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为天子而不骄”句的“▲”字考释
袁国华
一
《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为天子而不骄”句凡两见,该书释文将“”字 隶定为“身”①;裘锡圭先生则认为“字似可释为‘升’”②。今拟试就以上两种意见,提出一
些个人的想法,疏漏不足之处,尚期大雅君子,不吝赐教。
二
《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为天子而不骄”句凡两见,一见简一六,一见简
一七。该书释文注释二二云:“身,一般写作、。简文写作(按:原书
阙字形,今补),为异体。”③据此将“”字隶定为“身”。惟从“”字
的构形观察,释文的说法似不可从。“身”与从“身”的字,楚简文字分别作④:
(身)
()
()
()
均与“”字不类。颇疑“”字的释读系受“射”字隶定的影响,“射” 字,郭店竹简作⑤:其他楚简亦屡见。包山楚简作⑥:
字皆从“弓”从倒“矢”,“矢”字直画之上附加装饰性横画。矢字作倒写之形,亦见于曾侯乙墓竹简,字形皆作⑦:
从简文内容检视,字当读同矢,如简四十句云“一秦弓,矢,二秉又六”;又如简六十句云“一秦弓,九矢”,均可为证。
“射”字从“弓”从“矢”的组合,可从更早的甲骨文、金文追溯其根源。“射”字,甲骨文作:
佚九三
西周铜器铭文作:
静簋
字或从“弓”从“矢”;或从“弓”从“矢”从“又”。楚简“射”字从“弓”从倒“矢”的组合,正与甲骨文相吻合。然而《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释文》却将从“弓”从“矢”的“”,释作从“身”从“矢”的“矼”。这可能与许慎对于该字的解释有关,
《说文解字》“射”字条下云:
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从矢、从身。,篆文从寸;寸,
法度也,亦手也。⑧
其实清人孔广居《说文疑疑》早已对此说提出异议,云:
射,石鼓文作,从又,手也;象弓矢形。小篆从
,疑即之讹。即之变也。⑨
若从“射”字的组合部件以及其演变的过程考察,孔说是极有道理的。
总而言之,无论从字形对比,或是从组合部件的演变情况来看,“”字都不能释 作从“身”的“矼”。既然“”字所从不是“身”,则将字形与之相同的“”释 作“身”,便是无所据的了。
三
“”字的释读,裘锡圭先生于《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释文》注释【二二】云
:“此字似可释为‘升’,‘升’犹言‘登’。下简亦有此字。”B10楚系竹简确定为“升”的字,目前虽未见,惟该字字形的结构似有线索可循,如时代较早,属于战国初期的曾侯乙墓竹简“砃”字作B11:
“砃”字出自“左砃(登)徒”一词,《曾侯乙墓竹简释文与考释》注二二对该字所从“斗”实乃“升”字的讹体,作了很详细的说明:
“右徒”亦见于面D类简(211号),“”作“”。“”字从“止 ”从“斗”。“止”是“趾”的初文,用作偏旁时往往可以跟“足”通用。……“斗”旁原文作“”,从字形上看没有问题是“斗”字,但是古文字“斗”、“升”二字形近
,作为偏旁有时混用。……因此,“”实际上很可能是“”字。简文此字或写作“”,这与简文“路”作“”同例。“右徒”和下面152号简“左徒”都是官名。《战国策·齐策三》有“郢之登徒”,鲍彪曰:“登徒,楚官也。”《文选·登徒子好色赋》又有“大夫登徒子”,李善注:“大夫,官也。登徒,姓也。”此或即以官为姓氏。“”、“登”二字音义俱近,疑简文的“徒”当读为“登徒”(参汤炳正《“左徒”与“登徒”》,《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3辑)。B12
以上一段文字说明了“砃徒”之所以能读同“登徒”的原因,其中作者更明确指出“ ”不是“升”,应该是“斗”字。这个意见是很值得重视的。春秋晚期秦公簋盖铭“西一斗七升大半升盖”句中“斗”字的构形作B13:
即像有柄的“斗”的形状。而句中“升”字的构形作B14:
即从“斗”,而斗勺内有一短画,此短画的作用,乃在于与斗字有所区别。假设此为区别古文字“斗”“升”二字的通例,则郭店竹简的“”是“斗”字的可能性要比“升 ”字高一些。如果这样的推论不误,暂时又无法确定“”(斗)是“升”字的讹体,则将“ ”字释作“升”的这一个意见,宜留待有更多相关材料时,再作进一步的讨论。
综合以上论据,不管将“”字释作“身”,还是释作“升”,从字形而言,都有
讨论的余地。因此下面试重新探讨“”字的形音义。
四
其实第二节的论证文字,已提供了释读“”字的线索。前面曾经推测“ ”字的释读系受“射”字隶定的影响,虽然《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释文》将“”字隶定作从 “身”的“矼”是不正确的,然而只要循着“”就是“射”字的前提,将“”字 与甲骨文以及西周金文“射”字的构形相互比较,该不难发现“”字所从“”,毫无疑 问就是“弓”字。
“弓”字或从“弓”的字,楚简屡见,仅列举“弓”字字形如下:
包山楚简曾侯乙墓竹简
郭店竹简
天星观楚简
天星观楚简遣策“一弓”词例数见,其中“弓”的写法作“”者凡两见。据以上 例子考察,“”字与天星观楚简“弓”字,最为近似,至于“·”“—”互用之例,战国
文字屡见,例多不烦举B15。
虽然已确定“”就是“弓”字,但很明显的用“弓”字本义是无法合理解释简文
意义的,下面试就《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弓为天子而不骄”句的内容,进一步考证“弓”字的字音与字义。
五
虽然由字形辨析,得知“”不是“身”字,惟以“身”义解释文意,则甚为妥贴
,“弓”字音义的推断,当以此为据,故拙意认为“弓”就是“躬”的通假字。“弓”“躬”通假之例,如《论语·子路》“吾党有直躬者”句,《经典释文》云:“‘躬’,郑本作‘弓’” ,可以为证。
“躬”字的意义,《说文解字》云:
身也。从身从吕。或从弓。B16
“躬”字或体作“盦”,作“自身”之义,正与简文内容吻合。这种用法与文献所载亦相合,如《大戴礼记·哀公问五义》云:
躬为匹夫而愿富贵,为诸侯而无财。B17
无论是就字的意义;还是就其语法结构观察,简文与文献两个“躬”字的用法,实无二致。
包山楚简有用作“自身”义的“躬”字,字形作B18:
或体作“砄”B19:
又省作“瞡”B20:
都是一字之异构。“躬”字见于内容为“卜筮祭祷纪录”的简文,简文屡见“躬身尚毋又(有)咎”;“少又(有)忧于躬【身】与宫【室】”等句。B21“躬”字每与“身”字结成一组平行并列式双音节词,或作“自身”的意思。此与《郭店竹简·唐虞之道》“弓(躬)为天子而不骄”句中的“弓(躬)”字作“自身”之义者,用例相同。汉语由单音节向双音节发展的痕迹,藉此似可略见一斑。
(作者为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注 释:
①②③⑩参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释文注释》,
157~160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
④参张光裕先生主编、作者合编:《包山楚简文字编》,360~361页,台北艺文
印书馆,1992年11月。又参滕壬生先生:《楚系简帛文字编》,679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
995年7月;又参张光裕先生主编、作者合编:《郭店楚简研究·第一卷·文字编》,383~3
84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99年1月。
⑤字见《穷达以时》简八。参注4。《郭店楚简研究·第一卷·文字编》,305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99年1月。
⑥参注4,《包山楚简文字编》,152~153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92年11月。
⑦参张光裕先生等主编、作者等合编,《曾侯乙墓竹简文字编》,42页,台北艺文印书馆,1997年1月。
⑧参大徐本:《说文解字》卷五下“矢”部,香港中华书局,1985年9月。
⑨参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548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4月。
B11同注7,148页。
B12参裘锡圭、李家浩先生文,载《曾侯乙墓》,487~53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7月。
B13B14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第八册,270
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4月。
B15参何琳仪先生:《战国文字通论》,2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4月。
B16参注8,卷七下“吕”部。何琳仪先生指出《说文解字》的解释有误,字当从“身”“吕”声(按:“吕”即“雍”字)。参何著《战国古文字典》,268页,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9月。
B17此句“贵”字亦有断作下读的,参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1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3月。
B18同注6,361页。
B19同注6,131页。
B20同注6,128页。
B21参注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