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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六德》初探 刘乐贤 一 郭店楚简的《六德》篇,以论述人类社会的各种人际关系为主要议题,是一篇重要的早期儒家佚籍。据《郭店楚墓竹简》排定的简文看①,《六德》篇现存两个分章符号(二六号简、三三号简),这表明该篇原来至少分为三章。现暂据此将简文分为三章,各章大意似可概括如下: 第一章从一号简至二六号简的上部,整理者排定的简序也不一定全对②。尽管如此,简文的大意还是较为清楚:它以夫、妇、父、子、君、臣为“六位”;此六者各有其职,称为“六职”;六者又各有相应之德,称为“六德”。其对应关系如下: 六位 夫 妇 父 子 君 臣 六职 率人 从人 □ □ 使人 事人③ 六德 智 信 圣 仁 义 忠 文中强调,夫、妇等六位应各行其职,即做到“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并称这是《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所共有的思想。 第二章从二六号简上部至三三号简,文字完整,意思比较清楚:由仁内义外之别,讲到六位也有内外之别:父子夫为内,君臣妇为外;随后从这个角度讲到各种丧服,接着说“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之后的“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等句,可以说是此章要旨的概括。 第三章从三三号简末二字至四八号简(四九号简与《六德》的关系不明,这里暂不讨论),前面部分较完整,后面部分有缺文。从现存文字看,此章是在前两章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正反两方面论证“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义”及“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重要性,并由此而提出以孝为本等一系列主张。 综合起来看,三章所论虽各有侧重,但中心议题却十分联贯,那就是强调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义,做到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此六者各行其职。这种思唠,可以说是自孔子以来儒家学派的一贯主张。如《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④《周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⑤《礼记·哀公问》:“公曰:‘敢问为政如之何?’孔子对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⑥《礼记·郊特牲》:“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⑦但是也应该看到,简中确有一些不见于《论语》、《孟子》、《荀子》等主要儒学著作的说法,有待分析阐发。本文试图援引另外一些传世文献与《六德》对读,希望能对《六德》的研究略有裨益。至于《六德》的有些内容与郭店简中的《成之闻之》、《语丛》等篇相关,已由几位学者分别指出,这里不必赘述。 二 简文第一章将人类社会的基本关系归结为夫、妇、父、子、君、臣“六位”,强调六者要各行其“职”,即做到“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如上文所述,这样的思想在先秦儒籍中并不少见。但与“六位”相配的“六德”,在早期儒家书籍中却殊为少见。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此“六德”与《论语》、《孟子》、《荀子》的有关论述颇有差异⑧。考“六德”一词见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但《周礼》的“六德”为知(智)、仁、圣、义、忠、和,且未与“六位”相配⑨,与简文不见得有什么关系。那么,“六德”之说难道只见于郭店简吗?其实,有些考释郭店简的学者,已经在二戴《礼记》中找到了“夫德”与“妇德”B10。下面,不妨将有关文字抄录出来,以利比较。 《礼记·郊特牲》: 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B11,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B12。 《大戴礼记·本命》(此篇又见于《孔子家语》): 男者任也,子者孳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长万物之义也,故谓之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知可为者,知不可为者;知可言者,知不可言者;知可行者,知不可行者。是故审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正夫德者。 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长其义理也。故谓之妇人。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教令不出闺门,事在馈食之间而已矣。是故女及日乎闺门之内,不百里而奔丧。事无独为,行无独成之道,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宵夜行烛,宫事必量,门畜蕃于宫中,谓之信也。所以正妇德也B13。 上引《郊特牲》与《本命》,都以“信”为妇德,“知(智)”为夫德,与《六德》完全一致。 其余四德虽不见于二戴《礼记》,却见于《说苑·建本》: 天之所生,地之所养,莫贵乎人。人之道莫大乎父子之亲,君臣之义。父道圣,子道仁,君道义,臣道忠。贤父之于子也,慈惠以生之,教诲以成之,养其谊,藏其伪,时其节,慎其施。子年七岁以上,父为之择明师,选良友,勿使见恶,少渐之以善,使之早化。故贤子之事亲,发言陈辞,应对不悖乎耳,趋走进退,容貌不悖乎目,卑体贱身,不悖乎心。君子之事亲,以积德。子者,亲之本也,无所推而不从命;推而不从命者,惟害亲者也。故亲之所安,子皆供之。贤臣之事君也,受官之日,以主为父,以国为家,以士人为兄弟。故苟有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故其君亦有助之,以遂其德。夫君臣之与百姓,转相为本,如循环无端。夫子亦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行成于内,而嘉号布于外,是谓建之于本,而荣华自茂矣。君以臣为本,臣以君为本,父以子为本,子以父为本,弃其本者,荣华槁矣B14。 《建本》所说“父道”等四道,实即《六德》之四德: 《建本》 父道圣 子道仁 君道义 臣道忠 《六德》 父德圣 子德仁 君德义 臣德忠 《建本》称“君以臣为本,臣以君为本,父以子为本,子以父为本”,这对理解《六德》篇之“六德”颇有启发。庞朴先生论及“六德”时指出,简文对君臣等关系提出了对等的要求B15。《建本》说君臣等互为本,把关系说得更为清楚了。 三 第二章所论,如仁内义外、各种丧服以及门内、门外之治,都见于先秦儒籍,研究郭店简的论著也多有分析。但是,其中“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一段,却不见于古书。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思想?是否真像有些学者所说,是千古绝响吗?B16先看一下这段话在简文中的语境: 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妇也。疏斩布实()丈(杖),为父也,为君亦然。疏衰齐戊(牡)麻实(),为昆弟也,为妻亦然。袒免,为宗族也,为朋友亦然。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人有六德,三亲不断。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 很显然,这段话的前、后文都与丧服的礼制有关;夹在中间的这几句,所说仍与服丧之事相连。句中的“绝”、“杀”都是丧服用词,是减杀之意。因此,从简文本意讲,这几句话以头一句为例,是说:当服父丧与服君丧冲突时,可以将君服做减省,而不是为服君丧而减省父丧。引申而言,当然可以说是以血缘关系为重,也就是说父子关系重于君臣关系。古书中与此完全一样的说法现在尚未找到,但讲到父重于君的材料是有的。 《说苑·修文》: 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丧亲三年,丧君三年,君与父孰重?”田过对曰:“殆不如父重。”王忿然怒曰:“然则何为去亲而事君?”田过对曰:“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以养吾亲;非君之爵位,无以尊显吾亲。受之君,致之亲。凡事君,所以为亲也。”宣王邑邑而无以应B17。 《韩诗外传》卷七: 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丧亲三年,君与父孰重?”田过对曰:“殆不如父重。”宣王忿然曰:“曷为士去亲而事君?”田过对曰:“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以养吾亲;非君之爵,无以尊显吾亲。受之于君,致之于亲。凡事君,以为亲也。”宣王悒然无以应之。《诗》曰:“王事靡,不遑将父。”B18 据田过的说法,儒者丧父与丧君虽然同制,但比较起来,还是父重于君。《六德》篇也说父、君之丧同制,又说“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其看法与田过基本一致。这样看来,《六德》的这种思想在儒学史上并非绝响,相反,倒可能是古代儒者的一致看法。 《六德》的上述文字,确实证明儒家把血缘宗族关系看得重于社会政治关系,这正是儒家由 家而国、家国同构主张的体现,是其明显不同于法家的地方。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六德》篇中同时也有“圣生仁,智率信,义使忠”的说法,将父子、夫妇、君臣之间规定为生、率、使的关系。一些研究者认为,这是后来三纲之说的滥觞B19。这一看法无疑是正确的。因此,我们认为讨论“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等句的含义时,不能忘记《六德》全篇的思想背景。 四 从以上的简略分析可以看出,二戴《礼记》、《说苑》等书的确保存了《六德》的某些文字和思想。其中《大戴礼记·本命》和《说苑·建本》二篇,与《六德》的关系尤为密切,值得深入讨论。 《本命》与《六德》有关的文字,除上文所引论述夫德、妇德一段外,还有下面论丧服一段也值得注意: 故以四举,有恩,有义,有节,有权。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服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B20。 很明显,其用词和大意都与《六德》的第二章接近。《本命》同时与《六德》的两章相关,表明二者的关系非同寻常。 同样,《说苑·建本》与郭店简也不只是在论“四德(四道)”一点上有关。实际上,它所论述的思想在郭店简中都能找到。《建本》开头说天地之中人为贵,由此而论及“人之道”。郭店简中也有类似的论述,如《语丛一》第二、二一号简说: 夫<天>生百物,人为贵。人之道也,或由中出,或由外入。由中出者,仁忠信;由……《建本》讲完“四道”以后,引孔子“人之行莫大于孝”,说“孝行成于内,而嘉号布于外,是谓建之于本,而荣华自茂矣”。《六德》的第三章也说“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孝,本也。下修其本,可以断眣”。两者的一致,也是一望可知。 由此看来,《本命》、《建本》并非只是偶尔征引《六德》的文句;相反,它们在思想和阐述思想的方式上,颇有共同之处。从这一点讲,《本命》、《建本》在研究先秦儒学史上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以往的儒学史研究,由于受疑古思潮的影响,在史料的运用上颇受限制。近年因为出土文献的研究,学术界对古籍流传有了新的认识,在史料的运用上也出现了与以前大不相同的局面。但在先秦儒学史的具体研究过程中,只以《论语》、《孟子》、《荀子》为依据的做法并无多大改变。其实,研究先秦儒学,不应只研究孔、孟、荀三人的思想;研究孔、孟、荀思想,也不能局限于《论语》、《孟子》、《荀子》三书。郭店楚简的出土,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了二戴《礼记》在研究先秦儒学中的重要价值。从本文的讨论看,我们研究先秦儒学时,同样也应重视《说苑》、《孔子家语》、《韩诗外传》等书所保存的一些早期史料。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 注 释: ①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69~73页(图版),187~190页(释文),文物出版社,1998年。 ②最近李零先生校读郭店简时,对各篇的简序多有调整,可以参看。见所撰《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455~542页,三联书店,1999年。 ③简文讲父、子之职的字,陈伟先生释为“教”、“学”,李零先生释为“教”、“受”。陈释见所撰《郭店楚简别释》,《江汉考古》1998年4期,70页;李释见《郭店楚简校读记》,519页。 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136页,中华书局,1983年。 ⑤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十七,12~13页,中国书店,1983年。 ⑥朱彬:《礼记训纂》,741页,中华书局,1996年。按:同样的话也见于《大戴礼记·哀公问于孔子》,参看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13页,中华书局,1983年。 ⑦朱彬:《礼记训纂》,405页。 ⑧钱逊:《<六德>诸篇所见的儒家思想》,王葆矻《试论郭店楚简各篇的撰作年代及其背景》,分载《郭店楚简研究》(《中国哲学》第二十辑)321~326、366~38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⑨《十三经注疏》,707页,中华书局,1980年。 B10参看陈伟:《郭店楚简别释》,70~71页。 B11“壹与之齐”,简文作“能与之齐”。陈伟先生据楚文字中从羽从能的字读为“一”推断,简文的“能”应读为“一”,可从。又,清人王引之对此句曾有考证:“《列女传·贤明传》:‘宋鲍女宗曰:妇人一醮不改,夫死不嫁。’《贞顺传》:‘蔡人之妻曰:壹与之醮,终身不改。息君夫人曰:终不以身更贰。’醮义皆本此。是古本正作醮。”(转引自朱彬《礼记训纂》405页)按:《六德》作“齐”,正与《礼记》一致,王说不可信。 B12朱彬:《礼记训纂》,405~406页。 B13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254~255页。 B14向宗鲁:《说苑校证》,58~59页,中华书局,1987年。 B15庞朴:《初读郭店楚简》,《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B16姜广辉先生说:“总之,《六德》篇是考察早期儒家的一篇奇文,尤其是‘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的思想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李存山先生也说:“《六德》篇有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这是以前未曾发现的先秦儒家文献明确讲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反对将君臣关系绝对化(所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思想。”分见二氏所撰《郭店楚简与<子思子>》、《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他》,《郭店楚简研究》,88、269页。 B17向宗鲁:《说苑校证》,495页。 B18屈守元:《韩诗外传笺疏》,589页,巴蜀书社,1996年。 B19廖名春:《荆门郭店楚简与先秦儒学》,《郭店楚简研究》,63页;张立文《略论郭店楚简的“仁义”思想》,《孔子研究》1999年1期。 B20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253页。
(原载: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
编:《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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