圭先生认为即?二字可能为次序二字)之, 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理其情当理解为治其情。《说文》曰:理,治 玉也。”“理其情治其情,就是因人情而为之之意。这样看,楚简中礼生于 情的思想,与《礼记》中的一些说法是相呼应的。《坊记》:子云:……礼者,因人 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丧服四制》:凡礼之大体,体天 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礼记·礼运》: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 以治人情。”“治人情亦与顺人情不相冲突,是一致的。《尊德义》云:民可道也 ,而不可强也。”“是以为前提的。也可以说,顺情治情的 一个重要方面。《礼运》中将帝王比作农夫,而人情就是农夫在上面耕作的田地:故人情 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

然而要懂得如何民,如何顺人情,却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就需要了解人。善取 人能从之,上也(《尊德义》)。了解人就需了解人情。因为道始于情(《性自命出 》)。那么,什么是呢?

楚简中并没有将情与性二者严格区分开来并作出规定,性、情的关系是微妙的。《性自命出 》云: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内在的喜怒哀悲之气,属于性 ;气表现出来,就属于情了。《性自命出》两次皆曰情生于性。按《语丛二》的说法 ,这些生于大体有喜、愠、惧、慈、爱、恶、欲、知、乐、忧、怒等等。因 此,所谓实乃心之所发,其外在表现就是喜、怒、哀、悲等感。⑥  礼作于情的正当性何在呢?《性自命出》说得非常清楚: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 于情,情生于性。这样,情之所从出乃是天之所命,其过程是天→命→性→情。虽 然其中经历了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但无可否认,情仍是出自于天,所谓不学而能的。情 乃天之所命,有其无可怀疑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所以有导民顺情之说。董仲舒亦 说: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喜气取诸春,乐气取诸夏,怒气取诸秋,哀气取诸冬。四气之 心也。《春秋繁露》又因为礼乃是因人情而为之作于人情,孔子作《春秋》这 部史书也是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的;《乐记》说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 礼乐?天地之情,所以,礼也因此获得了天经地义的正当性、合法性 。《礼记》中对礼的形上根据更是作了充分的论证,《礼运》、《礼器》二篇是其典型。《 荀子·礼论》亦云: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 也。

然而,有一个问题需加以说明。既然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情乃 天之所命,具有无可争辩的正当性,却为什么又要因情作礼呢?既要因情作礼, 便说明亦非所有的情无条件都是正当的。

这就涉及到情之两种状态了。如前所述,情有两种状态,一是喜怒哀乐之气未表现于外的状 态,一是表现出来的情况。未表现于外的喜怒哀乐之情,大体要因外在的刺激才能表现出来 ,所以,才有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的说法。不过,至此,我 们仍然看不出礼之正当性的生长点。甚至在《性自命出》中反而宣扬一种率性式的 真情流露,所谓真性情凡人情为可兑(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 难不贵。苟有其情,虽未之为,斯人信之矣。只要是真实情感的流露,即使稍有过分的地

方,也不为恶。相反,虚情假意,即使难以做到,也不值得尊重。这一思想虽有道家的痕迹 ,却也能在孔子的思想中找到根据。《论语·先进》: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 ,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从这个角度理解礼因人情而为之礼作于情, 其所谓礼,岂不是多余的吗?

不过,天之所命于人的性,因外物的刺激而发之为情,却可能偏离应有的轨道。《性自命出 》云: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人虽有喜怒哀 悲之气,含而待发,但若没有外物的刺激,特别是没有作主宰的心的作用,则内在感情只是 潜能,无法表现出来。不过,人并不能消极地等待并接受外物的刺激,而是要自己给自己确 定方向的,这就是立志。作主宰之心没有其方向,便有可能使内在感情发挥出来时偏离 轨道。人 心如何确定它的方向呢?这就需要待物待悦待习等等的作用。十分遗憾的 是,楚简中没有深入说明心物关系问题。这里,可引《乐记》中的一段话以帮助理解。《乐 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 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 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主宰之心必须待物而后作,但却可能因 与物打交道,为物所囿,不能节其好恶之情,而被物化——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虽然楚 简中还没有得出《乐记》那么明确的结论,但其意味应是很清楚的。此外,心要方能 对行为发出恰当的指令。最后,心要通过才有奠志立志亦不是离开环境孤 立地完成的。这里就有一个如何使心悦,并维护一个良好的的环境的问题。这就是礼 乐教化得以产生的生长点。《性自命出》说: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 也。礼大抵是人在接受环境影响并立志的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故孔子说不学礼, 无以立。这样,礼自然是的非常重要的内 容,所以,礼也就堂而皇之地成为人之生活的必然了。因为礼,没有表现出来的喜怒哀悲之 气一经发出来,亦不会使人物化。礼在确定心之大方向的时候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这角度,礼可以引伸出标准、尺度和规则等意思。《语丛一》云:礼,交之行述也。 作为行为规范,礼与刑有某种关联:知礼然后知刑。不过,礼和刑有很大的不同。《缁 衣》云:长民者,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欢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 心。故慈以爱之,则民有亲;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逊心。礼和刑作为 治国之术,其功效各有不同,礼显然是德政的表现。并且礼与刑因各自特点而适用于不同 道德规格的人:刑不隶于君子,礼不隶于小人。(《尊德义》)君子乐其道,小人乐其欲 。乐其道者以道制欲,欲无须强制的刑律;乐其欲者易以欲忘道,刑律就在所不免。礼与刑 之所同,都是行为的准则,其不同在于它们因不同的道德层次和规格而设。

楚简中对礼的释说并不系统,但却涉及到方方面面,核心在于说明礼的现实根据在。 礼因情而作。礼既是情的表达方式或表现方式,又是行为的规则和原则。从这里我们可以看 到,《礼记》中有关礼的现实根据、作用、性质等等的说明,是有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的。 楚简的出土无疑进一步证明《礼记》的无可怀疑的历史价值。

二、乐,礼之深泽也

但是,孤立地谈论礼仍显得有些突兀。因为,虽说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 生于性礼因情而作,表面看来,礼似乎已经获得了天经地义的合法性,有了形而上 的根据,但是,礼作为情感的表达和道德的体现却需要理论上的进一步说明。作于情之 礼,如何可能充分地体现道德的原理?只有当礼被普遍地承认是道德的体现者之时,它的正 当性和合法性才能最后被坐实。而这一点的充分说明,却涉及到乐。

礼与乐不可分。楚简在谈论礼的同时,也谈到乐。

按一般情况,乐有二义,读音也有差别。一义为喜悦、快乐,读为lè;另一义为音乐,读 为yuè。在《礼记·乐记》中,二义并存并且是相通的。如云:比音而乐之,乃干戚羽 旄 ,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便说的是音乐。而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 人乐得其欲中所云之乐者乐也的第二个字,指的便是快乐。《乐记》还认为, 音乐与人的情感状态是有关系的。

楚简中的也有快乐与音乐二义。《性自命出》云:乐其道,悦其教。又云凡至 乐必悲,哭亦悲,皆至其情也。此所谓乃情感状态。前文引心无奠志,待悦而后 行,其中是与这里的是相通的。道德行为的道德性的一个重要标准,就看 是否而后行。《性自命出》则谈到音乐之乐……凡声,其出于情也信, 然后其入拔人心也?(裘锡圭先生认为此字当读为)。闻笑声,则鲜如也斯喜。闻歌谣 ,则舀如也斯奋。听琴瑟之声,则如也斯难。……郑卫之乐,则非其听而从之也。凡古乐 龙心,盖乐龙指,皆教其人者也。赉武乐取,韶夏乐情。《赉》、《武》均为《诗·周颂 》中的诗篇,乃歌颂武王灭商的《大武》乐的歌辞,《韶》为舜之乐,《夏》为禹之乐。所 云之《武》、《韶》、《夏》乃至郑卫之乐,都在《礼记·乐记》中提到。因而 亦指音乐艺术。在楚简中,常亦并举,如《性自命出》:《诗》、《书》 、《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五行》: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这里,则泛指乐文化,礼乐指礼乐文化。

这里,明确说明音乐艺术和人之内心情感存在着相互关联。音乐之声,首先是发于情的。出 于情之乐声,然后作为外在的刺激又对人心产生作用。歌谣也罢,琴瑟之声也罢,都是如此 。赉武乐取,韶夏乐情。音乐既然有如此之作用,所以,它就可以利用来教其人者也

现在再来看礼与乐的关系。总的说来,礼乐皆与情相关。一方面,乐(音乐)是情的表达方式 ,又是情感本身(快乐),因而,可以将情视为乐的基本内容。另一方面,礼因情而作,具体 表现为一系列规范。二者均与情有关,这样,礼与乐便有了不可解的关联。

楚简中关于礼乐关系的说法有这些:《六德》云:观诸《礼》,《乐》则亦在矣。《尊 德义》云: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礼而不知乐者,无知乐而不知礼者。《性自 命出》则有一句含义颇深的话:乐,礼之深泽也。这几种说法意思颇为接近。首句观 诸《礼》,《乐》则亦在矣,大体是讲礼乐不可分离。从二者不可分,便可得出由礼 知乐这样的思想。不过,二者虽不相分离,但在层次上并不是平列的。乐的基本内容在情 ,又因道始于情,礼乃只是因情而作,说明乐更为接近于道。乐更具有根源性。正 所谓有知礼而不知乐者,无知乐而不知礼者。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说了解或熟 悉礼仪、规则和制度,却未必对其所以然的道理说得清楚;反之,了解了礼之所以然,则礼 仪制度只是细枝末节。二是说,并非行礼者都出于(悦),而乐礼者的行为一定合于礼 。这样的道理,楚简用乐,礼之深泽也来加以总结。由此可见,乐是最后的归宿,而礼 是通达这一目的的必要途径和方式。

关于礼乐的关系,《乐记》阐释得非常清楚。其要点是:(一)礼别异,乐和同。礼立基于人 与人的差别性、特殊性,乐则建立在人的共同性基础之上。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 序也。差别性导致秩序,共同性使天地同和。(二)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 之不可易者也。礼乐乃理与情的关系,是不可变之理与情。礼既然亦因情而作,而乐为 情之不可变者,便可以理解乐者,礼之深泽这一思想。

三、德者莫大乎礼乐

礼乐或礼乐文化,是一特殊的文化形态。无论这一文化形态在历史的演进中发生了多少变化 ,但它最初被注入了民族传统的价值理念,应是无可怀疑的。

这种特殊的价值理念,就是将礼乐视为德的表现和德位相当的表征。

楚简《语丛一》云:……生德,德生礼,礼生乐。,是一个 自然生成过程。虽然此处认为是德生礼,礼生乐,与上文所说乐较礼更近于德的说法 不尽一致,从大体上仍是将礼乐视为德的表征的。把这一点表达得更为充分简洁的是《尊德 义》,其云:德者,且莫大乎礼乐。显然,再没有比礼乐更能充分体现的了。反 过来说,也只有有德之人,才够得上礼乐的配置。《五行》云: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 。又云: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制度与设施是紧密 相连的。这一点,由于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影响,便转而生出德位与礼乐相当的意谓。

由于礼乐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历史上都特别注重礼乐的作与述。《乐记》云:知礼乐之教 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只有圣明之人,才有资 格或作或述礼乐。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孔子亦只 是自认述而不作。《中庸》云: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虽有其位, 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 能制礼作乐者要既有德又有其位,缺一不可,正所谓乐彰德。按这一原则,似乎只 有周公的制礼作乐为儒 家广为称道。正因为此,叔孙通在为汉高祖刘邦定朝仪时便遭到非议。据《史记·叔孙通列 传》记载:叔孙通当年为汉高制定朝仪,尝欲请鲁国诸生帮忙。共请了三十余位,却有两位 顽固派不肯前往,理由乃是:礼乐所由起,须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今天下初定,死者不葬 ,伤者未起,如何忍心起礼乐哉?叔孙通骂其为腐儒,并得到史迁识时务制礼进退之儒 的赞许。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正如《礼记·礼运》云毋轻议礼一样,乐也是不能 随便僭越的。当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便发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抗议。

礼乐之不可僭用,是由德位所决定的,那么德位的正当性何在呢?若不能说明德位的正 当性,则礼乐的合理合法性便是可疑的了。

有两个基本概念首先应说明,一是德,一是圣。明白了这两个概念,则礼乐的正当性便毋庸 怀疑。所谓,《五行》有云:善,人道也;德,天□□。(裘锡圭先生认为所缺 二字为道也。如此,所谓即是天道)为天道,礼乐为德的表征,则 礼乐亦是天道的表现。所谓,《五行》云:见(贤人)而知之,智也。闻(君子道)而 知之, 圣也。又云:圣人知天道也。圣人是能知天道的人,是能知天之所为的人。无论是还是,都与天之道相关。圣是知天道的,即可谓是有德之人。而出于人之手的礼乐之正当性、合法性,便是无可怀疑的了。

礼乐的道德性、神圣性在此得到说明。从这里,亦才衍生出礼乐之教化作用的正当发挥。

与此相同,《礼记》中有大量有关方面的论证,说明战国至秦汉间儒家的确花了很大功夫来 证明礼乐的合法性。相反,在荀子《礼论》、《乐论》中,则少有强有力的理论说明。《礼 论》虽提出礼有三本之说,但观诸全文,大部分皆在说明礼乃社会秩序、分配和身份之 所必须。礼乐有脱离其本(天道、德、圣)的倾向。这可能不是一时的理论疏忽。

郭店楚简中的礼乐思想虽并不系统全面,但在这些零星的说法中,已经包含着儒家礼乐思想 最核心的内容。分析和研究这些思想并与其他儒家典籍相对勘,有助于我们弄清其礼乐思想 之流。并进而理解这一制度体系崩溃之后的情形。这当然不是本文的任务了。

(作者为武汉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讲师)

 

  释:

  ①李学勤:《荆门郭店楚简中的〈子思子〉》,载《中国哲学》第二 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②姜广辉:《郭店楚简与〈子思子〉——兼谈郭店楚简的思想史意义》,载《中 国哲学》第二十辑。

  ③蒙文通:《古学甄微》,234页,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

  ④庞朴:《语丛臆说》,载《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⑤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244页,人民出版社,1992年。

  ⑥《礼运》曰: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董仲舒则谓情 即欲。近年出现情本论以说明中国儒家思想中的这种倾向,恐未必符合其思想原意。不 过,在先秦儒家思想乃至董仲舒思想中,本身也并无任何贬意,儒家只在要求发情以 时,或《中庸》所谓发而皆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