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 刑
赏与刑,祸福之其(从羽)也,或前之者矣。爵位,所以信其然也。正钦,所以尊0
2攻□□[也]。刑□所以□举也。杀戮,所以叙□也。不由其道,不行。仁为可亲
尊03也,义为可尊也,忠为可信也,学为可益也,教为可类也。教非改道也
,教之也。尊04学非改伦也,学己也。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乱其民。
桀不易尊05禹民而后乱之,汤不易桀民而后治之。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
禹尊06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也之道也。后稷之艺地
,地之道也。莫尊07不有道焉,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者出所
以知尊08己,知
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由礼知尊09乐
,由乐知哀。有知己而不知命者,亡知命而不知己者。有尊10知礼而不知乐
者,亡知乐而不知礼者。善取,人能(乃)从之。上也尊11不以嗜欲害其义
。□民爱,则子也;弗爱,则雠也。民五之方各,尊26十之方静,百之而后
服。善者民必福,福未必和,不和不安,不安不乐。尊27善者民必众,众未
必治,不治不顺,不顺不平。是以为政者教道尊12之取先。教以礼,则民果
以轻。教以乐,则民□德清庄。教尊13以辩说,则民亵陵长贵以忘(妄)
B16。教以艺,则民野以争。教以只(技)B17 ,尊14则民少以吝。教以言,则民以寡信。教以事,则民力啬以衔利
B18。尊15教以权谋,则民淫远礼亡亲仁 B19。先之以德,则民进善安尊16为(化)。故率民向方者
,唯德可。德之流,速乎置邮而传尊28命。其载也亡厚焉,交矣而弗知也。
亡德者,且莫大乎礼乐。尊29故为政者,或论之,或之,或由中出,或
之外,隶其类,尊30□劳之□也。为邦而不以礼,犹□之亡□也。非礼而
民悦尊24才(从心),此少人矣。非伦而民服,世此乱矣。治民非还生而已
也尊25焉。治乐和哀,民不可□也。反之,此往矣。刑不隶于君子,礼不
尊31隶于小人。攻□往者复。依惠则民材足,不时则亡也。不尊32
爱则不亲,不□则弗□,不则亡畏,不忠则不信,弗勇则尊33亡
复。□则民轻,正则民不吝,恭则民不怨。均不足以平正,□尊34不足以安
民,勇不足以沫众,博不足以知善,快不足以知伦,杀尊35不足以胜民。下
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也,尊36下必有甚焉者。夫
唯是,故德可易而施可也。或是施小尊37有利,而大有害者,有之。或
是施小有害,而大有利者,有之。尊38凡动民必顺民心,民心有恒,求其
。童(踵)义集理,言此章也,尊39行此度也,然后可法也。因恒则固,
□□则亡僻,不党则亡尊17怨,上畏则□□。夫生而有职事者也,非教所及
也。教其政,尊18不教其人,政弗行矣。故终是物也而有深焉者,可学也而
不可矣也,尊19可教也而不可迪[也,迪]其民,而民不可止也。尊仁
、亲忠、敬壮、归礼,尊20行矣而亡,心于子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
。民可使道尊21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
乱,而民有尊22为乱矣。爰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君民者,治民复体
民,除害知尊23生,故曰民之父母。亲民易,使民相亲也难。六49
说 明
1.尊2至尊11原为一组,尊11为该组末简,最后数字读作“善取人乃从之,上也”,语义不 明。与此同时,尊26、尊27为一组,起首说“不以嗜欲害其义”,语气突兀,又缺少主语。
合并观之,显然应将尊26、尊27接于尊11之后,而“上也”当改属下读。简文中“上”为主 语,“也”是所谓句中表示提示的助词B20。《论语·公冶长》:“
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简文“也”字用法与此相同。
2.尊12至尊16原为一组。尊12“善者民必众”云云与尊27“善者民必福”云云是很规范的 排比句,尊12至尊13的“是以为政者教道之取先”则是对此二句的总括。故当以尊12径直接
在尊27之后。
3.尊16末字“安”原读为“焉”,尊12至尊16一组以“则民进善焉”结束。就尊16本身讲
,这样处理应该是恰当的。在另一方面,尊28、29原为一组,起首读作“为故率民向方者, 唯德可”。“为故”不词,当是“为”属上读,而“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为一句。然遍 检诸简,未见适宜接于尊28之上者。于是我们怀疑尊16的“安”当按本字读,尊28的“为” 读为“化”。二简连读,“安化”指安于教化,与“进善”义近,故可连言。《荀子·不苟 》:“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杨注:“化,谓迁善也。”已指出“化”与 “善”的联系。又尊13至16谈到教以礼、乐、辩说、艺、技、言、事、权谋的片面性,从而
提出“先之以德”,尊28说“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正应是对尊13至16诸简所云的总结
。由此亦可见这种安排的合理性。
4.尊30原单独为一组。位于尊28、29一组之后。《礼记·乐记》云:“乐由中出,礼自外 作。”依此,简文“或由中出,或艺之外”当分别是指乐、礼而言。进而可知尊30当径直接
于尊29之后。
5.尊24、25原为一组。由“非礼”、“非伦”二句看,这二简的连接当无问题。但因尊24
开头一句有二字暂难辨认,故在篇中的位置不易判定。从语气和内容推测,此句有可能接在
尊30之下。故姑列于此。
6.尊31至38原作为一组。尊31起首数字读作“安(焉)。治乐和哀,民不可惑也”。在这 种情形下,尊31恐当迳直接在尊30之下。但其也可能读作“安治乐和,哀民不可惑也”。“ 安治”大概是指安于治理。《管子·七法》即云:“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
,若是安治矣?”“乐和”大概是指乐于和睦。《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夫民,让事、乐
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所说“乐和”似与此类似。在这种情形下,尊31单独起句
,在篇中位置具在多种可能性。姑列于此。
7.尊39原单独置于《尊德义》篇末,很成问题。尊39“言此章也”与尊17“行此度也”句
式相同,言与行、章(章程)与度(法度)的意义也两两相关,当连读。古书中屡见有类似
说法。如《诗·小雅·都人士》:“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大戴礼记·曾子
制言中》:“言为文章,行为表缀於天下。”《荀子·儒效》:“夫是之谓君子言有
坛宇,行有防表也。”《淮南子·主术》:“言为文章,行为信表。”亦可佐证 。
8.尊17至20原为一组。其上应接尊39,已如前述。从语气和内容推测,其下有可能迳直与
尊21相接。
9.尊21至23原为一组,尊23简末数字读作“君民者,治民复(礼),民余害(从心)智
”。六49则独自为一组,读作“……生。故曰,民之父母亲民易,使民相亲也难”。疑尊23 实与六49相接,相连文句应改从今读。“体”有体恤、亲近之意。如《礼记·学记》:“就 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郑注:“体犹亲也。”“体民”即体恤民众。“害”从 裘锡圭先生读。“除害”于古书多见。《国语·楚语上》“明除害以导之武”,韦注:“除 害,去暴乱也。”“知生”亦有所见。如《庄子·盗跖》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
,冬则炀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又《吕氏春秋·节丧》云:“审知生,圣人之要也 。……知生也者,不以害生,养生之谓也。”简文似是说体察民众的生计。依此,诸句内容
通贯,而随后“故曰民之父母”则是其呼应和总结。
德 义
尊德义,明乎民伦,可以为君。□(推)忿懑,改忌胜B21
,为人上者之务也。尊01君曰,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害(曷)?道不悦
之始也。君子曰“虽有其恒而成29可能,终之为难。槁木三年,不必为邦旗
”害(曷)?言寅之也。是以君子贵成30成之。闻之曰:古之用民者,求之
于己为亟B22。行不信则命不从,成01信不著则言不
乐。民不从上之命,不信其言,而能含德者,未之成02有也。故君子之莅民
也,身服善以先之,敬慎以□之,其所在者内矣,成03民笃(孰)弗从;型
于中,发于色,其□也固矣,民笃(孰)弗信。是以上之亟成24务在信于众
。《□命》曰:允师凄德。此言也,言信于众之可以成25凄德也。圣人之性
与中人之性,其生而未又非之,节于而也,成26则犹是也B23
。虽其于善道也,亦非有泽数以多也。及其溥长而厚成27大也则圣
,人不可由与(单)之。此以民皆有性而圣人不可莫也。成28是故凡物在
疾之。《君》曰唯□不单称德害(曷)?言疾也。君子曰:疾之。成22行
之不疾,未有能深之者也。欺()之述也,强之工也。隋(椭)之也,治之工也
B24。成23是以智而求之不疾,其去人弗远矣。勇而行之不
果,其疑也弗枉矣。成21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也。昔者君子有言曰圣人
天德害(曷)?成37言慎求之于己,而可以至顺天常矣。《康诰》曰不还大
,文王作罚,成38型兹亡迁害(曷)?此言也,言不□大
常者,文王之型莫重焉。是成39以复之可不慎乎?故君子所复之不多,所求
之不□,□反诸己而可以成19知人。是故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
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成20君子□席之上让而受幼;朝廷之位让而处贱:
所宅不□矣。少人成34不逞人于刃(恩),君子不逞人于礼。□□青(从力
)□,其先也不若其后也。言成35语□之,其胜也不若其已也。君子曰:从
允释过,则先者余,来者信。成36君子之于教也,其道民也不,则其淳也
弗深矣。是故亡乎其身而成04存乎其词,虽厚其命,民弗从之矣。是故畏服
刑罚之屡行也,成05由上之弗身也。昔者君子有言曰:战与型人,君子之述
德也。是故成06上苟身服之,则民必有甚焉者。君均冕而立于阼,一宫之人
不胜成07其敬。君衰而处位,一宫之人不胜……成08一军
之人不胜其勇。上苟倡之,则民鲜不从矣。虽然,其存也不厚,成09其重也
弗多矣。是故君子之求诸己也深。不求诸其本而攻诸其成10末,弗得矣。是
君子之于言也,非从末流者之贵,穷源反本者之贵。成11苟不从其由,不反
其本,未有可得也者。君上乡(享)成不唯本工,□□□□。成12戎夫务食
不强耕,粮弗足矣B25。士成言不行,名弗得矣。是故君子
成13之于言也,非从末流者之贵,穷源反本者之贵。苟不从其由,成14
不反其本,虽强之弗内矣。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是以民可成15
敬导也,而不可也;可御也,而不可贤也。故君子不贵僻物而贵与成16民
有同也。知而比即,则民欲其知之述也。福而贫贱,则民欲其成17福之大
也。贵而一(能)让,则民欲其贵之上也。反此道也,民必因此重也。成18
说 明
1.尊01原自为一组,列于《尊德义》篇首。然而本简是谈人君的修养,与原《尊德义》的
主体部分是论述如何治民有别。故移于此。
2.成29、30与01至03原各作一组,郭沂先生改以成30与成01连读,并在标点上作了重要的
改变。其根据大致是,“唯其有恒”一句及“槁木三年”一句与“君子贵成之”意义相应 B26。简书引述的《君》,与传世本有异,已为裘锡圭先生按语所指
出。还应提到的是,简书对《君》引文的标点是依照郑玄注作出的。而按孙星衍《尚书今
古文注疏》,“襄我”应断读,“襄”准《左传》杜预注,意为“成”。如然,更可见成01 应接在成30之后,而“成之”应与“是以君子贵”连读。
3.原释文以成24为一组,成25至28为一组。郭沂先生则将成24、25、26、27、28五简依次
接于简03之下。其所以如此是基于两点考虑。其一,“其所在内矣,民孰弗从”与“其□也 固矣,民孰弗信”正相对应。其二,上文的“古之用民者,求之于己为亟”与下文的“是以 上之亟务在信于众”亦相呼应B27。在前一层理由上可以补充的是,
成01、02说:“行不信则命不从,信不著则言不乐。民不从上之命,不信其言,而能含德者
,未之有也。”所云“行”、“信”、“民不从上之命,不信其言”适与成24的“民孰弗从 ”和“民孰弗信”前后紧扣。
4.成21至23原为一组。周凤五先生改其顺序为22、23、21,并以之接于成28之下
B28。成26“圣人之性”以下至成28,大致是说圣人之性与中人之性无异,圣
人通过自身努力而达致超凡的境界。成22、23、21是说行之愈疾,而效果愈著。彼此显然相
通。如将成21保留在成22之前,文意似亦顺。但“此以”(成28)、“是以”(成21)连续
出现,语气上似有些问题。故不如将成21置后。简23中下段文字原不能通读。周先生解开了
这个难题B29,因而能在编连上取得相应进展。
5.成37至40原为一组。虽然成40与成38都讲到“天常”(成39亦有“大常”),但前者坐实 于“六位”,后者坐实于“求己”,彼此有异。成40改为《六德》一篇的结尾,更为适宜
。故成39之后的接续对象必须另觅。在另一方面,成07至成20原为一组,18、19相连处读作
“反此道也,民必因此厚也以复之,可不慎乎”。将成19起首的“以复之”与成18末尾的“ 民必因此厚也”连读,语气不顺。况且“复之”的“复”是“反”的意思,“复之”即“反 求诸己”或“求诸己”,是针对君子而言的,也不能接在以“民”为主语的句子之后。改以 现在的方案,“是以”连读,成38“慎求之于己”与成19“复之可不慎乎”呼应,显然更为 合适。
6.成34至36原为一组。其实可接于成20之下。“君子□席之上”数语是谈在不同场合的谦 让,正应是对成20所述“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的具体 阐释。
7.原释文以成04至06为一组,成07至20为一组。郭沂、周凤五二位均将前者与以成07为首
的诸简连读。从语气和内容看,应可凭信。至于成19、20应改接于成39之下,已见前述。在
调整之后的编组中,成37至成36与成04至成18相对独立,其顺序也可能是成04成18居中,而
成37至36居后。考虑到成36最后一句为“君子曰”云云,似不致作为全篇收尾,故作如今安
排。
(作者为武汉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历史系教授)
注 释:
①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②B26B27《郭店楚简〈天降大常〉(〈成之闻之〉)篇疏证》,《孔子
研究》1998年第3期。
③B28《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竹简编序复原研究》(稿本)。
④钱逊先生已指出该篇对六德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见所撰《〈六德〉诸篇
所见的儒学思想》,《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⑤礼,说见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
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⑥郁陶,说见周凤五:《郭店楚简识字札记》(稿本)第十八条。
⑦懑懑,说见注6周文第十七条。
⑧昆,说见李家浩《读〈郭店楚简竹简〉琐议》,《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⑨丽,说见颜世铉:《郭店楚墓竹简儒家典籍文字考释》(稿本)第十二条。
⑩讷,从刘国胜之说。
B11违,说见注9颜文第十三条。
B12雁,说见注8李家浩文。
B13央,说见注6周文第十七条。
B14悠,说见注6周文第十八条。
B15自“喜斯”之下的释读,看庞朴:《初读郭店楚简》,《历史研究》19
98年第4期;彭林:《〈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补释》,《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B16此句释读,参看周凤五:《读郭店楚简〈成之闻之〉札记》(稿本)及注
5黄、徐文。
B17只,说见刘信芳:《郭店楚简文字考释拾遗》,纪念徐中舒先生诞辰一百
周年暨国际汉语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四川大学1998年;袁国华:《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十一
则》,《中国文字》新廿四期。
B18衔,说见注17刘文。
B19淫,说见注8李文。
B20参看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230页,中华书局1954年。
B21二句,说见颜世铉:《郭店楚简浅释》第十一条,《张以仁先生七
秩寿庆论文集》,台湾学生书局1999年。
B22亟,说见注16周文。
B23断句参看注16周文。
B24“欺之”以下四句的释读,参看周凤五:《读郭店楚简〈成之闻之〉札记
》(稿本)。
B25此句释读,参看注16周文及注5黄、徐文。
B29《读郭店楚简〈成之闻之〉札记》(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